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唱侵权
① 翻唱是否算作侵权
1、曲作者是著作权人。2、你是经过改编的演绎权人。你不得侵犯原著作权人的利益。也就是说你的修改的经过曲作者的同意。若要盈利,得支付报酬。3、其他人要进行商业目的需要经过双重许可,你的同意,曲作者的同意。 这个不是法定许可使用的范畴,必须先许可后使用,(支付报酬)。
② 翻唱别人的歌曲会侵犯知识产权吗
分情形确认翻唱是否侵权:
情形一,把翻唱歌曲作为个人爱好仅供个人娱乐,不侵权,或者为一般益表演翻唱节目,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的,也不属于侵权。
情形二,所翻唱的音乐作品已经以录音制品的形式出版发行过,再以CD、卡带等录音制品中翻唱他人作品的,属于法定许可的范围,不需要经著作权人事先许可,但要在两个月内按照法定许可的付酬标准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找不到著作权人的,可以向中国著作权协会支付报酬。
情形三,未取得授权而使用别人的歌曲参加商业比赛并进行电视直播、拍MV等用于商业用途就涉及侵权,包括在酒吧里演唱和歌手翻唱视频在网上传播等都可能涉及侵权。
侵犯音乐著作权的条件:
1、被侵权的音乐作品还处于著作权法保护期限内,如果创作者死亡后50年后,就可以免费使用了。
2、被侵权的音乐作品具备著作权规定的权利,包括音乐作品的表演权、复制权、广播权、网络传输权等财产权利和署名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精神权利。
3、存在侵犯音乐著作权的行为。
4、或者存在不合理使用著作权的情形。
另外,主观的角度看,侵权还必须构成主观过错,才能承担侵权责任。
③ 翻唱歌曲算侵权吗
翻唱别人的歌曲,如果为一般益表演翻唱节目,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的,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是未取得授权而使用别人的歌曲参加商业比赛并进行电视直播、拍MV等用于商业用途就涉及侵权,包括在酒吧里演唱和歌手翻唱视频在网上传播等都可能涉及侵权。
我国著作权法第37条规定,使用他人作品演出,表演者(演员、演出单位)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演出组织者组织演出,由该组织者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3)翻唱侵权扩展阅读
侵权行为,是指侵犯他人的人身财产或知识产权,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违法行为。侵权行为发生后,在侵害人与受害人之间就产生了特定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即受害人有权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
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不法行为,以及依照法律特殊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侵害行为。
“一般认为,侵权行为首先是一种民事过错行为,也就是说,侵权行为破坏了法律规定的某种责任——这种责任是在法律上严格规定不许被破坏;侵权行为同时又是对他人造成了伤害的行为,而加害人必须对被伤害人做出赔偿。”
④ 关于翻唱歌曲侵权的问题
印度与中国都是《伯尔尼公约》缔约国,因此该印度语歌曲如果是印度人创作的话,是可以在中国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因此,改编及发行的行为很有可能侵犯该歌曲著作权人的复制权、改编权、发行权。如果一定要改编发行,建议先得到原著作权人的许可。如果没有许可可能被诉,但由于你的作品传播的地域性很可能局限于中国,被诉的可能性不大。
⑤ 翻唱别人的歌曲怎样才算侵权怎样才不算侵权
翻唱歌曲不算侵权,因为楼主并没有把翻唱的歌曲拿出去卖。
如果拿出去卖就是侵犯版权了,这样子法律会追究的。
另外一提,就算把一首非常摇滚的曲换成钢琴版,再拿出去发售的话,也算是侵权。
⑥ 翻唱他人 的歌是否涉及到侵权什么的
如果是以盈利为目的的或者以达到宣传广告为目的的翻唱是要讲究版权问题的,回要是用于以上目的答的最好去和他们谈谈版权。要只是用于娱乐方面的那就只是娱乐娱乐罢了。
象迪克牛仔他以前只是在迪吧里唱歌为职业的,就是不停的演唱别人的歌,一唱就40年后来就因演唱了一首《有多少爱可以重来》出名了,感动的眼水直披。世道多沧桑啊!象迪克牛仔这类的就不算是侵权行为。
象刚你说的彩铃公司要你的歌做彩铃那绝对是要谈论版权问题的,这个是合法维护自己的利益,不能让他们白用你的歌。
⑦ 翻唱算不算侵权
1.歌手写的歌,即使标明了作者姓名,某些行为是用经过同意并支付报酬,某些行为只需要支付报酬。唯有在合理适用范围内的是既不需要得到同意也不需要支付报酬的。2.歌手写的歌著作权当然属于作者本人所有。周杰伦写的曲子著作权属于周杰伦的,他要唱当然可以,不需要经过陈奕迅的同意,相反陈奕迅的权利才是来自与周杰伦的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