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财产纠纷
① 离婚后的财产纠纷
可以起诉离婚
起诉书诉讼请求就是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诉讼费一个一半
事实理由:夫妻没有感情啊,什么时候判决离婚啊,但夫妻共同财产并未分割。财产明细,请求法院对财产进行分割啊什么的。
其实能商量的话,你们协商就行,写个协议,再公证一下
② 关于夫妻离婚后财产纠纷的处理,如何解决。
离婚后共同财产可以协议分割,协议不成可以通过法院判决分割。原则上是一人一半。
1.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2.《婚姻法》规定,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3.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③ 离婚后财产纠纷
作为曾经的夫妻,如果相互能够好好协商,建议你应该按2014年你出卖的价格支付给她。
理由是你们离婚离婚协议中在2009年签订的,在男女双方自愿的状态下签订下的离婚协议,本就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当时她就将产权过户,也是合理的。但由于种种原因她没有这样做。
与此同时,如果你能看在原先夫妻的情份上,你在交付给她卖房款项时,还应该加付2014年至目前的卖房款项的利息。当然,是否要付或是否要求你付,那是你们两人的事,如果她本就不打算让你支付,你也可以不付。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④ 离婚后出现财产纠纷怎么办
⑤ 离婚后财产纠纷的法律适用
处理此类纠纷的法律依据主要是《婚姻法》 第47条的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8条、第9条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八条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