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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合同名词解释

发布时间: 2021-03-13 20:21:23

❶ 请各位好心人帮忙

历年应用法学试卷
(说明,这是02年及以前的综合课,与现在科目与出题风格有很大不同)

1997
刑法学
一、 名词解释(每题2.5分,共10分)
1、 间接故意
2、 想象竞合犯
3、 刑事责任
4、 自首
二、 简述题(每题5分,共10分)
1、 我国刑法是如何体现对主犯从重处罚的?
2、 简述金融票据诈骗罪在客观方面的行为类型。
刑事诉讼法学
一、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对基本原则的规定增加了哪些新内容?(7分)
二、 刑事诉讼的被告人有哪些诉讼权利?(8分)
民法学
一、 填空题(每题1分,共10分)
1、 我国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因而()必然贯穿我国民法始终。
2、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有权()进行意思表示。
3、 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合同的约定或者()履行义务。
4、 附期限的民事行为,在所附期限到来时()。
5、 合伙经营期间发生亏损,退伙人已分担了合伙债务,退伙人对其参加合伙期间的全部债务()责任。
6、 保证人保证范围不明确的,推定保证人对()承担保证责任。
7、 侵权的民事责任,是指因违反了民事义务,侵害了财产所有权(包括经营管理权),人身权或()而产生的民事责任。
8、 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应当符合两个条件:①具有独创性;②()。
9、 为()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则丧失继承权。
10、 无国籍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一般适用其定居国法律,如未定居的()法律。
二、 简答题(共10分)
1、 如何认定胁迫行为?(3分)
2、 为维护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而使自己受到损害,侵害人无力赔偿或者没有侵害人的情况下,受害人的损害能否得到补救?应由谁来补救?为什么?(4分)
3、 土地、山岭、森林、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权属发生争议和因侵权发生纠纷,应由什么机关负责处理?(3分)
民事诉讼法学
一、 举例说明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的原因。(4分)
二、 法院制作的生效调解书有何效力。(5分)
三、 如何认识督促程序中的支付令。(6分)
行政法学与行政诉讼法学
一、 名词解释(每词2分,共6分)
1、 行政处分
2、 行政司法
3、 行政指导
二、 简述题(每题5分,共15分)
1、 监督行政法律关系与行政法律关系的联系和区别。
2、 行政程序的主要制度。
3、 如何理解起诉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
三、 案例分析(9分)
某国家机关综合处处长李某利用出国考察的机会,从国外带回
若干违禁物品,受到海关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其所在机关了解情况后,又给予其撤职行政处分。李某不服,认为处罚、处分太重,便分别以海关和所在行政机关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上述处罚和处分。试析:
1、 人民法院应否受理李某的诉讼,为什么?
2、 法院如可受理李某提起的两项诉讼请求或其中的一项,那么何地何级法院享有审判管辖权,为什么?
3、 受诉法院审理后,可能作出哪几种形式的判决?并分别说明各自适用的条件。

1998
刑法学(共20分)
一、 名词解释(每题2.5分,共5分)
1、 犯罪集团
2、 集资诈骗罪
二、 填空题(每空1分,共5分)
1、 判处罚金,应当根据()决定罚金数额。
2、 犯罪后自首又有()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3、 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者()中的私人财产,以公有财产论。
4、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又出卖的,依照()定罪处罚。
5、 走私、()、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三、 简答题(每题5分,共10分)
1、 试述撤销假释的根据。
2、 我国新修订的《刑法》所规定的"持有型罪名"有哪几个?
民法学(共20分)
一、 概述下列概念之间的区别(12分,每题3分)
1、 人格权与身份权
2、 诺成法律行为与实践法律行为
3、 代位继承与转继承
4、 相邻权与邻接权
二、 简答题(8分,每题4分)
1、 简述职务侵权的概念、主体、范围及责任。
2、 简述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
民事诉讼法学(共15分)
1、 辩论原则的设立有何意义?辩论的内容有哪些?(7分)
2、 如何理解执行和解的效力?(8分)
行政法部分(15分)
一、 填空题(每空1分,共7分)
1、 国务院有权规定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家行政机关的职权的()。
2、 复议机关审理复议案件,以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及()依法制定和发布的()为依据。
3、 违法行为在()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4、 《国家赔偿法》第五条规定:国家不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5、 对到期不纳税款者,罚以滞纳金,以促使其纳税,这种措施在行政法学上称为()。
6、 行政公开是现代行政法的一个基本要求,它旨在保障公民的()权。
二、 简答题(共2题,每题4分)
1、 现代行政程序法普遍要求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决定时说明决定的理由,试述该程序规则的价值。
2、 宪法第八条规定,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请阐述"根据宪法和法律"这一条件的内涵。
行政诉讼法(15分)
一、 填空题(每空1分,共6分)
1、 新中国的行政诉讼最初由1982年制定的()作出规定。
2、 对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的诉讼,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 海关行政案件的上诉审一般由()人民法院管辖。
4、 在我国,行政合同案件目前由人民法院的()庭审理。
5、 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所认定的事实的,()是被告。
6、 对行政机关与非行政机关共同署名作出的决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通知非行政机关作为()参加诉讼。
二、 简答题(共二题)
1、 简述行政诉讼期间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力。(4分)
2、 试述合理性原则在我国行政诉讼中的体现。(5分)

1999
刑法学(共20分)
一、 名词解释(每题2.5分,共5分)
1、 犯罪中止
2、 侵占罪
二、 填空题(每题1分,共5分)
1、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抢劫、()、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2、 刑事责任的归责要素有:主观恶性、客观危害以及()。
3、 死刑只适用于()的犯罪分子。
4、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
5、 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而窃取财物的,依照()定罪从重处罚。
三、 简答题(每题5分,共10分)
1、 试述我国刑法关于主犯的种类以及承担刑事责任的规定。
2、 简述信用证诈骗罪在客观方面的行为类型。
刑事诉讼法学(共15分)
1、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91条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审理有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的,应当裁定撤消原则,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请问:该条所说的情形主要有哪些?法律为什么作此规定?(8分)
2、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42条的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请问:该条所说的不起诉的实质和法律后果是什么?法律为什么作此规定?(7分)
民法学(共20分)
一、 名词解释(每题2分,共6分)
1、 附条件的法律行为
2、 无因管理
3、 婚姻终止
二、 简答题(共14分)
1、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有什么特点?(4分)
2、 无权代理有什么法律后果?(5分)
3、 什么是作品的合理使用?举3个离子说明作品的合理使用。(5分)
民事诉讼法学(共15分)
1、 为什么说"法定诉讼代理权的发生,完全是基于法律的规定,与被代理人的意愿无关,与代理人的意愿也无关。"(5分)
2、 说明法院主管与管辖的关系。(5分)
3、 不予受理与驳回起诉有何区别。(5分)
刑事诉讼法学(15分)
1、 根据1996年3月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哪些情况下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对于这些不起诉的决定,该法规定了哪些制约措施?(5分)
2、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哪些情况下应当终止诉讼的进程?在哪些情况下,它们应当分别作出哪几种决定?(5分)
3、 某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张某涉嫌抢劫一案,经过认真审理,认定检查官指控被告人有罪的关键证据--证人证言、书证、物证等已达到确实充分的程度。但是,被告人在整个审判过程中始终保持沉默。请问:人民法院能否对被告人张某定罪判刑?为什么?(5分)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共30分)
一、 名词解释(每题2分,共10分)
1、 行政职责
2、 行政主体
3、 特别授权立法
4、 行政裁决
5、 行政追偿
二、 简答题(共20分)
1、 行政处罚与刑罚的区别。(5分)
2、 行政监督检查的特征。(5分)
3、 如何理解司法审查中的"参照规章"?(4分)
4、 如何理解"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6分)

