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合同协议 » 人格侵权

人格侵权

发布时间: 2020-11-21 06:53:21

Ⅰ 人格权侵权赔偿有哪些

您好,人格权侵权赔偿包括:
1、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方式以造成他人财产或人身损害为前提。
在各种责任形式中,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影响这几种责任的承担,均不能以实际造成他人的财产或人身损害为前提,只要受害人的财产、人身或其他权利遭到侵害、面临危险或受到妨碍,即可要求行为人承担此几项责任;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做、更换这几种责任的承担只以财产受到侵害为前提;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和赔礼道歉这几种责任的承担通常仅以人身权或知识产权受到侵害为前提。而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既可以以他人财产受到损害为前提,也可以以他人的人身受到损害为前提。
2、损害赔偿以给付金钱或实物财产为内容
在其他责任形式中,侵权行为人不存在向受害人给付金钱的问题;即使以实物财产赔付,该财产也应属于侵权行为人所有。而在返还财产的责任形式中,侵权人向受害人返还的财产本来就属于受害人所有或管理。
3、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受各种因素的制约
其他形式的责任,在实际承担时较为简单,易于操作。而损害赔偿责任在实际承担时却较为复杂,通常会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比如,要考虑到赔偿的范围、赔偿数额的计算、侵权人和受害人的经济状况,在故意侵权中,还要考虑到惩罚性赔偿,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的规定等。
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Ⅱ 法律对侵犯名誉权和人格尊严权是如何规定的

一、侵犯名誉权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01条 【名誉权】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140条.以书面、口头形式宣场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
以书面、口头等形式诋毁、诽谤法人名誉,给法人造成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法人名誉权的行为。
第120条 【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侵权责任】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 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适用前款规定。
149.盗用、假冒他人名义,以函、电等方式进行欺骗或者愚弄他人,并使其财产、名誉受到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150.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和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公民或者法人要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后果和影响确定其赔偿责任。
151.侵害他人的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而获利的,侵权人除依法赔偿受害人的损失外,其非法所得应当予以收缴。
侵犯名誉权的行为到一定程度,会受到刑法的约束,可能构成侮辱罪、诽谤罪。
二、侵犯人格尊严:
《宪法》第3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5条第一款规定:“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
有观点认为,名誉权属于人格尊严的一种,这样,也可以将法律对名誉权的规定放到这里。
严重侵犯人格尊严的行为在刑法上可能构成寻隙滋事罪,侮辱、诽谤罪等。
希望以上内容对你有所帮助!

Ⅲ 论述:网络侵权与人格权保护的认识

网络侵权: 如果你是个人网站,因为非经营目的,你的网站上也不存在任何广告,则不会构成侵权。
如果你所转载的是其他人的博客,BBS内容,新闻通常除非特殊声明也不会有网络侵权问题。
但是如果你所发布的是其他公司已经声明拥有版权,拥有转授权的内容。你可以看他们网站的隐私规定,或者其他法律条文。假如这样,你可能会涉嫌网络侵权。

对于网络侵权,通常会收到律师函,在一定时间内将侵权内容撤销下来就好了。如果你在使用这些内容进行牟利,则可能会直接成为诉讼的对象,但是几率通常很低。因为中国的知识产权纠纷、取证、诉讼地选择等现实因素太多了。 人格权保护:l 人格权是每个人所固有的权利。人格权自公民出生之日起、自法人成立之日起即由公民、法人所享有、不论公民的年龄、智力、民族、种族、社会地位,都平等地享有人格权。法律规定.人格权专属于公民和法人所有.不得由主体转让、抛弃和继承.也不受他人的非法干涉和限制。
2人格权以人格利益为客体,人格利益是指主体的人身和行为安全、自由以及精神自由、尊严等方面利益。具体包括主体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生命、健用、姓名或名称、名誉、肖像、隐私等。人格利益不具有直接的财产内容,多体现了一定的精神利益。尤其是名誉、肖像、隐私、自由贞操等利益,是以人的精神活动为核心而构成的,是典型的精神利益、而即使如生命、健康等人格利益.虽然侵害它们对人身这一物质性客体造成了损害,但伤害人身给公民造成的精神痛苦无疑也侵害了公民的精神利益。
人格利益虽然多表现为一定的精神利益, 并不具有直接的财产内容,但人格权仍与地产具有相关联性。
(1)人格仅是主体从事社会交往和活动的必备条件,人格权的享有会影响其财产权利的享有及行使。
(2)对人格权的损害往往间接给受害人财产带来损失, 如侵害生命健康权造成受害人的丧葬费、医疗费等损失。
(3)侵害人格权的责任方式也包括赔偿损失,受害人还可以提出精神损害赔偿。
(4)人格权是维护主体的独立人格所必备的权利。如果主体不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 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公民就不能享有人格权;但公民享有人格权后.就能更好地维护和实现主体的人格独立和自由。甚至说.主体如果不享有人格权,就不可能作为主体而存在。

