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管药店协议
A. 我想和别人合作开药店怎么写合作协议
合伙经营协议书
订立此协议的合伙人:
1、姓名: 身份证号码:
2、姓名: 身份证号码:
合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 合伙内容
双方自愿合伙组建
第二条 合伙名称 、主要经营地
第三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第四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3年,自2010年 月 日起,至2013年 月 日止。合伙期满可续订合伙合同。
第五条 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一)合伙人出资。合伙人 以现金方式出资,合计人民币 元,享有75%的股份;合伙人 以现金方式出资,合计人民币 元,享有25%的股份。
(二)各合伙人的出资于2010年 月 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取消其合伙资格并且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三)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 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合伙双方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六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双方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盈余分配:以投资额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二)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投资额为依据,按比例承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三)对于公司在职(全职)的股东以工资的形式支付其劳动报酬,其具体工资额度根据企业经营状况而定。
第七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需承认本合同,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焊接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商行的事由。
退伙前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焊接公司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商行造成损失;
③执行合伙商行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 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焊接公司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商行的合伙人。
合伙人或他人可以入伙、退伙、转让,但须经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或订立入伙、退伙、转让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 财务、管理、重大活动
焊接公司在经营期间应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由 负责保管和收银, 负责记账。当月盈余于次月1至10日前结算,并制作结算单。
焊接公司的收支款项应统一在焊接公司设立的账户中流转,开户银行和银行账号由双方确定后,列入备忘录或补充合同中。
焊接公司的所有工作人员的录用及工资标准由合伙双方协商确定。
焊接公司的人事、财务、经营、管理等制度由合伙双方协商确定。
重大的合同、决策、开支、经营等活动须经合伙双方协商同意并在备忘录上签字。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产品(焊接加工业务)、购进常用物料;
4、支付合伙债务;
5、出差使用经费。
第九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B. 药品托管经营合同
医院托管经营合同医郎亭甲方:
乙方:
为了发展医疗卫生事业,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发[1997]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体改办等部门《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1]6号文件)的精神,经双方充分协商,乙方决定将医院交给甲方实行整体托管。为了使托管工作合作、健康、有效地开展,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托管原则
1.医院托管后坚持5不变:资产归属不变;独立法人不变;医院功能不变;财政拨款渠道和标准不变;职工身份及待遇不变
2.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托管期间除原有资产保值外,甲方新投资形成的财产(含土地、房屋、设备、设施等)一律归甲方所有。
第二条 托管目标
在托管经营期间,双方预期达到的经济指标是:
第三条 托管期限
托管期限为50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托管内容
甲方全面拥有乙方医院的经营管理权,包括:
1.乙方医院的的全部资产(含土地房屋、设施设备、药品、低值易耗品、流动资金、债权债务等);
2.乙方医院至本合同签订之日在册的工作人员;
3.乙方医院在村、街道设立的诊所、卫生室的各种资产;
4.乙方医院的绿化与院内道路设施建设;
5.乙方医院所在地居民的公共卫生工作(含计划免疫、住院分娩、流行病学调查、职业病防治等);
6.乙方医院所在地区妇幼保健工作(含妇科病普查、住院分娩、新生儿接种、儿童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
