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合同协议 » 劳动合同法案例

劳动合同法案例

发布时间: 2020-11-23 04:53:41

1. 劳动合同法的案例

1.违法行为有:
1)工人入厂时需交身份证抵押,并向公司 、交抵押金1000元
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2)合同期限三年其中试用期为一年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若发现不能胜任工作者企业可随时解除 劳动合同。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4)在合同期内,劳动者患病或负伤在三个月内不能治愈者的,女职工因怀孕、生育不能正常工作者的,企业可随时终止劳动合同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根据相关规定)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两个问题一起回答了

2. 劳动合同法 案例分析


1.那个经理只签字不盖章是无效的,因为那个经理不是法定代表人,很容易在这上面出现扯皮!
2.除非有法定代表人的签字盖章的授权书给你一份,那才有效!!

乙公司的做法是不对的,要是张某本人不愿意留下,公司最多留下张某一个月,这一个月就是从张某提交辞职申请之日起一个月!!
合同法有规定,职工要解除合同,只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就行了!

3. 劳动合同法案例分析,,急!!!

(1)程序有问题,如招用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该劳动者的原企业造成损失的应承担法律责任。当然,因为《劳动合同法》并不禁止多重劳动关系,只要该劳动者的前雇主不反对,企业招用了该员工也是可以的。
(2)签订程序有问题,劳动合同的签订应该是企业与员工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不应完全由企业一方决定。
(3)该份劳动合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款如下:

(1)婚丧假期间不支付工资。婚丧假是法定的有薪假期,企业应当在职工休婚丧假期间支付工资。
(2)每月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我国法律规定,每日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加班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
(3)职工一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需60天以前通知用人单位。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职工一方提前解除合同只需要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
(4)职工可以自愿参加失业保险和养老保险。根据国家法律规定,社会保险是强制性的,企业和职工个人都必须参加。
(5)在合同期内工人患矽肺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对。
(6)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可以享受年休假。对

4. 劳动合同法案例分析

1、“进修培训一年,费用5000元,约定席某如提前解除,要返还全部培训费用.”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2、“经调查,劳动合同及其内部规章制度中没能约定或规定有关技术保密义务.”因此,不能适用于: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3、本案应由席某承担违反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不存在泄露商业秘密的责任,有关技术保密的义务。

5. 劳动合同法案例分析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5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所以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员工不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告知以后仍不签订的,用人单位应该与该员工,解除劳动雇佣的关系。
案例中,该单位的做法不和法律规定的,该单位在得知洪某不愿签订的情况下,应该与之解除劳动合同,而不是签订所谓的什么协议,该协议在法律上没有任何意义,只是在解除劳动关系是不支付补偿金的依据。所以在本案中,洪某的请求是合法的,应该得到仲裁委的支持的。

6. 违反劳动合同法案例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典型案例
【案情介绍】
宋某是一名2012年毕业的大学生,经过应聘于2012年10月13日来到石家庄赢弗外语培训学校做课程顾问工作。宋某在该学校经历了半个月的学校所谓的培训期,之后,学校只是以口头的形式约定了一个月的试用期,工资1000元,没有与宋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未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该学校还向所有员工索要工作服的保证金600元,并且与员工签订了一份有关培训费的协议书,其中约定了培训费用1000元,服务期限6个月,然而宋某只是接受的岗前培训。宋某上班期间,几乎每天都会延长下班时间,少则半个小时,多则两三个小时。一天,宋某因家中有事,向部门经理请假一天,部门经理却一反常态,在11月29日向宋某下达通告,要么再延长一个月试用期,要么于11月30日提前结束试用期辞退宋某。对于部门经理的无理要求,宋某气愤离开学校,并求助于律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件评析】
本案例中,用人单位石家庄赢弗外语培训学校违反劳动合同法,侵害了其员工宋某的合法权益,有证据证明,学校存在以下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行为:自用工之日起不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与员工约定和实际所发工资均低于石家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勒令员工延长试用期;在试用期内,没有对员工说明理由,提前无故辞退;要求员工缴纳保证金;与员工签订实为岗前培训而名为专项培训的培训费协议;经常要求员工加班,但不支付加班费。
第一,学校自用工之日起,不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员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二,学校与员工约定和实际发的工资均低于石家庄月工资最低标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0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2011年7月1日河北省人社厅下发《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石家庄市区及郊区,月最低工资1100元。很显然,学校与员工约定的工资仅为1000元,明显低于石家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补发差额;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拒不改正的,处以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学校违反约定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9条之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学校与宋某口头约定试用期为一个月,而在试用期即将结束时,提出延长一个月的试用期,明显违反劳动合同法中有关试用期规定。
第四,学校违反劳动合同法,在试用期内,没有正当理由辞退员工。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对新招录的员工进行各方年的考察期限,是一个双方互相了解的过程,在试用期内,一方面可以维护用人单位的利益,给单位考察劳动者是否与录用要求相一致的时间,另一方面可以维护员工的利益,使员工了解一下单位是否符合劳动合同的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1项,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用人单位才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关系。依据法律,学校需要举证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且录用条件需要在招聘员工时书面告知,然而,学校不给任何理由,不进行任何说明,任意辞退员工,严重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学校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五,学校违反劳动合同法,要求员工缴纳保证金。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禁止以各种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然而有证据证明,学校要求员工缴纳600元保证金,以担保员工工装费,这显然是违反法律的。
第六,学校与员工约定无效的培训费。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2条第二款规定的培训费用,包括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然而,宋某在学校接受的是岗前培训,这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学校却移花接木,以岗前必要培训当做是法律规定的专项培训,这些做法都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
第七,学校经常让员工加班,但不支付加班费。学校已经明确约定了具体工作时间,然而学校不严格遵守已经制定的时间制度,经常延长工作时间,员工加班后还不支付加班费,违反了劳动合同法,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7. 劳动合同法案例分析

