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金钱纠纷
Ⅰ 澳洲公民在中国遇到经济纠纷该怎么办
可以按照中国的法律规定诉讼解决。
Ⅱ 关于澳洲合同法案例分析 急!!!
您好,澳洲合同法一般认为商业关系下订立的合同,双方具有签订合同的意图;而家庭成员之间做出的一些承诺,不应认定为具有签订合同的意图。如果说,一个老公为了哄老婆开心而承诺以后承担家里的全部家务,而没有做到,老婆就可以据此要求老公履行合同义务的话,民事法庭法庭的法官就算忙死,也处理不完这种家庭合同纠纷。但是如果家庭成员之间有关于商业性质的承诺就可能被认定为具有签订合同的意图。如母亲承诺儿子给他20万去做生意。另外,以上两种关系中的认定,是可以通过在法庭上提出相反证据推翻的。
澳洲合同法下,合同成立之要件与中国合同法最大的一个区别就是,中国合同法中不存在一个对价的概念。
对价的概念为大法官LordDunedin在nlop Pneumatic Tyre Company Ltd v Selfridge & Company Ltd中所阐述:对价是一种对对方承诺的一种作为或者不为。 可以简单理解为为让另一方履行合同而己方所支付的代价(price)。有无对价是合同成立中的一个重要因素,无对价的合同不能够得到法院的支持,不具有执行的效力。这也是英美法中对agreement和contract相区别的一个概念。简单来说,承诺被接受后,agreement即告成立。但只有接受方提供了相应的对价,才能说已经成立的agreement成为一个可具执行力的contract。
在具体实务中,涉外的正式合同,措辞应以contract为宜。 在现实生活中,有无对价很难成为一个对于合同与否成立的争论点。因为,法律眼中的对价只要求是充分的
关于澳洲合同法。。。急~~~
2.她进了新公司后试着联系旧的客户 还有楼主你要从这个合同的合理性出发,这个合同的内容明显是偏向雇主方的, 澳洲合同法里有个什么C打头的单词(具体什么记不起来了.
求关于澳大利亚合同法的简介 最好中英都有 谢了!
恩。。。澳大利亚原属英联邦的,应该适用判例法,而且每个州的法律都有出处。
请问一个关于澳大利亚合同法的问题,谢谢
合同 B公司有可能胜诉。败诉可能在于如果之前澳大利亚有类似判例判决起诉方败诉,那A公司可以免责 澳大利亚属于英美法系 采用判例法 如果之前有类似判例 B公
[澳洲合同法] 这种情况下合同是否成立
我记得好像不是吧,以前学过的,不是特别清楚了 因为好像价格这个东西算是什么特殊的,价格是商家报的,他有权利接受或者拒绝,不是有个case吗,这个case是我确定的,就是2...
根据我的理解以及我对澳洲法律的了解,我认为应该是: a和b的对话只能够作为协商,因为双方并没有最终达到一致的意见,所以不能算是口头合同,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澳大利亚商业法中合同法的讲解 。
从国内买本英联邦法系的合同法,可以快速了解。 否则当初比字典还厚的COp-LAW 没人有人能详细给你解释
中文版实体是有的,但网络上没有,毕竟内容太多,还没什么人专门把该内容发出来。 具体的专业名词建议你直接发出来大家给你翻译下。网上的翻译词典建议不用,没那么准确...
Ⅲ 澳洲公民在中国遇到经济纠纷该怎么办,是房屋租赁问题,房客到期不付房租,我又没办法换锁,屋内有她个
你好!可以换锁。让警察到现场,你可以操作。
Ⅳ 澳洲 债务纠纷 RTA
RTA 警察皆可处理
Ⅳ 澳洲的,关于一个合同的法律问题,急
朋友你好,我是一名法官,关于你提出的问题,我的看法是这样的,首先你你们签订的承揽合同纠纷,第一个人未按规定完成合同,构成了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你可以拒付报酬或是未完成部分的违约金。第二个人未刷成约定的颜色,也构成了违约,你可以要求他重做,或是赔偿损失。至于他弄坏的古董桌,你可以要求他按价赔偿。你可以通过先协商,不成时,你可以起诉。不知道我这样的回答你是否能够满意,祝你好运,再见朋友。
Ⅵ 在澳大利亚欠款未还回国之后还会被追究么
不会,追究也不是澳洲政府来追求,政府一般不会插手企业和客户之间的纠纷。
特别是金额这么小的,呵呵。
Ⅶ 留学生澳洲租房纠纷,求懂专业人士和澳洲法律的朋友解答,急!!!!!