7.乙方医院所在地区的爱国卫生运动的技术指导;
8.乙方医院所在地区的居民的基本医疗(含门诊、留观、康复、保健等社区卫生服务工作)
第五条 医院移交
1.乙方的全部财产移交给甲方经营管理。移交前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处理。乙方应积极收回债权并偿还债务,对确属无法收回的债权(如病人欠费),乙方同意核减移交的资产。
2.在移交时,乙方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事业法人登记证、预防保健许可证、药品调剂许可证、卫生技术人员的各种资质证明等也相应移交给甲方。
第六条 补偿
为体现非营利性医院的性质以及维护乙方现有职工的合法权益,甲方同意对下述项目按现行标准给予补偿:
1.属于公共卫生管理人员的工资福利和活动经费;
2.抗洪救灾、卫生防病的专项补助;
3.医院建设中应由主管部门扶持的专项建设资金(如重点学科建设、科研补助等)。
第七条 甲方权利
1.及时接受乙方托管的各项财产。
2.对乙方医院享有经营管理权。
3.对新投资形成的资产享有所有权。
4.积极开展经经营活动,促进卫生事业的发展。
5.有权对医院人事制度、分配制度、内部运行机制等进行利于医院发展的改革。有权对医院人事制度、分配制度、内部运行机制等进行利于医院发展的改革。
6.有权引进资金、技术、人才,扩大医院规模,快速发展专科特色。
7.有权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在乙方名称前加挂或征得乙方同意后变更。
8.有权确定引进人才或调入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第八条 甲方义务
1.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严格按照规定开展各项医疗活动。
2.把医疗服务质量放在首位,不断改进服务方式,杜绝医疗事故发生。
3.应当引进资金、技术、人才,扩大医院规模,快速发展专科特色。
4.接受乙方监督,确保乙方资产保值增值。
5.负责安置乙方在编职工,承担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办理职工晋职晋级等档案管理手续,但停薪留职人员自理,退休职工按国家规定办理。
6.有义务搞 好所在地社区卫生服务。
7.承担医务人员的培训工作。
8.需要使用乙方移交时的资产做资本动作时,应征得乙方及资产管理部门书面同意。
9.保证医院非盈利性质十五年不变(15年后是否改变,另行书面商定),各项税收仍按现行政策办理。
10.接受相关部门检查监督,及时为乙方各种证件办理年检、换证手续。
11.承担托管期间经营产生的一切风险和责任。
第九条 乙方权利
1.有权对移交给甲方的资产保值进行监督,每年听取一次甲方对清产核资的报告,确保资产不受损失。
2.有权维护在编职工的利益,督促甲方按照法律政策落实各项待遇,搞好安定团结。
3.有权对甲方的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定期不定期地对甲方应做好的公共卫生、防疫保健、社区服务、基本医疗服务等各项工作予以考核评估,并与将奖惩挂钩。
4.有权督促甲方引进资金、技术、人才、项目,快速发展医疗卫生事业。
5.有权对医院的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精神文明建设等予以领导、指导、检查。
6.有权加强党、团、工会、妇委会等群团组织建设,并随时督促、检查、指导和规范。
第十条 乙方义务
1.及时与甲方办理资产、证件、文件、印章等移交手续。
2.在甲方没有违反托管协议的前提下,不得干涉甲方的经营管理。
3.支持甲方开展医疗活动、公共卫生、防疫保健、社区服务、基本医疗服务等各项工作。
4.积极协调各部门的关系,协助甲方办理各种手续。
5.甲方需要引进人才时,乙方应积极协助办理各种手续。
6.不干涉甲方开展符合本合同约定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工作。
第十一条 托管目标考核办法
任何一方违
第十二条 赢利分配
任何一方
第十三条 甲方投资返还
甲方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法律规定的折旧方法折旧后由乙方按 方法返还。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元。因违约造成损失,违约金不能弥补损失的,应对不足部分承担赔偿责任。构成重大违约的,对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甲方在合同期间造成新的债务或亏损(低于移交时资产价值)时,由甲方负责承担亏损或偿还债务。
第十五条 不可抗力
因发生了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应在30日内提供由公证机关公证证明的不可抗力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需要延期履行情况,按照不可抗力对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处理。
第十六条 合同解除
因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改变或国家建设影响本合同时,双方可协商解除本合同。
第十七条 合同期满
本合同期满后,移交财产、证件等按本合同附件——双方签署的移交表由甲方移交给乙方。财产价值减少的,由甲方补足达到保值。财产增值的,不计算增值。
前款中财产价值减少幅度发生争议的,由具有资格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第十八条 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九条 未尽事宜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第二十一条 文本份数
本合同一式七份,双方各执三份,公证处一份。
第二十二条 合同附件
双方签署的移交表、具体经济目标、财务制度为本合同附件。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C. 托管运营协议
甲方(托管方):
乙方(管理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依据交通管理及车辆运营相关规定,就营运车辆托管事宜达成如下条款,共同信守:
一、车辆状况
1、甲方因工作需要,将xx出租车公司雪铁龙爱丽舍型号车辆运营权托管给乙方,本车特点:车身颜色为红色,车辆发动机号为,厂牌号为,车架号为。
