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
『壹』 如何贯彻落实好检察机关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实施方案的举措
通全面深入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能使群众反映合理诉求实际困难解决影响社谐稳定突矛盾纠纷化解源预防化解突矛盾纠纷工作基础夯实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效机制基本建立保持信访总量使群体性事件持续减少应着重几面入手: 、强化措施深入排查影响社谐稳定突矛盾()排查重点单位实际发几面问题做排查调处重点:土承租、财务公、区收区支、风险理赔、各种救济等群众反映敏问题全部做公(二)明确责任排查矛盾纠纷及进行解决民事纠纷调解工作调委充发挥其作用预防主做调解工作使社稳定避免少民事纠纷扩真发挥调解组织社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第道防线作用二、措并举综合治理集化解各类突矛盾纠纷()切实加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力度高度重视充发挥调解工作化解矛盾纠纷重要作用着力构建党支部领导民调解、行政调解司调解三种手段相互衔接配合调解工作体系(二)切实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困难高度重视认真梳理群众反映强烈诉求事项律政策明确规定且能够解决落实责任单位限期督办解决暂具备解决条件逐步变通解决做面向群众沟通工作取理解信任(三)强化制宣传加《信访条例》等律规重点内容制宣传教育力度要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利益同坚决依维护访秩序社秩序(四)参与形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强合力充发挥党组织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发挥群众自治组织、离退休干部、党员、教师热公益事业同志参与社矛盾化解工作三、注重源治理根本减少各类矛盾纠纷发()建立预防机制源减少矛盾纠纷坚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发点落脚点放预防工作及掌握矛盾纠纷发情况、特点规律积极预测超前防范坚持抓早、抓、抓苗做预防与化解纠纷相结合(二)强化基层基础工作矛盾纠纷化解基层创造必要条件专职调解委员主任、调解室、调解例调解记录、纠纷登记薄员组织党员参与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争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基层解决萌芽或未萌状态五、完善机制确保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取实效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排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列入手重要议事程党政领导负总责亲自抓亲自主持研究重疑难信访事项认真接待信访群众切实矛盾纠纷工作做(刘贞
『贰』 个别矛盾纠纷是由规章引起的,违规处理属于敢于担当吗
一、联席会议制度
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成员单位会议,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矛盾纠纷调解方案,分析当前矛盾纠纷形势。
二、排查制度
坚持执行每半月排查一次社会矛盾纠纷,重要时期,实行每日排查和“零报告”制度,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的突出问题,及时组织开展集中排查和研判,提出工作建议,制定调处方案。
三、分流制度
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服务中心对群众要求调处的社会矛盾纠纷,实行统一登记受理,然后根据矛盾纠纷的性质、类别,按照“属地管理”、“分级管理、归口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流指派到有关部门和单位。对中心分流指派的矛盾纠纷,有关部门或单位按照分流指派的任务和要求,强化调处责任,落实调处措施,确保调处效果,并及时反馈调处结果。
四、移送制度和归口管理制度
调处服务中心对所有受理的社会矛盾纠纷,实行一个窗口对外,按照“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依法办理、限期处理’’的原则,视情况分流或直接组织调处:
1、涉及优抚安置、社会救济、殡葬管理等矛盾纠纷,由民政办会同当事人所在村负责调处。
2、涉及保险、劳动争议、工伤等矛盾纠纷,由劳动保障所会同党政办、当事人所在村负责调处。
3、农村经济政策、经营和财务管理、土地承包等方面的矛盾纠纷,由农经站会同国土资源所、当事人所在村负责调处。
4、有关土地法律、法规和政策,土地的征用和划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争议,土地有偿转让,农村宅基地的使用,以及反映滥占滥用耕地等矛盾纠纷,由国土资源所、司法所会同当事人所在村负责调处。
5、城乡建设规划、城镇管理以及拆迁补偿和安置等矛盾纠纷,由城镇建设办会同当事人所在村负责调处。
6、消费者权益,商品质量纠纷,经济合同纠纷,市场监督和管理等矛盾纠纷,由经济管理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调处。
7、计划生育方面的矛盾纠纷,由计生办和有关部门、相关村负责调处。
8、涉及企业产权改制、安全生产等矛盾纠纷,由派出所和有关部门、相关村负责调查。涉及上访的矛盾纠纷,由信访办牵头、有关部门负责调处。
9、涉及治安方面的矛盾纠纷,由综治办会同派出所、司法所、当事人所在村负责调处。
10、其他民事矛盾纠纷由司法所和村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服务站调处。
11、上述单位对所属矛盾纠纷必须进行面对面的调解工作,确实调处不了的,由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服务中心抽调人员协调调处。
