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羡林遗产纠纷案
A. 季承的相关信息
2008年12月25日中午,记者专访季承。季承认为:季先生把所有财产捐赠北大是不合法的,因此,捐赠是无效的。我们、包括我的子女都认为,这些财产都是季家的。捐赠,我们也不反对,但是要合理合法。即便我们把财产要回来,今后如何处置这些财产,有一个方向仍然是捐赠。季承说:在没有别的路可走的情况下,只能进入司法途径,现在正在准备。但是,在进入司法程序之前,我们也是希望和北大领导有一个理智的接触和沟通。从司法角度来讲,还有一个方式就是调解。季先生的工资、存款、家里的钥匙、收藏的东西等全都在北大的手里,这种状况很不合理。季先生现在住院的部分费用也是自费,他的日常花销、陪护费等,都要自己负担,所以我们希望把季先生的工资、存款等交还我们家属保管,这应该是合理合法的吧。
曾与父亲13年不相见
作为“国学大师”季羡林的儿子,季承自小却很少得到父亲的教诲,父子关系一向冷淡,并曾被父亲“赶出家门”。当他质疑季羡林书画捐赠的合法性时,被认为是觊觎继承财产。
季承面对外界时,常用“季先生”来称呼父亲。这不仅是表面的疏离,也是内心情感上的疙瘩。季承承认,虽然父子关系“表面上很好”,但的确存在“不和谐”的地方。一方面是由于从小长时间的分离造成的陌生感,另一方面,也与父母在那个时代下不理想的婚姻有关。
季承与父亲首次见面是在1946年,那年他刚11岁,季承从广播电台里知道父亲要回国了。他出生不到3个月,父亲就去了德国留学。11年来,他和母亲以及祖母,只知道季羡林留学德国,杳无音信,身处“二战”的中心,生死不明。过去只在照片上看到的父亲,如今一下子来到面前。这对11岁的季承来说,有点不适应,他对留洋归来的季羡林“很陌生”。父亲给他和姐姐带了礼物,每个人一支钢笔,当时这还是稀罕物件,叫“金笔”,他感到“很新鲜”。季承还没来得及与父亲熟悉起来,季羡林就回北京到北大教书了,只有寒暑假才能回济南的家。
1952年季承到北京来到俄文专修学校(今北京外国语大学)念书后,与父亲的见面机会才多了一些。但是,17岁的季承并没有和父亲住在一起,而是住校。在这个内心萌动的年龄,他内心的想法和情感,不太会对父亲说。季羡林也疏于对季承进行指导和关心。工作后,父子俩的单位同在中关村,虽然见面多了起来,但这并没让季承和父亲变得有所亲近。“与父亲熟悉,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季承说。
1962年,母亲和祖母搬到了北京。在季承的记忆中,这一段时期是他的家庭“最美好的时光”。一家人经常相聚,其乐融融。他在这一年和第二年,也有了自己的儿子和女儿。不幸的是,“文革”中季羡林被批斗关进了“牛棚”。季承不敢去见面,父子关系又一度有了疏离感。
1995年,父子之间的矛盾开始表面化了,并最终决裂。外界传言,是由于他和保姆关系暧昧,为季老所不容。季承解释是,是由于别的原因,而不是因为与保姆的关系。 季承表示,从1995年起,他与父亲有一段时间不来往,冷静下来后,父子都有愿望解决分歧。在2002年季老住进301医院前,他想见季老很方便。在2002年后,他再想见季老时,确实受到了“某些人”的阻挠。但是,季承不想具体说出其中的原委。
在舆论看来,季承成了悲剧性人物,因受阻挠,13年未能见到父亲。北大也因此成为网络舆论的众矢之的。但在季承看来,所谓“13年父子未见”,没有媒体说的那么夸张。季承说,在这件事上,阻挠他们父子相见的只是“某些人”。这些人可能和北大有一定关系,但并不能代表北大。只能说,北大有一定责任。“总的来说,北大对季老照顾得很好啦。”
还有另一种说法,是季老委托北大将季承拒之门外。北大相关人士称,季老无论是住院前还是住院后,对见谁不见谁都有着绝对的自主权。至于13年父子未见另有隐情,2003年3月,季羡林曾亲笔给当时北大外国语学院领导吴新英去信称不愿意见季承。信中称:“季延宗(季承)此次来301医院完全另有用心……反正我决不见他。我见谁不见谁的权利总还有吧。”
