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土地纠纷
⑴ 李刚的其他信息
117.江苏省无锡市胡先生房屋拆迁案(2011-168)
118.江苏省下河塘叶先生房屋拆迁案(2011-169)
119.江苏省下河塘叶先生房屋拆迁案(2011-170)
120.江苏省无锡市陈先生房屋拆迁案(2011-171)
121.江苏省无锡市黄先生房屋拆迁案(2011-172)
122.江苏省无锡市李女士房屋拆迁案(2011-173)
123江苏省无锡市张房屋拆迁案(2011-174)
124.江苏省无锡市高女士房屋拆迁案(2011-175)
125.江苏省无锡市丁先生房屋拆迁案(2011-176)
126.江苏省无锡市蒋先生房屋拆迁案(2011-177)
127.江苏省南通启东市沈先生房屋拆迁案(2011-211)
128.江苏省无锡市周先生房屋拆迁案(2011-223)
129.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聂先生房屋拆迁案(2011-224)
130.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娄先生等12人房屋拆迁案(2011-227)
131.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苗先生房屋拆迁案(2011-229)
132.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聂先生房屋拆迁案(2011-230)
133.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聂先生房屋拆迁案(2011-253)
134.江苏省镇江市新区严女士房屋拆迁案(2011-272)
135.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曾先生房屋拆迁案(2011-290)
136.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丁先生房屋拆迁案(2011-303)
137.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华先生等9人房屋拆迁案(2011-346)
138.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盛先生房屋拆迁案(2011-354)
139.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吴先生房屋拆迁案(2011-390)
140.浙江省杭州市王先生房屋拆迁案(2011-417)
141.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吴先生房屋拆迁案(2011-428)
142.浙江省杭州市王先生房屋拆迁案(2011-429)
143.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史先生等3人房屋拆迁案(2011-431/432)
144.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吴先生房屋拆迁案(2011-434)
145.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周先生等13人房屋拆迁案(2011-440)
146.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方先生房屋拆迁案(2011-460)
147.浙江省慈溪市632人三产用地维权案(2011-493)
148.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张先生房屋拆迁案(2011-504)
149.浙江省杭州市千岛湖方先生等8人养殖场拆迁案(2011-505)
150.江苏省常州市朱红霞女士房屋拆迁案(2011-519)
151.辽宁省盘锦市周先生房屋拆迁案(2011-536)
152.安徽省宣城市彭先生房屋拆迁补偿案(2012-02)
153.安徽省宣城市王先生房屋拆迁补偿案(2012-03)
154.安徽省宣城市彭先生房屋拆迁补偿案(2012-04)
155.江苏省常州市陈先生房屋拆迁案(2012-23)
156.江苏省常州市白先生、谈先生房屋拆迁案(2012-50)
157.江苏省无锡市新区钱女士、周先生房屋拆迁案(2012-53)
158.江苏省常州市顾先生房屋拆迁案(2012-65)
159.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黄先生、陈先生等7人房屋拆迁案(2012-77)
160.江苏省常州市蒋先生房屋拆迁案(2012-78)
161.浙江省慈溪市赖先生房屋拆迁案(2012-81)
162.浙江省慈溪市庄先生房屋拆迁案(2012-82)
163.安徽省宣城市汪女士等2人房屋拆迁案(2012-101/102)
164.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徐先生房屋拆迁案(2012-108)
165.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开发区陆先生房屋拆迁案(2012-117)
166.江苏省常州市帅先生房屋拆迁案(2012-162)
167.安徽省宣城市刘先生房屋拆迁纠纷案(2012-163)
168. 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莫先生房屋拆迁案(2012-174)
169.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陈先生房屋拆迁纠纷案(2012-175)
170.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朱先生房屋拆迁案(2012-186)
171.安徽省黄山市黄山区茹先生等15人房屋拆迁纠纷(2012-195)
172.浙江省杭州市沈先生房屋拆迁案(2012-274)
173.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蒋村街道沈先生两人房屋拆迁案(2012-310)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所后的案件:
