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复侵权
⑴ 公司和个体工商户的名称重复,属于侵权吗
要从多方面来考虑它是否侵权:
首先你是合法的,就是你必须有工商营业执照,并且在工商局的注册时间比他早,那他就是侵权了,另外,如果你是合法的,拥有工商营业执照,那他肯定是不合法的,因为如果你在工商局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并且有字号名称,那他用你的字号名称就办理不了营业执照,工商局也不会给他批准,所以你可以到工商局去咨询查证,他如果没有营业执照,你可以举报,工商局对无照经营处以两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果他是冒用别人的字号名称,也会被罚,如果冒用公司名称,那是处以10万元以下罚款,你看情况来处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⑵ 淘宝违规类型属于 重复侵权行为的警告函 请问会怎样 现在只扣了4分
你是不是用了别人的品牌,而品牌没给你授权啊,这种情况品牌卖家可以投诉你的。累计投诉后就要下架,严重的封店哪。建议早点解决吧
⑶ 重复自己的小说犯法吗侵权吗
按照读者和网站的角度来看,你这样做已经算抄袭了,也许不能说抄袭,只能说你这种做法很不地道。
如果你先前文已经在那个网站签约并且上架拿分成了,就是跟实际经济利益挂钩了,不管有没有抄袭,肯定会招来很多人骂
事实上除非你只要跟这家网站签约的话,本文的发文权就只能在这个网站发了,要不然不止是侵权的问题,网站方面也得发出通告责问,严重的甚至都能封号。别看文有些地方改了,可是主角、情节等等归根究底还是老套路,读者应当能一眼认出来。
所以建议你最好不要改头换面地在别的网站发文,一方面因为你的书已经签约了,不可以在别的网站再发,就算你发了,事后签约的网站也有权力去找你另外发文的网站要回发文权,并要求删文,这不是不可能,这也是网络写手这一行的潜规则。如果你不满意这个文,不满意签约网站的待遇,你可以尽快把旧文完结去开新文,上多个网站发,这样货比三家,也不会后悔。
⑷ 广告词可以重复他人的吗/会侵权吗
一些惯常使用的词语,是不构成著作权侵犯;广告词是否侵权,应当在一句完整的广告词中去判断,是否存在复制其他著作权人广告词的情形,如果不存在,那么就不侵权。著作权是一种原创权利,你只要能证明你的广告词是你原创的,即便是完全一样的,也不侵权。
⑸ 小说的名字重复。算是抄袭还是侵权还是没什么
楼上的说错了,书名相同就是后来者对前人的侵权。。这个不是什么大事。。只要和前作者打个招呼就没什么的。。。不可能算抄袭的
要么就和前作者商量下,两者之间有个改名字。这种事情在小说界很常见的。。。
写了部小说。。。无缘无故就有人来说要追究什么责任。。。。。。
要是证实了他比你早的话。。还真是有点麻烦。。。。。。
⑹ 笔名重复算不算侵权
这要看具体情况,姓抄名权时属于公民的基本权利的一种,是属于身份权的,是绝对权。如果你的笔名是和某些人所皆知的人的笔名重合,且人家的笔名用于你的之前,就有可能构成侵权。比如说,你现在用的笔名是鲁迅,你就可能够成侵权了。是要承担侵权责任的。
⑺ 如何应对知识产权重复侵权行为
宁波市首家奥特莱斯购物公司尚未正式开业,即遭遇侵权索赔,引起了宁波商贸企业的关注。如何有效避免供货商、承租商带来的知识产权侵权索赔纠纷,值得我们宁波的大型商场、超市认真思考。 一、 商场、超市承担供货商、承租商带来的知识产权侵权索赔风险的法律依据 商场、超市一般不生产产品,其侵犯第三人知识产权的行为主要是通过销售、许诺销售供货商的侵权产品或因承租摊位的承租商销售或许诺销售侵权产品而引发。根据侵犯的知识产权不同,商场、超市须承担侵权责任的法律依据不同。总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条规定的“侵害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等人身、财产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承担刑事责任的法律依据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节侵犯知识产权罪中,针对销售商的主要是:第二百一十四条的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第二百一十六条的假冒他人专利罪、第二百一十八条规定的销售侵权复制品罪。根据侵犯的知识产权的不同所依据的具体法律规定如下: 1、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侵犯他人著作权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四十八条规定: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 2、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许诺销售、销售其专利产品,或者许诺销售、销售依照其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侵犯他人专利权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条规定: 可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 3、对存在未被授予专利权的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识,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后或者终止后继续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识,或者未经许可在产品或者产品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的行为的产品进行销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四条规定,该销售行为属假冒专利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假冒专利的,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四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九条规定:可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规定属不正当竞争行为。根据该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根据情节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吊销营业执照;销售伪劣商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如何处理与供货商、承租商的关系,避免因之而来的知识产权侵权索赔法律风险 由于商场、超市等销售商的大多数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属“输入性侵权行为”,而非故意的侵权行为。