季承手里有这封信的复印件。但季承认为他们的工作应该是做撮合,而不是这样简单地把信给他就不管了。而且,季承并不相信这是季老的真实意思。“这封信是怎么写出来的,又有故事。”季承说。
对于外界质疑“季承的动力是想要回季老的财产”。季承的回应是:“不能叫做动力,本来的意图是,季先生的捐赠是不合法的,因此,捐赠是无效的。我们,包括我的子女都认为,这些财产都是季家的。捐赠,我们也不反对,但是要合理合法。即便我们把财产要回来,今后如何处置这些财产,有一个方向仍然是捐赠。”
2008年11月7日,73岁的季承,到北京301医院看望98岁的父亲季羡林老先生。13年无法见面的一对白发父子,久别重逢, 喜极而泣。
在301医院的病房里,一见到父亲,季承就跪了下来,泪水湿襟。父子间隔13年,一对都到了耄耋之年的父子终于再次相认、相见,令人唏嘘。季承说,见到父亲后,过往的事端历历涌上心头,父子之间的矛盾,也被相见的欢乐消融了。
遗产风波
2010年8月,国学大师季羡林之子季承在博客上撰文《就设立季羡林奖金一事致北大领导人的一封信》。文章提出了对季老遗产的处理方案。
2009年,国学大师季羡林先生去世后,财产纷争风波乍起。季老独子季承、“关门弟子”钱文忠,季老前秘书李玉洁、李氏干女儿王如纷纷登场,为其财产去向争执不休。去年年底,此事更是因季老故居被盗而被推上舆论的风口浪尖,警方当时为案件定性也煞费心思——到底是盗窃还是遗产争夺?
时隔一年多,因著《我和父亲季羡林》而备受争议的季承再次将那场未了的风波摆上台面,引起关注。
季承在文中提出了关于建立季羡林奖金的初步设想,并希望这个设想可以“佐证”他追讨在北大保管的季先生文物的意图——“我们不是为了钱,是为社会做贡献。”
季承对这一奖学金的设想只是初步想法,存有不少未知数。就连该奖金基金数额也被设定为“X亿元”。此前,对于季老身后财产总额一直没有明确统计。
至于基金来源,季承说,以季羡林遗留的文物、个人和有关机构的捐献为主。其中,前者数额至少为一亿元人民币,至于拿出多少放在基金里,则由季羡林遗产继承人协商确定。
季承计划,该奖学金每年奖金数额在300万~500万元。每个单项奖金数额为30万~50万元,每年共10项,平均分布在国内外东方学、中国国学、历史语言学、翻译作品、散文杂文等五个领域。
基金管理则由北京大学、季羡林国学院、临清市人民政府、季羡林遗产继承人组成管理委员会管理,“原则是前三个单位每年轮流主持”。“基金交由可靠运作单位运作,保证基金安全及稳定的收益。”
尽管基金来源尚未确定,季承已经想好了具体评奖的流程和标准,并提出一个实现期限——“我希望这一设想,能够在季羡林先生诞生100周年时,即2011年8月2日实现。”
季羡林之子:
北大尚未归还季老文物
季羡林秘书:
季老遗嘱财产捐给北大
与方案同时置于网上的还有一封《就设立季羡林奖金致北京大学领导人的公开信》。季承在信中表态:“季先生逝世已经一年多了,但至今你们仍不归还他的文物。”季承在博客中再三督促北大。“这是处理我父亲季羡林先生遗产的一个方案。为了实现这个方案,希望北大能将季先生委托其保管的文物尽快交还。为此事,我已经交涉了很长时间,但直到现在,北大领导人没有给过任何答复。”
记者了解到,季羡林的大部分东西,目前都由北京大学保管。“北大之前曾经向我和我父亲表示,只要他明确提出应该交还的,都会交还。”但交涉一年来,事情并无实质进展。而关于继承人的问题,季承也曾明确表示:“继承人不是我自己,还有我姐姐的儿子,这个无需回避。”
此前,季承曾公开表示,父亲的遗产全归他所有。李玉洁则称,季老立遗嘱表明财产都捐给北大。
正式立案
2012年8月8日,季羡林之子季承与北大方面就季羡林遗产产生的纠纷终于进入诉讼程序。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已就季承起诉北京大学一案正式立案,季承在起诉书中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原物返还2009年1月13日被告清点保管季羡林文物、字画577件”。
B. 求季老(季羡林)事例
故居被盗