12、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由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服务中心直接调处。
五、联动联调制度
1、涉及到多个部门或跨村的矛盾纠纷,由调处服务中心组织相关单位进行联合调处,相关单位应按照中心要求,抽调人员按时参加联合调处工作。
2、对中心指派分流的矛盾纠纷,相关单位及时指派领导和具体负责人按时间要求进行调处,不得拒绝推诿。
3、矛盾纠纷调处实行领导包案负责制,各级领导对中心指派负责的矛盾纠纷应当负责指导、督促或亲自参加调处工作。
4、中心调处矛盾纠纷时需要有关部门配合支持的,有关部门要积极参与,不得拒绝。
5、矛盾纠纷确因部门决策不当或行政行为不当引起的,相关部门要立即纠正,防止矛盾纠纷激化。
6、中心实行矛盾纠纷调结报告制度。
全局性的重大矛盾纠纷,由乡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服务中心召开联席会议进行协调,集中力量进行调处。从而形成分工负责与联合调处相结合、属地管理和集中调处相结合的“大调解”格局,做到信息联通、力量联动、纠纷联排、矛盾联调。
六、督查回访制度
1、定期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
2、对分流指派给有关单位的矛盾纠纷进行跟踪了解,提出调处意见。
3、走访当事人,了解调解协议履行情况,听取群众对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对未调结的矛盾纠纷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以上的继续调处和控制工作。
5、定期通报有关单位对中心分流指派案件的调处情况。
七、档案管理制度
1、中心工作档案包括:(1)调处网络组成人员名册;(2)会议记录、培训记录、业务学习记录;(3)矛盾纠纷受理、分流、调处情况登记薄;(4)矛盾纠纷调解卷宗;(5)中心年度工作计划总结、两次以上矛盾形势分析报告;(6)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相关材料;(7)其他应当归档的文件、材料。
2、中心直接调处的矛盾纠纷调处结束后,应及时形成卷宗,做到一案一卷。卷宗包括以下内容:(1)卷宗封面;(2)卷宗目录;(3)调解申请书;(4)调查笔录;(5)证据材料;(6)调解笔录;(7)调解协议书;(8)回访记录;(9)附卷材料。
3、中心调解的简易矛盾纠纷,未制作书面调解协议书的,应填写《矛盾纠纷受理调解登记表》,统一归档。
4、中心应当根据要求及时认真填写月报表、半年报表和全年报表,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县综治办。各类统计报表应按时间、年限分类装订成册,建立统计档案,妥善保管备查。
5、矛盾纠纷调处材料应在调处结束后一周内整理归档。每年3月底前完成上年度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
八、培训制度
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服务中心负责对本辖区调解人员进行培训。使广大的调解人员明确职责,掌握与调解工作相关的法律知识,调解的方法与技巧。按照“为人正派,办事公道,有群众威信,懂政策法律”的要求,选配好调解人员。中心工作人员要实行公开上岗制度。
九、考核制度
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服务中心建设情况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服务中心根据实际制定对成员单位及工作人员的考核办法,对调处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对因调处工作不力导致矛盾纠纷上交或激化的单位严格按照综治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要求,进行处理。
十、责任制度
以严格的责任制来确保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取得实效。建立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解责任制和分级责任制,实行领导定期接待、包案负责制、直接参与社会矛盾纠纷的调处。执行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报告制度,凡是大疑难矛盾纠纷,应及时向乡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服务中心报告请示。建立责任倒查制度,对因矛盾纠纷调解和排查不力,致使矛盾激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进行责任追究。
『叁』 如何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
1、抄2015年10月13日,中央深改组第十七次会议审袭议通过了《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指明了方向。2、法院要主动与城建、卫生、交警、工商、妇联等相关部门加强联系,对劳动争议、交通事故赔偿、婚姻家庭等纠纷实行横向联动调解。3、法院要与乡镇、村、居委会建立纵向联动机制,建立起村级调解、社区调解、乡镇调解、行政裁决与法院调解有机衔接的直通车,发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在解决纠纷、化解矛盾、减少诉讼等方面的优势,进一步彰显和谐司法理念。4、浙江省诸暨市由政法委牵头,司法局具体负责,组织法院、公安局、卫生局、工商局、保险公司等单位组成调解中心,统一公地点,统一人员管理,解决矛盾纠纷的效果很好。
『肆』 如何部署第四季度矛盾排查调处综合报告
第1篇: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制度
一、每月对辖区进行一次矛盾的排查,掌握不安定因素发展趋向,预防化解不安定因素,防止事态扩大和矛盾激化。
二、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予以梳理调处,必要时协同有关部门进行专项整治。
三、根据纠纷发生时令性、季节性、地域性等特点,制定排查重点和排查计划、方法。
四、下发排查纠纷统计表。内容包括:纠纷总数、分类、重点户、重点纠纷、发现的犯罪线索及分属部门等基本内容。
