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转让协议
A. 电器产品买卖合同一般是怎么写的,规定是什么
一、定作产抄品:序号产品名称袭型号单位数量单价总额备注 1 总价人民币: 佰 拾 万 千 佰 拾 元 角 分二、 质量要求:品质要求依定作方要求,经样品试作合格确认后,双方签样、封样作为品质检验依据,承揽方才开始生产。三、运输:运输费用由 承担,运输费超过人民币 元的,定做方承担 元。四、包装:由定作方提供适当包装,以不损坏产品为原则。五、交货:定作方支付款项后 天。定作方对已确定的订单,除品质因素外,不得拒收或拖延如期的收货。六、付款方式:定做方先预付人民币 元;其余在 后付清。定作方承诺按约定的时间内支付款项。否则承揽方有权不经通知解除本合同,并对因此遭受的损失提出索赔。七、保修期限:八、协议文本:合同文本可以采用书面或传真形式。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章后生效。
B. 二手家电买卖合同重要吗
1:户主一般都是随房卖,而不是赠送,没人那么傻的,基本你也不会说有赚头; 2:熟行的话(家电)一看电器就懂一般折旧后值多少钱,你不熟悉,建议你让户主找到电器的发票就可以看出来这台电器使用的年限和当时购买的价值了,你可以推赖说没有发票不能保修的话可以不要嘛; 3:一般户主会把电器的价值打入房价,但是国家刚出台的新规则,二手房销售的超额部分按照20%增收税费,所以我就不知道你的户主为什么会那么傻哦? 4:建议你找到某回收二手电器的或者是找朋友是卖电器的,电器拿到手后直接转手卖了,口头和户主提的话,或许会勾起户主详细计算家电的价值,到时候你的房价可能更高;
C. 家电买卖合同解决纠纷的方法
一、协商解决
合同双方当事人如果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了纠纷,首先应按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加以解决。既不应采取消极拖延的办法,也不应采取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的办法自行行使法律处分权,因为这两种做法都无助于问题的解决。按照法律规定,应该首先通过协商解决纠纷。协商解决纠纷,双方是建立在互谅互让、平等磋商的基础之上,不影响团结以及今后的继续合作,还可以节省时间、人力和费用,所以,应该更多地采用这种方法。
对于需债务人偿还债务而其一时又无力偿还的,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式协商解决:
1)、分期偿还。如果债务人因产品积压或者因外债收不回来而暂时无力偿还的,那么可以待积压的产品推销出去后,或者外单位的欠款收回后偿还。如果因管理不善暂时亏损但尚未公告破产的企业,经过努力还可以通过改善经营管理尽快扭转亏损的,可以在自愿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分期分批还款计划。这样做不仅可以使债权人的合法利益得以实现,还可以使债务人积极改善企业的经营管理,改变无力偿还债务的被动局面。
2)、实物抵债。如果债务人因产品严重积压没有资金偿还债务时,还可以经过双方协商采取以产品抵债的办法来解决。以产品抵债,既可以帮助债务人推销积压的产品,又能起到偿还债务的作用,将“死物”变“活物”,这对国家、对当事人双方都是有好处的。另外,以实物抵债也可以采取由债权人代理推销产品的办法,用实际推销的货款来抵偿欠款。
二、仲裁解决
仲裁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发生争执,协商不成时,根据有关规定或者当事人之间的协议,由一定的机构以中间人或第三者的身份,对双方发生的争议,在事实上作出判断,在权利和义务上作出裁决。用仲裁的方法解决合同纠纷是常用的一种方式。
当事人采用仲裁的方式解决合同纠纷,应注意以下问题:
1)、仲裁期限。当事人一定要抓住时机,在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的有效期限内,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避免因错过时机而丧失自己申请仲裁的权利。
2)、仲裁机关及管辖。根据合同仲裁条例的规定,合同仲裁机关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设立的合同仲裁委员会。案件管辖原则是,一般由合同履行地或合同签订地的仲裁机关管辖。因此,当事人应向有管辖权的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3)、仲裁效力。通过仲裁机关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后,协议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认真遵守。如果调解不成,仲裁机关最后作出的仲裁裁决便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遵守,否则,法院则要强制执行。
三、诉讼解决
当发生合同纠纷后,双方当事人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纠纷。近几年来,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以及法律知识的普及,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提高,企业通过诉讼来解决合同纠纷的也越来越多。