2000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一、 试述行政处罚设定权之规定。(8分)
二、 与《条例》相比较,《行政复议法》在受案范围方面有何具体变化?对行政审判将有何影响?(7分)
三、 如何理解行政诉讼本质上是一种司法审查制度?(7分)
四、 试述行政诉讼之判决种类及其适用条件。(8分)
民事诉讼法(共15分)
一、 何谓除权判决?(5分)
二、 诉讼请求与诉讼标的有何联系和区别?(5分)
三、 涉外民事诉讼中有哪些案件属于我国人民法院专属管辖?(5分)
刑事诉讼法(共15分)
一、 试就刑事自诉程序与刑事简易程序作一简要比较。(7分)
二、 刑事诉讼法第150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并且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请问:该条文的规定对我国审判方式的改革产生了哪些影响?有何意义?(8分)
民法(共20分)
一、 简述设立监护制度的目的,并针对《民法通则》对设立监护人的主要规定,提出两条以上法律改进的意见。(5分)
二、 什么是相邻关系?处理相邻关系应遵循哪些原则?(5分)
三、 什么是债?举例说明产生债的主要法律事实。(5分)
四、 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规则体现了我国继承法的哪些基本原则?(5分)
刑法(共20分)
一、 选择题(从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或数个正确答案,少选或多选均不给分)(每题1分,共12分)
1、 我国刑法明文规定的刑法基本原则有()
A、罪责自负原则 B、罪刑法定原则 C、刑法面前人人平等 D、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E、主客观相统一原则
2、 我国刑法第12条关于刑法溯及既往的效力的规定采取的是()
A、从旧原则 B、从新原则 C、从轻原则
D、从旧兼从轻原则 E、从新兼从轻原则
3、 根据我国刑法第17条的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实施下列行为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有()
A、故意杀人 B、故意伤害 C、强**** D、抢劫
E、绑架 F、贩卖毒品 G、盗窃
4、 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区别的界限在于()
A、防卫行为超过必要限度 B、防卫行为是否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C、防卫行为是否造成严重损害 D、防卫行为是否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并且造成严重损害 E、防卫行为是否适时
5、 我国刑法规定的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已经开始实行()
A、 刑法分则规定的某一具体犯罪构成客观要件的行为
B、 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
C、 准备犯罪工具的行为
D、 窥探作案现场的行为
6、某甲与某乙有仇,企图借他人之手杀死某乙。一天,某甲故意将装好子弹的猎枪交给某丙,并骗丙说枪中没有子弹,叫丙向乙空枪瞄准射击以使乙受惊吓。结果乙中弹身亡。某甲、某丙的行为属于()
A、共同故意杀人罪 B、共同过失致人死亡罪 C、不属于共同犯罪
7、区分一罪与数罪的标准是()
A、犯罪行为的个数 B、犯罪结果的个数 C、犯罪构成的个数 D、犯罪对象的个数 E、犯罪意图的个数
8、我国刑法规定的死刑只适用于()的犯罪分子。
A、罪大恶极 B、罪行极其严重 C、不杀不足以平民愤
D、主观恶性极其严重
9、某国家机关财务室出纳李某与无业人员王某相勾结,共同盗窃财务室保管的现金。一天晚上,李某用持有的财务室钥匙打开财务室大门,并在门口望风,王某进入财务室撬开了保险柜,窃取现金20000多元。然后二人又伪造窃贼翻窗而入的现场。李某、王某的行为构成()。
A、 王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李某的行为以盗窃罪的共犯论处
B、 李某的行为构成贪污罪,王某的行为以贪污罪的共犯论处
C、 李某的行为构成贪污罪,王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D、 共同诈骗罪
10、 受贿罪侵犯的客体是()
A、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B、公私财产权利
C、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D、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
11、 下列刑罚方法中属于我国刑法规定的主刑的是:()
A、死刑 B、有期徒刑 C、罚金 D、拘役 E、没收财产
12、 根据我国刑法第269条之规定,犯罪分子犯盗窃、诈骗、抢夺诈骗罪而转化为抢劫罪的条件是()
A、 实施了已经构成犯罪的盗窃、诈骗、抢夺行为
B、 实施了盗窃、诈骗、抢夺行为
C、 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
D、 当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
E、 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的目的是为了继续犯罪
F、 使用暴力活以暴力相威胁的目的是为了抗拒逮捕、窝藏赃物、毁灭罪证
二、 简述题(每题4分,共8分)
1、 简述共同犯罪中主犯的种类 及其刑事责任。
2、 简述我国刑法规定的贪污罪的构成特征。

2001
试题:
刑法:20分
一、 试述我国刑法规定的正当防卫限度条件5分
二、 简述我国刑法规定的主犯种类及其刑事责任5分
三、 简述徇私枉法罪的概念和构成要件5分
四、 案例分析
李某深夜潜入本单位财务室,意图盗窃保险柜中的财务。李用尽了各种方法,也未能将
保险柜打开,感到十分沮丧。正要离开时,恰逢保安员巡逻到此。保安员发现财务室的
门虚掩,即进去看看,与李某对个正着。李某用撬棍将保安员打昏后逃走。回到家中后
,李某恐保安员醒来后认出自己,就拿了一把匕首,欲将保安员杀死灭口。刚刚返回单
位大门,即被接到报案赶来的公安人员抓获。
问:对李某的行为应当如何论处?请说明理由。5分
民法:20分
一、 名词解释2分*5
1、 合伙
2、 他物权
3、 表见代理
4、 预期违约
5、 善意取得
二、 简答5分*2
1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与可变更撤消的民事行为的区别
2、抵押权和质权的区别
刑事诉讼法 15分
一、 我国刑法第395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和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
大的,可以责令说明来源,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请
结合这一规定,回答下列问题:8分
1、 刑事诉讼中证明责任的一般分配原则是什么?
2、 在"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件中,被告人应否承担证明责任?如果应当承担,被
告人与公诉人是如何分担证明责任的?
二、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91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审理有下
列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消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
审判:
(一) 违反本法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的
(二) 违反回避制度的
(三) 剥夺或者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请结合这一条文,回答下列问题7分
1、 你对第一审法院违反法律程序的法律后果是如何理解的?
2、 本条的规定对于维护程序法的尊严有何意义?
民事诉讼法15分
一、 简述民事审判权与管辖权两者之间的关系5分
二、 如何认识当事人的陈述?5分
三、 民事诉讼中的反诉的构成要件是什么?5分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一、 填空题1分*15
1、现代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不得不增设行政机构和人员,行政权力急剧膨胀,而且行政机关还被赋予了准立法权和准司法权,打破了原来的分权体制和法律结构,这种现代国家被称为--
2、行政机关对经济活动行使广泛的管制权,其中对经济活动的准入控制在行政法学上称为--权
3、中国行政立法的征求意见和协商基本上属于内部程序,不具有典型的现代行政程序的特征,因为利益相关人的参与是由行政机关随意决定的,没有上升为相关人的--
4 《宪法》第108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权改变或者撤消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这里的不适当从《--》的第一条和整个立法精神可以看出,应当理解为包括违法和不当。
5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11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进行审查,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即时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这种对行政机关职权的规定既是授权更是设定义务,用行政法学的专业术语来说,行政机关没有根据形势和政策进行--的余地。
6、受到行政罚款的当事人到期不缴纳罚款的,行政机关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后一个每日3%的罚款从其目的看属于行政法学上所谓的--罚。
7、非个人化是官僚制的一个特点,任何人执行法律秩序所规定的植物,都是一个--
8、对公务员的行政处分由任免机关或者--机关决定。
9、国家赔偿责任背后的理论是--原则,它取代了原来的主权理论,这样降低了公民个人的风险,也更公平。
10、《行政诉讼法》第18条规定的原告所在地,包括原告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_和。
11、行政诉讼原告不限于行政行为的直接相对人,而包括所有与具体行政行为有--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12、规章授权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内设机构超出授权乏味实施行政行为,当事人起诉应当以--为被告。
13、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依法不成立或者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的判决
14、原告起诉要求撤消一个行政行为,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该行为合法,但因法律或者政策变化需要变更或者废止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
15、人民法院认为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与部委规章之间不一致的,有最高人民法院送请--作出解释或裁决。
二、辨析题 判断并分析以下命题:
1、只要相对人违反行政管理的法律秩序,就应当受到行政处罚。5分
2、禁止翻供的原则不适用于行政机关5分
3、行政诉讼体现了司法权对行政权的不信任与必要尊重。5分

02年综合课题
dongliang

法理部分(30,每题10)
1.现代法治的主要标志.
2.理想的法与现实的法
3.法与法律意识的关系.
法史(20)
一.每题3分.
1.封诊式.
2.三大经济纲领.
刑法(30)
一.简答(每题5分)
1.不作为犯的特征及作为义务产生的原因.
2.教唆犯的处罚规定
3.我国死刑政策及在中国刑法中的体现.
4.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立法价值.
二.案例.
1.关于中止犯,预备犯的.
2.略.
民法(30)
1.代理的法律特征.
2.合同的相对效力原则.
3.无过错原则的立法缘由及价值.
4.动产物权与不动产物权的区别.
刑诉法(20)
1.和去年那道题差不多了,今年把那个维护程序法尊严的法条扩展了一下, 问:何谓公正审判
.此法条的立法价值.
2.当事人及我国刑诉法上当事人的种类.司法工作人员为何不是当事人.
民诉法(20)
1.无独立请求第三人在诉讼中的地位及原因.
2.试述民诉法中再审制度的补救作用.
3.还有一道忘记了,不过好象很简单的,大概一道概念性的题吧.
以上均是凭回记忆,有的记得不是太清楚了,大体如上吧,知识点错不到哪里去,正规的题目还是等诸位夏天去法学院买了试卷再说吧.
二.简答(每题7分)
1.唐代中央的监察机构设置
2.大清律例,大清现行刑律,大清新刑律中的刑罚制度.
宪法.(20)
1.关于五六十年代最高法发的一个关于宪法能否应用于审判的司法解释,谈对此司法解释的理
解.(8)
2.中国的质询制度.(12)
行政法办(30)
1.行政法中的比例性原则.
2.关于行政法中举证责任部分中一句法条的理解.(记不清了,红皮书中有)
3.行政裁决及其特征.
4.为什么说行政诉讼法是司法审查之法.

