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向协议
『壹』 定向和非定向有什么区别
定向生是指入学抄前就确定了工作地点或者工作单位,要签定定向协议才能入学,毕业后回原地或者原单位。录取前考生工作单位、录取学校、考生本人三方签署定向培养协议。其档案、人事、户口等关系仍留在原地,考生毕业后回原地(无派遣证及报到证) 。非定向生是指在录取时不确定未来的工作单位,入学时考生需将档案、人事、户口等关系转到学校,不能按期转入档案的取消入学资格,毕业时应服从国家就业指导,在国家规定的服务范围内进行安排或实行双向选择(有派遣证及报道证) 。
『贰』 如何取消定向生协议
你这个解除协议复的话 学校制是可以不给你发你所谓的两证的。
具体解除:你可以跟你签订的单位协商 协商不成你可以找当地的法院解除
但这种情况你肯定要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你可以协商,也可以让法院判决。
你说教育局有出具相关证明,你去了学校不答复,那建议你可以学校发个书面的《通知》,内容就是说明你要解除定向协议 让学校尽早答复。若学校还是不理,你可以拿着你的身份证明,签订的协议、教育局出具的证明、和你想学校发的书面通知证明(比如快递 你有个收据)想法院起诉。
『叁』 定向协议时什么
定向协议大多是因为专业等因素招收特定生源的就业协议嘛。你这个问题里头,我不清楚你签的时间、条款及内容,以及你所谓辞职的相关情况。建议你明确后再咨询,这样我也好回答。
『肆』 怎么解除定向生协议
你这个解除协议的话 学校是可以不给你发你所谓的两证的。
具体解除:你可以跟你签订的单位协商 协商不成你可以找当地的法院解除
但这种情况你肯定要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你可以协商,也可以让法院判决。
你说教育局有出具相关证明,你去了学校不答复,那建议你可以学校发个书面的《通知》,内容就是说明你要解除定向协议 让学校尽早答复。若学校还是不理,你可以拿着你的身份证明,签订的协议、教育局出具的证明、和你想学校发的书面通知证明(比如快递 你有个收据)想法院起诉。
『伍』 已经被录取了什么时候填定向协议
各个省市区、各个批次的录取通知书的发放时间不一样,从7月15日前后到8月底一直在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一批(提前批、一本)已经或就要开始录取,正常情况下应该从现在到7月25日前后就能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二批(二本)7月20日(有的省市区要到26日)前后开始录取,正常情况下应该在7月25日(有的省市区要到8月1日)前后就能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三批(三本)7月26日(有的省市区要到8月1日后)前后开始录取,正常情况下应该7月在31日(有的省市区要到8月7日)前后就能发放录取通知书。
高职高专(包括)专科要到8月初才能开始录取,正常情况下应该在8月6日就能陆续发放录取通知书,有的要到中下旬才能发放通知书。
通知书一般通过邮局的EMS特快专递邮递到你在填报志愿时预留的通讯地址。
『陆』 定向委培协议书问题!!!
