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分立纠纷
公司分立后相关纠纷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除非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
❷ 企业存续分立前产生的纠纷存续分立后以谁的名义起诉
1、存续,是指企业自登记到直销之间的过程,也就是企业正常经营的时间。2、分立,是指企业设立分支机构的过程。3、新设,是指企业刚刚设立4、合并,是指公司与其他企业合并,成为新的公司。
❸ 企业分立后诉讼主体如何确定
《民事诉讼法适用意见》第50条规定:企业法人合并的,因合并前的民事活动发生的纠纷,以合并后的企业为人,企业法人分立的,因分立前的民事活动发生的纠纷,以分立后的企业为共同诉讼人。
企业法人未经清算即被撤销的,其在债权债务纠纷中的诉讼主体地位如何?
《民事诉讼法适用意见》第51条规定:企业法人未经清算即被撤销,有清算组织的,以该清算组织为当事人;没有清算组织的,以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为当事人。
借用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书或银行账户的,以谁为当事人?
《民事诉讼法适用意见》第52条规定:借用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书或者银行账户的,出借单位和借用人为共同诉讼人。
因保证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何确定当事人?
《民事诉讼法适用意见》第58条规定:因保证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债权人向保证人和被保证人一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将保证人和被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债权人仅起诉保证人的,除保证合同明确约定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的外,人民法院应当通知被保证人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债权人仅起诉被保证人的,可只列被保证人为被告。
❹ 企业分立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实践中,很多企业在合并或分立后便纷纷开始减员,对原有企业的劳动者以企业主体发生变化为由解除原来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34条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至此,劳动合同承继有了明确的劳动法依据。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3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分立或合并后,分立或合并后的用人单位可依据实际情况与原用人单位的劳动者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变更劳动合同。如果双方无法就劳动合同的变更达成协议,可以协商解除合同。
同时,第37条根据《民法通则》第44条第2款“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的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分立或合并后,分立或合并后的用人单位可依据其实际情况与原用人单位的劳动者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变更、解除或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在此种情况下的重新签订劳动合同视为原劳动合同的变更,用人单位变更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能要求经济补偿。
可见,企业合并、分立后,双方也可以通过协商变更、解除或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但如果双方没有作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劳动关系首先是承继的。
《司法解释(四)》第11条明确规定:“变更劳动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已经实际履行了口头变更的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且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政策以及公序良俗,当事人以未采用书面形式为由主张劳动合同变更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所以,如果员工对分立后的岗位及工资安排有异议的要在一个月内书面提出,否则就视为认可。
❺ 企业法人分立的,因分立前的民事活动发生的纠纷,以分立后的企业为共同诉讼人
a借甲的钱,a分立为bc两个法人,则bc对甲负连带债务
❻ 公司分立纠纷怎么处理
协议不成,只有诉讼法院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