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回重新评估
⑴ 原告对伤残等级不服,要求重新鉴定,法院驳回,如何再申请重新鉴定,是等一审判决下来后上诉时申请吗什
如果一审未同意,只能上诉时再申请。
⑵ 驳回重申的民事案件是否可以重新起诉到中院,因为对一审的笔迹鉴定不服,起诉到中院,希望重新鉴定,中
驳回重审就是已回到一审的程序上。您可以向重新组成的合议庭主张重新鉴定,如法庭不支持,可以上诉到二审法院。
⑶ 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法院能否驳回
很少可能
⑷ 一审前对方拒绝在单方司法鉴定签字,开庭时要重新定,,法院给予驳回,二审是否可以为理由发回一审重鉴定
您好,属于证据的鉴定应当在一审时通过书面形式提出,对方拒绝签字等同于放弃了进行鉴定的权利,二审再次主张的,不符合法律规定,二审法院有权拒绝。
⑸ 一审期间提出重新鉴定因超过了举证时效被法院驳回,在二审期间提出重新鉴定法院会允许吗
1,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一二审同样适用
2,但是有证据证明鉴定结论有错误或发现有新证据足以推翻原鉴定结论的,可在二审中提出重新鉴定申请。
3,我的建议你可以自己在外委托先做一个重新鉴定,如果意见相反,二审是没有理由采纳任何一个鉴定,一般会准许重新鉴定的。
⑹ 我向法院提出的“驳回被告重新鉴定申请”的申请,是否支持,法院是否应下裁定
法院给出的同意对方重新鉴定的理由不合规定:
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
(一)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超越司法鉴定业务范围或者执业类别进行鉴定的;
(二)送鉴的材料虚假或者失实的;
(三)原鉴定使用的标准、方法或者仪器设备不当,导致原鉴定结论不科学、不准确的;
(四)原鉴定结论与其他证据有矛盾的;
(五)原司法鉴定人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
(六)原司法鉴定人因过错出具错误鉴定结论的。
重新鉴定所提供的鉴定材料必须是与初次鉴定相同的鉴定材料;鉴定材料有异的鉴定,不是重新鉴定。除第一项应由其他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重新鉴定外,其他各项重新鉴定可由原司法鉴定机构进行。
重新鉴定应当由原司法鉴定人以外的司法鉴定人进行
法院应给你申辩反驳理由的机会,但实践中不用给你出裁定的
⑺ 一审法院驳回重新鉴定的要求 二审法院会支持重新鉴定的诉求吗
适用法律是一样的,如果被告对鉴定结果提出异议且有充分的理由,会得到支持的。
⑻ 原告对伤残等级不服,要求重新鉴定,法院驳回,如何再申请上诉
申请复核。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条规定:“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⑼ 对方申请司法鉴定被驳回,派出所说等于没鉴定要求重新鉴定,这种解释合理吗
对方申请伤情鉴定是他的正当权利,司法鉴定所可以以规不于受理。派出所以办案需要为由要求重新鉴定也符合要求,你知晓即可,不必签字同意。所以你不签字照样可以申请并鉴定。当然司法鉴定处仍然可以根据伤情决定是否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