五、落实排查计划。要充分利用地点熟、人情熟、情况熟的优势,在辖区内进行摸底排查;各成员单位及职能部门也应通过日常工作、重点工作中反映或了解到纠纷线索,进行登记,填写排查登记表。
六、对排查纠纷统计表进行分析,按纠纷性质、类别、轻重缓急等进行分类排队,排出重点的人、事、单位;采取有力措施,抓早、抓小、抓苗头,钝化矛盾,及时调处,防止激化。
七、各单位、部门或人民调解委员会在排查活动中,对排出的重点矛盾纠纷和犯罪线索要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第2篇:矛盾纠纷排查预警制度
1、不定期排查与集中排查、普遍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实行全覆盖、全方位、多层次排查,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做到情况早发现、早报告、工作早到位、问题早解决;
2、建立镇(村)、单位矛盾纠纷排查体系,镇实行每半月开展一次集中排查。特殊时期每日开展一次集中排查梳理矛盾纠纷工作;
3、重大节假日、敏感时期和纠纷多发期,要及时组织人员集中排查;对重点单位、重点人、重点事,加大排查力度,进行重点排查。及时了解和掌握可能发生的矛盾纠纷隐患;
4、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矛盾纠纷信息网络,发挥基层治保、调解组织、调解信息员作用,及时了解和掌握矛盾纠纷信息动态;
5、对于重大的矛盾纠纷,调解中心要及时受理,多种手段并用,努力解决在初始阶段或萌芽状态;
6、发现重大纠纷隐患(可能发生群体性上访、群体斗殴现象)应当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并在4小时内上报市调处中心,调处中心接到报告后上报市主管领导;
7、各镇、各部门应于每月底前将所掌握的矛盾纠纷隐患情况上报市调处中心;
8、保持矛盾纠纷报送电话24小时畅通,遇到节假日必须有人值班,并做好值班记录。
第3篇:矛盾纠纷排查制度
一、坚持经常性排查、集中排查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重大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重点开展排查。
二、矛盾纠纷排查要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及时发现问题,全面掌握本地区矛盾纠纷的具体情况。在排查中做到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对排查出的问题不夸大、不缩小,尤其对可能引发重大治安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苗头高度警惕,如实上报。
三、建立居民小组、中心户三级排查网络,健全矛盾纠纷信息员,实行分级排查,村民小组、中心户随时排查,社区居委会每周排查一次,根据上级部署安排,针对重大节假日和敏感特殊时期及时组织排查。
四、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信息报告和预警制度,对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每月底前逐级填报统计表。对排查出的可能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矛盾纠纷要及时上报。
五、健全排查调解机制,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按照纠纷性质、大小和调解权限进行分类梳理,对需要上级协调解决的重大矛盾纠纷,要详细填写《重大矛盾纠纷隐患排查情况登记表》,同时随附请求说明,载明纠纷当事人情况、发生原因,矛盾焦点等基本情况。
六、对居民小组、中心户报送的需要村调委会协调解决的矛盾纠纷,社区调委会必须研究确定调解方案、调解领导、工作人员,及时组织调解,切实达到矛盾纠纷排查出来,有效化解的目的。
第4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
一、联席会议制度
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成员单位会议,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矛盾纠纷调解方案,分析当前矛盾纠纷形势。
二、排查制度
坚持执行每半月排查一次社会矛盾纠纷,重要时期,实行每日排查和“零报告”制度,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的突出问题,及时组织开展集中排查和研判,提出工作建议,制定调处方案。
三、分流制度
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服务中心对群众要求调处的社会矛盾纠纷,实行统一登记受理,然后根据矛盾纠纷的性质、类别,按照“属地管理”、“分级管理、归口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流指派到有关部门和单位。对中心分流指派的矛盾纠纷,有关部门或单位按照分流指派的任务和要求,强化调处责任,落实调处措施,确保调处效果,并及时反馈调处结果。
四、移送制度和归口管理制度
调处服务中心对所有受理的社会矛盾纠纷,实行一个窗口对外,按照“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依法办理、限期处理’’的原则,视情况分流或直接组织调处:
1、涉及优抚安置、社会救济、殡葬管理等矛盾纠纷,由民政办会同当事人所在村负责调处。
2、涉及保险、劳动争议、工伤等矛盾纠纷,由劳动保障所会同党政办、当事人所在村负责调处。
3、农村经济政策、经营和财务管理、土地承包等方面的矛盾纠纷,由农经站会同国土资源所、当事人所在村负责调处。
4、有关土地法律、法规和政策,土地的征用和划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争议,土地有偿转让,农村宅基地的使用,以及反映滥占滥用耕地等矛盾纠纷,由国土资源所、司法所会同当事人所在村负责调处。
5、城镇建设规划、城镇管理以及拆迁补偿和安置等矛盾纠纷,由城镇建设办会同当事人所在村负责调处。
6、消费者权益,商品质量纠纷,经济合同纠纷,市场监督和管理等矛盾纠纷,由经济管理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调处。
7、计划生育方面的矛盾纠纷,由计生办和有关部门、相关村负责调处。
