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发布时间: 2020-11-20 22:07:59
❶ 如何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❷ 劳动者可否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除随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外,劳动者还可行使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根据《劳动法》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合同约定的条件往往是临时性、突发性事件,不可能预先预测,因此,本条所规定的30日不是指合同约定终止情形,而是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或其他主客观原因的变化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劳动者提出解除合同。对此,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2条规定:“按照《劳动法》第31条的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过用人单位予以办理。如果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另外,根据劳动部《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30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但由于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有关约定而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若劳动者违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规定,而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不予办理。根据《劳动法》第99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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