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合同
⑴ 进出口合同基本内容又以下几部分构成
这个是什么问题呢?
一般情况下:
1.约首部分(包括当事人、合同编号专、合同名称之类属的东西)
2.正文
(1)标的(也就是货物)条款
(2)价格(单价、总价等)
(3)数量(及包装等)
(4)质量或者说规格
(5)支付(信用证、汇付等,可能会有所有权保留条款)
(6)运输及交付(一般采用贸易术语的形式)
(7)违约责任;
(8)瑕疵担保和权利担保责任(这个如果约定了法律适用的,一般可以不另行约定);
(9)法律适用、仲裁和管辖条款
3.最后条款(约尾)
(1)合同生效;
(2)合同文本、份数及效力;
(3)合同签订日期、地点等;
(4)签字盖章等。
⑵ 请详细告诉我FOB进口合同的履行程序,非常感谢
出口合同的履行
在我国出口贸易中,多数按CIF条件成交,并按信用证支付方式收款,履行这种出口合同,涉及面广,工作环节多,手续繁杂,且影响履行的因素很多,为了提高履行约率,各外贸公司必须加强同有关部门的协作与配合,力求把各项工作做到粗确细致,尽量避免出现脱节情况,做到环环扣紧,井然有序。
履行出口合同的程序,一般包括备货、催证、审证、改证、租船、订舱、报关、报验、保险、装船、制单、结汇等工作环节。在这些工作环节中,以货(备货)、证(催证、审证和改证)、船(租船、订舱)、款(制单结汇)四个环节的工作最为重要。只有做好这些环节的工作,才能防止出现“有货无证”、“有证无货”、“有货无船”、“有船无货”、“单证不符”或违反装运期等情况,根据我国对外贸易长期实践的经验表明,在履行出口合同时,一肌应做好下列各环节的工作:备货与报验
为了保证按时、按质、按量交付约定的货物,在订立合同之后,卖方必须及时落实货源,备妥应交的货物,并做好出口货物的报验工作。备货
备货工作的内容,主要包括按合同和信用证的要求巍峨生产加工或仓储部门组织货源和催交货物,核实货物的加工,整理,包装和刷唛情况,对应交的货物进行验收和清点,在备货工作中,应注意下列事项:
发运货物的时间。为了保证按时交货,应根据合同和信用证对装运期的规定,并结合船期安排,做好供货工作,使船货衔接好,以防止出现船等货的情况。
货物的品质,规格。交付货物的品质,规格,必须符合约定的要求,如果不符,应进行筛选和加工,整理直至达到要求为准。
货物的数量。必须按约定数量备货,而且应留有余地,以备必要时作为调换之用,如约定可以溢短装百分之若干时,则应考虑满足溢装部分的需要。
货物的包装。按约定的条件包装,核实包装是否适应长途运输和保护商品的要求,如发现包装不良或有破损,应及时修整或调换。
在包装的明显部位,应按约不定期的唛头式样刷制唛头,对包装上的其它各种标志是否符合要求,也应注意。报验
凡按约定条件和国家规定必须法定检验的出口货物,在备妥货物后,应向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局申请检验,只有经检验出具商检局签发的检验合格证书,海关才放行,凡检验不合格的货物,一律不得出口。
申请报验时,应填制出口报验申请单,向商检局办理申请报验手续,该申请单的内容,一般包括品名,规格,数量或重量,包装,产地等项,在提交申请单时,应随附合同和信用证副本等有关文件,供商检局检验和发证时作参考。
当货物经检验合格,商检局发给检验合格证书,外贸公司应在检验证规定的有铲期内将货物装运出口,如在规定的有效期内不能装运出口,应向商检局申请展期,并由商检局进行复验,复验合格后,才准予出口。催证、审证和改证
在履行凭信用证付款的出口合同时, 应注意做好下列工作:催证
在按信用证付款条件成交时,买方按约定时间开证是卖方履行合同的前提条件,尤其是大宗交易或按买方要求而特制的商品交易,买方及时开证更为必要;否则,卖方无法安排生产和组织货源,在实际业务中,由于种种原因买方不能按时开证的情况时有发生,因此,我们应结合备货情况做好催证工作,及时提请对方按约定时间办理开证手续,以利合同的履行。审证
在实际业务中,由于种种原因,,买方开来的信用证常有与合同条款不符的情况,为了维护我方的利益,确保收汇安全和合同的顺利履行,我们应对国外来证,按合同进行认真的核对和审查,在审证时 ,应注意下列事项:
政治性,政策性审查。在我国对外政策的指导下,对不同国家和不同地区的来证从政治上,政策上进行审查,如来证国家同我国有无经济贸易往来关系,来证内容是否符合政府间的支付协定,证中有无歧视性内容等。
开证行与保兑行的资信情况,为了确保安全收汇,对开证行和保竞任所在国的政治,经济状况,开证行和保兑行的资信及其经营作风等,都应注意审查,如发现有总是侧应酌情采取适当的措施。
信用证的性质和开证行对付款的责任,要注意审查信用证是否为不可撤销的信用证,信用证是否生效,在证内,对开证行的付款责任是否加一笔勾销了“限制性”条款或其它“保留”条件。
信用证金额及其采用的货币,信用证金额应与合同金额一致,如合同订有溢短装条款,则信用证金额还应包括溢短装部分的金额,来证采用的货币与合同规定的货币一致。
有关货物的记载。来证中对有关品名,数量或重量,规格,包装和单价等项内容的记载,是否与合同的规定相符,有无附加特殊条款,如发现信用证与合同规定不符,应酌情作出是否接受或修改的决策。
⑶ 办理加工贸易手册是需要提供进口合同
1.
你可以做一个大的合同提供给外经贸2.WEB申领系统一定要装的,因为要加工贸易批准证书要在系统上申报审批的,到时做变更,核销,申请内销之类的都要在系统中操作的
⑷ 进口合同cif买卖双方的责任
以前有很多来朋友都问过呢:自
