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担保合同
Ⅰ 银行借贷先放款,4个月后签担保合同,是否违法
银行借贷先放款,4个月后签担保合同,不违法。放款合同约定4个月后签订担保合同,所以不违法。
Ⅱ 急求借款担保合同
是想让A合同提供反担保吗?
如果是就签个《反担保合同》
还得要求A公司出具有效的股东会决议
Ⅲ 民间借款担保合同
当然有还款义务,你和老板是连带责任,你没有偿还能力可以要求担保人还款
Ⅳ 民间借贷合同详细(有担保那种)
借款担保合同
甲方:贷款人
乙方:借款人
丙方:担保人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借款金额
乙方向甲方借款**元(人民币,下同)。
由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直接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转入乙方下述指定账户。
银行名称:
银行账户:
银行账号:
2、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借款利息
每月1日,乙方按借款金额的*%向甲方支付借款利息。利息由乙方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直接转入甲方下述银行指定账户。
银行名称:
银行账户:
银行账号:
4、借款担保
三方经协商一致,同意选择下述第*种担保方式
4.1丙方为乙方向甲方借款提供连带保证担保。保证期限两年。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借款本金、利息、罚息等;
4.2丙方以自已所的**财产为乙方向甲方借款提供抵押或质押担保。抵押或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借款本金、利息、罚息等;
5、甲、乙、丙方权利和义务
5.1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乙方交付借款本金;
5.2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利息。
5.3乙方应按时偿还甲方借款;
5.4乙方应按时向甲方支付利息;
5.5乙方保证借款用做于**加工厂的注册资金;
5.6丙方按本协议约定为本协议项下借款提供担保。
6、违约责任
6.1甲方到期不向乙方提供借款的,甲方每日向乙方支付日万分之十的违约金;逾期十日不支付,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按日万分之二十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
6.2乙方到期不偿还借款本金,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金的万分之十每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十日以上,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按本金的万分之二十每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
6.3乙方不按期支付利息,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金的万分之十每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十日以上,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按本金的万分之二十每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
6.4乙方违反借款用途,或将借款用于非法途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7、争议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8、其他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月日
(注:请注意,人民银行有规定,民间借贷的利息,不能高于银行基准利率4倍的。请你自己算一下吧,4倍以上的部分,即使双方约定了,如果发生纠纷,法院也不支持。)
Ⅳ 借贷纠纷中担保合同问题
担保的一般方式
1:担保法规定,本法规定的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
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主合同的义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2:担保合同是以担保主合同债权为目的的,如果主合同债权因主合同无效而不存在,则担保合同也就失去了担保的对象,因而担保合同应随主合同无效而无效。
主合同的无效,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予以确认,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4:从《担保法》中对“保证”概念的描述,我们知道“补充性”是保证的属性之一。保证债务以补充性为原则。因为保证人是为他人而负担债务,原债务人所负担的债务也并不因为保证人的介入而消灭,其仍然是原债务的债务人。在一般保证中,除了保证人丧失先诉抗辩权的情况之外,债权人在向保证人请求其履行保证债务时,必须提供其已先向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并且已对债务人的财产强制执行仍无果的证据。
你可以往一般保证这里去举例说明,还有要记得写答辩书(不行就花点钱请个律师)。
只要能证明是一般担保就可以让担保公司先起诉你朋友,无果之后再起诉你。
当然基本上你写的担保合同肯定会被解释成连带责任的担保(只要内容不明的都会被理解成带有连带责任)。
另外,真的官司输了,只要你名下没有财产,法院不会强制动不属于你的财产。关于这方面你也可以去了解下,保护好自己。
总之担保官司,担保方都是吃亏的 。
Ⅵ 担保合同与借款合同不一致,且先签 的担保合同,以哪个为有效
担保合同在银行一般叫做保证合同,法律上成为担保合同。
保证责任生效是看保内证人与债权人(通常容为银行)签订的保证合同(有的是独立的合同,有的是包含在借款合同内的)。
如果合同签订之日在2007年10月1日前适用担保法:
担保法第五条 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Ⅶ 贷款担保合同
贷款到期换担保人。换了没?你清楚不?没换你仍然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