应注意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诉讼时效。合同的诉讼时效就是指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间不行使自己的权利即丧失了请求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也就是说,合同的权利人在诉讼时效期间不起诉的便失去了胜诉权。合同作为民事合同的一种,诉讼时效适用于民法通则中一般的时效规定,即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确立诉讼时效制度,对于促使当事人积极主张自己的权利,以及时结束法律关系不确定状态,解决合同纠纷,稳定社会经济秩序都是十分必要的。实行这一制度,要求合同当事人一定要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及时行使自己的诉讼权利。当然,如果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对方当事人自愿履行的,可以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另外,民法通则还规定了诉讼时效的中止和中断。按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诉讼时效的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情况。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按照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诉讼时效中断是指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如果符合这两项规定的,当事人仍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行使自己的诉讼权利。
2)、诉讼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由合同履行地或者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这一规定,当事人应当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诉讼保全。诉讼保全是一种民事诉讼法律制度,是指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而对一方当事人的财物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提供担保等措施。根据这一制度,在诉讼过程中,如果一方当事人发现对方当事人的财产有可能很快灭失或被隐藏、转移,使自己申请给付的诉讼难以达到预期的目的,就可以在法院作为判决之前,先行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以保证自己权利的实现。当然,申请诉讼保全的一方,应有胜诉的把握,否则,如果将来败诉了,则要赔偿对方当事人因诉讼保全所遭受的财产损失。
4)、调解及判决。法院受理一方当事人的起诉后,首先要进行调解,如果经过调解双方达成了协议,调解协议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要认真执行,否则,法院将强制执行。如果法院调解不成,则要作出判决或裁定,当事人对判决或裁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或接到裁定书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如果超过了上诉期当事人没有上诉的,那么一审判决或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执行。二审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执行。当然,如果当事人认为已生效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在不停止判决、裁定执行的情况下,还可以通过审判监督程序,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D. 卖房子带家具家电,签买卖合同中写给卖方留床,沙发,电视,冰箱等,
卖房是卖房
家具家电如果输入送的那部分,可给可不给。
如果列在卖的内容中,掉包几个也无所谓。卖房的不指望那点家电家具值几个钱。
但,诚信还是要讲的。
房子那么大的事都舍得卖,家具家电做手脚多寒碜……
E. 近期买了一二手房,房带家电的,但买卖合同没有写送家电,就口头讲过送的。
你的想法是对的,所谓君子协议。
你当时应该有中间人吧,这种事最好叫中间人办,不要一开始就认为人家业主会怎么怎么样,我以前帮你家代理哪么多的房产,都没有出现过问题的。
关键是代理人的办事能力。
F. 家具家电买卖合同的问题
一式二份就行了,买卖双方各持一份
G. 买卖合同里只说冰箱电视空调沙发,其他的家具家电可以搬走吗
不能
可以搬走
主合同是房屋买卖,家具家电属于次要的,而且你也说了,只说了冰箱电视空调沙发,其他家具家电没约定,当然不在合同范畴,房主有权自行处理,品牌型号规格也没约定,人家不违约,是你自己的疏忽
H. 转卖 未授权的家电产品属于侵权吗 网站上也发布了一些信息
这是一起典型的窜货行为,当地的经销商因为销售量受到影响,会向厂家反映内情况,要求处理。但是由于你销容售的是正品,工商部门不会去查处,通常厂家的做法是,通过调查查出你销售的产品的来源,然后找你的上家,即你说的外省的经销商,然后通过厂家与外省经销商之间的协议来对外省的经销商进行处理,那是他们的内部协议约定的。而对你,如果你销售的是正品,他们暂时应该不能采取什么措施。如有问题,请发邮件至[email protected]。
I. 装修带家电家具转让如何拟合同
明确以下
转让合同额
合同标底,付详细要求,包括装修要求,家具家电要求
双方责任
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