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合同
『壹』 家长和任课老师,班主任三个之间合同书怎么写
家长和任课老师,班主任三个之间不存在合同关系,
也不能签订教育方面的合同,
老师教书育人是职责也是权利,不能以权谋私。
『贰』 教师编制和合同制的具体区别是什么
一、福利待遇不同
编制教师属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工作待遇。无编制教师工资固定,在职称晋升和工龄方面,一般无法保证。
二、稳定性不同
1、有了编制,就相当于拥有了一个“铁饭碗”,工作更有保障,更稳定。
2、无编制的学校教师往往属于临聘人员,无法晋升,无法调动,即你只属于某一学校临聘人员,往往也无职称,更无职称工资。
三、晋升的不同
职称工资可以随着职称升高而升高,工龄增加工龄工资也增加。无编制人员工资固定,在职称晋升和工龄方面,一般无法保证。
四、退休后享受的待遇不同
合同制老师就是无编制的是临时员工,退休后按照与当初所在单位签订的合同处理。有了编制学校教师退休后享受相应的社保和职业年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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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取教师资格证学历的要求
(一)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二)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四)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生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学历,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五)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六)取得成人教育教师资格,应当按照成人教育的层次、类别,分别具备高等、中等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叁』 代课老师和合同老师的区别
1、签合同不同。用人单位一般不与代课老师签合同(法律条文没用,不干就走人)。更不会给缴纳保险。需要就留,不需要就回。因为这个工资是单位自己掏,或是由这个学校的主管部门出。
2、享有保险不同。合同制的享有各项保险。
3、工作稳定性不同。有编制的教师,工作很稳定,享受学校较多福利,基本上不犯大错误,不会被开除。且离职的与否决定权在上级单位,学校本身不能决定。同时工资由当地人事劳动局核算,单位是无法决定其工资的。因此说在编教师是所有类别的教师中最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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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制教师,是编外教师。一般来说人事决定于所在的学校,工资福利一般也是所在学校决定。但是,合同制教师和在编教师一样,一般也是通过事业单位教育类招聘考试进行招聘,所以说,虽然参加的是事业单位考试,但是这个教师的岗位却不一定是有编制的。
普遍来讲,如果招聘的是在编教师,单位的招考公告里会明确表示,所招的是“在编教师”,如2018年临沂兰山区招聘的应届重点师范类院校毕业生,明确写道“引进的应届优秀毕业生列入事业编制,安置到区直驻城初中学校任教和区直中专学校任教”。
相反,如果没有明确招的是在编教师,且签订的是有年限的聘用合同,则一般是合同制教师。
在以前,在编与不在编,待遇可谓是天上地下,但现如今已经大为改变。
为吸引考生报考教师,大部分地区已经大幅提高合同制教师的待遇。其工资待遇、评优树先、外出培训、职称评聘、“五险一金”等方面与正式在编教师同等对待。国家近期也提出教师要:同工同酬。
因此说,现如今教师在编与不在编,差别已经不大了,只是一个名分与否的问题。同时,只要不犯太大错误,合同制教师也是会一直续聘的,不会辞退,这也是一种对聘合同制教师的承诺。
同时,合同制教师也是可以向在编教师转化的。这个需要因人而别,因地而别,在这里师姐就不再赘述。
『肆』 教师合同违约金
只要你提前一个月递交辞职信,或单位批准你辞职就行了 。参考以下资料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伍』 在编教师也要签合同吗
在编教师,如果教师是聘用制的,是需要签订聘用合同的的。
一、随着2008年新的劳动法的出台,以前的事业单位聘用的员工以及临聘的工作人员也是适用劳动法保护和调整的。
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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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教师优势
第一,教师的编制属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工作待遇。但实际操作中,因各地区经济水平发展不同,有些地方教育系统在缴交社保方面只缴交部分,不缴交生育保险和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并轨,有望解决这个问题。
第二,有编制的教师工资组成由基本工资、津补贴、职称工资等组成。职称工资可以随着职称升高而升高,工龄增加工龄工资也增加。无编制人员工资固定,在职称晋升和工龄方面,一般无法保证。近几年虽然在改革,但实际操作中仍然与在编老师存在很大差异。
第三,有编制的教师工作更有保障,更稳定。可以调动,退休后享有相应的社保和职业年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