为保护善意当事人,相关法律对非恶意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在一定条件下,给予免赔的法律规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六条规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七十条均有类似的规定。由此可知,虽侵权但免赔的条件有两个:一是非明知,即主观上无恶意。如果销售商明知销售的属侵权产品,但和供应商约定如被权利人追究侵权责任由供应商承担。根据合同的相对性理论,该约定只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无法对抗知识产权权利人的侵权索赔。二是能够提供该产品具有合法来源,以便权利人从源头上找到侵权人追究其侵权责任。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商场、超市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出发,从而做到有效避免供货商、零售商带来的知识产权侵权索赔。 1、商场、超市要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指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负责人,规范知识产权管理行为,建立知识产权侵权风险预防机制,建立商品知识产权及其法律状态审查制度,商品标识知识产权标记、标识的实物审查制度,对可能引发纠纷商品的知识产权法律状态进行检索。定期或不定期地向供货商、承租商通告与知识产权保护相关的信息,同时对在售商品的知识产权状况进行动态监控,保障知识产权不受侵犯。完善进货与销售记录,及时记载供货商提供商品、承租商销售商品必要的知识产权状况。 2、与供货商、承租商签订知识产权保护合同,进货前要求他们提供下列知识产权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接受第三方授权经营的,应当具备有效授权文件;确实不能提供的,应当提供所售商品合法来源的证明文件。 1).商品标注注册商标的,应要求供应商提供的知识产权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注册证(原件或者加盖其公章的复印件)、商标授权使用合同(原件或者加盖其公章的复印件)等。 2).商品标注专利标识的,应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的知识产权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专利登记簿副本、专利授权使用合同(原件或者加盖其公章的复印件)等。3).商品涉及著作权的,因要求供应商查验商品知识产权权属,并取得有关权属证明或者以书面合同方式取得该供货商的有关承诺。 合同履行过程中,可根据情况要求供应商补充相应文件。若发现供应商提供商品的知识产权标记、标识错误,可要求其在指定期限内改正。 3、接到投诉时,应当及时处理,及时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并约定因供应商提供的商品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导致商场、超市受到损失的,供应商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为避免因承租商带来的知识产权侵权索赔风险,商场、超市应与他们约定,要求其严格遵守商场、超市制定的知识产权管理等相关的规章制度,完善自身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配合商场、超市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共同维护商场的知识产权保护秩序。保证其销售的商品有合法来源,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并确保商场、超市有权检查他们销售商品的知识产权状况,可以根据情况要求承租商在合理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在承租商无法提供产品合法来源及有关证据,或对商品涉嫌侵权没有异议时,应与其约定有权要求其停止销售涉嫌侵权的商品。
⑻ 微信公众平台名称可以重复,涉及侵权吗
微信公众平台名称既不是商标,也没有版权,不涉及侵权~
⑼ 微信公众平台名称可以重复,涉及侵权吗
已经认证的微信平台,微信平台名称是不可以重复的。未认证的平台名称,如果对方已经认证,并提交侵权申请,你的平台是需要重新命名的。
平台被侵权处理方法:
微信公众平台上已认证的公众号名称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可到公众平台左下方侵权投诉入口进行投诉。经核实后,会对侵权帐号进行强制改名或封号等处理。
认证规则中公众帐号命名唯一性:
命名的唯一性是指微信认证帐号的名称不能重名。这与命名旧有规则不会产生冲突。
出于对已进行微信认证的公众帐号的保护,新注册的公众号名称将不能与已进行微信认证的公众帐号名称一致。
已经注册的账号如果存在相同的命名:
目前微信公众平台暂时不会处理已经同名公众帐号。但是经过微信认证的公众号所有者如果来微信公众平台投诉,只要提供权利资料完全且核实无误的,被投诉帐号将会按侵权帐号进行注销或者封号处理。
⑽ 公司名字重复算不算侵权
只要经工商部门登记核准,即不会造成侵权。公司名字重复,应是未经登记,属无证者冒用,冒用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触犯刑法。相关法条: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的名称。
第三条企业应当依法选择自己的名称,并申请登记注册。企业自成立之日起享有名称权。
第六条企业法人名称中不得含有其他法人的名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条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另一个企业名称。
企业分支机构名称应当冠以其所从属企业的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三条 伪造产品产地的,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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