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仲裁前置驳回
A. 仲裁申请中没有主张的权利起诉时不能增加吗,增加了的法院以“未经仲裁前置程序”驳回有法律依据吗
仲裁申请中没有主张的权利起诉时是不能增加的,增加了的回法院以“未经仲答裁前置程序”驳回是通行的做法。法律依据就是,劳动争议的案件必须经仲裁前置程序处理。所以仲裁时,仲裁请求很重要,需要考虑周全,最好让律师把把关。
B. 劳动争议仲裁前置这句话怎么理解
劳动仲裁是一种特殊的仲裁,
也就是一种前置的(必须经过的)
不经仲裁不得到法院起诉的仲裁。
所以,有纠纷,必须去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可以到法院诉讼。
而不能,越过仲裁直接去法院诉讼。
C. 关于劳动纠纷前置程序问题
一、劳动纠纷前置程序也就是仲裁程序,这种程序并不是一定要执行的,仲版裁只是为了解决权法院的负担,并不是一定先走仲裁在上法院的。
二、劳动纠纷前置定义:法律所规定的劳动争议仲裁程序前置,实指劳动争议这一事实经过仲裁程序,并非要求所有的当事人都经过仲裁程序。
三、法律依据:
1、《民事诉讼法》第119条的规定,必须共同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根据此规定,有理由认为在诉讼阶段可以追加被诉单位的。
2、一些地方性法规中也是明确规定在诉讼阶段可以追加被诉单位的。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劳动局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意见》第1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以合同双方为当事人;没有订立劳动合同的,以实际使用劳动力的单位为一方当事人。订立劳动合同或未订立劳动合同的单位与实际用人单位不一致的,或实际用人单位难以确定的,以及订立劳动合同的单位与作出处理的管理单位不一致的,具有利害关系的单位均可列为当事人;仲裁时未列入的,诉讼中可依上述原则列为当事人。
D. 不经过仲裁前置的劳动争议案件有哪些情况
所有的劳动争议案件都必须先经过仲裁,否则法院不受理。
有些专法院认为与劳动争议接近属的案件,也会让当事人先到仲裁,如果仲裁不受理,当事人持不受理的仲裁决定书,法院才受理。
如果是未经过仲裁的劳动争议案件,法院会出具裁定书,要求先到仲裁处理,不会因此让原告败诉的。
E. 劳动争议要求经济补偿金,仲裁未提出,一审提出,法官直接判决驳回,我该继续上诉还是重新去仲裁
二审依然驳回。法律依据就是《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5条。因为劳动争议案件仲裁回是前置答程序,即必须先仲裁,对裁决不服,才能起诉。未经劳动仲裁处理的争议,法院应依法不予受理;未经仲裁的某项仲裁请求,应当区分情况,对于不可分的仲裁请求,可以在起诉后追加,可分的仲裁请求,应当依法另行申请仲裁。
经济补偿与拖欠工资是两个分类,具有可分性,可以单独提出。应当另行申请仲裁。
F. 劳动争议到底是仲裁前置,还是不得仲裁,蒙圈了
1、劳动调解仲裁法
第5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以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协议版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意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调解达成协议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根据上述规定,劳动争议是属于劳动仲裁前置的案件,也就是说,劳动争议案件法院不直接受理,必须先经过劳动仲裁,不服仲裁裁决的,然后才能够向法院提起诉讼。
上述意见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