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纠纷调解调解员
㈠ 在人民调解中调解员应具备哪些能力和水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十三条 人民调解员由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和人民调解委员会聘任的人员担任。第十四条人民调解员应当由公道正派热心人民调解工作,并具有一定文化水平政策水平和法律知识的成年公民担任
㈡ 如何做矛盾纠纷的调解员
首先加强相关法律政策的学习,扩大知识面,使自己在调解时具有专业性和说服力;其次,要充分了解熟悉双方当事人更多情况和背景,以备调解时具有针对性,做到有的放矢;再次,对纠纷当事人以诚相待,要以心换心,耐心细致的剖析矛盾,化解矛盾。
㈢ 人民调解员调解矛盾纠纷可以在哪些场所进行
如果是司法局下属的司法所内的民事调解员,对于民事纠纷,在任何场所均可进行。
㈣ 什么是农村矛盾纠纷调解人员
就是在农村基层针对矛盾纠纷进行调解的工作人员。是依据《人民调解法》进行调解的中立人,与“和事佬”有着本质区别。
㈤ 家庭纠纷可以直接找调解员调解吗
可以找调解员调解,家庭纠纷和家庭矛盾是要面对的毕竟有亲情这一层。
㈥ 司法调解员的工作内容是什么啊
一、负责受理调解辖区内民间纠纷。
二、负责对辖区内民间矛盾纠纷的排查,掌握了解社情动态,并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提出处置意见。
三、及时向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汇报重大疑难纠纷,特别是群体性的纠纷发展情况,采取必要的措施有效控制事态的扩大与恶化。
四、协调配合处理跨地区的矛盾纠纷调解。
五、对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的,或者当事人要求制作书面调解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
六、督促当事人自觉履行解决纠纷的协议,对事后反悔拒不履行又不起诉的,劝导、帮助当事人提请法院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七、通过调解矛盾纠纷,开展普法教育与法制宣传。
(6)矛盾纠纷调解调解员扩展阅读:
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制度:
1。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任务是调解民事纠纷,通过调解宣传法律和政策,向有关部门反映民事纠纷和调解工作。
2。人民调解委员会依照法律、社会公德进行调解,在双方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尊重双方的诉讼权利。
3。调解纠纷应当登记,制作笔录,调解解决纠纷的,应当写明民事权利义务的内容或者当事人的要求,达成书面调解协议,并及时回访备案。表演。
4。人民调解委员会一般在一个月内解决纠纷。人民调解应当采用司法部制定的人民调解文件的形式。人民调解委员会不承担调解民事纠纷的费用。
5。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做好调解委员会组织名单、纠纷举报人名单、调解纠纷登记表、重大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登记表、中介的归档和管理。人民调解文件和宣传资料。
6。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定期在其管辖范围内安排民事纠纷,由专人进行调解,解决已经解决的纠纷。调解不成的,不属于人民调解的范围或者不及时报告。
7。人民调解员必须遵守工作纪律,不得徇私舞弊,不得吃受赠,不得镇压、报复、侮辱、处罚当事人,不得泄露隐私。
8。人民调解工作由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法院指导,由人民监督。
㈦ 矛盾纠纷的调解方法有什么
您好:
面对面与背靠背相结合调解法
有的矛盾纠纷争议的不是重大的利益,而是为了争面子、赌气,对于此类纠纷,调解人员就可以先用“背靠背”调解法。调解人员分别做当事人的工作,待双方当事人的情绪稳定,意见接近时,再把当事人叫到一起“面对面”地做工作,促使双方当事人相互谦让、心平气和地进行协商,使纠纷得到圆满解决,从而避免情绪对立和吵闹等矛盾激化的情况发生,提高调解的成功率。
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调解法
在调解过程中,调解人员可以针对不同情况,适时对当事人进行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氛围,弘扬社会主义道德观念。通过法情并用,引导当事人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公民的基本道德规范,发挥法律与道德的双重作用,唤醒当事人的良知,引导当事人化解矛盾。
