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盖章
『壹』 合同上一定需要法人签字或盖章吗
如果协议有明确复条款说制明盖章后生效,但只有法人代表签字,没盖公章,协议还不能生效。没有这个盖章后生效的条款,双方有法人代表签字,没盖公章,协议就已经生效。合同的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了一定的法律拘束力,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法律效力。合同的成立与生效常常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目的,就是要使合同产生拘束力,从而实现合同所规定的权利和利益,如果合同不能生效,则合同等于一纸空文,当事人也就失去了订约目的。一般认为应具备以下条件:1、订约主体应为双方或多方当事人;2、具备法律规定的要约与承诺这两个阶段或过程;3、对主要条款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有些情形还需要某种形式作为载体来进行表现)。此外,对于实践性合同来说还应把实际交付物作为成立要件。如果具备以上条件,合同就能成立。至于成立的合同是否有效,还得看其是否“依法”成立。只要是依法成立的合同,都应有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二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贰』 合同怎么盖章最规范
你好:
需要根据合同的具体内容,要求单位加盖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最好要求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如果是其他人代表单位签署,可以根据其职权判断是否有权处理合同涉及的事务,如果无权,可以要求其附加授权书。
如果合同有多页,请加盖骑缝章。
所有印章需清晰。且注意单位印章名称是否与企业名称相对应。
『叁』 如何区别合同中的“签字盖章”与 “签字,盖章”
一个是签字和盖章一个都不能少,另外两个是二选一
举例说:
现实生活中,人们经常内会签订各容式各样的合同,在合同最后经常有“签字”“盖章”的字样,而“签字或盖章”与“签字、盖章”是有很大区别的。
首先看一下“签字或盖章”,这个非常容易理解,签字或者盖章对于合同的生效,二者之间是选择关系,要么签字要么盖章。
再来看一下“签字、盖章”的含义,这个顿号的作用是并列词语之间的停顿,其前面的“签字”与后面的“盖章”系并列词组,即表示签字与盖章时并列关系,只有在签字与盖章均具备的条件下,该协议方可生效。
所以,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注意两者之间的区别。
『肆』 合同什么地方需盖章
1、在尾部签字处应盖章,这是必须的。
2、如果有多页,可盖齐缝章。
3、金额等处不必盖章,用大小写并用等方式即可。
4、如果有手写后更改的地方,双方应盖章。
根据《合同管理制度》:
八、合同对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合同内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
1、开头部分,要注意写明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
2、正文部分:建设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期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
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产品合同应注明产品名称、技术标准和质量、数量、包装、运输方式及运费负担、交货期限、地点及验收方法、价格、违约责任等。
3、结尾部分:注意双方都必须使用合同专用章,原则上不使用公章,严禁使用财务章或业务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合同的有效期的生效日期不得早于双方的签署日期。
(4)协议盖章扩展阅读:
根据《合同管理制度》:
十五、合同依法成立,既具有法律约束力。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人员都必须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的实际履行或全面履行。
十六、合同履行完毕的标准,应以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为准。没有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的,一般应以物资交清,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价款结清、无遗留交涉手续为准。
十七、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部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应随时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否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十八、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碰到困难的,首先应尽一切努力克服困难,尽力保障合同的履行。如实际履行或适当履行确有人力不可克服的困难而需变更,解除合同时,应在法律规定或合理期限内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
十九、对方当事人提出变更、解除合同的,应从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出发,从严控制。
二十、变更、解除合同,必须符合《合同法》的规定,并应在公司内办理有关的手续。
二十一、变更、解除合同的手续,应按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