恍惚

刚在想着该把网友们在其他帖里回忆出来的题目整理一下,正好看到这个帖,谢谢!有些题目好象不很确切,但我也记不清了,大家一起来回忆吧。
宪法部分,题目中出现的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刑事判决中不宜援用宪法作为论罪科刑的依据复函》(1955年月30日)

新疆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55)刑二字第336号报告收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国家的根本法,也是一切法律的“母法”。刘少奇委员长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报告中指出:“它在我国国家生活的最重要的问题,规定了什么样事是合法的,或者法定必须执行的,必须禁止的。”对刑事方面,它并不规定任何论罪科刑的问题,据此,我们同意你院的意见,在刑事判决中,宪法不宜援用。

gentlelaw
民诉的另一题是比较移送管辖和管辖权转移。

❷ 行政行为的名词解释

行政行为
行政行为原则上自告知之时起发生法律效力,但在附款有规定时自规定之时起生效。受领之时生效和即时生效的规则,是不能成立的。行政行为公定力、确定力、拘束力和执行力的发生时间,一般为告知之时。这是各国行政法上的通行做法。
行政行为是行政管理法律关系的客体,即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双方当事人围绕行政行为形成法律关系。行政主体有权依法实施行政行为,行政相对人则负有服从的义务。行政行为有广义和狭义两种含义。广义的行政行为是指行政组织实施的所有“生效行政法律效力的行为”。狭义的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对行政相对人作出的法律行为。行政行为一般取狭义解。[1]
中文名
行政行为
外文名
Administrative act
定义
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
确立时间
1989年
快速
导航
特征内涵责任概念生效要件基本原则历史渊源行为失效行为分类告知生效附款生效受领生效即时生效
概念特征
行政行为,行政主体作出的能够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行政行为的概念包括以下几层含义:
1.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所为的行为。
2.行政行为是行使行政职权,进行行政管理的行为。
3.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实施的能够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
特征
1.行政行为是执行法律的行为,任何行政行为均须有法律根据,具有从属法律性,没有法律的明确规定或授权,行政主体不得作出任何行政行为。
2.行政行为具有一定的裁量性,这是由立法技术本身的局限性和行政管理的广泛性、变动性、应变性所决定的。
3.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行为时具有单方意志性,不必与行政相对方协商或征得其同意,即可依法自主作出。即使是在行政合同行为中,在行政合同的缔结、变更、解除与履行等诸方面,行政主体均具有与民事合同不同的单方意志性。
4.行政行为是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带有强制性,行政相对方必须服从并配合行政行为。否则,行政主体将予以制裁或强制执行。这种强制性与单方意志性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没有行政行为的强制性,就无法实现行政行为的单方意志性。
5.行政行为以无偿为原则,以有偿为例外。行政主体所追求的是国际和社会公共利益,其对公共利益的集合、维护和分配,应当是无偿的。当特定行政相对人承担了特别公共负担,或者分享了特殊公共利益时,则应该有偿的,这就是公平负担和利益负担的问题。

❸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09年7月自考习题答案去哪下

网上不可能有答案,这是违反安全法则的

❹ 谁有行政管理(本)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复习资料,帮帮我

补修学分《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复习资料

名词解释:

1、行政法是指调整行政权被行使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以及对行政权 进行规范和控制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中,行政权被行使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 关系称为行政关系。

2、行政法律关系是指为行政法所调整和规定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与义务内 容的各种社会关系。

3行政法律事实,是指由行政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能够引起行政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现象或事实,简称法律事实。

4、行政主体是指享有国家行政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行政管理活动,并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

5、行政职权是国家行政权的表现形式,是行政主体实施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权能。行政职权只能由行政主体来行使,行政管理相对方不享有行政职权。

6、行政职责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必须承担的法定义务。任何行政主体在享有或行使行政职权的同时,必须同时履行职责。行政职责随行政职权的产生、变更或消灭而在相应变化。行政职责的核心是依法行政,

7、行政机关:指一个国家的统治阶级根据其统治意志,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行使用权国家权力、组织管理国家行政事务的机关,国家行政机关也叫国家管理机关,简称政府

8、首长制和委员会制

凡政府组织法定的最高行政决策权力和责任赋予一人承担者,称为首长负责制,简称首长制;而赋予委员会议集体承担者,称为委员会议负责制,简称委员会制

9、层次制与职能制

层次制又叫层级制、分级制,是指政府组织纵向分为若干层次,每个层次所管业务性质相同,各对其上层负责,但其管辖范围随层级下降而缩小。职能制又叫分职制,指政府组织平行划分为若干部门,每个部门所管业务内容不同,但所管范围大体相同。

10、集权制与分权制

集权制指行政权力集中于上级机关,下级机关没有或有自主权,一切均需按照上级机关的指示去办。分权制指下级机关在其管辖范围内有自主决定权。上级机关对其权限内决定的事项不加干涉。

11、公务员是指在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依法行使国家行政权力,执行国家公务,除 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即我国公务员的范围限于在政府系统任职的国家公职人员,不包括各级行政机关中的工勤人员。

12、行政授权是指法律、法规将行政职权及行政职责的一部或全部授给非行政机关的社会组织行使的法律行为

13、行政委托,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将某项行政职能委托给某一机关、机构、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办理的行为。

14、行政相对方:在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是其权益受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影响的个人或组织。

15、行政法制监督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国家司法机关、上级行政机关、专门行政监督机关及国家机关体系以外的公民、组织依法对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是否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和是否遵纪守法行为所进行的监督。

16、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作出的能够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

17、行政立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活动

18、行政许可是指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方的申请,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颁发许可证、执照或批准、登记、认可等方式,允许其从事某项活动,行使某项权利,获得某种资格和能力的具体行政行为。

19、所谓行政强制是指行政主体为实现一定的行政目的,保障行政管理的顺利进行,对行政相对方的人身及财产自由等采取的强制性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总称。

20、行政强制执行,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拒不履行行政法上的义务,行政机关或人民法院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迫使其履行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

21、行政合同,是指行政主体之间,行政主体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为了实现行政管理的目的,依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而确立、变更或消灭相互权利与义务的协议

22、行政指导,就是行政机关在其所管辖的事务范围内,根据国家的政策规定,或者法律原则,针对特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用非强制性的方法或手段,取得该行政相对方的同意或协助,有效地实现一定的行政目的的主动的管理行为。

23、行政处罚是行政主体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给予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24、行政监督是指行政机关实施的法律监督。即行政系统内部上下级之间的法律监督,以及行政系统内部设立的专门监督机关的法律监督。

25、行政责任是指行政主体及其执行公务的人员因行政违法或行政不当,违反其法定职责和义务而应依法承担的否定性的法律后果

26、行政救济,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害其合法权益,请求有权的国家机关依法对行政违法或行政不当行为实施纠正,并追究其行政责任,以保护行政管理相对方的合法权益。

27、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条件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由受理申请的行政机关对具体行政行为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处理决定的活动。

28、行政赔偿即行政侵权赔偿。是指行政主体及其行政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因其行为违法而侵犯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了损害,由行政主体给予赔偿的法律制度问答题

27、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定程序和要求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的活动。

28、行政诉讼法是指有关调整人民法院和诉讼参加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审理行政案件中所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以及所形成的各种诉讼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简言之,行政诉讼法就是调整行政诉讼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29、行政诉讼参加人是指因与行政争议存在直接利害关系而参加行政诉讼的整个过程或主要阶段的人及与他们的诉讼地位相类似的人。

30、行政诉讼证据是指在行政诉讼中用以证明案件事实情况的一切材料和事实。

31、起诉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侵害,而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人民法院通过行使审判权,依法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诉讼行为。

32、审判监督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发现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违反法律、法规,依法对案件再次进行审理的程序。审判监督程序不是必须经过的审理程序,不具有审级的性质,是第一审、第二审以外的检验法院已结案件办案质量的一种监督程序。

33、行政诉讼强制措施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过程中,为保证审判活动的正常进行和人民法院裁判的顺利执行,对有妨害诉讼秩序行为的人所采取的强制手段。

34、行政判决是指人民法院根据事实,依据法律法规参照规章,对审理终结的行政诉讼争议,作出的实体裁判。行政判决分为一审判决和二审判决两种

35、行政裁定是指在行政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针对行政诉讼程序问题作出的裁决。行政裁定与行政判决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6、决定是指人民法院在诉讼期间,对诉讼中遇到的特殊事项作出的裁决。

37、涉外行政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受理、审理和执行具有涉外因素的行政案件所适用的诉讼程序。涉外因素是指行政案件的原告、第三人或者被执行人是外国公民、无国籍人或者外国组织。

填空

1、(C)是行政法律关系必不可少的当事人

A、行政机关 B、行政组织 C、行政主体

2、行政法律关系的变更是指行政法律关系要素的变更,包括(ABD)

A、主体变更B、客体变更C、形式变更D、内容变更

3、行政法规是(B )制定的关于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A、全国人大常委会 B、国务院 C、国务院组成部门

4、下列组织中不属于行政主体的是(BC)

A、街道办事处 B、公安派出所 C、治安联防队

5、以行政行为是否具备一定的法定形式为标准,可以将行政行为分为( B )

A、单方行政行为和多方行政行为B、要式行政行为和不要式行政行为

C、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D、一般行政行为和特殊行政行为

6、下列情形中,表明我国行政机关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的有(ABC)

A、国务院总理负责领导国务院工作

B、国务院副总理分别负责领导国务院有关部门的工作

C、各部部长分别负责领导本部门的工作

D、国务院秘书长负责处理国务院日常工作

7、下列组织中,不属于一级行政机关的有(BD)

A、乡人民政府 B、村民委员会

C、镇人民政府 D、居民委员会

8、( B )属于行政处分。

A、免职 B、撤职 C、降职 D、辞退

9、公安局给予某人治安管理处罚的行为属于(B)

A、行政司法行为 B、行政执法行为C、行政立法行为

10、下列机关中,(ACD )有权制定地方政府规章。

A、北京市人民政府 B、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

C、河北省人民政府 D、河北省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11、根据许可的性质不同,行政许可分为(A )

A、行为许可和资格许可 B、行为许可和事实许可C、一般许可和特殊许可

12、(ABD),不预行政处罚。

A、违法行政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B、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

C、不满18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D、精神病人在发病期间有违法行为的

13、行政机关委托某建筑队拆除违章建筑并向违章者征收拆除费用的行为是(C)

A、直接强制 B、即时强制 C、代执行 D、执行罚

14、下列各项制裁形式中,属于行政处罚的有(BC)

