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纠纷证言
① 民间借贷纠纷打官司要提供哪些证据
1、从书面证据上讲,当事人应考虑合同、借据、公证书和发票等书证。
根据人民法院印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应要求原告提供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
另外,证据材料为复印件的,提供人拒不提供原件或原件线索,没有其他材料可以印证的,对方当事人又不予承认的,在诉讼中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2、就证人证言来讲,当事人一定要选择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作为证据,并且要保证该证人可以当庭作证,便于法院庭审顺利进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意见》中规定,确认借贷关系一般应以书面借据为准,无书面借据的,必须有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证明。可见,证人的证据效力也是当事人能否胜诉的关键。
3、当事人还应注意,所诉的债务纠纷案件是否涉及有关部门的技术鉴定结论、经过公证、登记的书证等,这些证据具有较高的证明力,也应向法庭提供。
② 在民间借贷中,证人证言能作为民间借贷的证据吗
赵红燕律师解答:您好,您说的情况涉及民间借贷中证人证言的法律问题。证人是了解案件情况并为案件事实作证的人。证言是证人所作的能够证明案件情况的陈述。《民事诉讼法》第70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证人一般应到庭口头陈述所了解的案件情况,但有正当理由不能到庭的,经人民法院同意,也可以提供书面证言。所以,证人证言可以作为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诉讼证据。针对您说的情况,通常谁借款谁出具的借条,出借人就应该向谁索要借款。您没有具体借款也没有出具借条,仅凭一方的证人证言,证据力不足,法院一般是不予支持的。
③ 民间借贷纠纷如何举证,需要收集哪些证据
1、提供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欠条或合同等书面证据。没有书证的,应提供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时间、地点、金额,并提供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或证据线索。
2、有担保人的,应提供担保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址;担保人是法人的,应提供法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及其住址。有担保协议的应提供书面担保协议或担保条款。
3、有抵押物的,应提供抵押物的名称、数量、价款数额、存放地点和保管人的姓名等证明材料。
4、提供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义务的证明材料和在诉讼时效期间主张权利的证明材料。
5、付款付息凭证,债务人应当支付利息的证明,无利息约定,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款经催告不还,债权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关于到期不还或经催告不还的证据;
4、其他证据。例如聊天记录,通话记录等等与民间借贷纠纷事项相关的证据。
④ 民间借贷纠纷只有复印件证人证言有效吗
您好,民间借贷纠纷,只有复印件证人证言,依然是有效的。
希望可以帮到您,望采纳!
⑤ 借贷纠纷判决书上篡改了证人证言怎么办
如果你手里的证据是确凿的,直接上诉吧,跟一审法院理论已经毫无意义。
1、《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上诉的同时,将法庭篡改证人证言的事实,向一审法院的纪检部门反映,要求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当然,二审法院的认定是关键。
3、如果你的证据是确凿的,且证人证言是关键性证据,二审应当改判。同时,追究一审法官的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