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快到期公司不续签
❶ 合同快到期单位不与我续签了,有什么赔偿
因为没有达到劳动合同法所规定的条件,因此,你无权要求单独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专.因此,是否续属签合同应由劳动者与单位达成一致.如果单位无意与你续签合同,你们的劳动合同关系将在劳动合同到期时终止.
因劳动合同是到期终止,单位可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你与单位签订的培训合同所约定的5个之内不能离开该公司应该是说的因劳动者个人原因不能离开该公司,如果你表示出了要与公司续签合同的憨涪封皇莩郝凤酮脯捆意愿,但单位不愿与你续签合同就不是因你的原因离开公司了,因此,你可不必因此向单位承担赔偿责任.但具体还得依培训合同约定而定.
❷ 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需要赔钱吗
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按离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做标准,补偿一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