8、涉及企业产权改制、安全生产等矛盾纠纷,由派出所和有关部门、相关村负责调查。涉及上访的矛盾纠纷,由信访办牵头、有关部门负责调处。
9、涉及治安方面的矛盾纠纷,由综治办会同派出所、司法所、当事人所在村负责调处。
10、其他民事矛盾纠纷由司法所和村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服务站调处。
11、上述单位对所属矛盾纠纷必须进行面对面的调解工作,确实调处不了的,由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服务中心抽调人员协调调处。
12、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由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服务中心直接调处。
五、联动联调制度
1、涉及到多个部门或跨村的矛盾纠纷,由调处服务中心组织相关单位进行联合调处,相关单位应按照中心要求,抽调人员按时参加联合调处工作。
2、对中心指派分流的矛盾纠纷,相关单位及时指派领导和具体负责人按时间要求进行调处,不得拒绝推诿。
3、矛盾纠纷调处实行领导包案负责制,各级领导对中心指派负责的矛盾纠纷应当负责指导、督促或亲自参加调处工作。
4、中心调处矛盾纠纷时需要有关部门配合支持的,有关部门要积极参与,不得拒绝。
5、矛盾纠纷确因部门决策不当或行政行为不当引起的,相关部门要立即纠正,防止矛盾纠纷激化。
6、中心实行矛盾纠纷调结报告制度。
全局性的重大矛盾纠纷,由镇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服务中心召开联席会议进行协调,集中力量进行调处。从而形成分工负责与联合调处相结合、属地管理和集中调处相结合的“大调解”格局,做到信息联通、力量联动、纠纷联排、矛盾联调。
六、督查回访制度
1、定期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
2、对分流指派给有关单位的矛盾纠纷进行跟踪了解,提出调处意见。
3、走访当事人,了解调解协议履行情况,听取群众对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对未调结的矛盾纠纷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以上的继续调处和控制工作。
5、定期通报有关单位对中心分流指派案件的调处情况。
4、中心应当根据要求及时认真填写月报表、半年报表和全年报表,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县综治办。各类统计报表应按时间、年限分类装订成册,建立统计档案,妥善保管备查。
5、矛盾纠纷调处材料应在调处结束后一周内整理归档。每年3月底前完成上年度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
七、考核制度
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服务中心建设情况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服务中心根据实际制定对成员单位及工作人员的考核办法,对调处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对因调处工作不力导致矛盾纠纷上交或激化的单位严格按照综治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要求,进行处理。
八、责任制度
以严格的责任制来确保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取得实效。建立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解责任制和分级责任制,实行领导定期接待、包案负责制、直接参与社会矛盾纠纷的调处。执行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报告制度,凡是大疑难矛盾纠纷,应及时向镇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服务中心报告请示。建立责任倒查制度,对因矛盾纠纷调解和排查不力,致使矛盾激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进行责任追究。
『伍』 如何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
应着重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强化措施,深入排查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矛盾(一)排查重点。从单位的实际出发,把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做为排查调处的重点:土地承租、财务公开、区收区支、风险理赔、各种救济等群众反映敏感问题全部做到公开。(二)明确责任。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及时进行解决。民事纠纷调解工作中,调委会充分发挥其作用,以预防为主。做好调解工作,可使社会稳定,避免不少民事纠纷的扩大,真正发挥了调解组织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二、多措并举,综合治理,集中化解各类突出矛盾纠纷。(一)切实加大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力度。高度重视和充分发挥调解工作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着力构建党支部领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三种手段相互衔接配合的大调解工作体系。(二)切实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和困难。高度重视,认真梳理群众反映强烈的诉求事项,对法律和政策有明确规定,而且能够解决的,落实责任单位,限期督办解决。对暂时不具备解决条件,可以逐步变通解决的,做好面向群众的沟通工作,取得理解和信任。(三)强化法制宣传。加大对《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为重点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力度。