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禁止协议
❶ 竞业禁止协议和保密协议有什么不同
保密协议是约定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负保密义版务的合同条款。违反约权定保密义务的行为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和依法或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的保密期内,泄露用人单位商业秘密或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的行为。竞业限制是指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负有竞业限制义务劳动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违反约定竞业限制的行为:是指劳动者在依法或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的竞业限制期限内,且用人单位依约定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况下,就业超出竞业限制范围的行为。注意:竞业限制只能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约定。
❷ 竞业禁止协议
代理商属于第三方,这个协议不能约束到你和公司的劳动关系,需要三方同时签字、才具有法律效力。
❸ 有关竞业禁止协议
1.<<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如果公司认为你是负在保密义务的人员也可以的.
2.可以的,因为你的合同里已经有想关的竞业禁止的条款,无需再签定,但若合同里无相关的补偿和违约责任的话,此时也可补回.
注意:竞业禁止得先由公司按月向你支付不能到相关单位就职的经济补偿金才生效的,如果没有这一项,竞业禁止无效.
3.没相关规定,一般以你的月工资为上限.
4.2年,就算签了5年也无效.2年后你可以拒绝收取公司的经济补偿金而不再受竞业禁止的约束.
补充:因为你的合同里已经有相关的条款了,有必要补充完整,如因补偿问题得不到协商一致的话,大可通过仲裁解决.
但据我所知,这样的事,到了仲裁还是劝你们协商的.还是建议你们好好谈谈吧.
❹ 离职时没给补偿金竞业禁止协议是否有效
离职时如果没给补偿金,那么签订的竞业禁止协议是无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八条规定“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简单的理解就是: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未及时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如果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补偿金,如果用人单位明确表示不支付或未实际支付,劳动者可以解除竞业限制协议,不遵守竞业限制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