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回仲裁请求
A. 申请人仲裁请求被驳回发现新的证据怎么办
根据《民诉法解释》第二百一十二条:“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案件,原告再次起诉,符合起诉条件且不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根据你还可以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只要你的新证据符合规定,是你的权利就应当争取。
B. 法院对用人单位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后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从何时起生效
【1】单位上诉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的中级法院
中级法院对申请撤去劳动争议仲裁庭裁决驳回请求后,
中级法院裁决为终审裁决。
【2】中级法院的裁决从裁决送达当事人裁决书之日起,生效。
【3】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9条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C. 关于劳动仲裁被驳回后,如何申请法院起诉。
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以在十五天内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第四十八条 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备注\提问网友回复:我仲裁失败,起诉一审,一审胜诉,对方不服,然后二审,二审我胜,然后又到强制执行。到现在拿到钱已经2年了。
D. 商事仲裁请求被驳回的救济途径
申请法院撤销已经生效的仲裁裁决。必须有法定的理由。
E. 劳动委员会作出的裁定,人民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仲裁生效了吗
劳动者对劳动仲裁裁决书不服的,可自收到劳动仲裁裁决书15日内,向人民版法院起诉。用人单位除权终局裁决的,也可自收到劳动仲裁裁决书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已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劳动仲裁裁决书即不会发生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七条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第四十八条 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F. 劳动仲裁可以申请再审吗劳动仲裁裁决驳回申请人全部请求
一般的劳动仲裁案件,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裁终局的劳动仲裁案件,劳动者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则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相关法律条文: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七条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第四十八条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九条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条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G. 仲裁请求被驳回
如果确实不是自己书写的话,建议到法院起诉,同时向法院申请笔迹鉴版定,法院只要权受理你的申请,就会根据你的要求将需要鉴定的笔迹送交相关部门进行鉴定,可能是中院、高院技术部门,也可能是公安技术部门鉴定,费用你可以列入赔偿请求之内,败诉方承担所有因诉讼产生的费用。
如果是复写件的话,这个鉴定起来和原件鉴定是一样的,只要证明上面的笔记或签名非你本人书写即可,你就达到了鉴定目的。劳动合同必须有你本人签名或手印,只要证明没有这两样东西就可以证明合同与你无关。
最后再给你提供给一个思路参考,一般来说劳动合同出现复写的情况几乎没有,再者说如果像财务收据出现复写件的话,一般复写件都是给相对人作为凭证,原件留作存根,这几点都是解释不通的,一、你必须要求对方提供原件,二、你可以找律师去取证公司于其他人签订劳动合同方式,或者请法院调取。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H. 不属于仲裁受理范围驳回诉讼请求,还可以另行起诉吗
一、对于超出仲裁范围的案件,最高院司法解释按照如下处理:
1、属于劳动争议案件的,应当受理;
2、虽不属于劳动争议案件,但属于人民法院主管的其他案件,应当依法受理。
二、对于部分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个人认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然如果法院不予受理的,也不能另行起诉的,只能按照政策找有关部门解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