借用外力调解法
调解人员还可以通过调查摸底,请出当事人佩服、对其有影响力的人来做当事人双方的工作,缓和当事人的对立情绪,引导他们达成调解协议。一是邻里调解。在社会生活中,人们都是聚群而居的,相邻关系密切而又重要,一家有事,四邻相助,所谓“远亲不如近邻”。因此,遇到矛盾纠纷时,可有选择性地请邻里人员帮助进行调解,规劝双方当事人以团结为重,做出谅解与让步。因为是邻居,平时又都很了解,这种调解往往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二是友情调解。友情调解是指当事人发生纠纷时,调解人员可根据情况请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好友予以劝导、疏通及说服教育,使争议的双方当事人化干戈为玉帛。三是联合调解。民间纠纷的情况复杂、牵扯人多、涉及面广,仅靠一个部门调解往往力不从心,效果不佳,在这种情况下,应邀请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到场分头做工作,能够收到很好的效果。
褒扬激励调解法
民间纠纷调处方法很重要,说话要讲究方式,语言要讲究艺术,既不能单刀直入,更不能五马长枪,要深入浅出,和风细雨。在实际调处中,对当事人的优点和长处及时表扬鼓励,就是一种有效的方法。通过表扬鼓励,寻找共同语言,缩短当事人之间的距离,调动他们的积极性,激活他们的自信心和正面的兴奋情绪,堵住可能反复的退路,从而使调解成功率得到提高。
排忧解难调解法
有些矛盾纠纷发生是因为当事人在生产生活中确实存在一定实际困难,对于这类纠纷,调解人员要通过深入细致调查,找出症结所在,切实帮助其解决困难。困难解决了,矛盾纠纷也就化解了。
迂回迁让调解法
在矛盾纠纷调解中,调解人员要针对当事人的个性特点,因人因事采取不同的方法进行化解。对那些说话尖刻、刺耳难听的当事人,调解员不能感情用事、以怒制怒,说绝话、讲狠话,而是让他们把心里话讲出来,把心里的积怨发出来,然后以静制动、以柔克刚,从而达到调解效果。
真情打动调解法
矛盾双方往往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发生争执,事情本来并不大,为争一口气,互不相让,僵持不下,还有些矛盾双方当事人都想得到解决,但却难以启齿。对这类型纠纷,调解人员要以情感人,主动和解、对话调解、互谅调解。实践证明,这是调解家庭、夫妻矛盾的最好方法。
㈧ 人民调解员的工作职责
工作职责:
一、协助民警调解辖区内民间纠纷。
二、负责对辖区内民间矛盾纠纷的排查,掌握了解社情动态,并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提出处理意见。
三、及时向村委会和警务室(站)民警汇报重大疑难纠纷,特别是有可能引发群体性的纠纷情况,采取必要的措施有效控制事态的扩大与恶化。
四、协助民警处理跨地区的矛盾纠纷调解。
五、督促当事人自觉履行解决纠纷的协议,对事后反悔拒不履行又不起诉的,协助民警劝导当事人提请法院通过诉讼程序。
六、通过调解矛盾纠纷,开展普法教育与法制宣传。
人民调解员工作职责范围 :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党和政府的各项工作方针、政策,服从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法令、政策。
二、坚持为长治久安服务,为民主法制建设服务,为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服务,为方便人民群众,维护公民合法权益服务。
三、认真贯彻人民调解“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及时调解各类发间纠纷,增进人民团结,维护社会安定,创造一个安全的生产、工作、生活环境。
四、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恪守职责,积极开展人民调解工作。
五、努力学习文化和专业知识,刻苦钻研业务,讲究工作方法,掌握纠纷发生规律,不断总结经验,努力提高调解技能,工作素质和办事的能力。
六、联系群众,办事公道,遵守社会公德,任劳任怨,热心人民调解工作,对出现的纠纷应主动调解并与调解信息员密切联系,将纠纷消灭在萌芽之中。
七、坚持调解回访制度,对已达成的调解协议的要督促履行,调解和解的要定期回访,预防纠纷再次发生。
八、热情接待当事人,对已发生的纠纷要及时受理、调解、处理、预防纠纷激化,民转刑案件引起非正常死亡、发现当事人情绪异常应及时汇报并与有关部门单位和当事人的家属联系,采取必要措施加以防范,疑难纠纷要及时反映,并依靠集体力量予以调处。
九、严格依照《民间纠纷处理办法》调解民间纠纷,做好纠纷登记、询问、调查,做好调解笔录,达成协议的应制作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书应有调解员签名和单位印章及当事人签名。
十、接受人民法院的邀请,参与司法调解,执行人民法院处理已产生法律效力的案件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