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期满
Ⅰ 合同期满了工资怎么算
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续签合同的,应当支付你三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到期,你主动不续签合同的,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你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以降低原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如降职降薪)续签而你不愿续签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你三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以维持或提高原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续签而你不愿续签的,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你经济补偿金。
Ⅱ 劳动合同到期如何进行续签合同
1、劳动合同抄期限届满或其他的法定、约定终止条件出现,任何一方要求续订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向对方发出《续订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及时与对方进行协商,依法续订劳动合同;2、续订劳动合同,如原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已有较大改变,双方应重新协商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如原劳动合同的条款变动不大,双方可以签订《延续劳动合同协议书》,并明确劳动合同延续的期限及其他需重新确定的合同条款;3、续订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应将双方重新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延续劳动合同协议书》(附原劳动合同)一式两份,送有管辖权的劳动鉴证机构进行鉴证,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延续手续。
Ⅲ 合同到期
根据你的陈述,简单分析如下:
一、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到期,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偿金。
二、续订的劳动合同的期限,由双方约定。
三、续签的合同刚好在迁搬时到期,则需要根据时间点的具体情况,判断用人单位是否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Ⅳ 合同期满日什么意思
合同期指合同协议双方或多方经过协商共同达成约定的合同协议有效时效版而言的,合同期可长可权短,是当事人自行设定的具有双向法律约束力的时间范围。
《合同法》对买卖合同交付期限作了如下规定:
一、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标的物。约定交付期限,出卖人可以在该交付时间内的任何时间内交付(《合同法》第一百三十八条)。
二、当事人没有约定标的物的交付期限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按下列方式确定:
1、协议补充。不能达成协议补充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2、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第四款)。
三、标的物在合同订立之前已为买受人占有,合同生效的时间为交付的时间(《合同法》第一百四十条)。
四、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Ⅳ 合同期满 离职
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如下:
一、员工离职的法律规定:合同未到期正式员工应提前30天正式提出书面辞职报告,30天后劳动关系解除,试用期员工应提前3天提出正式书面辞职报告,3天后解除劳动关系;离职后用人单位应支付相应员工工资(不需要赔偿),否则员工可以到当地劳动部门进行投诉和仲裁。
二、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应提前30天正式通知对方。
三、不续签后的具体离职手续如下:
1、员工原则上应提前30天将书面《辞职报告》交到人事行政部 ,并领取离职手续表。人事行政部对离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 了解其离职原因并做记录。
2、按照离职手续表办理相关手续
(1)离职员工将离职手续表交部门负责人签字。部门主管以上岗位需经总经理签字。
(2)由离职员工所在部门的助理向离职员工收回工作证,员工手册 ,工作服 ,办公用品,确认上交无误后由助理签字确认 。
(3)由财务部检查离职员工与公司在财务上是否有拖欠(包括所借款项 ,出差报销 ),如有拖欠当场清还,无拖欠则由财务部在离职手续表上签字确认。
(4)离职员工在得到离职手续表上所有需要的签名后,人事行政部向员工出具关于与XX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
(5)人事行政部安排人员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备案手续;凭备案审核意见,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中止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同时封存离职员工的公积金。如离职员工需要转移公积金则由人事行政部根据其所提供的新账户进行转移 ,如需取出则由员工自行办理。
(6)人事行政部在职工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30日内,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待遇审核手续。
(7)人事行政部将离职员工的档案重新归档,同时结清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