要在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利益的同时,坚决依法维护正常的上访秩序和社会秩序。(四)多方参与,形成化解矛盾纠纷工作的强大合力。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发挥群众自治组织、离退休老干部、老党员、老教师和热心公益事业的老同志参与社会矛盾的化解工作。三、注重源头治理,从根本上减少各类矛盾纠纷的发生。(一)建立预防机制,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坚持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预防上,工作中,及时掌握矛盾纠纷发生情况、特点和规律,积极预测,超前防范,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做到预防与化解纠纷相结合。(二)强化基层基础工作,为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创造必要的条件。有专职调解委员会主任、调解室、有调解例会和调解记录、有纠纷登记薄。动员组织党员参与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争把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或未萌状态。五、完善机制,确保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取得实效。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刘贞)
『陆』 如何更好发挥基层党组织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的作用
如何更好发挥基层党组织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的作用
及时化解社会矛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全面推进小康社会建设,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大战略部署。近年来,基层社会矛盾和突发事件的复杂化和多样化,对如何排查化解社会矛盾、应对突发事件提出了新的挑战。这就要求基层党组织高度重视社会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正确处理经济与稳定的关系,不断提高领导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基石”作用。
目前,基层党组织在化解社会矛盾和处置突发事件中存在的不足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化解矛盾的机制不健全。由于基层缺乏一套完整、完善的矛盾纠纷排查、解决机制,导致很多矛盾纠纷不能一管到底,有些问题的解决留下后患、留有遗憾,造成反复性。二是少数基层组织责任意识不强。一些基层组织只注重了经济发展,对基层组织的工作职责认识不清,甚至认为矛盾的排查调处是村委会的职责,导致矛盾出现时,既不积极化解,又不及时报告,使矛盾得不到及时解决,甚至出现群体性事件发生。三是基层干部作风不实。少数基层干部缺乏做好群众工作的热心、耐心和责任心,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矛盾问题不重视、不分析,草率应付处理,导致矛盾纠纷发生。四是化解矛盾的本领不强。少数基层干部不注重学习党的群众工作的方式方法,不学政策,化解矛盾的范围主要集中在民事纠纷,而对于一些涉及征地、拆迁、改制的矛盾纠纷束手无策。针对基层党组织在化解社会矛盾中存在的问题,应通过健全排查机制,规范化解程序,公平公正化解,强化法制教育,全力推进发展,有效强化基层党组织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事件中的作用。
一、明确责任,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
职责不明、责任不实,是导致基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不力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必须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明确基层干部在化解社会矛盾和处理突发事件中的责任,促使基层干部主动担负起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重要职责。一是建立起完善的维稳工作机制。要确立“一把手”负责制,经常性开展矛盾排查,及时发现矛盾,化解矛盾,最大限度的把不和谐、不稳定因素解决在基层,化解在内部。二要改进和完善做群众工作的方式方法。要在民主、科学决策的基础上开展基层工作,建立群众参与决策机制,提高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合理化,减少矛盾产生。三是健全定期下访制度。定期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排查矛盾纠纷,及时解决问题。坚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倾听群众呼声,化解群众困难,理顺群众情绪,高度重视和维护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解决好土地征收、耕地草场纠纷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消除各类矛盾纠纷的诱发原因,取得良好效果。
二、健全机制,规范矛盾纠纷化解程序
