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用工合同
⑴ 用工单位和强戒人员如何签劳务合同
用人单位和强戒人员在签订劳务合同和其他不适强戒人员的合同一样,没有什么特殊之处,工资该多少就是多少,福利也不能少,不过有一点强戒人员会受到监督和限制自由。
⑵ 劳动合同和用工合同、雇佣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用工合同是一个泛指,可以包括雇佣合同和劳动合同,雇佣合同和劳动合同有以下主要区别和联系
雇佣合同与劳动合同的联系
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雇佣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一、主体资格的不同。
劳动合同的主体包括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用人单位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及个体经济组织。在劳动合同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提供的生产资料相结合,从而实现劳动的社会化,而且劳动者已经成为该经济组织中的一员,他与用人单位具有身份上的从属性和依附性,这也是其与雇佣合同最大区别之所在。在雇佣合同中,其主体并不具有上述的限制,雇佣合同主体之间的法律地位完全平等,相互独立,不具有身份上的隶属性和依附性。
二、国家干预的力度不同。
劳动合同的建立虽然也体现了当事人的合意性,但它更强调国家意志的主体地位。为了规范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国家的干预贯穿于劳动合同履行的始终。而在雇佣合同中,主体双方是完全平等的 ,在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的过程中以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为主,国家基本不做干预。
三、争议的处理方式不同。
劳动争议的处理受《劳动法》的调整,而且其处理的程序是仲裁前置,即对于劳动争议须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当事人方可起诉。而在雇佣关系中发生的争议则主要由《民法通则》进行调整,发生纠纷后当事人可直接诉诸于法院,而勿需受仲裁前置之限。
四、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不同。
在劳动合同中,劳动法律关系的存在具有相对的稳定性,用人单位负有为劳动者交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的义务;而在雇佣合同中,其稳定性较差,雇主也没有为受雇人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
拓展资料
相关法律知识:
合同的作用
1.它是劳动者实现劳动权的重要保障。
2.它是用人单位合理使用劳动力、巩固劳动纪律、提高劳动生产率的重要手段。
3.它是减少和防止发生劳动争议的重要措施。
4.它是建立规范有效劳动关系的重要载体。
合同的效力
根据《劳动法》第18条的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都是无效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引起无效的原因大体有以下几种:
1.合同主体不合格。如受雇一方提供了假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用单位不具备招聘资格等。
2.合同内容不合法,即劳动合同有悖法律、法规及善良风俗,或是损害了国家及社会的公共利益。如约定制造冰毒、假钞等。内容不合法的劳动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3.意思表示不真实。劳动合同是双方合意的产物,应该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违背一方的真实意愿,因而是无效的。
4.合同形式不合法。这是指劳动合同没有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也未实际履行主要义务,或者依法或应当事人要求应当鉴证的劳动合同没有鉴证等。在一般情况下,只要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使合同形式上合法化后,就可以认定合同有效。
法制网– 司考经济法:雇佣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⑶ 劳动合同、劳务合同和聘用协议书的区别是什么
一、用途不同:
1、劳动合同:
是用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2、劳务合同:
用于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
3、聘用协议书:
用于以招聘或聘请在职和非在职劳动者中有特定技术业务专长者为专职或兼职的技术专业人员或管理人员为目的的一种合同。
二、特点不同:
1、劳动合同:
没有适用范围,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求与劳动人进行合同签订。
2、劳务合同:
一般是独立经济实体的单位之间、公民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产生。
3、聘用协议书:
平等自愿、协商一致,一般适用于招聘有技术业务专长的特定劳动者。
(3)劳务用工合同扩展阅读
聘用合同按照用人方式不同来划分,劳动合同可以分为录用合同、聘用合同和借调合同。聘用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这一点是双方自由 表达意愿的前提,也是双方实现权利义务的重要基础。事业单位是用人的一方,但不等于单位的法律地位高于聘用人员的地位,可以任意将其意志强加于对方。
劳务合同不属于劳动合同,从法律适用看,劳务合同适用于合同法以及民法总则和其它民事法律所调整,而劳动合同适用于劳动法以及相关行政法规所调整。
⑷ 用人单位与工人签定劳务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你可以与工人签订一份临时协议,但是协议的最长时间不能超过六个月,超过了就要签订劳动合同,给人家上保险。如果工人所从事的工作是你单位日常必须做到的工作,那最好还是签订劳动合同。
⑸ 用人单位可以和个人签劳务协议吗
可以。
一,单位(用人单位是劳动立法中的专用名称)可以与个人签订"劳务"协议(合同),法律无禁止规定.
二,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
1、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适用的法律不同
劳动合同适用的法律为:《劳动法》、《劳动合同法》。 劳务合同适用的法律为《民法通则》、《合同法》 《侵权责任法》《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签订的形式不同
劳动合同则必需是书面合同。劳务合同既可以是书面合同,也可以是口头合同。
3、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解决纠纷的程序不同
劳动合同纠纷普遍先经过劳动仲裁,未经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先行处理,人民法院一般不予受理。 劳务合同,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4、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劳动保障不同
劳动合同,企业要缴纳政府规定的五险一金等,并承担劳动风险。 劳务合同,无需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并不对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风险负责,由提供劳动的劳动者自行负责。
5、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不同
劳动合同是工资,国家有最低工资的限定,不能低于最低工资。同时,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以2000元为起征点,不同额度的缴纳税率也不同。
劳务合同是劳务费,国家没有最低限额的规定。同时,劳务费按劳务所得缴税,每次收入在800元以下不交税,800元以上按20%交税,但每月收入不限次数。
6、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解除时赔偿方式不同
劳动合同解释劳动合时,要求提前申请或通知,企业解除时,要给劳动者相应的赔偿。劳务合同可随时协商解除,不用提前通知,也无需赔偿.
7,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管理方式不同
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劳务合同的被雇用者无需接受雇主的管理.
8,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工作持续性不同
劳动关系中劳动者有长期、持续、稳定工作;劳务合同中,一般是以完成一项或几项工作为目的,不具有长期、持续、稳定的特征。
(5)劳务用工合同扩展阅读:
劳务合同是指以劳动形式提供给社会的服务民事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
一般是独立经济实体的单位之间、公民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产生。
劳务合同不属于劳动合同,从法律适用看,劳务合同适用于合同法以及民法总则和其它民事法律所调整,而劳动合同适用于劳动法以及相关行政法规所调整。
种类有两种,一种是生产过程与交换过程的统一,消费过程可以独立于外,如服装加工,家具制作等等。
还有一种是劳动者的劳动与购买者的消费同步,劳动者提供使用价值的过程,如饮食、理发等等,劳动行为以劳动成果的形式呈现。
实践中,人们通常将提供活劳动服务的过程称之为劳务。与劳务有关的合同很多,除了雇佣之外,尚有承揽、出版、运送、委托、行纪、居间、寄存、仓储等。
劳务合同的概念很宽泛,没有明确统一的法律定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