一:CIF术语中,卖方的主要责任与义务:1.负责在合同规定的日期或期限内,在装运港将符合合同的货物交至运往指定目的港的船上,并给予充分的通知;
2.负责办理货物的出口手续,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核准书;
3.负责租船或订舱,并支付至目的港的运费;
4.负责办理货物运输保险,支付保险费;
5.负责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为止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6.负责提供商业发票、保险单和货物运往约定目的港的运输单据。如果买卖双方约定采用电子通信,则所有的单据可被具有同等效力的电子数据交换信息所替代。
二:买方的主要责任与义务:1.负责按合同规定支付价款;
2.负责办理货物进口手续,取得进口许可证或其他核准书;
3.负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后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4.收取卖方按合同规定支付的货物,接受与合同相符的单据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得到你,谢谢
⑸ 谁能给我一份进口合同 要标准条款的
http://www.doc88.com/p-7148014106352.html 这个进去你自己看咯,
最详细最规范的进口合同版本 - 合同范本 中英文对照
http://www.66law.cn/ContractModel/13314.aspx
Purchase Contract
合同编号(Contract No.): 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Date) :___________
签订地点(Signed at) :___________
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The Buyer: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Address: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Tel):___________ 传真(Fax):__________
电子邮箱(-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The Seller: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Address: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Tel):_________ 传真(Fax):___________
电子邮箱(-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卖双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
The Seller and the Buyer agree to conclude this Contract subject to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stated below:
. 货物名称、规格和质量(Name, Specifications and Quality of Commodity):
. 数量(Quantity):
允许____的溢短装(___% more or less allowed)
. 单价(Unit Price):
. 总值(Total Amount):
. 交货条件(Terms of Delivery) FOB/CFR/CIF_______
. 原产地国与制造商 (Country of Origin and Manufacturers):
. 包装及标准(Packing):
货物应具有防潮、防锈蚀、防震并适合于远洋运输的包装,由于货物包装不良而造成的货物残损、灭失应由卖负责。卖应在每个包装箱上用不褪色的颜色标明尺码、包装箱号码、毛重、净重及“此端向上”、“防潮”、“小心轻放”等标记。
The packing of the goods shall be preventive from dampness, rust,
moisture, erosion and shock, and shall be suitable for ocean transportation/
multiple transportation. The Seller shall be liable for any damage and loss of
the goods attributable to the inadequate or improper packing. The measurement,
gross weight, net weight and the cautions such as "Do not stack up side down",
"Keep away from moisture", "Handle with care" shall be stenciled on the surface
of each package with fadeless pigment.