Ⅳ 人格,名誉受到侵权,赔偿标准是多少

1、侵犯了当事人的名誉权和人身自由权,当事人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2、第二个即侵犯了隐私权也侵犯了名誉权;
关于赔偿的数额,要依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以及侵权人的获利情况等考虑等综合考虑决定。

名誉权是指公民和法人对其应有的社会评价所享有的不受他人侵害的权利。包括保护自己的社会良好评价或改善、改变不好评价的权利和维护名誉权不受侵害的权利。
主要违法行为
(1)侮辱行为 包括口头、动作、文字侮辱和暴力侮辱。侮辱的事实可能是实际存在的。
(2)诽谤行为 诽谤的事实必须是虚假的,否则不构成诽谤。
(3)新闻报道的严重失实。
(4)评论严重不当。

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而且权利主体对他人在何种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私生活,对自己是否向他人公开隐私以及公开的范围和程度等具有决定权。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第十条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法律、行政法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Ⅳ 具有人格意义的特定物品被损害,可否按照《侵权责任法》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第四条:具有人格象征意内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容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物品所有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应该适用这条规定。本条与侵权责任法第22条并不冲突。

Ⅵ 网易第五人格被告侵权是真的吗

对,它抄袭了,抄了逃跑吧!少年,因为它在2015年就出了,在电脑出的,第五人格在2017年出在手机上,然后逃跑吧又出了手机版才对!

Ⅶ 关于侵权问题,人格尊严之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第七条 罪犯的人格不受侮辱,其人身安全、合法财产和辩护、申诉、控告、检
举以及其他未被依法剥夺或者限制的权利不受侵犯。

第十七条 监狱应当对交付执行刑罚的罪犯进行身体检查。经检查,被判处无期
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不收监: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已婴儿的妇女。
对前款所列暂不收监的罪犯,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对
其中暂予监外执行有社会危险性的,应当收监。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由居住地公安
机关执行刑罚。前款所列暂不收监的情形消失后,原判刑期尚未执行完毕的罪犯,由
公安机关送交监狱收监。
第三十九条 监狱对成年男犯、女犯和未成年犯实行分开关押和管理,对未成年
犯和女犯的改造,应当照顾其生理、心理特点。
第五十二条 对少数民族罪犯的特殊生活习惯,应当予以照顾。
第五十三条 罪犯居住的监舍应当坚固、通风、透光、清洁、保暖。
第五十四条 监狱应当设立医疗机构和生活、卫生设施,建立罪犯生活、卫生制
度。罪犯的医疗保健列入监狱所在地区的卫生、防疫计划。
第六十一条 教育改造罪犯,实行因人施教、分类教育、以理服人的原则,采取
集体教育与个别教育相结合、狱内教育与社会教育相结合的方法。
第六十二条 监狱应当对罪犯进行法制、道德、形势、政策、前途等内容的思想
教育。
第六十三条 监狱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对罪犯进行扫盲教育、初等教育和初级中
等教育,经考试合格的,由教育部门发给相应的学业证书
第六十四条 监狱应当根据监狱生产和罪犯释放后就业的需要,对罪犯进行职业
技术教育,经考核合格的,由劳动部门发给相应的技术等级证书。
第六十五条 监狱鼓励罪犯自学,经考试合格的,由有关部门发给相应的证书。
第六十六条 罪犯的文化和职业技术教育,应当列入所在地区教育规划。监狱应
当设立教室、图书阅览室等必要的教育设施。
第六十七条 监狱应当组织罪犯开展适当的体育活动和文化娱乐活动。
第六十八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以及罪
犯的亲属,应当协助监狱做好对罪犯的教育改造工作。

Ⅷ 《侵权责任法》中的具体人格权包括哪些

侵权责任法第二条 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本法版所称民事权益权,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其中,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属于具体人格权。

Ⅸ 人格尊严权侵权的责任

本案属于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侵权行为,当事人可以通过提起诉讼的方式主张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十五条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赔偿损失;
(七)赔礼道歉;
(八)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以上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热点内容
美发店认证 发布:2021-03-16 21:43:38 浏览:443
物业纠纷原因 发布:2021-03-16 21:42:46 浏览:474
全国著名不孕不育医院 发布:2021-03-16 21:42:24 浏览:679
知名明星确诊 发布:2021-03-16 21:42:04 浏览:14
ipad大专有用吗 发布:2021-03-16 21:40:58 浏览:670
公务员协议班值得吗 发布:2021-03-16 21:40:00 浏览:21
知名书店品牌 发布:2021-03-16 21:39:09 浏览:949
q雷授权码在哪里买 发布:2021-03-16 21:38:44 浏览:852
图书天猫转让 发布:2021-03-16 21:38:26 浏览:707
宝宝水杯品牌 发布:2021-03-16 21:35:56 浏览: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