首先,在非自愿签署协议的情况下无法律效力,但是必须由你提供证据证明。其次,培养费如果是个人出,五倍的培养费请求得不到法律支持。你个人更不需要履行义务。
『柒』 关于非全日制研究生定向协议怎么处理
你好,一来般人在工作不理想自的情况下,都会走读研以达到换工作的目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也就是不不脱产研究生。你的协议有2个难点,一是学费问题,这个好说,现在都收费。二是毕业后的工作问题,还有读研(就是还有工作和工资)待遇,原单位如果不同意签定向协议,其他单位有,那么就叫其他单位与学校签订即可,也就相当于,原单位辞职,然后换个新单位。
『捌』 谁知道定向招生要签的协议是什么内容有哪些毁约会咋样
1、定向生是与所在单位签订定向协议,由单位为其保留工资、待遇、公职,并承诺毕业后回到单位工作的统招研究生。定向生受到协议约束,毕业后应当回到单位工作(有时学校为了履约,也会将定向生的毕业证、学位证直接寄给单位)。
2、大部分定向生可免交学杂费,并根据学习和表现情况享受定向奖学金。学习成绩优异的,经定向单位同意也可以研究生。定向生毕业后必须到定向地区或定向单位工作,服务期限一般不超过六年(含见习期一年),服务期满后允许流动;拒绝去定向地区或定向单位工作的,须退还所得人全部奖学金,补交学杂费,并向学校缴纳部分增减费。如学生原定向单位或地区因情况变化不再需要,将由分配部门按非定向国家任务招生安排就业。
高校安排定向就业招生计划之前,应按教育部有关规定与定向就业单位签订用人需求协议书,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教育部备案。教育部要求高校对定向就业招生的宣传工作做到详细、明确,对定向生的就业去向、奖学金设置、定向就业协议签订等有关要求应通过招生章程向社会公布
录取时,教育部要求各有关省级招办对高等学校定向就业招生须安排在非定向就业招生同一批次,同时向有关高等学校投档。若高等学校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在该校调档分数线上不能完成,可在该校调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由省级招办补充投档,高等学校根据考生定向志愿择优录取;如生源仍不充足,应就地转为非定向就业招生计划执行。
3、如果定向生毕业不想回单位,可以毁约,但是要交纳毁约金。交纳毁约金后,只要能够获得毕业证、学位证,并将档案带出,到哪里找工作都是可以的,与其它的非定向毕业生没有区别的。目前,有国防定向生和普通定向生。考生须在入学注册前与高校及定向就业单位签订有关定向就业协议,高校对无故拒签协议的已录取学生,可取消其录取资格。
定向就业招生以个人定向志愿为准,考生不再与定向单位联系,不再与定向单位签订协议,考生填报的定向志愿即视为愿意到定向单位就业,定向单位只与委托培养高校签订协议即可。定向志愿只能填涂在相应批次的第一志愿。
『玖』 什么是定向合同
定向合同实际上就是附条件合同的一种类型。
合同法第四十五条 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附条件的合同虽然要在所附条件出现时生效或者失效,但是对于当事人仍然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当事人不能随意变更或者解除。一旦符合所附条件时,一方如果不履行,就要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所以,附条件的合同效力可分为条件成就前的效力和条件成就后的效力。条件未出现前的效力对于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表现为当事人不得自行撤销、变更合同的拘束力和可基于条件出现时对该合同生效的期待权;在附解除条件的合同中则表现为当事人可期待条件出现时合同效力归于消灭的期待权。条件出现后效力在附生效条件的合同中表现为该合同生效,在附解除条件的合同中则表现为条件出现后合同的效力归于消灭。
由于附条件的合同的生效或者终止的效力取决于所附条件的成就或者不成就(即出现或不出现),并且所附条件事先是不确定的,因此,任何一方均不得以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方法恶意地促成条件的成就或者阻止条件的成就(出现)。因此,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拾』 定向协议能否更换定向单位
一,一般情况下,不能更换定向单位,除非与定向单位协商一致,当事人需要承担合同违约责任,否则,签订了定向(委培)协议的,不能中途更换定向单位。 二,定向委培协议书: 1,是用人单位委托高等院校培养学生时,用以明确双方应承担的责任和违约赔偿办法的文书; 2,定向委培是一些单位解决中国需人才问题的一个途径; 3,定向委培必须在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前提下进行; 4,定向委培协议书的作用主要有两点: (1)把培养方和委托方协商认定的有关事项用文字的形式记载下来,作为双方合作的凭据;(2)便于监督、约束双方的行为,保证协商事项得以顺利实行; (3)定向委培协议书不需公开发表,而是一式两份,由双方共同持有。 三,定向委培协议的特点: 1,具有法律效力: (1)定向委培协议书的所有内容都是双方商议认可的,一经签订,任何一方不得随意违反协议规定; (2)如有一方违反协议,要对另一方进行赔偿,并承担违约的法律责任。 2,双方互利原则: (1)定向委培协议书的签订建立在双方互利的原则基础上,从意愿的产生到每一个具体的规定,都必须以双方互利、自愿为前提,不能有任何强人所难的地方,也不掺入人情关系; (2)一经签订,任何一方不得随意更改。 3,内容的条款化: 委托培养学生涉及录取、注册、生活费用、医疗、学籍管理、学位、学成就业等各方面的问题,均需一一协商确定并写入协议之中,因此大多采用分条列款的方式进行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