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侵权人与
A. 如果侵权人经被侵权人警告侵权了,侵权人把盈利性肖像摘掉,还能告侵权人侵权吗
可以
侵权是可以追溯的,不是说现在改正了,以前的侵权行为就不做数了。回
根据商标法第六十三答条规定
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人民法院为确定赔偿数额,在权利人已经尽力举证,而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主要由侵权人掌握的情况下,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侵权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账簿、资料的,人民法院可以参考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判定赔偿数额。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三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B. 被害人与被侵害人一样吗
一般来说,被害人指刑事诉讼的当事人,受害人指民事诉讼的当事人。被害人是指在刑事案件中合法权益遭受犯罪行为侵害的人。广义上的被害人,既包括刑事诉讼中的自诉案件的被害人;也包括刑事诉讼中的公诉案件的被害人。狭义上的被害人,仅指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被害人属于当事人之一,居于原告人地位。受害人,是指民事案件中的“赔偿权利人”。 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款:“本条所称‘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款本条所称‘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
C. 当有民事侵权行为发生时,与之无应何利害关系人可以为被侵权人代为诉讼吗
如果被侵权人不方便或者没有能力诉讼时,可以找与该民事侵权行为无任何关系的人代为诉讼。
D. 被诉侵权人和先用权人的区别
你好,一般被控侵权人,是涉及刑事责任,已经或者将被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侵权人,被诉侵权人一般只涉及民事诉讼,侵犯的是被侵权人的财产权益
E. 侵权人和被侵权人能不能是同一主体
您好,您可以详细描述您的问题。如果在一个侵权法律关系中,侵权人和被侵权人是不可能为同一主体的。如果在不同的侵权法律关系中,一个侵权法律关系中的侵权人有可以能是另一侵权法律关系中的被侵权人,但也不能称之为“侵权人和被侵权人是同一主体”。
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F. 对损害发生和扩大,侵权人与被侵权人都有过错的,如何处理
处理此类情形的原则是要考虑双方的过错程度,然后依据各自的过错分别承担相应责任:第专一:被侵属权人有一般过错的,可以根据其过错程度适当减轻侵权人的责任;第二:被侵权人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侵权人只有轻微或一般过错的,侵权人可以免除民事责任或仅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第三:被侵权人与侵权人的过失相当的,一般平均承担民事责任。 已有 位网友浏览过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