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服贸协议是什么
1. 为什么台湾人反对服贸协议
1、台湾两个党对立严重,将政党利益凌驾于台湾利益之上,会为了反对而反对,回这事就是民进党搞的,实际上答民进党本身不见得反对服贸协议。
2、台湾的民主有点极端,偏向民粹化,其实那些闹事的学生对服贸的了解都很有限,利用服贸协定里不利台湾的条款很容就能煽动,民众永远是单纯的像白纸,一点就着。贸易协定肯定要从整体考量利弊,逐一审查明显就是个坑。明明有自己民选的政府和立法院,还要靠普通民众去决策这么复杂专业性强的贸易协定?很不现实。
3、台湾社会当下普遍担心两岸经济的合作会成为大陆统战的筹码,所以台湾人对服贸的态度很复杂,一边想在经济上吃大陆豆腐,一边怕政治上被大陆吃豆腐。 所以两岸的服贸协定的争议难免的。
2. 为什么台湾对服贸协议如此反对
两岸服贸这个议题事先没有知会台湾民众。
学生认为碰触了民主游戏规则的底线,不符合"程序正义"。
3. 为什么台湾对服贸协议如此的敏感如此的反对,为什么,为什么啊
因为怕影响台湾经济,经济变得跟香港一样,你们来台工作,老板当然会用薪资较低但相同能力甚至更高的你们啊,甚至房价会被炒高(目前台北已经很高了)。
还有不是每个人都反服贸,毕竟服贸带来的又不是完全是坏处,有利就有弊。
更反的是黑箱作业,那草草过关又没正当审查,一些细节权益也会引响很多人,权益还要跟大陆协调怎麼就直接过关呢?
更质疑如果没什麼不好的内容,为何不能审查?
有些网友还觉得是绿营是故意搧动大学生来反,闹大。或许他们是有故意闹大。
但大学生真的那麼容易搧动?如果真的没影响到他们的权益,他们会反应那麼大吗?
他们的行动并没有染上政治色彩,自己的权益当然要自己知道、保护。
P.S 我是台湾人,这是目前我在台湾所知的。
4. 台湾服贸协议什么时候通过
只能拖着。职业学生一闹,民众觉得服贸好可怕,要求退回重谈。原来投赞成票的立委现在也见风使舵。马上就要县市选举,国民党不敢再强推。要是选举输了就更不敢了
5. 台湾大学生为什么反对服贸协议
台湾两个党对立严重,将政党利益凌驾于台湾利益之上,会为了反对而反对,这专事就是民进党搞的,属实际上民进党本身不见得反对服贸协议。
台湾的民主有点极端,偏向民粹化,其实那些闹事的学生对服贸的了解都很有限,利用服贸协定里不利台湾的条款很容就能煽动,民众永远是单纯的像白纸,一点就着。贸易协定肯定要从整体考量利弊,逐一审查明显就是个坑。明明有自己民选的政府和立法院,还要靠普通民众去决策这么复杂专业性强的贸易协定?很不现实。
台湾社会当下普遍担心两岸经济的合作会成为大陆统战的筹码,所以台湾人对服贸的态度很复杂,一边想在经济上吃大陆豆腐,一边怕政治上被大陆吃豆腐。 所以两岸的服贸协定的争议难免的。
6. 两岸服贸协议对台湾有什么影响
以下理由每一条要分开看!!
还有这是个人所知!欢迎补充!
悲观:
1.认为会对台湾产业造成负面影响(原因很多例如:倾销等等......)