. 唛头(Shipping Marks):
. 装运期限(Time of Shipment):
. 装运口岸(Port of Loading):
. 目的口岸(Port of Destination):
. 保险(Insurance):
由____按发票金额%投保_____险和_____附加险。
Insurance shall be covered by the ________ for % of the invoice value
against _______ Risks and __________ Additional Risks.
. 付款条件(Terms of Payment):
() 信用证式:买应在装运期前/合同生效后__日,开出以卖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议付信用证,信用证在装船完毕后__日内到期。
Letter of Credit: The Buyer shall, ______ days prior to the time of
shipment /after this Contract comes into effect, open an irrevocable Letter of
Credit in favor of the Seller. The Letter of Credit shall expire ____ days after
the completion of loading of the shipment as stipulated.
()
付款交单:货物发运后,卖出具以买为付款人的付款跟单汇票,按即期付款交单(D/P)式,通过卖银行及_____银行向买转交单证,换取货物。
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 After shipment, the Seller shall draw a sight
bill of exchange on the Buyer and deliver the documents through Sellers bank and
______ Bank to the Buyer against payment, i.e D/P. The Buyer shall effect the
payment immediately upon the first presentation of the bill(s) of exchange.
后面还好多, 因为太多字了. 这个网络知道提问不知道那么字体
你把你邮箱写出来, 我发到你邮箱里面, 上面也地址 你自己打开看也一样啊
希望能帮助到你
⑹ 进出口合同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进口合同的内容与出口合同大体相同,共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约首,约首主要包括合同名称、编号、订约日期和地点,当事人名称和地址、适用的法律等。第二部分是合同的本文,即基本条款,包括商品名称、品质规格、数量、包装、价格、交货、付款等主要条款和格式条款,或称一般
交易条款,即合同中的通用条款,如商品检验、索赔、不可抗力、仲裁等。第三部分是约尾,约尾包括合同的有效期、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买卖双方的签字等。一、约首合同中的约首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合同名称。合同的名称应正确体现合同的内容,进口人制作的合同通常称购货合同或购货确认书。如由国外出口人起草缮制的也有使用售货合同的。2.订约日期和地点。订约日期应为接受生效日期。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接受通知到达发盘人时生效。如合同未另行规定生效条款,订约日期即合同的生效日期。3.当事人名称、地址。当事人的全名和详细地址应在合同中正确载明,除了可以识别当事人之外,在发生纠纷时,可作为决定诉讼管辖的重要依据,也便于在必要的时候进行联系。4.前文。前文措词必须与合同名称相一致。如采用合同书形式,则前文应使用第三人称语气,例如:“本合同由××与××订立”(This contract is made and entered into bvand between…and…)或类似词句;如使用确认书,则前文措词应使用第一人称语气,例如:“兹确认从你方购买……”(We confirm the purchase from you…)或类似词句。合同的成立、履行及解释依据哪一国法律,对双方当事人都十分重要。按包括我国在内的多数国家法律,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并在合同中加以规定,如订明:“本合同的订立、履行及解释适用中国法律。”二、基本条款进口合同本文中的基本条款与出口合同相同,包括商品的名称、规格、数量、包装、价格、交货、付款等。但在具体内容的掌握上则有所不同。