174.安徽省宣城市杨先生房屋拆迁案(2012-02)
175.广东省韶关市南雄市雄中路邓先生商铺拆迁案(2012-03)
176.浙江省宁波慈溪市黄先生等2人房屋拆迁案(2012-04)
177.安徽省宣城市杨先生房屋拆迁案(2012-06)
178.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董先生、许先生房屋拆迁案(2012-07)
179.广东省韶关市南雄市何先生等2人房屋拆迁案(2012-18)
180.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高先生房屋拆迁案(2012-26)
181.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高先生房屋拆迁案(2012-27)
182.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塘东村高先生房屋拆迁案(2012-28)
183.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春江镇高先生房屋拆迁案(2012-29)
184.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高先生房屋拆迁案(2012-30)
185.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章先生、李先生房屋拆迁案(2012-40)
186.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陈女士房屋拆迁案(2012-41)
187.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陶先生房屋拆迁纠纷案(2012-42)
188.浙江省宁波慈溪市胡先生房屋拆迁案(2012-46)
189.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叶女士房屋拆迁案(2012-47)
190.江苏省常州市李女士房屋拆迁案(2012-48)
191.安徽省宣城市方先生公司厂房拆迁案(2012-59)
192.安徽省宣城赵先生公司厂房拆迁案(2012-60)
193.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盛先生房屋拆迁案(2012-61)
194.河南省信阳市商城县城关镇付先生、余先生等6人房屋拆迁案(2012-62)
195.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吴先生房屋拆迁案(2012-66)
196.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姜女士房屋拆迁案(2012-71)
197.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杨先生等六人房屋拆迁案( 2012-77)
198.江苏省常州市武进经济开发区蒋先生房屋拆迁案(2012-78)
199.浙江省慈溪市白沙路街道赖王村前赖王赖先生房屋拆迁案(2012-081)
200.浙江省慈溪市白沙路街道赖王村前赖王庄先生房屋拆迁案(2012-082)
201.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通益路徐先生房屋拆迁案(2012-108)
202.浙江省杭州市柴先生房屋拆迁案(2012-116)
203.江苏省无锡市薛先生厂房拆迁案(2012-119)
204.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湖圹镇王女士两人房屋拆迁案(2012-135)
205.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三堡吴先生房屋拆迁案(2012-141)
206.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三堡吴女士房屋拆迁案(2012-142)
207.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三堡鲍女士房屋拆迁案(2012-143)
208.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三堡张先生房屋拆迁案(2012-144)
209.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三堡刘先生房屋拆迁案(2012-145)
210.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三堡李先生房屋拆迁案(2012-149)
211.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三堡沈先生房屋拆迁案(2012-150)
212.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三堡陈先生房屋拆迁案(2012-151)
213.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三堡高先生房屋拆迁案(2012-152)
214.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三堡陈先生房屋拆迁案(2012-153)
215..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三堡周先生房屋拆迁案(2012-154)
216.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三堡胡先生房屋拆迁案(2012-155)
217.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三堡周先生房屋拆迁案(2012-156)
218.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三堡马女士房屋拆迁案(2012-157)
219.江苏省常熟市虞山镇李先生房屋拆迁案(2012-158)
220.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陈先生房屋拆迁案(2012-172)
