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包合同
① 什么是总包合同、费率合同谢谢!
简单点来说,
总包合同就是比源较大的企业或老板,从发包单位(既甲方)直接承包一项工程而签定的合同。为啥叫总包合同呢?是因为工程比较大,承包的企业因为有多项工程或企业本身就不直接从事建筑,开发,或其它经营;因此将工程的一部分或分几个部分,也或将全部承包给其它有资质的企业。
这里将将工程的一部分或分几个部分分别承包给其它企业而签定的合同叫分包合同。将全部工程再承包给其它企业而签定的合同叫转包合同。
明白了吗?
②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最新版本是哪个
关于项目总承包合同,比较常见的有EPC合同、DB合同、PC合同等,与施工合同范本2017版不同。
住建部和国家工商总局就迄今只颁布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GF-2011-0216。
关于网传的《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16,在住建部官网查询不到,在官方报道中也没有,经对比与2011版基本一致,应该是指民间在2011版微调。
③ 什么是总包合同、费率合同谢谢!
总包合同是指约定一家承包商组织实施某项工程或某阶段工程的全部任务,对主承担全部责任,履行承包商所拥有的全部权利的合同。
固定费率合同是成本加酬金合同的一种,是指按照完成工程成本价的一定比例支付报酬的合同类型。合同按照计价方式分有:固定单价合同,固定总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
费率合同:以费率的高低代替工程总造价的多少进行竞标,经评标委员会以各投标人所报的费率为主,结合所报工期和质量承诺、施工组织设计及企业施工业绩等其他相关指标进行综合评审,最终确定的合同。
(3)总包合同扩展阅读:
发包人选择三种合同计价类型时,应考虑以下六方面因素:
1、项目规模和工期长短。
项目规模较小、工期较短、风险小时,发包人选择合同计价类型优先次序为: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项目规模大、工期长、风险大时,发包人宜选择单价合同,而不宜选择总价合同。
2、项目竞争情况。
参与项目的承包人较多时,发包人拥有较多主动权,可以从承担风险最小的合同类型开始,依次选择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反之,参与项目的承包人较少时,承包人拥有较大响应权,合同类型选择受承包人影响较大。
3、项目复杂程度。
项目复杂程度较高时,对承包人技术水平要求较高、项目风险较大,承包人在合同选择时有较大主动权,总价合同被选用的可能性较小。项目复杂程度低,则发包人对合同类型的选择具有较大主动权。
4、项目工程数量明确程度。
工程数量能够准确计算核定、并在实施期内变更较少时,则总价合同、单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均可选择。工程数量能够计算但在实施期间变更较大时,选择单价合同比较合理。工程数量不明确、难以计算时,则成本加酬金合同比较合适。
5、项目准备时间长短。
项目准备工作包括发包人的准备工作和承包人的准备工作。不同合同类型的准备时间和准备费用不同,总价合同准备时间和准备费用最高,成本加酬金合同准备时间和准备费用最低。
6、项目外部环境因素。
项目外部环境因素包括:项目所在地政治局势、经济局势因素(如:通货膨胀、经济发展速度等)、当地劳动力素质、交通、生活条件等。项目外部环境恶劣一般适用成本加酬金合同,反之则适用单价合同或总价合同。
④ 工程总包合同范本有什么内容谁能说一下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合作双方在进行建设工程施工项目时,应该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并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合同前,可参照国家发布的工程施工合同范本。第一部分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工程立项批准文号:资金来源: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五、合同价款金额(大写):元(人民币)RMB:元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十、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本合同双方约定后生效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工程施工合同范本可分为以下不同种类:建筑施工合同范本,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建筑施工合同,建筑合同范本,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建筑承包合同范本,房屋建筑合同范本等信息[1]。在工程施工合同协商阶段中,只要双方对于中标价不调整,有可能会对工程报价或预算书中的不平衡报价或预算错误的内容进行调整。其次,在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时,洽商和变更并不在以上排序的范围中,正是由于其是对工程施工合同内容的修改,依照《合同法》进行调整即可,无需再以上的排序中进行排列[1]。
⑤ 总包合同号指的是什么
指约定一家承包商组织实施某项工程或某阶段工程的全部任务,对主承担全部责任,履行承包商所拥有的全部权利的合同。
⑥ 什么是总包合同、分包合同和转包合同
1、总包合同指约定一家承包商组织实施某项工程或某阶段工程的全部任务,对主承担全部责任,履行承包商所拥有的全部权利的合同。
2、分包合同是由两个以上的承包人对筹建人负责,完成基本建设工程的合同。从法律关系上分析,分包有两种情况:
分别承包,即各承包人均独立地与发包人建立合同关系,各承包人之间并不发生法律关系。
联合承包,即承包人相互联合为一体,与发包人签订总包合同,然后各个承包人再签定数个分包合同,将项目建设中的各个单项工作落实到每一个承包人。
3、转包合同:指承包人之间签订的转包合同,实际上是一种承包权的转让,即中标单位将与发包人签订的合同所规定的权利、义务和风险转由其他承包人来承担。
转包的法律后果是承包人成为新的发包人,而第三人成为承包人。第三人就其所承担的工程部分对承包人负责,承包人就整个工程对筹建单位负责,对其转包给第三人的部分,承包人首先要承担责任,然后再由第三人向承包人承担责任。我国法律禁止承包人向第三人转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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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期内果园可以有偿转包》
近日,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法院对一起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农民张某进城后将个人承包的果园转包的行为有效,村委会将转包后的果园强行收回的行为无效,法院同时判决村委会必须返还果园并赔偿因此给张某造成的经济损失。
原告张某于1996年与村委会签约承包本村果园18亩,承包合同规定,张某对果园的承包期为15年(1996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每亩每年承包金100元,当年12月31日前交到村委会。
长期以来,张某一家一直进行水果长途贩运生意,并于2002年搬到城里居住,渐渐已无暇顾及所承包的果园,果园正常的管理和经营没有保障。2002年12月,张某将自己所承包的果园以每亩每年200元的承包价格,转包给同村的果园承包户王某管理经营。
果园原来的每年1800元的承包金,仍由张某向村委会交付,转包期以张某果园剩余承包期为限。
果园转包后不久,两人所在的村委会以该18亩果园的所有权属于村集体所有,张某无权转包谋利为由,将转包后的果园从王某手中强行收回并转包他人。张某在与村委会多次协商未果的情况下,以自己承包的果园未到期限、村委会无权单方违约为由,将村委会告上了法庭,要求返还果园并赔偿损失。
法院经审理认为,土地经营权流转是农村经济发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农民进城居住等一系列现象的必然结果。国家保护合理的土地流转,在约定的承包期内,村集体经济组织无权单方解除土地承包合同,也不得阻碍进城农民依法流转土地经营权。
本案原告张某在自己因进城搞果品运输销售而无暇顾及原来所承包的果园,致果园有荒芜危险的情况下,将果园有偿流转给同村的果园承包户王某,使其两家的果园连成一片,进行规模化经营。
同时,张某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村集体交纳果园承包金,于国家、集体、个人有益无害,且在转包后履行了向村委会告知的义务,其行为并无不当,应予支持,故判决村委会败诉,返还强行收回的果园,并赔偿因此给张某造成的损失3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