2、该车辆车牌号为88296,行驶证号为。
3、甲方为乙方提供了2010年新上出租车,附车辆行驶证、道路运输证、税讫、保险等合法凭证。
二、经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1、乙方必须保证自身和车辆安全第一,遵章守法,文明营运,履行车行各项义务,承担责任,不得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为了提高警惕,加强行车安全,划清责任负担,甲乙双方特签订此协议。
2、乙方向甲方每晚缴纳(¥80元)运营托管费,因甲方原因,需要乙方代收白班()租金如下:正班(¥230元),副班(¥70元),星期六、星期日、节假日(¥170元)。交款时间及金额如下:每天晚上10点之前,正班(¥230元+¥80元),副班(¥70元+¥80元),星期六、星期日、节假日(¥170元+¥80元)。
3、乙方托管运营中操作不当或粗心大意,造成轮胎破损、瓦圈破裂等车上配件损坏或丢失,由当班司机承担(交接班时必须检查车辆是否完好,如有不妥,应及时说明)。
4、因乙方出车时发生交通事故,修车款保险公司不理赔的部分由乙方承担。
5、因乙方出车发生特大交通事故或因违章车辆被扣留,致使车辆停运造成的经济损失,按每天150元赔偿给甲方。
6、乙方出车时不遵守交通规则,造成的违章处罚或扣留,由乙方承担。乙方承担由管理部门的处罚责任后,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
7、乙方出车过程中,如有长途,需及时通知甲方,得到同意后方可出车,但必须做好出城登记。如果自作主张或未做出城登记,造好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
8、乙方出车过程中,时刻注意自身安全,杜绝酒后驾车,如出现(如抢劫、伤亡等)突发事件应及时报警,告知甲方或车行及保险公司,以便及时处理。
9、保持车辆干净整洁,交车前必须将车内、车外卫生打扫干净。
10、出车过程中禁止饮酒、赌博,禁止将车辆交与其他人驾驶,造成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
11、白班交车时间:19:00(每天),夜班交车时间:7:00(每天)。交接地点位于:
12、乙方结束承包协议,需要提前十日通知甲方,甲方安排运营车辆情况,因乙方原因造成无法出车,由乙方赔偿甲方损失。
13、甲方为乙方每天代管20元,年底一次性交予乙方手中。(要求乙方每晚在交清租费的同时必须多交20元,交款日期自2010年2月2日起,托管结束后,如果未发生任何责任承担情况的,甲方退还给乙方,如有责任承担的,可先预充抵,不足部门乙方另付,节余部门退给乙方)。
14、乙方自觉缴纳违章罚款或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经济赔偿。
15、本协议于2010年2月2日拟定,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签字之日起正式生效。
注:本合同系甲乙双方仅就运营权进行托管订立的条款,乙方为营运托管受益方,乙方并非甲方雇佣人员或聘用人员,双方之间不是劳动关系,甲方不承担乙方的保险及工伤、医疗责任,乙方详知后签约,乙方家人不得以此合同向甲方主张任何权益,乙方因履行运营权托管合同发生各种责任,甲方对外对内均不承担责任。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 年月日
D. 我需要一份实体店托管协议书
可以联系代写事宜,降低你的法律风险
E. 怎样写托管协议书
托管协议书合同双方:甲方:乙方:青岛市股份制企业股权托管中心按照主管部门的规范化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办理股份托管确认工作,为做好甲方股份的托管与确认,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甲方股本结构:根据__字()号文件批复,甲方股份总股本__万股,其中国家股(发起人股)__万股,占股份总数的_%;社会法人股__万股,占股份总数的_%;内部职工股__万股,占股份总数的_%;社会个人股__万股,占股份总数的_%。本次托管工作对__股进行托管确认,超出部份乙方不予托管确认。第二条甲方在办理股份托管确认时应向乙方提供如下材料,并对其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1、关于股份公司批准成立的批文及重新规范后的批准证书;2、关于股份公司股本结构的确认文件或批文;3、公司章程及关于公司股东结构确认的会计审计报告;4、股份公司证券业务联系人,电话,地址;5、提供登记数据库磁盘两份(3寸软盘),经股份公司盖章确认的与磁盘相对应的书面股东名册两份,磁盘数据库包含股东帐号、股东姓名、身份证号、持股数量、联系地址、登记日期、流水号等要素,每项要素需提供完整;6、股份公司股票样本及其它可能的股金收据样本并对股票或股金收据各要素进行说明;提供股票发行时所使用的印鉴及经办人名章;7、提供在乙方办理托管手续的法人股东的各项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发证机关公章、法定代表人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股东帐号);8、历年分红派息情况,未分配红利处理方法。第三条 甲方负责股份托管期间各种公告的发布,所发布任何公司凡涉及乙方权利义务的,应事先书面通知乙方,经乙方签章后方可发布。第四条 股份托管时,股东提供材料不全或与原始股东资料不符的,一律先到甲方登记并开具有关证明后,再到乙方办理手续。第五条股份托管地点:青岛市标山路36号万通证券标山路营业部3楼股权托管中心柜台。第六条股份托管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 日。第七条费用:乙方按实际发行价总额0.3%向甲方收取托管登记费,本次共托管股份__股,共计人民币__万元整,由甲方在年月日前一次性划入乙方指定银行帐户;股份托管后的次月乙方按每位股东0.5元/月向甲方收取服务月费,服务月费由甲方在每月1日前划入乙方指定银行帐户。第八条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撤消。第九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补充内容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第十条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第十一条本协议经甲乙双方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后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F. 寻找药房托管协议的内容