一度沸沸扬扬的季羡林遗产风波,在季羡林去世后曾暂归寂静,不想此事又起波澜。季羡林之子季承透露,季羡林位于北大朗润园的家中玻璃被人砸碎,近五千册古书和一些雕塑、文物丢失,12月16日,季羡林先生之子季承报案,并向北大校方反映情况。季羡林弟子钱文忠在博客中说,失窃物品价值起码以百万计。 昨天,北京大学在校网对此事作出说明,并表示已经在今年6月将房屋及屋内所有物品移交季羡林之子季承。季承接受采访时称,曾雇一男子为季老看门,被解雇后他不愿离开并强行进屋居住,房屋遭窃后,他的行李不见踪影。 遭窃的房屋在一层,门窗老旧,有个篱笆围的小院子,篱笆倒在地上,没有安装防护网和防护栏。 季承说,16日上午9点左右,他和几位亲友到朗润园13号楼另一处房屋整理季老遗物,未发现异样。中午11点半左右,他来到出事房屋,推开门发现存有近5000册古籍的会客室内被搬空,《四部丛刊》《二十四史》《全唐书》等线装古籍全部遭窃,6座季老先生半身铜像、1尊1.5米佛像、10尊铜制佛像菩萨像和许多照片也不知去向。会客室窗户有一个大洞,能从这里打开房门。 季承打开另一间存放书和杂志的屋子,“里面都是现代书,只能当废纸买,没那么高价值就没丢”。他话锋一转,“要说丢,这屋子就只有小方的东西丢了”。季承说,小方为季老看门10多年,与季老前秘书李玉洁熟稔,工作期间一直住在遭窃房间的隔壁。今年5月,小方被季承解雇,但他不愿离开。季承更换门锁,另雇看门人,住在季老生前所住房间内。季承说,据新的看门人说,小方曾多次卸下会客室窗户的玻璃进来住。一个多月前,季承请人封住玻璃,没有再听说小方进人季家,但他的枕头、床单等生活用品仍留在原来的屋子里,“16日,他的东西都没了”。 至于是否认为小方嫌疑较大,季承说:“我不能自己下结论,故事我讲的很明白了,也把知道的线索告诉警方”。他一再表示,此事很可能是熟悉季老遗物的人所为,“另一个单元就不好偷,东西也没这间屋子的珍贵”。 季承表示,遭窃物品曾由北大拍照、登记,正在由专家鉴定其价值,目前没收到北大方面回复。 北大方面称,此前根据季羡林的意愿,学校已于今年6月19日和季承一起,对朗润园13公寓季羡林住所整理清点,对重要书籍、物品登记造册,并将物品清单、住所钥匙和所有书籍、物品全部移交给了季承。 据海淀警方透露,警方在16日接到报警后立即展开调查,并已调取季羡林旧居周边道路15日晚到16日中午的监控录像,案件正在侦查中。 20日,季羡林先生生前的男保姆方咸(小方)如和季老前秘书李玉洁的干女儿王如被警方抓获。记者得知,20日晚上11点左右,嫌疑人被带到海淀刑警队北部队进行突审。次日凌晨3点左右,嫌疑人被带往看守所。据一名知情人士透露,该案件还有另外两名嫌疑人同时被警方控制。 昨天中午,记者就嫌疑人被抓获一事向季承先生进行询问,季承先生称,嫌疑人被抓一事也是通过媒体的采访才得知,之前并未听说相关消息。另有一名老先生表示,季羡林老先生生前已经和儿子的关系比较僵持,平时几乎不进行任何沟通。据了解,该案件不是简单的盗窃案件,还牵扯一些经济纠纷,被盗窃的财物也并没有媒体之前报道的那么多。
就季羡林北大旧居遗物被盗一事,北京大学曾发布声明,称北大高度关注此事,并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开展侦破工作。 北大在声明中表示,学校领导对此高度关注。根据北京大学新闻中心的回应,此前,根据季羡林先生的意愿,学校有关方面已于2009年6月19日和季羡林先生之子季承一起对朗润园13号公寓季羡林先生住所共同进行了整理、清点,并将物品清单、住所钥匙和所有书籍、物品全部移交给了季承。 据北大老师透露,这次的两位嫌疑人与北大并无关系,前男保姆方咸如是季羡林过去聘请的管家,并不是如一些报道所称为北大指派,“北大从来没有为任何人配备勤务员,闻所未闻。”但是北大一些老师反映,他作为季羡林的男保姆,曾经是季羡林生前最信任的人。季羡林生前曾经给他写条,除非有季羡林签名,不让任何人进他的门。而另一位嫌疑人王如是季羡林遗体告别会上“乌龟门”事件主角,她曾称自己是北大公管研究中心老师,北大方称并无此人。 季羡林死后,曾在其身边工作多年的第二任秘书李玉洁成为了与其儿子季承相对的利益方,知情人士透露,方咸如和王如都是李玉洁方人员,而李玉洁是季羡林过去所在的北大南亚研究所秘书,为北大工作人员。现因年龄较大,长期住院。