A、罚金 B、警告 C、拘留 D、拘役

15、行政复议以(A)为一般形式。

A、书面审理B、开庭审理 C、书面审理与开庭审理相结合

16、我国行政赔偿实质上是一种(C)赔偿。

A、行政机关 B、公务员个人 C、国家

17、如果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时,由(D)人民法院管辖。

A、原告进行选择B、上级人民法院裁定C、被告所在地D、最先收到起诉状

18、行政诉讼当事人包括(ABD)

A、原告B、被告C、代理人D、第三人

19、行政诉讼的证据来源于(ABC)

A、 原告举证B、被告举证C、人民法院依职权收集和保全

D、全人民检察院依职权收集和保全的证据。

20、决定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A)

A、 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的决定一律不准上诉

B、 当事人不服时,有权在接到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C、 当事人不服时,有权在接到决定之日起7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D、当事人不服时,有权在接到决定之日起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1、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B)不适应调解。

A、可以适用 B、不适用 C、应当适应

问答题

1、行政法律关系的特点

在行政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中,必有一方是行政主体。

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由行政法律规范预先规定。

行政法律关系具有不对等性。

行政法律关系中的行政主体的权利与义务具有统一性。

行政法律关系引起的争议,在解决方式及程序上有其特殊性。

2、行政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行政法律关系由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客体和内容三大要素构成。

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即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也称行政法主体或行政法律主体,是指参加行政法律关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包括物、行为和精神财富。

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间权利义务。行政法律关系既然是一种权利义务关系,那么,由权利、义务构成的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也是行政法律关系不可缺少的要素。

3、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

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除了必须存在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和客体以外,还必须具有两个基本的条件:具有相应的行政法律关系赖以发生的法律根据,即有行政法律规范的存在。具有导致行政法律关系发生的法律事实。

行政法律关系的变更是指行政法律关系要素的变更,包括主体变更、客体变更和内容变更

政法律关系的消灭,是指行政法律关系权利义务的消灭。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消灭,从而使原行政法律关系消灭。行政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义务内容全部消灭,从而使原法律关系消灭

4、简述行政法基本原则

行政合法性原则是行政法治的核心内容。它是指行政权力的设立、行使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要求,不能与法律相抵触。行政合法性原则要求行政主体必须严格遵行行政法律规范的要求,不得享有行政法规范以外的特权,超越法定权限的行为无效;违法行政行为依法应受到法律制裁,行政主体应对其行政违法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行政合法性原则包括实体合法和程序合法两方面的内容。违反实体法和违反程序法都是对行政合法性原则的破坏。实体法是指规定行政主体在行政管理活动中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的行政法律规范。程序法则通常是为保证行为程序公正,没有偏私,从而保障实体权利得以实现的法律规范。行政程序合法包含三方面的内容:

(1)任何人不能成为审理自己案件的法官。执行这一原则的制度是回避制度。

(2)行政机关在裁决行政纠纷时不能偏听偏信,应当给予当事人同等的辩论机会。

(3)决定对当事人不利的事务时,应预先通知当事人并给其发表意见的机会。

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具体要求:

(1)任何行政职权都必须基于法律的授予才能存在

这是指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权限划分、行政专业部门与综合部门的权限划分、上级与下级的权限划分等都必须依据法律确立。各部门不能超过法律赋予的职权范围,否则即构成违法。

(2)任何行政职权的行使应依据法律、遵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这就要求行使行政权力不仅应遵循实体法规范,而且应遵循程序法规范,两者不能偏废。

(3)任何行政职权的授予和委托及其运用都必须具有法律依据,符合法律宗旨。

行政合理性原则。

行政合理性原则是指行政机关不仅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种类和幅度范围作出行政决定,而且要求这种决定应符合法律的意图和精神,符合公平正义等法律理性。行政合理性原则是基于实际行政活动的需要而存在的。任何法律都是有限度的,尤其是规范行政活动的法律。主要表现在:

(1)法律不可能规范全部行政活动

(2)法律对行政活动的规范,应留出一定的余地,以便使行政机关根据具体情况灵活处理。如果法律对行政活动规定得面面俱到,毫无裁量余地,则最终可能导致行政机关束手无策。

行政合理性原则的具体要求 :

(1)行政行为的动因应符合法律目的

(2)行政行为应建立在正当考虑的基础上,要有正当的动机

所谓正当考虑、正当动机,是指行政机关作出某一行政行为,在其最初的出发点和动机诱因上,不得违背社会公平观念或法律精神,必须客观、实事求是,而不是主观臆断,脱离实际,或存在法律动机以外的目的追求。

(3)行政行为的内容应合乎情理

所谓合乎情理指合乎事情的常规或规律。

5、行政主体的特征:

(1)行政主体是享有国家行政权力,实施行政活动的组织这一特征将行政主体与其他国家机关、组织区别开来。

(2)行政主体是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的组织这主要是指行政主体应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能独立地对外发布决定和命令,独立采取行政措施等。

(3)行政主体是能够独立对外承担其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

8、行政职权的特征:

(1)强制性

(2)不可处分性

(3)职权与职责的统一性

另外,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时,还享有行政优先权和行政受益权。行政优先权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所享有的种种职务上和行为上的优先条件。行政优先权虽然不属于行政职权,但它与行政职权密切相关,是行政机关行使行政职权的保障条件。行政优先权主要包括先行处置权、获得社会协助权和推定有效权。行政受益权是指行政主体从国家所享受到的各种物质优益条件。为了保证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提高行政效率,国家必须向行政主体提供各种物质条件,如财政经费、办公条件、交通工具等。

9、国家行政机关的设置原则。

(1)适应需要原则 (2)精简原则 (3)高效率原则 (4)依法设置的原则

10、公务员在法律地位上有下列特点:

他享受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的各种权利,同时履行宪法和法律要求公民履行的各种义务;

他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从事个人行为,但不能以国家名义从事公务行为,否则就是另外一种身分了;

他的个人行为只代表他个人,不具有强制性,而且行为效果归属于他自己。

公务员首先是公民,因而享有自然人的法律地位。但它又不同于一般的公民。当公务员依法代表国家从事公务时,他就具有了其作为公务员的法律身分,从而享有公务员的法律地位。由于自然人和公务员是两种不同的法律身分,二者所处的法律地位是不同的。当其处于公务员法律地位时,便显示出其特点:

公务员有资格作为国家的代表,以公务机关的名义从事公务行为;

公务员享有行政职权,享有行政优益权,同时需要承担行政职责;

公务员的公务行为具有强制性,公务行为所引起的效果,由所属公务机关承受;

所属公务机关对公务员个人过错负连带责任。

11、行政相对方的法律地位。

行政相对方的法律地位是通过其在行政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义务表现出来的。

(1)行政相对方的权利

A.提出申请的权利 B.参与行政管理的权利 C.听证的权利 D.了解情况的权利 E.申请行政法上的救济的权利

(2)行政相对方的义务

A.服从行政管理的义务 B.协助行政主体执行公务的义务 C.遵循法定程序要求的义务

12、行政法制监督的构成。

行政法制监督是由主体、对象和内容三部分构成的。

行政法制监督的主体是国家权力机关、国家司法机关、上级行政机关、专门行政监督机关以及国家机关体系以外的公民、组织。其中国家权力机关、国家司法机关、上级行政机关和专门行政监督机关所进行的监督属于权力性监督,国家机关体系以外的公民、组织所进行的监督属于权利性监督,权力性监督主体一般能对被监督主体直接采取法律上的措施,产生法律效力。而权利性监督主体则不能作出直接产生法律效果的监督行为,而只能通过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等方式向权力性监督主体反映,或通过新闻媒体曝光而引起权力性监督主体的注意,最终由权力性监督主体采取具有直接法律效果的措施。因此,权利性监督主体的监督是启动行政法制监督的前提和基础,二者结合在一起共同实现行政法制监督的目标。

行政法制监督的对象是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行政主体包括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主体的工作人员包括行政机关的公务员和被授权的组织中的行使行政职权的工作人员。

行政法制监督的内容是监督行政主体是否依法行使行政职权以及监督国家公务员及被授权组织中的工作人员是否遵纪守法。

13、行政行为的特征是:

(1)行政行为是执行法律的行为,任何行政行为均须有法律根据,具有从属法律性,没有法律的明确规定或授权,行政主体不得作出任何行政行为。

(2)行政行为具有一定的裁量性,这是由立法技术本身的局限性和行政管理的广泛性、变动性、应变性所决定的。

(3)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行为时具有单方意志性,不必与行政相对方协商或征得其同意,即可依法自主作出。即使是在行政合同行为中,在行政合同的缔结、变更、解除与履行等诸方面,行政主体均具有与民事合同不同的单方意志性。

(4)行政行为是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带有强制性,行政相对方必须服从并配合行政行为。否则,行政主体将予以制裁或强制执行。这种强制性与单方意志性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没有行政行为的强制性,就无法实现行政行为的单方意志性。

14、行政行为的构成要件。

(1)主体合法

所谓主体合法是指作出行政行为的组织必须具有行政主体资格,能以自己的名义作出行政行为,并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能够成为行政主体的是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并且该行政主体应当是依法设置的行政机关或是依法被授予行政职权的组织。

由于行政行为通常是由行政主体的具体工作人员实施的,因此这些工作人员应具备法定条件,才能保证行政行为的合法有效性。另外,主体合法除了要求行为主体必须是行政主体以外,还要求其行为必须在权限范围内。若行政主体的行为超出其权限范围,则其行为不合法。