221.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吴先生房屋拆迁案(2012-174)
222.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邬先生房屋拆迁案(2012-195)
223.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双溪镇双桥村张先生房屋拆迁案(2012-197)
224.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双溪镇双桥村黄先生房屋拆迁案(2012-198)
225.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任女士房屋拆迁案(2012-203)
226.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马杭纺织城长虹村谈先生房屋拆迁案(2012-206)
227.浙江省海宁市某有限公司厂房拆迁案(2012-207)
228.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桑湾里徐女士房屋拆迁案(2012-208)
229.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戚先生等三人房屋拆迁案(2012-214)
230.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周先生房屋拆迁案(2012-223)
231.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花园通路侯女士、张先生房屋拆迁案(2012-237)
232.浙江省杭州市四季青章先生房屋拆迁案(2012-268)
【优秀文章】
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思考;
《关于善意取得理发模式的研究》(全国优秀硕士论文)
【律师宣言】
在我国现阶段,征地和拆迁是产生社会矛盾最集中的领域,这是地方政府目前最有利可图的领域。征地拆迁作为一个“产业”对于地方政府是仅次于抢劫的第二高利润产业。现在《国有土地上征收与补偿条例》已经通过,但问题还是没有根本解决,普通民众利益被侵害的情形仍时有发生。农村房屋的征收的立法严重滞后,我国《土地管理法》对征地补偿标准的确立远远低于公平补偿的标准。我们常常见到,地方政府征收农民土地,每亩补偿只有几万元,而他们将征来的土地转手卖给开发商,每亩的出让价格却赫然变成几百万元到上千万元不等。宪法规定农村土地是农村集体所有,根本是农民所有,为什么政府卖地的价格和政府给农民的价格有天壤之别?个中缘由恐在于:农民兄弟在国家政治生活中没有发言权、不懂得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对于律师来说,当事人的信任是立身之本。要想取得当事人的信任,就需要我们设身处地为当事人着想,体会他的苦,体会他的乐,把当事人的事情当成自己的事情去做。我经常听到有的律师讲与当事人应当相处之道,异议之余我都会说和他们成为朋友、成为同志、成为共同改变不公平社会现实的同路人,足矣。我在江苏、浙江和安徽有300多位当事人,我和他们都是好朋友,他们是我最大的财富。
通过大量的维权成功的案例,我的体会是现实的中国法律不但是有用的,而且是最有力的维权武器,只不过需要专业的法律技术和维权实践经验才能避免在维权中犯错。有许多人在维权过程中面对地方政府的嚣张行径就惊慌失措,不采取法律手段或者不相信法律使维权误入歧途。事实上中国还是一个有法律底线的国家,党中央国务院的讲法讲理与地方政府及其利益集团对民众横征暴敛同时存在。但更多的是被侵权人是不知道、不相信、不敢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事实上纵容了地方政府及其利益集团的嚣张气焰。
通过大量的维权成功实例,我觉得违法者事实上多是纸老虎,在法律面前他们都有做贼心虚的一面。无论在任何时代公平、正义、法律都是调整社会关系的重要手段。但关键还在于民众权利和法律意识的觉醒,世上从没救世主也没有神仙皇帝,要维护我们自己的权利最重要还是要靠我们自己。要坚信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要勇敢的拿起法律武器对违法的强权进行斗争,这样正义才能到来维权才能胜利!
⑵ 宣城市国土资源局的直属机构
一、直属分局
职能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政策宣传;组织辖区内土地动态监测、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和土地证书年检工作;承办辖区内城市居民、农村居民建设用地审批;组织办理辖区内居民(村民)土地登记材料的审查和现场勘察及权属调查审查的具体工作;
组织辖区内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负责城区内临街商业门面、住宅房划拨土地使用权出租管理;负责辖区内的国土资源监察工作,并以市局名义开展国土资源执法监督检查活动;受理对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检举和控告;承办各类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
协助耕地保护科对辖区内建设用地审查和报批;协助或承担调处土地使用权纠纷;协助人民法院对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强制执行;完成市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市土地收储交易中心
职能根据市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计划、城市建设计划、年度用地计划,编制年度土地收购储备计划,报市政府批准;
根据市政府确定的收购储备计划,对城市规划区内企事业单位需要盘活、调整的存量土地、城市改造需要利用的存量土地和新增的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适时进行收购储备;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市场需求,组织储备土地的招标、拍卖、挂牌交易工作;管理和运作由市政府依法收回的违法用地、闲置土地、代征土地及无主土地,并纳入政府土地储备库;筹措、管理、运做土地收购储备资金;
