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高院关于驳回执行申请
Ⅰ 我父亲在江苏射阳县人民法院被射阳农商行起诉强制执行,目前已经履行执行结束,申请解冻银行卡
被哪个法院执行的?如果是射阳县法院办理的案件,被该法院执行局采取的冻结措施,只能直接向县法院申请解冻,与省高院无关的。
Ⅱ 新疆的法院判决书到江苏可以申请执行吗
新疆法院作出的判决书是否到江苏省申请执行,取决于被执行人是否在江苏省居住,或者被执行人的主要财产是否在江苏省。
如果是,申请人既可以直接到江苏省的基层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在新疆申请执行,然后由新疆委托江苏省的法院执行。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二十九条 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
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法院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四百六十二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确认调解协议裁定、支付令,由作出裁定、支付令的人民法院或者与其同级的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执行。
认定财产无主的判决,由作出判决的人民法院将无主财产收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
第四百六十三条 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权利义务主体明确;
(二)给付内容明确。
法律文书确定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明确继续履行的具体内容。
Ⅲ 《江苏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标准》能成为法律依据吗,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吗
是在江苏省设计、施工必须执行的标准,当然可做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