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事故纠纷无证据驳回
⑴ 交通事故法院判决时没有证据的情况下让受伤害承担责任吗
1、没有证据是不能判决受害者承担事故责任的。
2、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下发的版《关于处理道路交权通事故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第四条:“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公安机关所作出的责任认定、伤残评定确属不妥,则不予采信,以人民法院审理认定的案件事实作为定案的依据。”
3、现行法律中无需证据证明就可以被法院采信的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九条下列事实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一)众所周知的事实;(二)自然规律及定理;(三)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已知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能推定出的另一事实;(四)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五)已为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六)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前款(一)、(三)、(四)、(五)、(六)项,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⑵ 交通事故没证据怎么办
打官司需要证据,没有证据就搜集证据。
⑶ 交通事故民事判决书驳回诉讼请求
1、交通事故,法官驳回诉讼请求是否合理,需要结合具体案情认定。
2、民事诉讼,就是打证据。诉讼请求需要相关证据支持与佐证。
⑷ 交通事故认定无证据的情况下怎么处理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条的规定,交警部门对道路交回通事故成答因无法查清的,应当要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对能够查明道路交通事故成因的,交警部门出具的是“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的情况及交警调查得到的事实,对事故责任则不作认定。交警部门依法应当将“道路交通事故证明”分别送达给当事人。司法实践中,对于交警部门不作责任认定的交通事故,如果双方都是机动车,一般都是按照双方各负担50%的赔偿责任来处理的。
因此报了警了,就只能一个负全责,一个无责的说法毫无法律根据,
⑸ 交通事故问题,在没有确实证据下,交警可以说责任无法确定吗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指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加以认定的行为。
条件:
(1)交通事故中的当事人,必须有一方使用车辆(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而对另一方当事人的范围并无要求。另一方可以是与交通活动相关的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乘客或者行人等,也可以是不以交通为目的,但其活动或者行为与交通有紧密联系的其他人。
(2)交通事故发生的地点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的“道路”范围内。根据第119条的相关规定,交通事故中界定的“道路”具体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辆通行的地方,例如广场、公共停车场等具有一定公众通行的场所。除此之外的地方发生的车辆事故,不能称之为交通事故,但交警部门接到当事人的报案后,应当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7条规定,对该事故作出事故认定,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事故双方的赔偿标准也可参照交通事故相关法律法规及解释规定的标准进行赔偿。
(3)若事故属于交通事故,则必须有一方的车辆是正处于行进状态,否则不属于交通事故的范畴。
(4)事故当事人对于事故的发生在主观上处于过失(包括: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至少有一方在开车或者行人行进过程中存在过错行为、造成一定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后果,否则不构成交通事故。
⑹ 交通事故中没有证据,责任认定不明确,律师怎么办
交通事故纠纷中没有证据,又无法认定责任。协商不成,需要当事人自己搜集证据,回到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合答法权益,关键是证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淄博市中级法院民三庭关于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第二十六条
交警部门无法认定事故责任的,人民法院也无法认定当事人过错的,如事故发生在机动车之间,认定双方负同等责任,同时可根据双方车辆状况、受损害的程度,在10%范围内予以适当调整;如事故发生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机动车应承担60%-70%的责任。
⑺ 交通事故没证据怎么办
交通事故纠纷中没有证据,又无法认定责任。协商不成,需要当事人自己搜回集证据,答到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关键是证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淄博市中级法院民三庭关于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第二十六条 交警部门无法认定事故责任的,人民法院也无法认定当事人过错的,如事故发生在机动车之间,认定双方负同等责任,同时可根据双方车辆状况、受损害的程度,在10%范围内予以适当调整;如事故发生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机动车应承担60%-70%的责任。
⑻ 事故科已经证实的案件,没有证据能翻案吗
不容易翻案。因为现在是法制社会,什么事情都需要证据。没有证据的话怎么能以定案?所以说做什么事情要事实求事。不是谁说的算的问题。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⑼ 在交通事故诉讼过程中交警部门不给提供相关证据怎么办
交通事故纠纷中没有证据,又无法认定责任。协商不成,需要当事人自己搜集证据内,到法院容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关键是证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淄博市中级法院民三庭关于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第二十六条 交警部门无法认定事故责任的,人民法院也无法认定当事人过错的,如事故发生在机动车之间,认定双方负同等责任,同时可根据双方车辆状况、受损害的程度,在10%范围内予以适当调整;如事故发生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机动车应承担60%-70%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