做好储备土地出让前期开发工作,为土地公开出让创造条件;编制收购土地方案和土地出让前期开发方案,测算收购、开发成本。搞好综合统计,定期向市政府报告工作完成市政府、市国土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支队
职能在检查全市国土资源法律法规遵守执行情况和国土资源管理行为时行使监督检查权;监督和指导县(市)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的工作;负责市本级国土资源巡回检查工作;制止市本级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市本级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和市局交办的其他县市国土资源重大违法案件;办理市局信访机构转办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检举和控告;送达有关法律文书,协助做好强制执行工作;市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开发区分局
职能负责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以下简称区内)的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以及党和国家关于国土资源管理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负责区内土地动态监测,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和土地统计工作;
负责区内土地登记材料的受理审查、现场勘察和权属调查及调处权属纠纷的具体工作,负责区内测量标志的保护工作;负责区内的土地监察工作,受理对土地违法行为的检举和控告,接待来信来访,协助市局相关科室查处土地违法案件,开展土地执法巡查工作;
协助市局相关科室对区内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和供地工作;协助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对区内企事业单位需要盘活、调整的存量土地和新增的商业、旅游、娱乐及商住等各类经营性用地适时进行收购储备,并实施招标、拍卖、挂牌交易工作;完成市国土资源局和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交办的有关土地方面的工作。
五、宣城市土地整理中心
职能 承担国家、省、市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承办市级立项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前期踏勘、验收、复核等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国家、省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对县级编制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进行技术指导;审查报市立项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设计及项目建议书;
承担市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备项目库、新增耕地储备库管理工作;参与对国家和省级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重点项目、示范项目和补助项目的验收工作;整理汇编土地开发整理的文献资料;
承担土地开发整理技术研究,土地开发整理宣传、经验推广、技术指导等工作;承办市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宣城市国土资源发展中心
职能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国土资源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土地和测绘方面的技术、质量、规程、规范和标准;
负责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方法研究、编制、实施技术指导工作;负责土地后备资源调查,土地开发复垦整理专项规划编制和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项目的组织实施及验收工作,承担全市土地开发复垦项目论证和技术咨询服务工作;负责承办政府职能性、公益性、社会服务性的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出让底价和市政府授权经营的土地资产评估工作,编制全市地价指数、发布地价信息,承担全市征地拆迁补偿费用区片价标准评估的综合协调事务;
负责建设项目征地事务勘测、定界工作,承办土地登记代理事务和各类国土资源证书管理工作;承担全市基础测绘、地籍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和其他测绘项目的实施工作;
受市国土资源局委托承办市区各类建设用地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及服务工作;负责全市国土资源信息系统建设、维护及技术服务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培训和技术交流;承办市国土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宣城市地质环境监测中心
职能承担全市地质环境监测工作计划的实施,负责收集、汇总、分析和处理地质环境监测数据和资料,为经济建设提供地质环境监测服务;承担全市地质灾害的调查、监测、预报和防治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市生态环境地质、矿山地质环境、城市地质、农业地质的调查研究和监测、评价工作;
承担与地质环境监测、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工作有关培训和技术交流;承担矿产勘查、地质环境项目的编制工作,并负责组织项目实施;承担全市各类矿产资源储量报告、闭坑地质报告、矿产资源储量注销报告的评审工作,为各类矿山企业提供矿产资源储量动态检测及有关的技术咨询和服务;