1.商品的名称和质量。很多商品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名称,因此,在进口询盘时,应注意所使用的商品名称能代表拟订购的商品,并使用国际通用名称。在确定商品名称时,要做到既有利于运费的计算,又不致与其他商品相混淆。进口合同中对商品名称要作明确规定,进口许可证及其他进口单证中的商品名称与进口合同要严格一致。进口合同中的商品质量条款是非常重要的条款。进口合同的纠纷以品质问题最多,因此,为预防或避免卖方交货品质不符要求或以次充好,合同中的商品规格、标准、牌号、型号、等级等应订得具体明确。2.数量条款。按我国计量法的规定,进口数量单位(包括商品规格的计量单位)必须符合我国的法定计量单位和标准,一般不进口非法定计量单位的仪器设备,如有特殊需要,须经有关标准计量管理机构批准。进口合同中应明确规定计算数量的时间和地点,例如以装运时的数量、以目的港卸货时的数量为准,或以进入进口地仓库或工厂时核定的数量为准等。一般商品特别是初级产品的进口合同,可以规定溢短装幅度,在由我方派船接货的情况下,除应规定溢短装幅度外,还应明确溢短装“由买方决定”。 3.价格条款。目前,在国际贸易中使用的贸易术语很多,其中以FOB、CFR或CIF三种使用最多。在进口业务中,大多采用。FOB贸易术语,由我方派船到国外接运货物。但是,对个别业务,我方派船不便,卖方又为资信较好的老客户,可按CFR或CIF、条件成交。在多式联运情况下,则可采用FCA、CP"r或CIP术语。进口合同的价格有净价、含佣价、基价、推算价,价格中还可以减除数量折扣、季节折扣和特别折扣等。 4.装运条款。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装运条款也是合同中的基本条款,交付货物是卖方最基本的义务。在进口合同中,应订明卖方装运货物的时间、地点和通知等义务的内容。买卖双方在货物交接过程中所承担的责任是根据所采用的贸易术语所决定的。国际贸易中常用的FOB、CFR、CIF都属于在装运港交货的贸易术语,只要卖方在装运港把货物装上了船,取得了货运单据并将其交给买方,也就认为已经履行了交货的责任;如使用FCA、CPT、CIP贸易术语,卖方只要将货物在发货地交给承运人监管,即为交货。我进口货物的运输方式大多为海洋运输并较多使用FOB术语,有时也有使用CFR和CIF、贸易术语的。(1)FOB条件下的装运条款。FOB条件下的装运条款除了合同中应指定装运港外,还应规定合理的装运时间和装运通知等。 a.装运时间。进口合同中对装运时间的规定不仅直接影响到我方能否及时取得货物,以满足生产、消费或转售的需要,还涉及我方能否有足够时间安排船只并通知卖方。因此,装运时间一般是规定一个期限,而不能规定某个肯定的日期。除此以外,进口合同中还应规定卖方不能按时交货或买方不能按时派船应承担的责任。b.装运通知。FOB进口合同的装运通知条款的内容主要有:卖方的货妥通知;买方的派船通知和卖方装船后的通知。为了便于买方既按合同又按卖方的要求派出船只,进口合同中应规定卖方发出货物业已备妥的通知期限、通知的内容及未按要求发出通知应承担的责任。为了使卖方能按照船期安排装船,买方应给予卖方关于船名、装船地点和所要求的装运时间的充分通知。(2)CFR和CIF‘条件下的装运条款。按CFR和CIF条件订立的进口合同,由卖方安排运输,为维护我方利益,应对卖方关于运输的责任在合同中作适当规定。在CFR条件下,由卖方租船、订舱、由买方负责保险,卖方在装船后立即发出装船通知就显得格外重要,因此,合同中还应订立装运通知和风险划分的条款。5.付款条款。 进口合同中的付款条款对保障我方利益关系很大,如果稍有不慎,不仅会增加费用支出,而且还会发生付了款而拿不到货物及/或我方需要的凭证和单据的情况。三、格式条款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用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
款予以说明。凡已在格式条款中订明的事项,在合同的基本条款中可以不再另作规定。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以非格式条款为准。当事人双方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⑺ 进出口合同包括哪些类型经常使用的合同类型是什么
技术进出口合同包括两类,技术引进合同和技术出口合同。
技术引进合同是指我国的公司、企业或者个人为了引进生产技术,与国外的公司、企业或者个人达成的协议。我国技术引进合同包括以下几种形式:工业产权的转让或许可合同,专有技术许可合同,技术服务合同,以及包含上述技术中任何一项的合作生产合同,合作设计合同或者成套设备、关键设备的进口合同等形式。
技术出口合同指我国境内的公司、企业或个人,通过技术贸易的途径向我国境外的公司、企业或者个人转让、许可或者交换有关专有技术、专利技术及提供技术服务而达成的协议。
经常使用的就是这两种,具体要看是进口还是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