2.认为会造成人口涌入,造成失业率上升
3.单纯为反对而反对
乐观:
1.认为会广大市场将对台湾产业造成正面影响
2.认为劳工增加满足需求
7. 签订服贸协议到底是有利于台湾还是大陆
宏观经济来讲,对大陆没啥厉害关系,毕竟一个是进十年持续增长的经济体,虽然现在涨幅没有前几年大,一个是经济衰退几十年,失业率,毕业生就业率急速下降,社保崩溃,产业结构严重恶化的经济体。。。。利害关系不言而喻,可以说台湾经济是否可以翻身,就看这一把了,这也是我估计近几年台湾唯一的机会,台湾认美国人当爹,美国经济上也没支持过台湾,通用这些都是在大陆开厂,吃玉米长大的牛(细菌率是吃草长大的牛的5000多倍)、脱销的玉米制品卖给台湾,经常将退役的军备高价卖给台湾(收取保护费),也没见有啥实际性的政策和真正互利的贸易。日本就不说了,台湾人可能是全球最崇拜日本的,除了渔业合作,也基本看不到日本的投资,我觉得世界第二大经济体能投资台湾,甚至可以这么说,投资任何一个地方,都是该地求之不得的。当然这个世界很复杂,不是什么事情都是1+1=2,这个事情不只是这么简单,还必须用政治的眼光、历史的眼光、社会的眼光来看待,很多人能靠这个事情一步登天,虽然不见得对这个事情本身有什么改变,这个可以参考阿扁的发展史。。。但是让我再说我就不是很专业了,我只是个学经济的,我家人送我出国是学的金融,不是政治。所以一句话回答你,对台湾有利
8. 什么是台湾的服贸协定
- 第一条为了发展大陆与台湾地区间的贸易,维护
正常的贸易秩序,促进
经济的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大陆与台湾地区间的
、
和
(以下简称
)。
第三条从事
,应当遵守法律、
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损害
和
。
第四条
是
的主管机关。有关省、自治区和
人民政府
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本
内的对台贸易工作。
第五条依法从事
经营活动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包括依法设立的
,可以在其经营范围内与台湾地区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或者个人进行对台贸易。
第六条对台
以及货物上不得出现违反
的字样和标记,不得出现有碍祖国统一的内容。
第七条对台贸易的货物及其包装上需要标明
的,台湾货物及其包装上应当标明
为台湾,大陆货物及其包装上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采用
。
第八条间接进行对台贸易的,应当通过在
或者澳门
登记注册的
进行。
第九条大陆货物经
或者澳门
、转运至台湾地区的,应当遵守国家对
、澳门
贸易的有关规定。
第十条对台贸易中涉及国家统一、
或者
的商品,以及许可证、
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进出口的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对台贸易的货物由海关依照有关法律、
的规定,按照
征收关税,并依法征收进口环节的税收。
第十二条对台贸易中发生纠纷时,由当事人通过协议或者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的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据合同中的
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
,提交中国的
仲裁。当事人未在合同中订立
,事后又未达成书面
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大陆与台湾地区间的小额贸易,适用
部、
发《对台湾地区小额贸易的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对台贸易中的有关事项,本办法未作规定的,参照国家有关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和
的规定执行。
9. 台湾服贸协议大致什么内容
第一条为了发展大陆与台湾地区间的贸易,维护海峡两岸正常的贸易秩序,促进海峡两岸经济的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大陆与台湾地区间的货物贸易、技术贸易和服务贸易(以下简称对台贸易)。
第三条从事对台贸易,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是对台贸易的主管机关。有关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对台贸易工作。
第五条依法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包括依法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在其经营范围内与台湾地区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或者个人进行对台贸易。
第六条对台贸易合同以及货物上不得出现违反一个中国原则的字样和标记,不得出现有碍祖国统一的内容。
第七条对台贸易的货物及其包装上需要标明原产地的,台湾货物及其包装上应当标明原产地为台湾,大陆货物及其包装上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采用中性包装。
第八条间接进行对台贸易的,应当通过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或者澳门特别行政区登记注册的工商企业进行。
第九条大陆货物经香港特别行政区或者澳门特别行政区转口、转运至台湾地区的,应当遵守国家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贸易的有关规定。
第十条对台贸易中涉及国家统一、联合经营或者总量控制的商品,以及许可证、配额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进出口的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对台贸易的货物由海关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按照优惠税率征收关税,并依法征收进口环节的税收。
第十二条对台贸易中发生纠纷时,由当事人通过协议或者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的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提交中国的仲裁机构仲裁。当事人未在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大陆与台湾地区间的小额贸易,适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海关总署发《对台湾地区小额贸易的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对台贸易中的有关事项,本办法未作规定的,参照国家有关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和国际服务贸易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