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纠纷调解案例
❶ 纠纷调解案例
邻里纠纷调解案例
在生活中邻里纠纷往往是由于人们之间的理解和沟通不够,相互之间缺乏谅解礼让,所产生的摩擦 2011年5月,XX社区盘西组居民庄春花与庄永华就两家相邻巷子砌墙一事,发生了矛盾纠纷,双方互不相让,由口角很快发展到动手。庄春华说这条巷子经常有污水流淌,现在整治酷夏天气炎热,每天都会有阵阵恶臭散发出来,影响了自己家人的生活。于是庄春华未和隔壁庄永华商量便在在巷子里起了到隔墙。这一下污水是进不来了,但引起邻居庄永华的强烈反映:你怎么有权随便砌隔墙自己独用?这不成了你自家的巷子了吗?双方很快发生争吵并动起手来,庄永华阻止庄春花继续砌隔墙。
庄春花向XX街道XX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反映了情况,请求法律帮助。XX社区调解委员会给予了接待,并及时介入调解。调解人员先到现场勘察,并向其他居民和双方当事人了解情况。庄永华说:“我也不是没事找他家麻烦,这个巷子是公共的小道路,她凭什么把它围起来?成了她一家的吗?”社区调解人员针对庄永华提出的问题征询庄春花的意见,问她想怎么解决这个问题。没想到庄春花脱口说:“还能怎么办,他打我也打了,骂我也骂了,我岂不是白吃亏呀?现在谁怕谁啊!”调解人员严厉地说:“现在是法治国家,你说的是不对的。还有,举国上下都在建设和谐社会,邻里之间互动友爱是一种美德的体现。古人都晓得远亲不如近邻,你们怎么不明白呢”。并耐心开导她:“第一火气不要大,第二要讲法,第三要讲德。你耐心地听我讲,污水引发的恶臭,影响了你正常的生活;你可以跟隔壁商量下怎么解决而不是什么也不说就自作主张的忙活起来。还有违章砌隔墙有两个不对:第一是违章,第二是占为已有,走道是公用的,不能设障。你的要求是合理的,是为改善自己的生活环境,但行为却是违法的,要纠正。他虽然动手是不对的,但是你也有不对的地方,所以双方心平气和的坐下来协商才能解决问题。
通过调解人员的耐心开导劝说,最终双方达成协议。一、围墙南至前门小屋,北至庄永华房屋卫生间窗户北侧50厘米处,墙高不超过2米。二、北侧围墙尽头处由庄春花安装一扇门,庄永华同意在自家房屋墙上打一门栓插孔。门锁钥匙各人一把,出入时通知对方。三、建围墙及门的费用由庄春花负责,所有权属庄春花,双方签字后生效。
在社区平时生活中,邻里难免会出现一些矛盾和纠纷,如果处理不当或多或少会影响着社区安定。其实邻里纠纷大部分都是些小事,但就因为双方互不相让,导致矛盾激化。邻里双方应当按照“方便生活,团结友善和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相互间的通行、通风、采光、卫生、噪音和互不干扰等相邻关系。如给对方造成妨碍或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调解作为一种方便高效率、经济实用的纠纷处理方式,在处理邻里纠纷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人民调解委员会分布在我们城市的大街小巷,贴近我们的生活;人民调解工作人员是生活在我们身边的人,他们了解我们的生活。邻里纠纷也就那些小事情,不至于闹的你死我活的,更不至于闹上法庭,而人民调解就很快捷方便的满足了居民的需要,维护了邻里关系的和谐和稳定,促进了社区的健康与文明,是基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
❷ 打架纠纷调解案例
就看您这个说法。首先认定两点,第一伤者属于轻伤,(可去医院做伤残专鉴定估计都不够10级,属1级为最严重的伤残。)第二打人方属于无意识伤人行为,就是非蓄意伤人行为。
所以根据上面两点可作出结论。公安机关是不会将案情交付检察院做公诉处理的。只有你们自己做自诉。自诉就是民事附带刑事,估计楼主也不傻。不会只是做刑事自诉把呵呵。解释一下,民事附带刑事,就是民事伤害赔偿,附带要求法院判处打人方刑事处罚。按照你的叙述就算是真的刑事处罚了也就是3年以下,拘役或者管制。不要以为3年一下也不轻了。按照以往经验,法院大部分都会做当庭调解,一般只要被告(也就是打人方)承担了民事赔偿责任,法院一般就不会在追究刑事责任了。
但如果你非得说,“我就要让他坐牢”,那好那你就直接自诉刑事起诉吧。不过那你的等了,而且就算顺利开庭了,按照你的叙述最多也就是拘役或者管制,也就是30天以下的拘留。
所以楼主考虑清楚。是要民事赔偿还是要对方去蹲几天班房。
❸ 大家,应该如何面对社区调解家庭纠纷案件
