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在被告
A. 民间借贷纠纷判决后被告无力偿还会有什么后果
根据国家法律对合法利息的定义解释,“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只有年利率超过了36%,那么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有权请求出借人返还已经支付超过年利率36%的这部分利息。
如果没有能力偿还会被司法拘留、纳入失信人名单、限制高消费。
(1)民间借贷纠纷在被告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第二百五十五条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2010年5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87次会议通过,根据2015年7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57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的决定》修正,该修正自2015年7月22日起施行)
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执行法院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
B. 民间借贷纠纷一审被告上诉状范本有吗
上诉人(原审被告):兰某,女
上诉人(原审被告):和某,男。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华某
上诉人因与被上诉人华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贵溪市人民法院(2009)贵民一初字第67号《民事判决书》,现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1、请求撤销贵溪市人民法院(2009)贵民一初字第67号《民事判决书》,驳回被上诉人的一切诉讼请求。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一、原审认定事实错误。
原审认定上诉人向被上诉人借款63000元是错误的。这63000元在字面上是写成了“借款”,但实际上不是债款,而是赌债。具体经过是这样的:1995年下半年,原告在麻将桌上认识了被上诉人华某。和某知道上诉人和某爱打麻将,但打麻将的技术很差,于是不断地找上诉人和某打麻将,上诉人和某不断地输钱给华某。一个多月后,上诉人和某不但现金输光了,还欠华某17000元。这时,华某逼上诉人和某付钱,上诉人和某没钱再赌,也没钱支付赌债,华某就借给上诉人和某33000元现金以便继续赌下去,同时要上诉人和某写了一张借款5万元的借条(赌债17000元和借款33000元),一万元一个月付利息500元。半年后,利息已达13000元,这时,华某又要上诉人和某付钱,上诉人和某还是没有钱付。于是华某要上诉人和某重新写一张63000元的借条,原来5万元的借条撕毁了。每次写借条时,华某都要上诉人和某的姐姐即第一上诉人程银兰做担保,也在借款人旁边签了名。
二、原审适用法律错误。
原审依照《民法通则》第84条、108条,《合同法》第206条、第207条之规定,判决两上诉人共同偿还63000元给被上诉人华某,并支付逾期利息。基于本案所谓“借款”其实就是赌债这一事实,原审适用上述法律条文是错误的。赌博是违法行为,我国《刑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及其他相关法律均明文规定禁止赌博。赌博也是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所谓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又称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法律要求民事行为不得损害全社会公共利益。我国《民法通则》和《合同法》都规定: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合同法》第52条第5项的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民法通则》第58条第5款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是无效的民事行为。
综上所述,原审认定事实、适用法律错误,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47条之规定,上诉人提起上诉,敬请上级人民法院撤销原判,改判驳回被上诉人的诉讼请求。
此致
鹰潭市人民法院。
上诉人:兰某、和某
C. 民间借贷纠纷被告不到场会怎么样
缺席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30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借贷案件中,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经法院立案后公告传唤,公告期满后,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
D. 民间借贷纠纷被告败诉没钱怎么办
你好,首先是按照合同上写的具体要求强制执行,如果合同上没有处理的办法,只能通过其他办法如协商或者用固定资产抵押,具体可以到上海臣财投资 贷我帮您.com 专家帮你解决
E. 民间借贷纠纷中被告是中间人怎么
如果你是借款案件的中间人,法院不应当判决你承担借款责任,如果一审判决结果错误或者对你不利,可以上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 他人在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或者借款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但未表明其保证人身份或者承担保证责任,或者通过其他事实不能推定其为保证人,出借人请求其承担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F. 民间借贷纠纷,被告方财产转移我该怎么办
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当事人要防止对方转移财产的,应立即申请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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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是:
1、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即申请人将来提起案件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
2、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
3、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利害关系人,即与被申请人发生争议,或者认为权利受到被申请人侵犯的人。
4、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申请人如不提供担保,人民法院驳回申请人在起诉前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
G. 民间借贷纠纷 被告人不到庭 怎么判
没关系。
如果传票送达,被告不到,法院可以缺席审理判决。
如果传票无法送达,法院可以公告送达后,缺席审理并判决。
缺席判决一样可以生效。
H. 民间借贷纠纷找被告跑了怎么办
在民间借贷纠纷中,如果找不到被告的,或者被告跑了的,那么要及时向法院发起诉讼。在判决生效后,应向法院申请执行,可由法院依法处分对方的财产。
或采取限制高消费、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执行措施,以促使对方主动履行。如果属实无法执行的,也可以暂由法院中止执行,等发现被执行人及其财产后,可随时恢复执行。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七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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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民间借贷纠纷的方法:
1、不管关系多么密切的朋友、还是亲戚朋友,借款时必须出具借条,写明双方的真实姓名,借款数额及具体的还款期限。
最好能找个与双方没有利害关系(亲戚)关系的人作为证人,在借条上签字见证。这样在发生纠纷后,出借方就可依据借条通过诉讼途径索要。
2、借条一般要借款人亲笔书写并签字,并盖上手印;如果借款人因无法书写等原因不能亲笔签名的,一定要盖上手印。
并找他人见证并以见证人身份签字或者盖章加手印,也可以让借款人在盖章的同时对双方的谈话内容进行录音,用以补充佐证,这样才能万无一失。
3、借款到期后,出借人一定要在两年内及时催要,且以后每次催要的时间间隔不能超过两年。在催要时尽量出具书面的催款资料。
并让借款人在资料上签字确认,或者采用录音的方式保留催要的证据,数额较大时也可选择公证方式保留证据,这样享有的债权才不会超过法定的诉讼时效。
4、在借款时向他人出具了借条的情况下,还款时一定要及时收回借条,或者让出借人当面销毁借条;不能立即收回、销毁的,必须让出借人出具收条,写明还款情况。
作为自己已经偿还借款的证据,以防止日后出具人以借条(借据)为依据重复索要。分次偿还等情况下无法收回、销毁的。
应当在借条上注明还款数额、日期等,或者让出借人出具当期还款的收据,这样才能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麻烦。
I. 民间借贷纠纷被告人在出庭的期间能与外界联系吗
一般情况下是不行的,除非因庭审需要并经法官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