你当了二房东,这是犯法的,你的房东可能捉着这个不放。
坏了的椅子,除非房东能出示她当时购买时的收据,否则她不能要求你付一定额的赔偿。
打扫费用你是应该要出的,但是找人来打扫是你的责任,费用是你自己跟清洁公司商议的,与房东无关。
房间人为隔开这个问题和你以上的问题没有关联,你已经不在那住了,房间是否符合规定和你没关系,因为你在居住的时候没有对这个问题作出质疑。
你提前解约的时候有跟房东签订什么文字的协议吗?如果没有,你房东反口不认的话,她可以把扣你3个月的押金的。
这种小额的钱债纠纷法院一般不受理,请律师的钱要贵的多。
Ⅷ 澳洲婚姻法的财产问题
澳大利亚结婚及其相关制度之立法。本部分较全面地介绍了澳大利亚的结婚要件,结婚程序、无效婚姻,以及有关事实伴侣关系的法律规定。澳大利亚采仪式制与登记制结合的结婚程序,体现了严格的形式主义特征。澳大利亚没有可撤销婚姻制度,而只有无效婚姻制度。其无效婚姻制度重视对当事人意思表示自由和真实的维护。 澳大利亚的关于事实伴侣关系的法律是与结婚制度相关的重要内容。首先介绍了澳大利亚事实伴侣的基本情况并指出澳大利亚法院认定事实伴侣关系所考量的因素。在澳大利亚,事实伴侣关系的成立需要符合一定的标准,标准主要由判例所提出来,各州制定法中也有一些规定,其中主要的是同居关系持续的期间。 澳大利亚各州和地区相继制定了关于规制事实伴侣关系的法律。各州和地区的《事实伴侣关系法》一般包括事实伴侣关系的定义、事实伴侣关系的确定、事实伴侣关系协议。新南威尔士州、塔斯马尼亚州、西澳大利亚州、北部地方以及首都直辖区的《事实伴侣关系法》规定了事实伴侣扶养,但是对此维多利亚州、昆士兰州没有规定。事实伴侣关系的纠纷主要发生在事实伴侣关系结束时因财产利益、抚养孩子问题产生的分歧。在制定法没有相关规定的情况下,法官处理这些纠纷时一般适用禁止反言原则和信托法,其主 要作用就在于公平地在事实伴侣之间分配经济利益和负担。澳大利亚对于同性伴侣的保护晚于异性伴侣。从1999年开始,新南威尔士州、维多利亚州、昆士兰州、西澳大利亚州以及首都直辖区已经将《事实伴侣关系法》的调整范围扩展到同性伴侣。但是同性伴侣获得结婚权仍需要等待相关立法出台。 第三部分:对澳大利亚的结婚及其相关制度的评析。首先,分析结婚制度的特点。在结婚实体法方面有如下特点,即第一,移植和继受英国的法律。澳大利亚结婚制度的诸多规定体现了与英国的一致性。第二,在结婚年龄的立法上,逐渐提高法定婚龄、统一男女法定婚龄、规定结婚年龄的豁免。澳大利亚《结婚法》规定的男女法定婚龄年龄分别为18和16周岁,1991年《反性别歧视法》修正案是男女法定婚龄统一为18周岁,为避免结婚年龄限制严苛,未成年人只要获得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同意即可结婚。第三,仪式制与登记制结合的结婚程序。澳大利亚仿效英国法的规定,也采取仪式制与登记制结合的结婚程序。第四,缓和无效婚姻的法律后果。澳大利亚《家庭法》规定,无效婚双方在配偶扶养和财产分割方面被给予与合法婚姻当事人同样的权利。在程序法上,澳大利亚专门设立了家庭法院,由其处理与婚姻有关的案件。 其次,分析事实伴侣关系法律的特点。第一,澳大利亚逐步给予事实伴侣与婚姻配偶同等的保护,即事实伴侣关系与婚姻关系的法律后果逐步趋同。第二,多种方式结合调整事实伴侣关系,澳大利亚各州和地区对事实伴侣关系的立法规制没有单采某一种模式,而是兼采了多种模式,既有就家庭伙伴式的立法规制,也有契约式立法模式。第三,州法律各具特色,澳大利亚六个州和两个地区的八部《事实伴侣关系法》之间有两个明显的不同。一是法官在决定财产分配时所考虑因素的范围不同,二是制定法所保护的事实伴侣关系的类型不同。第四,扩大事实伴侣关系法律的调整范围,澳大利亚的一些州和地区已将《事实伴侣关系法》扩展到同性伴侣。 第四部分:澳大利亚结婚制度对完善我国结婚立法的启示。首先,分析了我国结婚领域面临的新情况和问题。进而结合我国实际,借鉴澳大利亚的结婚制度有益的立法经验;提出一些修改完善我国立法的建议。我国结婚领域面临的新情况和问题主要有:变性人婚姻问题凸现;男女法定婚龄不一致,不利于男女平等国策的贯彻;可撤销婚姻制度忽视对意思表示真实的维护;非婚同居发展迅速,亟待法律保护与规制。因而相应的完善我国立法的建议包括:对结婚要件作部分调整,增补有关变性人婚姻的规定;建议统一男女的法定婚龄;完善可撤销婚姻制度,增加可撤销婚姻制度的内容,原则上,因意思表示不真实而形成的婚姻都应为可撤销婚姻;增补有关非婚同居的法律规定,非婚同居应该包括异性同居和同性同居,使法院处理非婚同居时有法可依,保护当事人及其子女的利益。
Ⅸ 在澳洲有人欠钱不还应该报警还是打官司
欠钱不还可以直接打官司,不需要报警。
债务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可以直接向当地法院起诉。不过,请律师是首选的方式之一,因为,不熟悉当地法律,会遇到很多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