(2)内容合法

内容合法要求:

A.行为有确凿的证据证明,有充分的事实根据。

B.行为有明确的依据,正确适用了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C.行为必须公正、合理,符合立法目的和立法精神。

(3)程序合法

程序是实施行政行为所经过的步骤、时限方式等。任何行政行为均须通过一定的程序表现出来,没有脱离程序的行政行为。行为的程序是否合法影响着行政行为实体的合法性。程序合法要求:

A.行政行为符合行政程序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和制度。B

B.行政行为应当符合法定的步骤和顺序。

15、行政立法的性质

行政立法既有行政的性质,是一种抽象行政行为,又具有立法的性质,是一种准立法行为。应当结合这两个方面来认识行政立法。

A.行政立法的行政性质

行政立法的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

行政立法所调整的对象主要是行政管理事务及与行政管理密切关联的事务;

行政立法的根本目的是实施和执行权力机关制定的法律,实现行政管理职能。

B.行政立法的立法性质

(a)行政立法是有权行政机关代表国家以国家名义制定行政法律规范的活动。(b)行政立法所制定的行为规则属于法的范畴,具有法的基本特征,即普遍性、规范性和强制性。(c)行政立法必须遵循相应的立法程序。行政机关制定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必须经过起草、征求意见、会议审查、通过、签署、公布等法定程序。

16、行政强制的特征

A.行政强制的主体是行政主体,即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没有权力直接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情况下,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实施强制,但行政强制的主体并不因此而变成人民法院,行政强制也未因此改变其行政的性质。

B.行政强制的对象是相对方的财物和人身自由。由于相对方拒不履行行政法义务,或对社会秩序及他人人身健康和安全可能构成危害或其本身正处在或将处于某种危险状态中,而导致行政主体作出行政强制行为。

C.行政强制的目的是为了实现一定的行政目的,保障行政管理的顺利进行。

17、行政强制执行具有以下特征:

(1)行政强制执行以行政相对方不履行行政法上的义务为前提

(2)行政强制执行由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或者人民法院来实施

(3)行政强制执行的对象范围广泛

(4)行政强制执行不允许进行执行和解

18、行政合同有如下特征:

A.行政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必须是行政主体 B.行政合同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国家行政管理目标;C.行政合同的双方意思表示必须一致 D.在行政合同的履行、变更或解除中,行政主体享有行政优益权

19、行政指导有以下特征:

(1)行政指导是非权力行政活动(2)行政指导是一种事实行为(3)行政指导是行政机关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属于单方行为(4)行政指导是一种适用较大幅度的弹性的管理领域(5)行政指导适用法律优先的原则(6)行政指导是一种外部行为

20、行政处罚的特征

A.行政处罚是以对违法行为人的惩戒为目的,而不是以实现义务为目的。也就是说,行政处罚不是在个人或组织不履行法定义务时,促使义务人承担义务的措施,而是对个人或组织不履行法定义务或不正当行使权利时的一种制裁,促使其不再重犯。行政处罚的这一特征使其与行政强制执行区别开来。

B.行政处罚的适用主体是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司法机关不能作为行政处罚的适用主体,这就将行政处罚与刑罚区别开来。刑罚只能由司法机关来适用和执行,行政机关不能作为适用刑罚的主体。

C.行政处罚的适用对象是作为行政相对方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属于外部行政行为。这一特点将行政处罚与行政处分区别开来,行政处分是一种内部行为,是基于行政机关内部管理的层级关系或内部监督关系而形成的。被处分的对象只能为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或其他由行政机关任命或管理的人员。而一般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则不能成为行政处分的对象。

