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A. 在《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8.0.5中,“小区内”和“居住区内”有什么区别
城市居住区规划人口30000——50000,小区规划人口7000——15000。与此对应,配建比较完善的、能够满足该区居民基本的物质与文化生活需要的公共服务设施。
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我帮您查询了这个标准,给你一个链接,我不知道是不是你想要的,不过希望能帮助到版你!
《工标网》也有这权个标准!
标准编号:GB 50180-1993
标准名称: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标准状态:现行
英文标题:Code for Urban residential district planning & design
实施日期:1994-2-1
颁布部门:国家技术监督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内容简介:本规范适用于城市居住区的规划设计。
http://hi..com/ahearn/blog/item/116fc537a20453d7a2cc2b79.html
C.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中约定1000-3000人为居住街坊,5000-12000为5分钟生活圈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中约定1000-3000人为居住街坊,5000-12000为5分钟生活圈,介于中间的3000-5000的可以往内上下容靠,建议5分钟生活圈。
D.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1.0.3 如何理解
1100户就是2个组团吧,叫一个小区规模小了点,不过应该也可以。小区规模3000-5000户是指3个-5个组回团的规模是一个小区。答给分级的目的是为了合理的配套,配置水平主要依据人口规模。你看小区的配套服务半径及其他设施都没问题就可以。做1100户或许是因为地块的限制或者容积率限制的因素,现状可能改变不了。或许它也是周边居住区或者居住小区中的一个小组团也说不定。
E.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里面,对居民区的人均用地规划大概是多少平米
规划人均单项城市建设用地面积标准望采纳
F.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2012 什么时间实行
现行的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是94年2月起实施的。
G.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下称《规范》)的规定:“大城市住宅日照标准为大寒日≥2小时,冬至日≥1小时,老年人居住建筑不应低于冬至日日照2小时的标准;在原设计建筑外增加任何设施不应使相邻住宅原有日照标准降低;旧区改造的项目内新建住宅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不应低于大寒日日照1小时的标准。”
H. 《城市居民区规划设计规范》
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2002 年版)
8 道路
8.0.1 居住区的道路规划,应遵循下列原则:
8.0.1.1 根据地形、气候、用地规模、用地四周的环境条件、城市交通系统以及居民的出行方式,应选择经济,便捷的道路系统和道路断面形式;
8.0.1.2 小区内应避免过境车辆的穿行,道路通而不畅,避免往返迂回,并适于消防车、救护车、商店货车和垃圾车等的通行;
8.0.1.3 有利于居住区内各类用地的划分和有机联系,以及建筑物布置的多样化;
8.0.1.4 当公共交通线路引入居住区级道路时,应减少交通噪声对居民的干扰;
8.0.1.5 在地震烈度不低于六度的地区,应考虑防灾救灾要求;
8.0.1.6 满足居住区的日照通风和地下工程管线的埋设要求;
8.0.1.7 城市旧区改建,其道路系统应充分考虑原有道路特点,保留和利用有历史文化价值的街道;
8.0.1.8 应便于居民汽车的通行;同时保证行人、骑车人的安全便利。
8.0.1.9 (取消该款)
8.0.2 居住区内道路可分为:居住区道路、小区路、组团路和宅间小路四级。其道路宽窄,应符合下列规定:
8.0.2.1 居住区道路:红线宽度不宜小于20m;
8.0.2.2 小区路:路面宽6m-9m,建筑控制线之间的宽度,需敷设供热管线的不宜小于14m;无供热管线的不宜小于10m;
8.0.2.3 组团路:路面宽3m-5m;建筑控制线之间的宽度,需敷设供热管线的不宜小于10m;无供热管线的不宜小于8m;
8.0.2.4 宅间小路:路面宽不宜小于2.5m;
8.0.2.5 在多雪地区,应考虑堆积清扫道路积雪的面积,道路宽度可酌情放宽,但应符合当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8.0.3 居住区内道路纵坡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8.0.3.1 居住区内道路纵坡控制指标应符合表8.0.3规定;
8.0.3.2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混行的道路,其纵坡宜按非机动车道要求,或分段按非机动车道要求控制。
8.0.4 山区和丘陵地区的道路系统规划设计,应遵循下列原则:
8.0.4.1 车行与人行宜分开设置自成系统;
8.0.4.2 路网格式应因地制宜;
8.0.4.3 主要道路宜平缓;
8.0.4.4 路面可酌情缩窄,但应安排必要的排水边沟和会车位,并应符合当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8.0.5 居住区内道路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8.0.5.1 小区内主要道路至少应有两个出人口;居住区内主要道路至少应有两个方向与外围道路相连;机动车道对外出人口间距不应小于150m。沿街建筑物长度超过150m时,应设不小于 4m×4m的消防车通道。人行出口间距不宜超过80m,当建筑物长度超过80m时,应在底层加设人行通道;
8.0.5.2 居住区内道路与城市道路相接时,其交角不宜小于75°;当居住区内道路坡度较大时,应设缓冲段与城市道路相接;
8.0.5.3 进入组团的道路,既应方便居民出行和利于消防车、救护车的通行,又应维护院落的完整性和利于治安保卫;
8.0.5.4 在居住区内公共活动中心,应设置为残疾人通行的无障碍通道。通行轮椅车的坡道宽度不应小于2.5m,纵坡不应大于2.5%;
8.0.5.5 居住区内尽端式道路的长度不宜大于120m,并应在尽端设不小于12m×12m的回车场地;
8.0.5.6 当居住区内用地坡度大于8%时,应辅以梯步解决竖向交通,并宜在梯步旁附设推行自行车的坡道;
8.0.5.7 在多雪严寒的山坡地区,居住区内道路路面应考虑防滑措施;在地震设防地区,居住区内的主要道路,宜采用柔性路面;
8.0.5.8 居住区内道路边缘至建筑物、构筑物的最小距离,应符合表8.0.5规定;
8.0.5.9(取消该款)
8.0.6 居住区内必须配套设置居民汽车(含通勤车)停车场、停车库,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8.0.6.1 居民汽车停车率不应小于10%;
8.0.6.2 居住区内地面停车率(居住区内居民汽车的停车位数量与居住户数的比率)不宜超过10%;
8.0.6.3 居民停车场、库的布置应方便居民使用,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50m;
8.0.6.4 居民停车场、库的布置应留有必要的发展余地。
至于征求意见嘛,据我所知有和没有区别不大,都是走走过场。
I. 做城市住宅区规划设计需要参考哪些规范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
《村镇规划标准》GB50188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75
《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282
《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50293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
《城市用地竖向规划规范》CJJ83
《城市规划工程地质勘察规范》CJJ57
《市政工程勘察规范》CJJ56
《城市供水水文地质勘察规范》CJJ16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J13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J14
《给水排水工程结构设计规范》GBJ69
《城市热力网设计规范》CJJ34
《城镇直埋供热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T81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
《城市公共交通站、场、厂设计规范》CJJ15
《地下铁道设计规范》GB50157
《城市桥梁设计荷载标准》CJJ77
《城市桥梁设计准则》CJJ11
《城市公共厕所规划和设计标准》CJJ14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
《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标准》CJJ17
《城市粪便处理厂(场)设计规范》CJJ64
《公园设计规范》CJJ48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75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J37
《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
《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26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程》JGJ50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
《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等其他专业设计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