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回我
A. 为什么会驳回的我的起诉
人民法院做出驳回起诉的裁定,应该是发现你起诉的案件不符合起诉条件,或者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情形。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民事起诉状时,对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且不属于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情形的,应当登记立案;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材料,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
需要补充必要相关材料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在补齐相关材料后,应当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立案后发现不符合起诉条件或者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情形的,裁定驳回起诉。
B. 法院是否可以不开庭就驳回我的起诉
法院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属于程序上的处理,可以不经过开庭审理,直接作出裁定。
C. 法院以未清算驳回我的起诉,请问驳回起诉有法律依据吗
原告再行上诉的话,二审法院根据案件情况,可能会作出发回重审、指定其他法院受理、指令原审法院受理的裁定。一审法院裁定驳回起诉时,裁定书上应该会写明原因。看清楚了,也许是你起诉的证据或者诉讼请求根本上得不到支持。
D. 搞错了,法院驳回我的诉讼律师有责任吗
1、如果法院已经立案受理的,未经审理无权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2、如果经审理后,法院判决驳回诉讼请求,而当事人对判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判决书第二日起十五日期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由上一级法院重新审理。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E. 二审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并驳回我的起诉
这种情况,再起诉估计还不会受理。
既然已经有一个案子,可以研究一下案情,是否可以变更诉讼请求,追加被告等解决这个问题。
F. 申请执行如被法院驳回我可以上诉吗
民诉法修改后,各地法院对此问题规定不一。以前,一般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审查由执行局自己的裁决合议庭裁决,裁决后一般赋予向上级法院申请复议的权利。很多裁决不予执行的案件,上级法院复议后又裁决驳回不予执行申请。现在不少地方将执行裁决权从执行局分立,由其它部门审查,这样就没有规定有复议的权利,裁决不予执行就终局裁决。也有法院裁决不予执行后,申请执行人不服,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然后法院将裁决不予执行理解为一个执行行为,这样申请执行人就可以提出执行异议,而执行异议根据民诉法202条的规定,可以申请复议。这样,间接取得复议权,可能上级法院裁定驳回不予执行申请。同时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审查,都是中级法院,那么申请复议,就只有到高级法院了。
G. 一审我反诉被驳回我还可上诉吗
在规定的期限内有权提起上诉。你说的驳回,应该是驳回起诉,如是驳版回起诉应该用裁定权。
民事诉讼法规定;
1、当事人不服地方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当事人不服地方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上述规定供参考
H. 法院以找不到人为由不给审理还驳回我的诉讼我该怎么办
你好,法院故意不通知以找不到人被告为由驳回原告诉讼,最终给被告造成了损失,原告是银行,这种情况法院是否要做出赔偿。
1 分钟前 删除
I. 需要什么证明才能判法院驳回我两次了
根据你的问题,如果你打算再一次起诉,结果还是被驳回。
你以第三方的角度看看问题,看完之后你能知道些什么?
等你学会叙事之后再说吧。
J. 如果再申诉到高院,高院驳回我们怎么办
关于连带责任的认定必须依据法律相关规定,财政局和银行是否存在共同串通欺内诈,需要证据佐证容,如是,则可依据《民法通则》连带责任的认定;而财政局的连带责任承诺并非是《担保法》所规定的债务的担保(财政局也不能作为担保人),其证明的承诺是否构成连带赔偿,由法院判定。
建议向高院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