C. 季羡林遗产失窃案
2009年12月16日中午,海淀区燕园派出所接到季羡林之子季承110报警:称北大朗润园13号公寓原季羡林先生住所被盗,季羡林先生生前大量藏书和文物失窃。其中,有明确数目的线装书就有4351册,此外还有嘉庆殿本全唐文4大箱和全套二十四史,丢失书籍总数将近5000册。警方很快锁定嫌疑人为方咸如和王如,其中方咸如原为北大保安,10多年前被季羡林前秘书李玉洁推荐成为季羡林在朗润园家中的管家,季承与季羡林冰释前嫌后,方咸如被季承解雇;王如则是季羡林前秘书李玉洁的干女儿。
案件侦破后,由于出现了此事界定为盗窃还是因纠纷引起的财物流失以及被盗物品该如何定价?侦查机关内部出现分歧,所以案发后大约一年的时间,公安机关和检察院对季羡林遗产被盗案一直三缄其口,使该案显得异常神秘。
今年3月从独家渠道获悉,此前一直由海淀警方负责侦查海淀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方咸如和王如,升级由市检一分院诉至北京市一中院。起诉书指控方咸如在王如的唆使之下,于2009年12月15日20时许采用破窗入室的方式进入本市海淀区北京大学朗润园13号公寓201号季羡林故居内,秘密窃取各种书籍、塑像等大量物品(经鉴定价值共计人民币3339195元)。后王如在得知被害人报案后,又伙同方咸如将所盗财物转移至他处藏匿。
王如、方咸如作案后被查获归案,被盗物品已追回并发还。
D. 一审法院判我胜诉,二审对方没有新证据继续上诉。请问二审法院还要开庭吗如果开庭是否和一审一样
对方继续上诉,通常多会开庭审理。可能对方有新证据,而你不知道。但会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如果开庭,程序是和一审一样。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
(4)季羡林遗产纠纷案扩展阅读:
案例:
2009年,一代国学大师季羡林辞世。然而,与其遗产有关的纠纷却一直没有停歇。今年3月6日,涉及649件文物、书画最终归属的“季承诉北大返还原物纠纷案”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但据媒体报道,此案被申请延期审理,没有当庭宣判。
记者从该案原告季承处了解到,本案于3月27日上午继续开庭。已是82岁高龄的季承表示,本次庭审很关键,自己会再次发言申述上诉理由。
一审原告败诉 曾称“不拒绝与北大和解”。
2016年5月31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进行了审理。庭审焦点集中在三个问题上,第一,请求返还原物是否于法有据;第二,赠与协议是否有效;第三,赠与协议是否具有公益性。
季羡林之子季承起诉称,2008年12月季羡林曾书嘱“原来保存在北大图书馆里的书籍文物只是保存而已,我从来没有说过全部捐赠”、“全权委托我的儿子季承处理有关我的一切事物、务”。
对于季承的起诉,北京大学答辩称:季羡林先生未有撤销《捐赠协议》的行为,且《合同法》明确规定,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可以撤销的规定。季承提出“返还原物主张”没有依据。
经过审理,8月16日,北京一中院对这起案件进行了一审宣判,驳回原告季承的全部诉讼请求。季承当庭表示上诉。
二审延期审理 3月27日继续开庭。
3月6日,这件颇受关注的案子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季承到庭参加庭审。季承说,当初父亲季羡林与北大之间仅为“字画藏品暂存关系”,一审法院却将字画认为“有扶贫、救灾等公益性质”而不可原物返还所有权人的赠品,属于误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