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势在必行。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的和谐幸福是社会稳定的回基础。近年来,婚姻家庭答矛盾以及由此引发的纠纷依然易发多发,且日益呈现出形式多样、成因复杂、调处难度不断加大等特点,若不能及时有效化解,极易引发非正常信访或群体性事件,甚至诱发刑事案件。妇联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加强婚姻家庭纠纷专业人民调解工作,及时妥善化解婚姻家庭纠纷,是保障妇女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婚姻家庭关系的迫切需要,也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
❹ 杭州的社区工作者怎样调解社区居民的家庭纠纷
一、以家庭纠纷调解站为平台,加快组织建设
一是加强组织建设。街道成立了党工委书记任组长,妇工委、司法、综治、街政、劳动等部门共同参与的领导小组,形成了街道党工委主要抓、各部门协同抓、各社区具体抓的工作格局。建立了四级工作网络:办事处设家庭矛盾纠纷调解中心,社区居委会设调解站,居民小组设调解员,楼院设信息员。成立了由社区律师、心理专家和社会热心人士组成的社区调解志愿者队伍,构建起多方面参与、全方位覆盖的社区调解网络体系。
二是加强硬件建设。街道所辖的社区全部建立了家庭纠纷调解站,在有条件的社区设立了专门的调解工作室,统一制作了调解站牌子,规范了调解登记、调解申请、调解协议等文本模式,设立了调解站网络设置、工作流程、工作制度宣传牌。为扩大调解站以及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专门开辟了2处“调解站宣传栏”,定期更新宣传内容,通过法律政策解读、调解案例解析等,帮助居民群众知法、懂法、学法、用法。
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建立了“受理―登记―调查―调解―协议―回访”的工作流程,规范了《矛盾纠纷排查制度》、《调解纠纷登记制度》、《矛盾纠纷调处制度》、《调解回访制度》等工作制度,确保家庭纠纷调解站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依据回访工作制度,调解站实施了“三必访”、“一回访”和“三原则”,即已发生的纠纷必访、特困户必访、老问题户必访;家庭暴力纠纷处理后定期回访;工作人员依法调解原则、当事人自愿原则和不干涉当事人诉讼权利原则。
二、以宣传教育为基础,提高社区居民素质
一是大力开展普法宣传。以“平安进我家,幸福伴我行”为主题,广泛开展平安家庭知识宣传教育活动。为加强氛围宣传,街道党工委在延安二路设立了法制宣传一条街,设置宣传橱窗、普法宣传标牌100余块,法治宣传栏200余米,不定期张贴平安家庭创建知识。部分社区成立了社区法制学校,制定发放了法律咨询手册。我们还先后开展了家庭禁毒纳凉晚会,组织了禁毒法律知识答卷和预防毒品巡回展览,邀请专家进行了安全知识讲座,开展“周末法律茶座”等活动,增强了家庭成员的法律素质和抵御毒品、预防艾滋病、防盗窃、防隐患的能力。
二是积极开展文化宣传。充分利用“三八”节、“五一”、“十一”、“迎奥”、“儿童节”等节庆日和奥运会举办的有利时机,组织社区家庭和流动人口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举办了妇女同乐会、巧手迎奥运、“展妇女风采,创法制市北”等一系列文化活动,社区居民家庭和流动人员积极参与,寓教于乐,在娱乐中自觉接受到教育。
三是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家庭纠纷、家庭贫困往往是矛盾的滋生地,也会导致一些纠纷的家庭对社会不满、当事人性格偏激等等。我们将加强对居民的心理健康教育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好,把失业家庭、意外事故家庭、单亲困难家庭作为关注的重点,定期邀请心理学方面的专家到社区授课,围绕社会发展、婚姻关系、子女教育、婆媳相处等方面,结合典型案例,进行心理疏导,形成一种健康向上的生活心态。
三、以社会协同为手段,发挥“合力作用”
一是与辖区内法院协同,形成诉讼调解与群众调解的合力。借助市北法院民事五庭驻在我管区的优势,积极开展“法官进社区“活动。按照《关于人民法院委托人民调解组织调解民事案件的试行意见》规定,对涉法家庭纠纷进行委托调解,取得较好效果。上清路社区居民迟某因没有处理好房产分配问题,引起子女之间的矛盾加剧,起诉到市北法院。在当事人双方同意的基础上,市北法院民五庭委托社区居委会先行开展了调解工作,在社区内进行了公开审理,并最终依法予以判决。通过这种委托调解、公开审理的形式,既合理化解了纠纷,又达到了教育社区居民的目的。
二是与市区司法部门协同,形成职能调解与社区调解的合力。充分发挥街道“四位一体”调解中心的职能作用,协调信访、司法、综治等各部门,联合开展对疑难复杂家庭纠纷的调解工作。
三是与签约社区律师协同,形成专业调解与家庭调解的合力。社区律师作为专业法律工作者,在法律法规的掌握运用和具体案件的调解方面有着很大的优势。我们充分利用这一优势,做好纠纷调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