对驳回撤销仲裁申请的裁定不服
A. 企业上诉申请撤销仲裁,被驳回后多久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您好,鉴于您所提供的案情不是非常清晰,简单说几点,不尽之处,您可以追问:
一、如果该纠纷是商事仲裁纠纷:
商事仲裁,一裁终局,你可以在仲裁裁决生效后,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也就是说,对方不服仲裁裁决,提出异议,并不影响您申请强制执行。如果裁决书载明“仲裁书作出之日生效”,那您就可以填写4月1日这个日期。
针对商事仲裁,不存在“上诉”的问题,根据《仲裁法》的相关规定,对方如果不服,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假设您已经申请执行商事仲裁裁决,法院在受理对方申请撤销的请求后,会先中止执行程序,根据查明情况,判断是否继续执行。
二、如果该纠纷是劳动争议纠纷中的劳动仲裁:
对方对于劳动仲裁不服,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注意此时在法律程序上是一审程序,如果法院驳回了对方的诉讼请求,在判决书载明的生效期限内,对方还可以在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二审,这才是法律上的“上诉”。那么此时仲裁书、一审判决书,都未生效,您就不能申请执行。
如果对方提起二审,二审法院依然判决驳回上诉,那么相关法律文书的生效时期是对方收到二审判决书时,以二审判决书中载明的生效期间为准。
三、关于你是否举证证明的问题。
在实务中,一般您申请执行时,填写稍有误差法院是可以容忍的,因为您并不了解他们的送达情况,如果有问题,执行法官会告诉您,让您更改,一般不用举证。所以,关键点不是举证,而是您手里的法律文书是否已经生效。
以上,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B. 中级人民法院裁决驳回公司申请撤销劳动仲裁裁决书之后,执行法官说还能上诉
这是撤销仲裁裁决的案件,一审就生效了,没有上诉权。建议找执行法官反映,并要求尽快划款。
C. 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被驳回后还能申诉吗向哪个法院申诉才对
应该是不可以了 表面法院已经完成审核 认定仲裁的裁决
D. 我向法院申请撤消仲裁但是法院在裁定书里适用法律明显错误
民诉法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专内向上一级属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如果你不服法院驳回你的申请,可以在收到裁定书(即所谓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E.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后被驳回是否能申请不予执行
已经驳回说明就是申请的仲裁被驳回了,不能再申请其他的了。
F. 撤销仲裁裁决被驳回后可以再提不予执行吗
附带说明的是,最抄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第18条第4款规定,当事人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被驳回后,又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但当事人以仲裁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或者第(五)项规定情形的为由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第23条第 4款规定,人民法院已经受理一方当事人撤销仲裁裁决申请后,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该仲裁裁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第24条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被驳回后,又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以民诉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第(五)项规定情形为由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但对本案的情形却没有规定,建议对此作出规定。
G. 法院对撤销仲裁裁决申请的处理有哪些结果
人民法院在受理当事人提出的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后,必须组成合议庭对当事人的申请及仲裁裁决进行审查。经审查,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况作出不同的处理。
一、撤销仲裁裁决
人民法院受理当事人提出的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后,经审查核实,认定当事人提出的申请所依据的理由成立,即应当在2个月内裁定撤销该仲裁裁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能否部分撤销问题的批复》,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如果裁决事项超出当事人仲裁协议约定的范围,或者不属于当事人申请仲裁的事项,并且上述事项与仲裁机构作出裁决的事项是可分的,人民法院可以基于当事人的申请,在查清事实后裁定撤销该超裁部分。对于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撤销仲裁裁决的裁定,当事人不能上诉,也不得申请再审。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撤销后,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并未解决,当事人可以重新寻求解决纠纷的方法。由于原来的仲裁协议或者本身并不存在,或者无效,或者因已经据此作出裁决,完成了其应有的程序而致失效,当事人要想再通过仲裁方式解决其纠纷,必须重新签订仲裁协议,根据重新签订的仲裁协议再申请仲裁。如果当事人不能重新达成仲裁协议,或者根本就不想再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驳回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
人民法院经过审查未发现仲裁裁决具有法定可被撤销的理由的,应在受理撤销仲裁裁决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驳回申请的裁定。对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驳回当事人申请的裁定,当事人无权上诉。
人民检察院能否对人民法院作出的驳回撤销仲裁裁决申请的裁定提出抗诉,最高人民法院在答复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检察院能否对人民法院不予撤销仲裁裁决的民事裁定抗诉的请求报告》中批复:人民检察院对发生法律效力的不撤销仲裁裁决的民事裁定提出抗诉,没有法律依据,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被驳回后,双方当事人必须按照仲裁裁决所确定的权利义务自动履行。如果不自动履行仲裁裁决,权利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三、通知仲裁庭重新仲裁
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当事人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后,如果认为可以由仲裁庭重新仲裁的,可以通知仲裁庭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仲裁,并裁定中止撤销程序。仲裁庭拒绝重新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撤销程序。
重新仲裁是法院认为仲裁裁决的瑕疵可以通过仲裁庭重新仲裁的方式给予补救时,给予仲裁庭自我弥补程序缺陷,从而保持仲裁裁决效力的一种程序。对重新仲裁应当注意两点:第一,根据仲裁法有关规定的精神,重新仲裁无需另行组成仲裁庭,因为仲裁庭的组成方式和仲裁员本身就是由当事人直接选定或委托指定的,体现了当事人的自由意志。由原仲裁庭重新仲裁,既尊重了当事人的意愿,也给仲裁庭一个自我纠正错误的机会,从而有利于仲裁庭作出公正裁决。第二,对法院重新仲裁的通知,是否采纳,由仲裁庭决定。仲裁庭既可以决定重新仲裁,也可以拒绝重新仲裁。仲裁庭拒绝重新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撤销程序,进而决定是否撤销仲裁裁决。
H. 北京二中院提出撤销仲裁后被驳回,还可以在地方法院提出不予执行吗
可以提出执行异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5条规定,人民法院按照申请人的申请,执行生效的仲裁裁决书。被执行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人民法院应当在15日内进行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 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 法院申请复议。
第二百三十七条 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向仲裁机构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
裁定书应当送达双方当事人和仲裁机构。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I. 被法院驳回撤销仲裁裁决的裁定,还可以再上诉吗
【1】上诉人,被上诉人在收到二审法院驳回一审法院撤销仲裁裁决的裁定,那么仲裁委员会的裁决已经生效了。当事人如果不服,可以从收到二审裁定之日起的六个月内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向二审法院申请再审。
【2】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3】《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
J. 对仲裁裁决申请不予执行法院驳回后怎么救济
民诉法修改后,各地法院对此问题规定不一。以前,一般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回审查由执行局自答己的裁决合议庭裁决,裁决后一般赋予向上级法院申请复议的权利。很多裁决不予执行的案件,上级法院复议后又裁决驳回不予执行申请。现在不少地方将执行裁决权从执行局分立,由其它部门审查,这样就没有规定有复议的权利,裁决不予执行就终局裁决。也有法院裁决不予执行后,申请执行人不服,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然后法院将裁决不予执行理解为一个执行行为,这样申请执行人就可以提出执行异议,而执行异议根据民诉法202条的规定,可以申请复议。这样,间接取得复议权,可能上级法院裁定驳回不予执行申请。同时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审查,都是中级法院,那么申请复议,就只有到高级法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