机制是保障。建立稳定长效工作机制是当前化解社会矛盾和处理突发事件的必然要求,也是处理矛盾纠纷的制度保证。一是建立部门联合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机制,明确和强化各部门责任,落实相关待遇,协调司法、公安、综治等部门联合抓稳定。二是完善调解工作机制。选派政治素质高、基层工作经验丰富、有一定威望的党员担任调解员,明确责任,完善制度,做到调解组织全覆盖、调解工作无盲区,把矛盾化解在基层。三要健全民意诉求表达机制。敞开民意诉求渠道,引导群众用正确的方式方法表达利益诉求,按照法定程序,依据政策法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针对各种突发性事件,制定落实处理突发事件工作的应急预案,努力做到科学处置、依照法律、把握时机、冷静稳妥、及时平息,并做好后续思想工作,用教育疏导的方法化解矛盾。我乡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统一受理,分流办理,归口处理”工作机制。乡党委、政府在信访维稳中心建立群众接待室,每天一名副科级领导干部坐班及时妥善化解矛盾纠纷问题;在各村建立专门调解组织,实行党员包户制度,就地化解矛盾纠纷,对群众诉求做到有求必应、有问必答、有事必办、有困必帮,有效提高了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的能力、质量和水平。
三、为民服务,公平公正处理矛盾纠纷
社会矛盾发生在基层,应该也能够在基层得到解决。基层党组织要发挥好战斗堡垒作用,主动担负起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的重要职责,站在公平公正的立场上处理矛盾纠纷,服务人民群众。一是勇于承担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责任和义务。党的基层组织是联系党和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党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首道防线。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必须自觉增强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充分发挥主体作用。二是站在公平、公正的立场上,合理解决纠纷。在处理矛盾纠纷时,在充分调查,搞清矛盾纠纷产生根源的基础上,公平公正予以解决。三是转变基层干部作风。干部在做群众工作时,真正做到从思想上视群众为“主人”,感情上把群众当“亲人”,工作上做群众“仆人”。积极主动做群众工作,锤炼工作本领,掌握解决问题的办法,增强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干净干事、廉洁奉公,公开、公平、公正、透明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
四、强化教育,提高全民综合素质
当前,基层一些矛盾纠纷的发生、转化、升级是由于矛盾双方不懂得按法律程序维护合法权益,为“一口气”较劲所致。因此,要以普及法律知识为主,提高全民综合素质。一是加强对广大基层干部的教育培训。通过有计划、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增强其学习、贯彻、执行政策、依法行政的能力,从而减少由于素质低、工作失误引起的纠纷。二是把调处矛盾纠纷的过程作为法制宣传的过程,坚持在调处工作中开展法制宣传和道德教育。三是广泛开展“法制六进”活动,增强农牧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和道德修养,增强公民的权利和义务观念,自觉做到依法办事,以法律己,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乡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贴近群众的优势,在每个村推出“一个承诺栏”,承诺内容涵盖依法行政、普法宣传、矛盾化解等方面内容。
五、推动发展,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现阶段各种社会矛盾和突发事件大多因为经济利益不能得到满足而引发,因此基层党组织要真正发挥在化解社会矛盾和处理突发事件中的作用,就必须围绕发展,用发展目标引领,用民生工程保障,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一要用发展目标引领。我乡积极实施现代农业畜牧业发展和“一村一品”农民增收重点工作,把全乡各基层党组织及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引导到推动发展、实现发展目标上来,用发展成果惠及民生,促进全乡和谐稳定。二是大力实施民生工程。积极落实国家农业、住房、医疗、养老等各项惠民政策,靠落实政策取信于民,抓落实政策稳定人心,用落实政策化解矛盾。三是树立民生经济理念。在解决民生问题时,一方面针对不同个体需求,解决其关注的民生问题;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其个体优势,为乡、村经济发展和引领更多群众增收致富贡献力量。
『柒』 矛盾纠纷排查制度哪儿有
立石镇矛盾纠纷排查制度
二、实行定期排查制度 各村、各部门对本辖区、本系统内信访方面矛盾纠纷每月排查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制度排查做到不遗漏、不扩大化、全面详细地掌握信访矛盾纠纷的情况。
3、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组职责及工作制度-领导规章制度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一、定期排查制度⑴要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协调组, 三、工作协调制度(1)通过各种渠道及时收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信息,认3、矛盾纠纷排查
科技局矛盾纠纷排查制度
2008年11月10日 (二)各科室、中心对排查出的一般矛盾纠纷,应填写《矛盾纠纷排查情况登计表》每月25日前报告局综治办;对于可能造成不良影响的矛盾纠纷应及时排查并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文县第三中学|甘肃省文县第三中学
为进一步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矛盾纠纷排查制度预防和减少犯罪及群体性事件的发生,确保教学秩序稳定,根据教委指示精神,特制定学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
矛盾纠纷排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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