❺ 跪求2011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作业1 同学们自己独立完成,凡是小论文未写者,成绩为零。
作业2
一 1993年3月28日,李某和关某一起去河边钓鱼,后二人回家。路上没走多远,李某改变主意,对关某说,不如到主河去摸鱼,关某同意,二人折回主河流处。在经过一片树林时,二人进入玩耍。玩耍中二人都吸了烟,并玩了弹火柴游戏。在走出树林时,关某见树林边有一队枯草,即划火柴将枯草点着。火苗迅速升起,并向树林里蔓延。二人急忙扑打,但因火势越烧越大,未能扑灭,二人惊慌离开现场跑回家。某市林业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授权某乡人民政府为原告,以李某与关某放火烧毁该乡果园村的树林50亩,造成经济损失达4000元为由,于1993年4月3日作出处罚决定:对关某罚款500元,并令其赔偿经济损失2500元,令李某赔偿经济损失1500元。李某对处罚决定不服,向某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问:运用所学知识分析本案谁是行政行为的主体?
乡人民政府是行政行为的主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授权乡人民政府,乡人民政府属于被授权的组织,被授权的组织享有法律、法规所授予的特定的行政职权,属于行政主体。乡人民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具有处罚的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处罚权,能独立对外承担其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是行政行为的主体。
二 1996年5月15日,吴某从常德市到韶关办事。次日凌晨二时许,吴某到其住在韶关的姑姑家,其姑姑家与王某的住所分属前后相邻的两幢楼。黑夜中吴误将第5幢楼认为是第4幢楼,吴某上楼到王某家门口,便用其姑姑给的钥匙开王的房门,开了约三分钟,门打不开。正在睡觉的王某夫妇被开门声吵醒,以为有小偷,便拿了一把三角刮刀去开门。吴听到房内有动静后没出声,刘开门后发现吴穿着大衣站在门口,手里拿着长条状物,(实为报纸)便用三角刮刀向吴刺去,致吴右肩受伤,被送医院治疗用去医疗费996元,经韶关市公安局鉴定属轻微伤。在吴住院的第二天,刘某前往医院看望,并向吴道歉。九公里派出所经调查、取证、询问当事人后,越5月25日作出治安管理处罚裁决书,对刘殴伤他人的行为给予警告处罚,并裁决刘某赔偿吴某1000元,负担医疗费996元。刘某不服上述两项裁决,向韶关市公安局申请复议,韶关市公安局经复议,作出裁决维持九公里派出所的原裁决,刘某仍不服,向韶关市某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刘某诉称,其行为并非故意殴打他人,吴某误开门也有过错,在当时特定环境下认为吴某是小偷而误伤,可以给予民事赔偿,而不应受到治安处罚,被告的行政处罚裁决不公正。被告九公里派出所辩称,刘某持刀伤人,其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应受到行政处罚。法院经审理认为,吴某在深夜错开原告的门,在听到屋内有动静时,又没有用正确的方法叫门,原告在心理极度紧张的情况下用防身的工具刀误伤吴某,其行为虽造成吴某轻微伤,但主观上没有违反治安管理的故意,故不能构成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客体,被告对此作出处罚欠妥,故此判决:撤销九公里派出所治安管理处罚书和赔偿损失、负担医药费用裁决书。
问题:运用所学知识分析本案中派出所在行政上的主体资格。
本案中派出所具有行政法上的行政资格。派出所有警告的权力。派出所是以自己的名义作出警告处罚。派出所能够独立对外承担其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综上,派出所具有行政法的主体资格。
三 1994年9月,田某考入北京科技大学,取得本科学籍。1996年2月29日,田某在参加电磁学课程补考过程中,随身携带写有电磁学公式的纸条并被发现。同年3月5日,北京科技大学认定田某的行为是考试作弊,决定对田某按退学处理,并于4月10日填发了学籍变动通知。但是,北京科技大学没有直接向田某宣布处分和送达变更学籍通知,也未给田某办理退学手续。田某继续在北京科技大学以在校学生的身份参加正常的学习及学校组织的其他各项活动,北京科技大学也每年都收取田某交纳的教育费,并为田某注册、发放大学生补助津贴、安排其参加毕业设计等。田某在北京科技大学4年的学习中,成绩全部合格,并且还获得优秀毕业论文。1998年毕业之际,北京科技大学认为田某已被退学处理,其学籍已被取消,不具备高校大学生的毕业条件,拒绝给田某颁发毕业证、学位证、办理毕业派遣手续。田某不服并向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北京科技大学为其颁发毕业证、学位证一、办理派遣手续、赔偿经济损失3000元及在校报上公开赔礼道歉。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于1999年2月14日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北京科技大学在30日内向原告田某颁发毕业证、60日内召集本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田某的学士学位资格,30日内办理派遣手续,驳回原告田某的其他诉讼请求。一审判决后,北京科技大学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1999年4月26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驳回北京科技大学的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问题:1 北京科技大学作出的退学处分是否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2 法院判令被告在特定期限内履行一系列特定内容的义务是否侵犯了行政权?
3 原告田某的赔偿请求与赔礼道歉请求为何被驳回?
答:北京科技大学没有直接向田某宣布处分决定和送达变更学籍通知,也未给田某办理退学手续,处罚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并且每年收取田某教育费等一系列行为,说明田某仍是在校大学生,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然而北京科技大学不履行法定职责,不给颁发毕业证、学位证、派遣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11条规定,应属于行政诉讼案件。
没有侵犯行政权。行政诉讼法第54条规定“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本案中要求北京科技大学在一定期限内发毕业证、审核学士学位,办理派遣证,属于依法办事,没有侵犯行政权。
要求获得行政赔偿,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3条、第4条的规定,即应属于行政赔偿的范围。本案不发毕业证、学位证、派遣证,不属于行政赔偿范围,所以田某的赔偿请求被驳回。
作业3
一 填空题
1 行政许可权的行使,应当以(行政相对方)申请为前提。
2 行政主体是享有国家行政权力,实施行政活动的(组织)。
3 按照行政机关所辖的区域范围不同,可以分为(中央)行政机关和(地方)行政机关。
4 机关的民事行为同公务行为可以根据各自行为的特征来确认:具有纵向管理性质的行为属于(公务行为),具有平等有偿特点的行为一般是(民事行为)。
5 从法律意义上讲,行政立法必须遵循的两个原则是:(民主原则)(效率原则)。
6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
7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
8 行政赔偿的责任形式是(损害赔偿)。
9 (行政侵权行为)是构成行政赔偿责任的首要条件。
10行政诉讼参与人包括(行政诉讼的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
11当事人在不同的诉讼程序中有不同的称谓。在第二审程序中,称为(上诉人)和(被上诉人)。
12经审查,人民法院认为起诉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通知原告。
13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时,不得以调解为必经审理程序及结案方式。但是,(行政赔偿)诉讼可以适用调解。
14行政判决分为(维持判决)和(依法改判)。
二 选择题
1在行政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中(AB)。
A行政相对方是不可少的 B必有一方是行政主体
C必有一方是国家行政机关 D权利义务关系是平等的
2下列各项中,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是(D)。
A乡镇人民政府 B公安派出所
C街道办事处 D公安局法制科
3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行政职权的是(D)。
A行政处罚权 B行政复议权
C行政指导权 D行政审判权
4甲乙二人的违法事实和情节相同,但公安机关对甲裁决拘留,而对乙只罚款50元,这显然是 不公正的。这种行为属于(BD)。
A 不同情况,相同处罚 B同等情况,不同处罚。
C违法行为 D违反公正的程序。
5李某是县办公室的安全保卫干部,被借调到县公安局,在借调的一次执行任务中,违法剥夺某人人身自由。在这里,(B)是行政赔偿义务机关。
A县办公室 B县公安局
C县人民政府 D县人事部门
6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AB)人民法院管辖。
A被告所在地 B原告所在地
C公安机关所在地 D原告选择
7法定代理人的代理权是基于亲权或监护权而产生的,因而其在诉讼中居于(AB)的诉讼地位。
A与被告相类似 B与原告相类似
C 核心 D主导
8行政诉讼第三人包括(ABD)。
A原告 B被告
C代理人 D第三人
9行政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主要有(BC)。
A人民法院 B诉讼参加人
C诉讼参与人 D人民检察院
10决定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A)。
A 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的决定一律不准上诉
B当事人不服时,有权在接到决定之日起10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C当事人不服时,有权在接到决定之日起7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D当事人不服时,有权在接到决定之日起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三 名词解释
1行政法律事实
书上第8页
2资格许可
书上第90页
3要式行政行为
书上第70页
4行政不当
书上第195页
四 简答题
1简述行政法的法源的形式
书上第10页
2简述行政许可的特征
书上第88页
3简述一般行政监督的主要方式
书上第184页
五 论述题
1论述行政主体的特征
书上第24页
2论述追偿制度与赔偿制度的关系
书上第249页
六案例分析
2000年4月29日,某县的一个考场内,开考约30分钟后,监考老师发现一名来自公安系统的女考生拿出资料抄袭。监考老师向其提醒不能抄袭。该考生仍然继续抄袭,无奈监考老师收缴了其资料。但不久该考生又拿出一份资料抄袭,监考老师在几次提醒无效的情况下,没收了她的资料,并当场告诉她:“你这门考试以零分处理”,该考生并无异议。考虑到该考生只差两们就拿到所学专业的文凭。因此考后县自考办研究决定,只在要上报的考场情况登记表上登记该考生“夹带资料,并建议给予从轻处分”,所考科目 为零分。该考生接到此处分决定后不服,6月6日,向县政府写了一份《行政复议申请书》,认为监考老师是诬告,成绩应算作合格。要求自考办公开赔礼道歉,并付其精神损害赔偿金。现政府经过调查认为,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考者的舞弊行为及其他违反考试规则行为的处罚权应属省考委,县自考办对申请人作零分处理的决定无法定职权。根据此,县政府撤销现自考办的处理决定,上报市自考办作出决定: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和《参考细则》的有关规定,对该考生的应考应以零分计算,停考两年。该考生仍不服,7月21日向市政府提请行政复议,9月23日,某市政府法制办经合议作出撤销某市自考办的决定。
问题: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本案应以哪个机关为行政复议机关?
答:行政复议法第12条规定,对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根据该条规定,市自考办作出决定处罚考生,考生可以向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省自考委申请行政复议。
作业四
一填空题
1行政职责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必须承担的(法定义务)。
2行政职务的产生主要有四种程序:(选任)(委任)(调任)(聘任)。
3行政相对方的法律地位是通过其在行政法律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表现出来的。
4从法律意义上讲,行政立法程序必须遵循两个原则,一是(民主原则)二是(效率原则)。
5行政合同的缔结方式主要有招标(拍卖)(邀请发价)(直接磋商)等方式。
6根据强制执行的对象分为(对财产)(行为)(人身)三种执行方式。
7行政处罚案件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8申戒罚的具体形式有(警告)和(通报批评)。
9行政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主要有:(过错责任)原则;(危险责任)原则;违法责任原则。
二选择题
1下列属于行政行为的是(C)。
A某县民政局建设办公楼的行为
B某县民政局起诉建筑公司违约的行为
C某县民政局越权处罚违法的建筑公司的行为
D某县民政局依建筑合同奖励建筑公司的行为
2行政法的调整对象是(B)。
A行政关系B行政法律关系
C外部行政关系D行政管理关系
3下列四个选项中,其效力等级从高到低依次是(ACBD)。
A法律B地方性法规
C行政法规D规章
4(ABCD)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
A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和人大常委会
B经济特区市的人大和人大常委会
C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的人大和人大常委会
D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大和人大常委会
5 行政诉讼撤销判决有(A BD)等几种形式。
A判决全部撤销B判决部分撤销
C判决撤销不合法的主体资格D判决撤销并责成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6当事人对财产保全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A)。
A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B停止裁定的执行
C裁定执行与否由当事人决定 D中止裁定的执行
7在行政诉讼法律关系中,原告特有的诉讼权利之一是(B)。
A委托诉讼代理人 B撤诉
C申请回避 D提出上诉
8经复议机关复议,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B)是被告。
A原机关和复议机关 B复议机关
C申请回避 D提起上诉
9作为一方当事人的行政机关被合并到另一个行政机关,属于(A)。
A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变更 B行政法律关系客体的变更
C行政法律关系内容的变更 D行政法律关系的消灭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44条规定:“对违反交通管理行为处罚的实施办法,由国务院另行制定”,属(B)。
A创制性立法 B授权性立法
C实施条例立法 D职权立法
三 名词解释
1国家行政机关
书上第30页
2行政许可
第88页
3行政处罚
第150页
4行政诉讼
第265页
四 简答题
1简述划分个人行为与机关行为的标准
第50页
2简述被委托组织与被授权组织的区别
第58页
3简述行政诉讼原告的法律特征
第295页
五 论述题
1试论行政 行为的合法要件
第75页
2论行政主体承担行政责任的方式
第196—197页
六案例分析
某甲一年前下岗后,在家门口经营一个烟酒副食门市部。一天早上某甲刚开门,工商所的一名工作人员王某进来,说是要买一条高级香烟,这人拿了烟,某甲让他付款,王某却执意不肯。为此,二人撕打了起来,最后双方都受伤,某甲伤的比较重。事后,工商所负责人主持调解,让王某付某甲烟款,医药费各自承担。他们让某甲在调解协议上签字,某甲认为工商所在偏袒王某就未签字。谁知这事一拖就是两个月,某甲去工商所,他们不是避而不见,就是说还没有协商好,某甲也不知道该如何办?
问题: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本案中某甲是否可以工商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答:工商所王某到某甲的烟酒副食门市部购买香烟不付款与某甲动手打架。王某的行为不是以工商所的名义作出的,而是以个人名义与某甲发生冲突的。王某的行为与履行职责无关,王某买烟不付款与某甲产生冲突,是民事纠纷与王某所在单位无关。所以说本案是民事案件。他们双方不是管理与被管理的行政法律关系,不是行政案件,不可以工商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说明:以上答案仅供参考,如有不同观点,可以相互沟通联系。