药房托管协议
经双方充分协商,乙方决定将医院药房交给甲方实行托管经营管理。为了使托管工作合作、健康、有效地开展,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托管原则
1.药房托管后坚持4不变:资产归属不变;独立法人不变;医院功能不变;职工身份及待遇不变
2.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托管期间除原有资产保值外,甲方新投资形成的财产(含土地使用权、房屋、设备、设施等)一律归甲方所有。
第二条 托管目标:在托管经营期间,双方预期达到的经济指标是:
第三条 托管期限:托管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托管内容
甲方全面拥有乙方药房的经营管理权,包括:
1.乙方药房的的全部资产(含设施设备、药品、低值易耗品、流动资金、债权债务等);
2.乙方药房至本合同签订之日在册的工作人员;
3. 乙方药房的药品采购供应。
第五条 药房移交
1.乙方药房的全部财产移交给甲方经营管理。移交前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处理。乙方应积极收回债权并偿还债务,对确属无法收回的债权,乙方同意核减移交的资产。
2.在移交时,乙方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事业法人登记证、药品调剂许可证、卫生技术人员的各种资质证明等也相应移交给甲方。
第六条 补偿
为体现非营利性医院的性质以及维护乙方现有职工的合法权益,甲方同意对下述项目按现行标准给予补偿:
第七条 甲方权利
1.及时接受乙方托管的各项财产。
2.对乙方药房享有经营管理权。
3.对新投资形成的资产享有所有权。
4.积极开展经营活动,促进卫生事业的发展。
5.有权对药房人事制度、分配制度、内部运行机制等进行利于医院发展的改革。
6.有权引进资金、技术、人才,扩大经营规模。
7.有权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在乙方名称前加挂或征得乙方同意后变更。
8.有权确定引进人才或调入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第八条 甲方义务
1.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严格按照规定开展各项药品采购供应。
2.把药品质量放在首位,不断改进服务方式,杜绝质量事故发生。
3.应当引进资金、技术、人才,扩大经营规模。
4.接受乙方监督,确保乙方资产保值增值。
5. 医药公司必须按照北京市卫生局药品招标采购的要求采购药品,必须保证医院的基本目录用药,满足临床用药(包括抢救药品)供应;。
8.需要使用乙方移交时的资产做资本动作时,应征得乙方及资产管理部门书面同意。
9.保证各项税收仍按现行政策办理。
10.接受相关部门检查监督,及时为乙方各种证件办理年检、换证手续。
11.按出资额承担托管期间经营产生的风险和责任。
12.承担药房经营产生的费用,如水电费、药品运输费用等。
第九条 乙方权利
1.有权对移交给甲方的资产保值进行监督,每年听取一次甲方对清产核资的报告,确保资产不受损失。
2.有权维护在编职工的利益,督促甲方按照法律政策落实各项待遇,搞好安定团结。
3.有权对甲方的工作进行检查监督。
4.有权督促甲方引进资金、技术、人才、项目,快速发展医疗卫生事业。
5.有权对药房人员的计划生育、精神文明建设等予以领导、指导、检查。
6.有权加强党、团、工会、妇委会等群团组织建设,并随时督促、检查、指导和规范。
第十条 乙方义务
1.及时与甲方办理资产、证件、文件、印章等移交手续。
2.在甲方没有违反托管协议的前提下,不得干涉甲方的经营管理。
3.支持甲方开展药品采购供应活动。
4.积极协调各部门的关系,协助甲方办理各种手续。
5.甲方需要引进人才时,乙方应积极协助办理各种手续。
6.不干涉甲方开展符合本合同约定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工作。
7.承担药房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办理职工晋职晋级等档案管理手续,退休职工按国家规定办理。
8.承担药房人员的培训工作。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元。因违约造成损失,违约金不能弥补损失的,应对不足部分承担赔偿责任。构成重大违约的,对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甲方在合同期间造成新的债务或亏损(低于移交时资产价值)时,由甲方负责承担亏损或偿还债务。
第十五条 不可抗力
因发生了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并提供由书面出具的不可抗力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需要延期履行情况,按照不可抗力对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处理。
第十六条 合同解除
1.因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改变或国家建设影响本合同时,双方可协商解除本合同。
2.因甲方经营不善,双方可协商解除本合同以及处理善后事宜。
第十七条 合同期满
本合同期满后,移交财产、证件等按本合同附件——双方签署的移交表由甲方移交给乙方。财产价值减少的,由甲方补足达到保值。财产增值的,不计算增值。
前款中财产价值减少幅度发生争议的,由具有资格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第十八条 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北京市朝阳区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九条 未尽事宜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第二十一条 文本份数
本合同一式五份,双方各执二份,公证处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