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出诉讼时效驳回起诉
1. 超过诉讼时效的案件如何处理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尽量考虑通过友好协商,促进当事人双方就原欠款、欠条内达成的还款协议容。如果超过诉讼时效,当事人双方无法协商的,债权人一方可以考虑向对方发出催收到期款项通知单,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在诉讼过程中,如欠款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则人民法院不会主动示明诉讼时效问题,如欠款人提出提出债权已超过诉讼时效抗辩时,经法院审查属实的,人民法院回依法驳回债权人的诉讼请求。
2. 超过诉讼时效的案件法院是否能够裁定驳回起诉
案件超过诉讼时效,属于实体问题,只能驳回诉讼请求,不能驳回起诉,因为驳回起诉,是程序问题。
3. 民诉超过诉讼时效法院能否驳回诉讼请求
不会驳回诉讼请求,驳回诉讼请求是要理由的,如果证据确凿,怎么驳回?一般不会受理,超过诉讼时效,法律不保护了,法院受理干什么?受理案件,驳回诉讼请求,何必多此一举?
4. 超过诉讼时效,法院会怎么判,是直接裁定驳回起诉
只要对方当事人不提及诉讼时效问题,法院不主动说明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专用诉属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
法释〔2008〕11号
第三条 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
第四条 当事人在一审期间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在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其基于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情形除外。
当事人未按照前款规定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申请再审或者提出再审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5. 急!受理后发现已过诉讼时效是驳回起诉还是驳回诉讼请求
诉讼时效的效力就是指诉讼时效届满所产生的法律后果。
根据民法通则第135条、第138条的规定,这种法律后果表现在:
1、诉讼时效属于消灭时效。在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是消灭了权利人享有的胜诉权,即权利人丧失了获得法律强制保护的权利。
2、诉讼时效消灭胜诉权,而不消灭起诉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3条的规定,权利人在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后起诉的,人民法院仍应予以受理,不得以诉讼时效届满为由不予受理。因为人民法院在受理之后才能查明诉讼时效是否届满。当然,如果有人民法院受理后查明没有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则依法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如果人民法院查明权利人确有正当理由的,则依法认定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予以延长,以便保护权利人的权利。
3、诉讼时效届满并不消灭实体权利,这就是说,诉讼时效届满,导致权利人的胜诉权消失,人民法院不再予以强制保护。但是,权利人基于民事法律关系所享有的民事权利(实体权利)仍然存在,所以,义务人在诉讼时效届满之后自愿向权利人履行义务的,权利人仍然有权接受。不受诉讼时效限制(民法通则第138条)。而且基于当事人实体权利义务的存在,义务人在自愿履行义务后,又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反悔的,人民法院也不予以支持。但是,如果有证据证明实体权利本身已因其他原因而消灭的,则履行义务的义务人可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返还。
所以,应该是驳回诉讼请求,而非驳回起诉。
6. 超过诉讼时效 是驳回起诉还是诉讼请求
驳回诉讼请求。
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第110条、第126条均有关于“诉讼请求”的规定,诉讼请求是回指原告(或反诉原告)向答被告(或反诉被告)以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向原、被告所提出的实体上的要求。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就是指人民法院通过审理认为当事人的实体请求无事实根据或法律依据或超过诉讼时效,而以判决形式予以拒绝的司法行为,它所解决的是实体上的问题,是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实体请求权(即胜诉权)的一种否认评价,它适用的条件就是原告的起诉必须符合法定的受理条件,且原告不具备实体上的请求权(即胜诉权),它与裁定驳回起诉不同,后者是指人民法院对已经立案受理的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发现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法定条件而对原告的起诉予以拒绝的司法行为。可见,适用判决驳回诉讼请求还是适用裁定驳回起诉,关键在于原告的起诉是否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立案后,如果发现原告的起诉不符合起诉条件,就应裁定驳回起诉,如果原告的起诉符合受理条件,只是原告不具备实体上的诉权,就应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7. 民法中,超过诉讼时效,去法院起诉,法院怎么处理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超过诉讼时效,但是符合起诉条件,法院应当受理,只版可能在权实体审理中驳回诉讼请求。因为诉讼时效必须由当事人主张,法院不能主动援引,如果当事人不主张、忘了主张,法院还是可能支持相关诉讼请求的。而且到底是不是超过诉讼时效,也要经过审理才能查清。直接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的做法是不正确的。
8. 如果超过了诉讼时效,法院还受理吗已经过了两年多了
会受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被告)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
一般来说,由于超过诉讼时效会丧失胜诉权,但是法院仍然会受理的,只要你可以说明存在诉讼时效中止或中断的情形,就可以支持你的诉讼请求。如果查明没有诉讼时效中止情况的,会驳回诉讼请求。
拓展资料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
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值得注意的是,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虽可拒绝履行其义务,权利人请求权的行使仅发生障碍,权利本身及请求权并不消灭。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后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理后,如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且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如果另一方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则视为其自动放弃该权利,法院不得依照职权主动适用诉讼时效,应当受理支持其诉讼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资料来源 网络 诉讼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