❻ 名词解释 建设法律关系

建设法律关系是指由建设法律规范所确认和调整的,在建设管理和建设协作过程中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❼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统考题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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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学考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试题
课程代码:00220
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答案,并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题干的括号内。每小题1分,共15分)
1. 根据我国法律有关规定,有权制定行政法规的是( )。
A.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B. 国务院
C. 国务院各部委 D. 省级人民政府
2. 某县政府所属林业局在某林区设立木材检查站,对过往木材进行检查,并委托其行使处罚权,木材检查站应当以谁的名义行使处罚权?( )
A. 县林业局 B. 林业木材检查站
C. 县人民政府 D. 县政府法制办
3. 行政行为是指( )。
A. 行政主体的行为
B. 行政机关的行为
C. 行政主体实施的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
D. 行政机关行使权力的行为
4. 行政行为具有从属性,因为( )。
A. 行政机关要受上级行政机关的监督
B. 行政行为要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C. 行政行为要遵守法律
D. 行政行为要接受党的监督
5. 依行政立法的内容不同,行政立法可分为( )。
A. 一般授权立法与特别授权立法
B. 中央行政立法与地方行政立法
C. 执行性立法与创制性立法
D. 法规性立法与规章性立法
6. 某大学为本单位因公伤残的职工发放抚恤金的行为是( )。
A. 行政奖励 B. 行政给付
C. 行政补偿 D. 不是行政行为
7. 下列属于行政机关赋予行政相对人法律资格的许可( )。
A. 持枪许可 B. 排污许可
C. 会计师证 D. 行医许可
8. 行政征收的实施以下列哪一项内容为前提( )。
A. 行政管理相对方行为违法
B. 公共利益的需要
C. 与行政管理相对方意思表示一致
D. 行政管理相对方负有行政法上的缴纳义务
9. 下列强制措施中属于执行罚的有( )。
A. 强制传唤 B. 查封
C. 滞纳金 D. 扣押
10. 行政处罚中的通报批评属于( )。
A. 申诫罚 B. 财产罚
C. 行为罚 D. 人身自由罚
11. 张某因扰乱社会治安受到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其认为行政处罚太重,应当如何处理?( )
A. 直接起诉
B. 经复议后再起诉
C. 经复议后终局
D. 既可依法复议,也可向法院起诉
12. 我国行政裁决是行政机关依法:( )。
A. 解决纠纷的行为 B. 解决行政纠纷的行为
C. 解决民事纠纷的行为 D. 解决特定的民事纠纷的行为
13. 某甲在行政机关准备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要发表意见,被行政机关拒绝,行政机关的行为违反了( )。
A. 行政公开原则 B. 参与原则
C. 程序及时原则 D. 作出决定原则
14. 行政合同是一种( )。
A. 民事合同 B. 行政行为
C. 诉讼行为 D. 民间行为
15. 陈某被公安机关拘留。后该公安机关拘留行为被确认为违法并被撤销。在这种情况下,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公安机关不能采取哪种方式对损害陈某名誉权的行为承担责任?( )
A. 消除影响 B. 支付赔偿金
C. 书面赔礼道歉 D. 恢复名誉
二、多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五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二至五个正确的答案,并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分别填在题干的括号内,多选、少选、错选均不得分。每小题1分,共10分)
1. 行政法规的名称为( )。
A. 条例 B. 规章 C. 规定
D. 办法 E. 规程
2. 行政执法与其他行政行为比较,主要有下述特征( )。
A. 行政执法的主体是一般行政主体
B. 行政执法的对象具有特定性
C. 行政执法的形式具有广泛性和多样性
D. 行政执法的程序具有较强的效率性
E. 行政执法的主体只能是法律、法规特别授权的主体

3. 在我国,行政司法制度包括:( )。
A. 行政复议制度 B. 行政裁决制度 C. 行政仲裁制度
D. 行政调解制度 E. 行政诉讼制度
4. 行政合同具有如下哪些特征?( )
A. 行政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必定是行政主体
B. 行政合同的目的都是为了执行公务
C. 行政合同属于双方行政行为
D. 在行政合同中,行政主体享有行政优益权
E. 行政合同争议应通过行政法的途径解决
5. 根据我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行政赔偿的方式有:( )。
A. 金钱赔偿 B. 返还财产 C. 恢复原状
D. 赔礼道歉 E. 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6. 关于行政诉讼的说法错误的有:( )。
A. 行政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
B. 行政诉讼一般不适用调解
C. 行政案件可以由审判员独任审判
D.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一律公开进行
E. 人民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
7. 人民法院不受理下列事项:( )。
A. 外交承认
B. 国防动员
C. 行政机关对行政工作人员的免职决定
D. 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E. 相对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不服
8. 下列哪些证据属于行政法规定的证据种类?( )
A. 勘验笔录和现场笔录 B. 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
C. 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 D. 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
E. 本证和反证
9. 在行政诉讼中,原告对下列事项承担举证责任( )。
A. 证明起诉符合法定条件
B. 证明起诉未超过起诉期限
C. 在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证明其提出申请的事实
D. 在一并提起的行政赔偿诉讼中,证明因受被诉行为侵害而造成损失的事实
E. 其他应当由原告承担举证责任的事实
10.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行政诉讼第二审判决可分为下述形式( )。
A. 维持判决 B. 变更判决 C. 撤销判决
D. 履行判决 E. 确认判决

三、填空题(每小题1分,共15分)
1. 行政法最核心的原则是_______。
2. 行政管理法律关系是_______因行使行政职权而与行政相对人发生的关系。
3. 行政行为的法律效力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确定力、_______、执行力。
4. 行政立法是指行政机关制定行政法规和_______的活动。
5. 行政执法以其本身内容、性质为标准,可以分为行政监督、行政强制、行政制裁和_______。
6. 行政司法指行政机关审理_______的活动。
7. 行政机关在内部管理中所遵循的程序称作_______。
8. 行政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必定是_______。
9. 无论是行政赔偿,还是刑事赔偿,都由_______承担最终的赔偿责任。
10. 行政诉讼所要解决的中心问题是_______。
11. 行政诉讼法律关系所调整的是_______在行政诉讼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关系。
12. 我国行政诉讼法确定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方式采取列举式和_______相结合。
13. 行政诉讼证据的性质表现为客观真实性、_______、合法性三个方面。
14. 行政诉讼程序包括起诉受理程序、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_______、执行程序。
15. 行政附带民事诉讼中,民事争议的解决以_______的解决为前提。
四、名词解释(每小题4分,共20分) 1. 行政法基本原则
2. 行政主体
3. 行政强制
4. 行政程序法
5. 行政合同
五、简答题(每小题6分,共18分)
1. 简答行政公开原则的基本要求。
2. 简答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与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的区别。
3. 简答行政给付与行政许可的区别。
六、论述题(12分)
论行政公正原则。
七、案例分析(10分)
原告刘某和其邻居李某因琐事争吵起来,继而互相扭打,二人都有轻微伤,但李某受伤稍重。县公安局在得到李某报案后,偏听偏信,即对刘某处以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刘某不服,向市公安局(其所在地是城东区)申请复议。经复议,市公安局作出了将拘留15天改为拘留5天的复议裁决。刘某仍不服,准备向法院提起诉讼。
1. 如果刘某提起诉讼,应以谁为被告?为什么?
2. 如果刘某提起诉讼,应向哪个地方的法院起诉?为什么?

❽ 行政诉讼法的行政诉讼的起诉条件和行政赔偿诉讼的起诉条件有哪些区别

您好,1,行政赔偿诉讼首先要求确定的是行政行为违法,才能得到国家赔偿,而行政诉讼仅仅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者撤销具体行政行为,不涉及赔偿问题。
2,行政赔偿诉讼可以进行调解,但是行政诉讼不适用调解。
3,行政赔偿诉讼强调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各自提供证据,但是行政诉讼强调行政机关自证其行为合法。
4,依据的法律不一样。前者主要依据国家赔偿法(新的),后者主要依据行政诉讼法。
5,行政诉讼的监督对象是行政主体。司法机关只能监督行政机关而不是公务员个人。行政赔偿诉讼的规范对象是公务员个人。这是因为,国家虽然可以以其财产承担金钱责任,但国家作为抽象的主体却不可能“具体”地犯错,侵权行为终归只能是由具有意志能力的具体的公务员做出的,所以只有以公务员为监督对象,对其进行规范才可能促其践行法治,实现其职务行为的理性化、法理化。
6,行政诉讼的审查对象是行政行为。行政赔偿诉讼的审查对象是公务员的公职行为。 7,行政诉讼奉行合法性原则,以公法规范为主要法律渊源。行政赔偿诉讼奉行违法性(过错)审查原则
8,行政诉讼的原告资格非常广泛。行政诉讼是客观合法性监督之诉,所以在原则上一切法律主体都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赔偿诉讼的原告资格相对狭窄,当事人只有在主观权利受损时才能提起赔偿诉讼,但在行政诉讼中,只要利益受损就可以起诉。
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❾ 法律关系名词解释

一、法律关系的概念
法律规范在调整人们行为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如企业与职工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后,就构成了双方的劳动法律关系。法律关系由法律关系主体、法律关系内容(权利义务)和法律关系客体三要素构成。

(一)法律关系的性质和特征
1.法律关系是根据法律规范建立的一种社会关系,具有合法性。法律关系是根据法律规范建立的一种社会关系,这一命题至少说明三个问题:第一,法律规范是法律关系产生的前提。如果没有相应的法律规范存在,就不可能产生法律关系。第二,法律关系不同于法律规范调整或保护的社会关系本身。社会关系是一个庞大的体系,其中有些领域是法律所调整的(如政治关系、经济关系、行政管理关系等),也有些是不属于法律调整或法律不宜调整的(如友谊关系、爱情关系、政党社团的内部关系),还有些是法律所保护的对象,这些被保护的社会关系不属于法律关系本身(如新法所保护的关系不等于刑事法律关系)。即使那些受法律法规调整的社会关系,也并不能完全视为法律关系。例如,民事关系(财产关系和身份关系)也只有经过民法的调整(即立法、执法和守法的运行机制)之后,在具有了法律的性质,成为一类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第三,法律关系是法律规范的实现形式,是法律规范的内容(行为模式及其后果)在现实社会生活中得到具体的贯彻。换言之,人们按照法律规范的要求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并由此而发生特定的法律上的联系,这既是一种法律关系,也是法律规范的实现状态。在此意义上,法律关系是人与人之间的合法(符合法律规范的)关系。这是它与其他社会关系的根本区别。
2.法律关系是体现意志性的特种社会关系。从实质上看,法律关系作为一定社会关系的特殊形式,正在于它体现国家的意志。这是因为,法律关系是根据法律规范有目的、有意识的建立的。所以,法律关系像法律规范一样必然体现国家的意志。在这个意义上,破坏了法律关系,其实也违背了国家意志。
但法律关系毕竟又不同于法律规范,它是现实的、特定的法律主体所参与的具体社会关系。因此,特定法律主体的意志对于法律关系的建立与实现也有一定的作用。有些法律关系的产生,不仅要通过法律规范所体现的国家意志,而且要通过法律关系参加者的个人意志表示一致(如多数民事法律关系)。也有很多法律关系的产生,往往基于行政命令而产生。总之,每一个具体的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是否要通过它的参加者的意志表示,呈现出复杂的情况,不可一概而论。
3.法律关系是特定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法律关系是以法律上的权利、义务为纽带而形成的社会关系,它是法律规范(规则)“指示”(行为模式,法律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在事实社会关系中的体现。没有特定法律关系主体的实际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就不可能有法律关系的存在。在此,法律权利和义务的内容是法律关系区别于其他社会关系(社团组织内部的关系)的重要标志。