二十二、变更、解除合同,一律必需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一律无效。
二十三、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在未达成或未批准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应履行。但特殊情况经双方一致同意的例外。
二十四、因变更、解除合同而使当事人的利益遭受损失的,除法律允许免责任的以外,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在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书中明确规定。
二十五、以变更、解除合同为名,行以权谋私、假公济私之实,损公肥私的,一经发现,从严惩处。
『伍』 签订协议的时候盖章但未签字,是否有效
合同上盖了公章没签字是有效的。
根据《合同法》第三十二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其中,合同的成立,是指双方当事人依照有关法律对合同的内容和条款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合同成立的判断依据是承诺是否生效。而合同生效,是指合同产生法律上的效力,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通常合同依法成立之际,就是合同生效之时。两者在时间上是同步的。
(5)协议盖章扩展阅读
无效合同的类型依《合同法》第52条规定,无效合同包括以下五种:
(一)
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我国《合同法》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采用两分法:
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了国家利益的,为无效合同。
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没有损害国家利益的,为可撤销合同。
1.构成因欺诈订立的无效合同的条件以欺诈手段订立的合同无效的,须具备如下要件:
(1)欺诈方主观上有故意。欺诈是一方故意提供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致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的行为。因此,只有存在欺诈的故意,才会构成欺诈。所谓欺诈的故意,是指欺诈方明知自己提供虚假情况或者有意隐瞒真实情况,为使对方陷入错误认识而为之。
此种故意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第一,须有使相对方陷入错误的故意;第二,须有提供虚假情况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故意。对于欺诈方是否有因欺诈行为而使自己获得不法利益或使相对方遭受损失的故意,不影响欺诈行为的成立。
(2)欺诈方在客观上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是指欺诈方将其欺诈的故意表示于外部的行为。欺诈通常分为两种:一是积极的欺诈行为,即欺诈人故意告知相对方虚假情况的行为。
例如,将赝品说成真品,将低劣产品说成优质产品;二是消极的不作为,即行为人有义务向他方如实告知某种真实情况而故意不告知的行为。一般说来,当事人并没有普遍的提示或告知义务,但按照法律或合同规定,或者根据交易习惯或诚实信用原则有告知义务而不告知的,就属于欺诈行为。
2.构成以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无效的条件以胁迫手段订立的无效合同,须具备如下要件:
(1)胁迫人具有胁迫的故意。胁迫是指以将来要发生的损害或以直接施加损害相威胁,使对方陷入恐惧。所谓胁迫的故意,是指胁迫方以某种方式相要挟迫使对方产生恐惧心理并作出意思表示。
胁迫的故意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胁迫人有使被胁迫人产生恐惧心理的意思;二是胁迫人希望被胁迫人基于该恐惧心理而作出某种意思表示。至于胁迫人是否有通过胁迫为自己牟取财产上的利益使相对人蒙受财产上的损害的目的,并不影响胁迫的成立。
(2)胁迫人实施了胁迫行为。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陆』 协议书一定要盖章才有效吗
协议书只要有双方公司人的手印或盖章就有效,但如果没有这两个的话,这个协议书就无效。有其中的一个也有效的。
『柒』 合同该怎么盖章才最规范
需要根据合同的具体内容,要求单位加盖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最好要求版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权,如果是其他人代表单位签署,可以根据其职权判断是否有权处理合同涉及的事务,如果无权,可以要求其附加授权书。
如果合同有多页,请加盖骑缝章,所有印章需清晰。且注意单位印章名称是否与企业名称相对应。
(7)协议盖章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合同盖章要注意公章的有效性,也就是说一般能在合同上加盖的公章,必须是单位加盖有编码的公章或者是合同专用章才行,除了这两种公章以外,其他的公章都是无效的,都是不发生任何效力的。不能盖些没有法律效力的萝卜章。
盖章要盖现,不能模糊。合同盖章要注意公章的清晰性,也就是加盖的公章必须是完整的,千万不能盖一部分,少一部分,这种情况一般是公章印油不够了,就会出现这种情况,所以在加盖公章的时候,一定要看公章是否是完整的。
合同多页要盖骑缝章。合同多页的还要注意一点,那就是每页合同要合在一起盖骑缝章。盖骑缝章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合同的原始性和真实性,也是为了避免别人作假,也就是骑缝章必须加盖到合同的每一页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