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诈骗30万判几年
Ⅰ 合同诈骗30万能判多少年
合同诈骗30万属于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Ⅱ 诈骗30万能判几年,如果把钱还了还能判几年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积极偿还、自首可以减轻处罚,具体判多少还得法院判决。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合同诈骗30万判几年扩展阅读
案例:骗子装能人蒙骗连过关 诈骗30万自首获刑
2015年4月29日,黑龙江大庆高新区人民法院对这起诈骗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唐某有期徒刑四年零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
被告人唐某系大庆一女性无业游民,能说会道,让外人认为自己是一个很有能力的错觉。2012年11月初,其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很想找体面工作的郑某,谎称自己有能力为其办理到市文化局上班。通过能说会道的方式,骗取了被害人郑某的信任,并于当年12月中旬向被害人收取了办事费150000元。
收完钱后,被害人郑某不断催问办理工作情况。为了应付被害人,被告人唐某于2013年2月5日在当地一打印社伪造了一枚“大庆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的公章后制作了一份虚假的《提档函》,并利用该《提档函》将被害人的档案从市人才市场调出,交给被害人的家人,以此向证明被害人工作已办成。
随后又向被害人家人索要办事费150000元。数月后,被害人有着强烈上班的念头,于是又多次催促被告人唐某。为再次蒙骗过关,让被害人再次相信工作已办成,其于2013年6月初通知被害人郑某到建设银行办理了一张银行卡作为工资卡。
事后,其分别于2013年7月27日、10月31日该建设银行卡内汇入1700元和4800元,并谎称这是单位发的工资钱。
虽然发了工资,但是被害人郑某心里仍然不踏实,因为自己还未去过单位一次,上班也一直是自己的梦想,于是被害人郑某强烈要求上班,并要求被告人与其一同到单位报到。为再次搪塞被害人郑某,其于2013年11月初带领郑某到文化局,谎称到单位报到。
但报到前,唐某编造各种理由将被害人支走,自己独闯该文化局人事科办公室,谎称被害人郑某因丈夫出车祸,精神受到强烈刺激,其心病就是想到文化局工作,以此来骗取人事科办事员秦某的同情,希望秦某帮忙向郑某撒谎。秦某被蒙骗后,配合了被告人以怀孕为由让被害人回家休养,之后再来上班。
2014年10月下旬,因唐某始终以各种理由推拖郑某上班的要求,郑某家属到市文化局核实后得知被骗,遂要求唐某还钱,但被告人唐某多次推脱,并失去联系。随后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而案发。案发后,被告人唐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犯罪的全部事实,并全部返赃。
经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能够帮助他人办理工作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予惩处。其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可从轻处罚。鉴于其已退赔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鉴于上述情况,根据量刑规范化标准,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Ⅲ 诈骗30万判刑多少年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3)合同诈骗30万判几年扩展阅读
1、北京市诈骗罪立案标准:
关于诈骗罪犯罪数额(以人民币计算)认定标准,数额较大为三千元以上;数额巨大为五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为二十万元以上。并规定:数额是认定侵犯财产犯罪的重要标准,但不是唯一的标准。除根据侵犯财产数额外,还应当根据犯罪的其他具体情节以及诈骗罪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等,进行全面分析,正确定罪量刑。
2、河南省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对于诈骗犯罪,我们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5000元、5万元、50万元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266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
3、上海市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在4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在2千元以上不满4千元,并有诈骗前科或引起自杀、重伤、死亡等严重后果的,也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单位诈骗公私财物在1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单位诈骗公私财物在3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Ⅳ 个人诈骗30万判刑会判多少年
诈骗30万元,数额巨大,涉嫌诈骗罪,应当按照规定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按照现行《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 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4)合同诈骗30万判几年扩展阅读
诈骗30万案例:平江男子诈骗近30万被判刑五年
湖南省平江县人民法院审结此案,以诈骗罪判处吴某有期徒刑五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并责令吴某退赔被害人损失。
11月17日,吴某甲与吴某签订了所谓的“砂场合作项目协议书”,协议约定吴某甲出资20万。后吴某甲分别于11月17日、11月20日、11月24日向吴某个人银行卡汇入20万元,吴某骗取到这笔钱后,大部分用于网上赌博充值、偿还高利贷、车贷。
平江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吴某被抓后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实,可认定为有坦白情节。综上,平江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