(二)法律关系的种类
在法学上,由于根据的标准和认识的角度不同,可以对法律关系作不同的分类。本书采用下列分类:
1.调整性法律关系和保护性法律关系。按照法律关系产生的依据、执行的只能和实现规范的内容不同,可以分为调整性法律关系和保护性法律关系。调整性法律关系是基于人们的合法行为而产生的、执行法的调整只能的法律关系,它所实现的是法律规范(规则)的行为规则(指示)的内容。调整性法律关系不需要适用法律制裁,法律主体之间即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如各种依法建立的民事法律关系、行政合同关系等等。保护性法律关系是由于违法行为而产生的、旨在恢复被破坏的权利和秩序的法律关系,它执行着法的保护只能,所实现的是法律规范(规则)的保护规则(否定性法律后果)的内容,是法的实现的非正常形式。它的典型特征是一方主体(国家)适用法律制裁,另一方主体(通常是违法者)必须接受这种制裁,如刑事法律关系。
2.纵向(隶属)的法律关系和横向(平权)的法律关系。按照法律主体在法律关系中的地位不同,可以分为纵向(隶属)的法律关系和横向(平权)的法律关系。纵向(隶属)的法律关系是指在不平等的法律主体之间所建立的权力服从关系(旧法学称“特别权力关系”)。其特点为:(1)法律主体处于不平等的地位。如亲权关系中的家长与子女,行政管理关系中的上级机关与下级机关,在法律地位上有管理与被管理、命令与服从、监督与被监督诸方面的差别。(2)法律主体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具有强制性,既不能随意转让,也不能任意放弃。与此不同,横向法律关系是指平权法律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其特点在于,法律主体的地位是平等的,权利和义务的内容具有一定程度的任意性,如民事财产关系,民事诉讼之原、被告关系等。
3.单向(单务)法律关系、双向(双边)法律关系和多向(多边)法律关系。按照法律主体的多少及其权利义务是否一致为根据,可以将法律关系分为单向法律关系、双向法律关系和多向法律关系。所谓单向(单务)法律关系,是指权利人仅享有权利,义务人仅履行义务,两者之间不存在相反的联系(如不附条件的赠与关系)。单向法律关系是法律关系体系中最基本的构成要素。其实,一切法律关系均可分解为单向的权利义务关系。双向(双边)法律关系,是指在特定的双方法律主体之间,存在着两个密不可分的单向权利义务关系,其中一方主体的权利对应另一方的义务,反之亦然。例如,买卖法律关系就包含着这样两个相互联系的单向法律关系。所谓多向(多边)法律关系,又称“复合法律关系”或“复杂的法律关系”,是三个或三个以上相关法律关系的复合体,其中既包括单向法律关系,也包括双方法律关系,例如,行政法中的人事调动关系,至少包含三个方面的法律关系,即调出单位与调入单位之间的关系,调出单位与被调动者之间的关系,调入单位与被调动者之间的关系。这三种关系相互关联,互为条件,缺一不可。
4.第一性法律关系(主法律关系)和第二性法律关系(从法律关系)。按照相关的法律关系作用和地位的不同,可以分为第一性法律关系(主法律关系)和第二性法律关系(从法律关系)。第一性法律关系(主法律关系),是人们之间依赖建立的不依赖其他法律关系而独立存在的或在多向法律关系中居于支配地位的法律关系。由此而产生的、居于从属地位的法律关系,就是第二性法律关系或从法律关系。一切相关的法律关系均由主次之分,例如,在调整性和保护性法律关系中,调整性法律关系是第一性法律关系(主法律关系),保护性法律关系是第二性法律关系(从法律关系);在实体和程序法律关系中,实体法律关系是第一性法律(主法律关系),程序法律关系是第二性的法律关系(从法律关系),等等。

二、法律关系主体

(一)法律关系主体的含义和种类
法律关系主体是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即在法律关系中,一定权利的享有者和一定义务的承担者。在每一具体的法律关系中,主体的多少各不相同,在大体上都属于相对应的双方:一方是权利的享有者,成为权利人;另一方是义务的承担者,成为义务人。
在中国,根据各种法律的规定,能够参与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以下几类:
1.公民(自然人)。这里的公民既指中国公民,也指居住在中国境内或在境内活动的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
2.机构和组织(法人)。这主要包括三类:一是各种国家机关(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等);二是各种企事业组织和在中国领域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三是各政党和社会团体。这些机构和组织主体,在法学上可以笼统的成为“法人”。其中既包括公法人(参与宪法关系、行政法律关系、刑事法律关系的各机关、组织),也包括私法人(参与民事或商事法律关系的机关、组织)。中国的国家机关和组织,可以是公法人、也可以是私法人,依其所参与的法律关系的性质而定。
3.国家。在特殊情况下,国家可以作为一个整体成为法律关系主体。例如,国家作为主权者是国际公法关系的主体,可以成为外贸关系中的债权人或债务人。在国内法上,国家作为法律关系主体的地位比较特殊,既不同于一般公民,也不同于法人。国家可以直接以自己的名义参与国内的法律关系(如发行国库券),但在多数情况下则由国家机关或授权的组织作为代表参加法律关系。

(二)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公民和法人要能够成为法律关系的主体,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就必须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即具有法律关系主体构成的资格。
1.权利能力。又称权义能力(权利义务能力),是指能够参与一定的法律关系,依法享有一定权利和承担一定义务的法律资格。它是法律关系主体实际取得的权利、承担义务的前提条件。
公民的权利能力可以从不同角度进行分类。首先,根据享有权利能力的主体范围不同,可以分为一般权利能力和特殊的权利能力。前者又称基本的权利能力,是一国所有公民均具有的权利能力,它是任何人取得公民法律资格的基本条件,不能被任意剥夺或者解除。后者是公民在特定条件下具有的法律资格。这种资格并不是每个公民都可以享有,而只授予某些特定的法律主体。如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的资格,就是特殊的权利能力。其次,按照法律部门的不同,可以分为民事权利能力、政治权利能力、行政权利能力、劳动权利能力、诉讼权利能力等。这其中既有一般权利能力(如民事权利能力),也有特殊权利能力(政治权利能力、劳动权利能力)。
法人的权利能力没有上述的类别,所以与公民的权利能力不同。一般而言,法人的权利能力自法人成立时产生,至法人解体时消灭。其范围是由法人成立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决定的。
2.行为能力。是指法律关系主体能够通过自己的行为实际取得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能力。
公民的行为能力是公民的意识能力在法律上的反映。确定公民有无行为能力,其标准有二:一是能否认识自己行为的性质、意义和后果;二是能否控制自己的行为并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因此,公民是否达到一定年龄、神智是否正常,就彻骨挪威公民享有行为能力的标志。例如,婴幼儿、精神病患者,因为他们不可能预见自己行为的后果,所以在法律上不能赋予其行为能力。在这里,公民的行为能力不同于其权利能力。具有行为能力必须首先具有权利能力,但具有权利能力,并不必然具有行为能力。这表明,在每个公民的法律关系主体资格构成中,这两种能力可能是统一的,也可能是分离的。
公民的行为能力也可以进行不同的分类。其中较为重要的一种分类,是根据其内容不同分为权利行为能力、义务行为能力和责任行为能力。权利行为能力是指通过自己的行为实际行使权利的能力。义务行为能力是指能够实际履行法定义务的能力。责任行为能力(简称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对自己的违法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它是行为能力的一种特殊形式。
公民的行为能力问题,是由法律予以规定的。世界各国的法律,一般都把本国公民划分为完全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行为能力人。(1)完全行为能力人。这是指达到一定法定年龄、智力健全、能够对自己的行为负完全责任的自然人(公民)。例如,在民法上,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2)限制行为能力人。这是指行为能力受到一定限制,只具有部分行为能力的公民。例如,我国民法通则规定,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行为能力人。中国刑法将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公民视为限制行为能力人(不完全的刑事责任能力人)。(3)无行为能力人。这是指完全不能以自己的行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公民。在民法上,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完全的精神病人是无行为能力人。在刑法上,不满14周岁的未能年人和精神病人,也被视为无刑事责任能力人。
法人组织也具有行为能力,但与公民的行为能力不同。表现在:第一,公民的行为能力有完全与不完全之分,而法人的行为能力总是有限的,由其成立宗旨和业务范围所决定。第二,公民的行为能力和权利能力并不是同时存在的。也就是说,公民具有权利能力却不一定同时具有行为能力,公民丧失行为能力也并不意味着丧失权利能力。与此不同,法人的行为能力和权利能力却是同时产生和同时消灭的。法人一经依法成立,就同时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法人一经依法撤销,其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也就同时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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