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保合同
Ⅰ 招标文件里的合同质保期有效吗
这个是有效的。
质保期是对产品的质量期限的保证,也可以在合同中进行约定,但不得违反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权标准等规定,通常在质保期内产品如出现质量问题是在合同的履行期限界满后才发生,当然在特殊的合同中比如长期性合同而产品是在跨度时间较长的期限内分次履行的,而产品又属易腐变质的产品的情况下,可能产品在质保期内便出现了质量问题,这时就可能还仍在合同的履行期限内。
Ⅱ 公司与甲方签订的合同,质保不给修了法律上怎么样讲
甲方一般是指提出目标的一方,在合同拟订过程中主要是提出要实现什么目标,乙方一般是指完成目标,在合同中主要是提出如何保证实现,并根据完成情况获取收益的一方。
1.在合同过程中,甲方主要是监督乙方是否完全按照要求提供自身需求的满足。 在合同执行结束后,甲方一般需要付出资金或者其他,以获得自身需求所需要的东西。
2. 甲方乙方只是名称上的不同,代表合同订立的双方,在法律上地位是平等的。《合同法》对此有明确的规定,合同即是在平等的条件下订立的才视为合法,如果订立的双方有明显的不对等地位,或有明显不利于其中一方的条款,则该方可申请该合同无效。
3. 一般合同中的甲方为合同要约的提出方,乙方为接受要约方。说的购货合同一般是由购货方发起,所以为甲方。二手房也可以将买方定为甲方。但现在有的合同中甲方乙方的划分,也没有按照上述规则,有地将地位较高的一方做为甲方。其实合同中双方是完全平等的,甲方乙方实质是没差别。
4. 一般情况下,提供货物,金钱,招聘(揽),出卖方等为甲方。买受,受聘方为乙,例如,买卖合同的卖方,是甲方。
(2)质保合同扩展阅读:
地位
如:某一供电公司与某企业签定供用电合同,某企业为甲方,供电公司为乙方;再比如,装修公司与住户签合同,投资方住户为甲方,施工方装修公司为乙方。
在家居装修中签订装修合同,不管你是请一般的施工队(如小规模的装修工程部等),还是大型的装饰公司,一般都会规定合同中的甲方为房屋的法定业主或者是业主以书面形式指定的委托代理,这是装修合同中的主体,即甲方。而房屋的施工方即装饰公司通常被称为合同的乙方。
义务
在合同过程中,甲方主要是监督乙方是否完全按照合同要求执行,在合同执行结束后,甲方一般需要付出资金或者其他,以获得自身需求所需要的东西。
乙方
乙方一般是劳务方,也就是负责实现目标的主体。如一供电公司与某企业签定供用电合同,某企业为甲方,供电公司为乙方;装修公司与住户签合同,住户为甲方,装修公司为乙方。
在家居装修中签订装修合同,不管你是请一般的施工队(如小规模的装修工程部等),还是大型的装饰公司,一般规定合同中的合同的乙方基本上指工程的施工方——即装饰公司,而合同的甲方是房屋的法定业主或者是业主以书面形式指定的委托代理人。
在合同过程中,乙方主要是被甲方监督是否完全按照要求提供自身需求的满足。在合同执行结束后,甲方一般需要付出资金或者其他报酬给乙方,以获得自身需求所需要的东西。
关于债权:
如果甲方(可以是自然人、企业法人或政府等)有权要求乙方主张特定的服务或财产,则称甲方为“债权人”,称乙方为“债务人”。
一般情况下,债权人会基于债务人将向其偿付等价值的服务或财产的假定下而向乙方提供一定价值的财产或服务,而该假定一般是由合同支持的。比如甲方向乙方支付了货款购买乙方的产品,在乙方收到资金但尚未将产品交付甲方时,甲方为乙方的“债权人”,乙方为甲方的“债务人”。
Ⅲ 合同条款中的“质保期”和“异议期”分别 是指什么意思
一、质保期,又叫质量担保期,这是由各个厂家规定的对商品的质量提供保证的日期。即一般情况下,厂家对在质保期内的商品负责免费维修等。
二、当事人签订合同后,购方对产品的质量问题,有依法向生产企业或经销企业(即供方)提出质量异议的权利。异议期是关于提出质量异议的期限,即购方对产品的质量问题必须在什么时间内提出异议才有效,异议期除当事人双方有特别约定者外,一般是按有关的法律规定执行。
Ⅳ 材料合同中有质保期就必须要有质保金的约定吗
没有找到这方面的规定,这个涉及诚信方面问题。
Ⅳ 如何签订产品质量保证协议
完整的质量保证协议应包含:
1、采用的质量标准或约定一致的质量指标;
2、约定一致的计量标准、方法和检验机构、方法;
3、准确的质量责任约定和免责约定;
4、质保金金额、支取办法和质保期限;
5、质量瑕疵、质量衍生风险、质量违约的处置办法;
6、一些特殊商品应规定允许的合理质量损耗。
实践中,还应考虑供需双方的经济利益和实际的质量保障能力、合同产品的质量与其他经济行为的制约关系等等,工程建设物资、装备采购中,还应充分参考行业专家的技术意见。
总之,应该清醒地认识到,质量保证协议不仅仅是对产品质量的保证,更是经济利益和经济关系的保证。遵从这样的认识,加上完整规范的质保合同条款,相信你能签订好质量保证协议。
Ⅵ 销售合同中质保金部分如何要求
建议:
1、明确质保金比例;
2、明确质保金付款时间;
3、明确质保金付款条件;
4、加入买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质保金的违约条款。
质保期满,如未发生质量问题、或发生质量问题后卖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解决的,买方应在质保期到期之日起N个工作日内,向卖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质量保证金(本合同价款的10%,即人民币****万元)。
Ⅶ 采购合同中标的物质量保证期,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1、买卖合同中,《合同法》规定了收货方验收的期限。
2、《合同法》第158条规定:“当事人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出卖人。买受人怠于通知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
当事人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发现或者应当发现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合理期间内通知出卖人。买受人在合理期间内未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两年内未通知出卖人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但对标的物有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不适用该两年的规定。
出卖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提供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的,买受人不受前两款规定的通知时间的限制。
3、根据上述规定,《合同法》规定的收货方的验收期限有以下几种:
(1)有约定的,应当在约定的检验期内验收;
(2)未约定检验期限的,应当在合理期限内验收,这个合理期限就是指收货方应当发现标的物的数量、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期限;
(3)无法确定合理期限的,检验期限为2年;
(4)标的物有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不适用2年的规定。
(5)出卖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的,不受上述四项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