提供有关地质矿产管理的技术咨询和服务,承办矿业权出让中的技术性、事务性工作;承担市国土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宣城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
组织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以及局党组关于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起草宣城市国土资源信息化规划、计划和相关政策,以及金土工程建设总体方案;
2、备案、审核县级国土资源信息化规划、计划,组织开展对县级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的业务指导、技术培训和试点示范工作;
3、组织推动全市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工作,代拟市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年度工作要点,审核金土工程、数字国土工程等重大信息化工程项目年度实施计划,组织国土资源系息化(数据库、应用系统和网络建设)等有关重大项目的论证和审查工作,监督检查全市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实施情况并协调重大问题;
4、督促检查并协调推进局信息化领导小组决定事项的执行、指导、协调国土资源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与共享工作;
5、组织开展全市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研讨和经验交流工作、汇总、统计全市国土资源信息化工作情况,负责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的对外宣传与联络;
6、负责国土资源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通报及机房维护的日常工作。
⑶ 张晓燕的成功案例
(一)征地拆迁案件
1、北京小红门乡亦庄轻轨、绿化隔离项目征地拆迁纠纷,通过法律调查了解项目审批流程,成功阻止拆迁方以绿化隔离名义进行征地拆迁;
2、北京香山征地拆迁纠纷,涉及从项目立项到拆迁许可的各项法律程序;
3、安徽宣城因商业开发引发的房屋拆迁补偿纠纷,成功保住了房屋;
4、安徽芜湖房屋强制拆除纠纷;
5、浙江余杭村庄整治项目征地补偿集体维权纠纷;
6、杭州富阳土地储备项目房屋拆迁集体维权纠纷;
7、北京丰台区因征地拆迁引发的房屋产权纠纷;
(二)社区物业案件
1、海淀区品阁小区物业费纠纷案,开发商被判交纳物业费二十七万余元。该案被北京市建委作为典型案件予以通报;
2、北京某自治别墅小区物业费、物业管理用房纠纷案;
3、北京市长安中心业主状告中国建银投资公司侵占公共部位案一审,获得胜诉;该案被媒体评为北京首例公摊面积侵占案;
4、北京长安兴融中心业主状告宾至(中国)物业公司撤离小区违约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令违约,赔偿损失;
5、国典华园小区地下空间侵权案,成功撤销北京市建委颁发的施工许可证;
6、北京金星园小区绿地侵占案,开发商没有交付公共配套绿地,律师函巧妙解决问题。
(三)房产交易案件
1、商品房买卖合同延期交房案,买受人成功解除合同,退还全部购房款;
2、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质量索赔案,买方获得7万多元房屋质量赔偿款;
3、二手房交易卖方恶意违约案,通过调解,帮助买受方获得6万多元违约赔偿。
⑷ 想知道: 安徽省 宣城市,市委组织部办公室 在哪
河东街人民东路的路口向北100米是市政位子。安全问他应该告诉你的办公室,组织部部长的酒吧。
人大厦西高翼的位置。
⑸ 关于北宋地质学家沈括的简介
一、沈括的生平 沈抬(1031~1095)是我国北宋时期杰出的科学家。1031年,他生于浙江杭州的一个封建官僚家庭。1051年冬,沈括的父亲去世了,根据朝廷的规定“承袭父荫”他当上了江苏海州沐阳县主簿(县令的助手)。几年后,因兴修水利有功,1055年调任代理东海县令。1061年任安微宁国县令。1064年考中进土。1066年入京(开封),在国家的昭文馆做编校书籍工作。这里珍藏着许多民间难以看到的书籍,他利用工作上的便利条件,夜以继日地刻苦读书,几年时间便使他的学识又得到进一步充实。直到1074年,他在京都历任司天监、军器监、翰林院学士等职,他思想进步,积极参与王安石变法运动。1085年由于政事倾轧,离京到秀州(今浙江嘉兴)人事《天下州县图》编绘工作。1087年完稿后,又迁润州(今江苏镇江),那时他已是58岁了,在那儿买了一座园子,据说和他年青时梦见的地方相似,因而起名为“梦溪园”。在这座园中,他用晚年的全部精力完成了中国科学史上划时的科学巨等《梦溪笔谈》。 《梦溪笔谈》共三十卷,包括《补笔谈》三卷和《续笔谈》一卷。该书是一部包罗万象的网络全书式的著作。内容涉及天文、历法、气象、地质、数学、物理等等。沈括在64岁那年,他的《梦溪笔谈》正进入最后修改定稿阶段,他的妻子不幸去世,他自己也病魔缠身,身体一天不如一天。终于在1095年的一天。这位我国科技史上最卓越的科学家与世长辞。 二、沈括的学习与研究方法 沈括在他小时,就勤奋好学,喜欢读书,遇到问题肯动脑筋,自幼就养成了实事求是,遵重科学的好品格,在他童年曾随做官的父亲先后游览了四川、福建、河南和江苏等许多地方,这使他大开眼界,从中获得许多知识,沈括在科学研究上的最大特点是:除了他的知识渊博外,他注重汇集平生见闻。强调调查研究,重视观察实践,亲自参加科学实验。因此,为我们留下了内容丰富而珍贵的科学巨著《梦溪笔谈》。 三、沈括在物理的方面的主要贡献 电磁学方面:(1)最早记载了人工磁化的一种简便方法。即“以磁石磨针锋”,造指南针。(2)在历史上第一个指出了地磁场存在磁偏角。即磁针所指“常微偏东,不全南也”。 光学方面:(l)对针孔成像与球面镜成像问题,做了仔细研究。(2)研究过透光镜,即一种特制的铜镜。 声学方面:(1)用纸人显示声音的共振。(2)“虚能纳声”是沈括在声学上的另一个见解。指出:将牛革箭袋(矢服)放在地上当枕头,就能听到数里之内的人马之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