合同是有效的,这样做是违反了劳动法,但是一般企业是不会去告她的,除非他做了很伤害企业的事情.比如拿了公司重要资料,将公司机密资料带走了等.因为根据法律规定,如果企业招用未与其它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员工,原用人单位是可以去告现用人单位的,还可以要现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的.而且现用人单位承担的赔偿责任不低于70%.另外30%由劳动者承担的.

8. 劳动合同法 案例分析题

订立的合同中有违反劳动法的条款,这部分条款无效,且不影响其他合法条款。违法的条款以及情形包括
1.性别歧视,不愿招收女教师,除了少数特殊岗位外,无论男女都应该享受同样的劳动权。
2.劳动合同中规定的如果怀孕则解除劳动合同的条款无效。
3.岗位调整是跨类别调整,如果校方拿不出劳动者同意调整的证据,此项调整也属于无效,需调整为原岗位,且补发期间减少的40%工资。
4.校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付给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金额应该为2.5到3个月工资,具体数额要看她入职是2年多一点还是超过2年半。
综上所述,校方订立的劳动合同有违反劳动法的部分,仲裁不予以支持,校方应该补发怀孕和后来调岗期间的工资,并要求调整回原来的岗位,如经协调无效,校方执意解除劳动合同,则还应赔偿2.5到3个月的工资。

9. 劳动合同法案例分析,急!!

回答来这个问题时需要明确自一些时间概念,不同时间段通常指08年以后和之前,分析如下:
问题一:
1、2年劳动合同,试工期为6个月违反劳动合同规定;试工期过长;
2、关于乙肝方面,国家有规定,只有在食品、医药等法律规定行业有特别要求,而公司以此为由解除劳工合同违法;
问题二:
关于李某和B公司是否当承担违约责任,需要了解李某在A公司是否签订了保密协议或者竞业限制、或合同中有相应规定,如没有此方面的协议则不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有,则需按照国家和公司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问题三、
1、A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对超出合同法定试用期的薪资应按转正薪资支付给李某;
2、A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理由不充分,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员工有权追究公司违约解除合同的相应责任。

热点内容
美发店认证 发布:2021-03-16 21:43:38 浏览:443
物业纠纷原因 发布:2021-03-16 21:42:46 浏览:474
全国著名不孕不育医院 发布:2021-03-16 21:42:24 浏览:679
知名明星确诊 发布:2021-03-16 21:42:04 浏览:14
ipad大专有用吗 发布:2021-03-16 21:40:58 浏览:670
公务员协议班值得吗 发布:2021-03-16 21:40:00 浏览:21
知名书店品牌 发布:2021-03-16 21:39:09 浏览:949
q雷授权码在哪里买 发布:2021-03-16 21:38:44 浏览:852
图书天猫转让 发布:2021-03-16 21:38:26 浏览:707
宝宝水杯品牌 发布:2021-03-16 21:35:56 浏览: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