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苗买卖合同
A. 调购鱼苗合同--范本
水库经营承包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__县__乡__村__组,以下简称甲方; __县__乡__村__村民,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充分利用水利资料,发展渔业生产,为城乡人民群众提供更多的商品鱼,增加集体和个人收入,根据中央(83)、(84)一号文件精神,经村民大会充分讨论和甲乙双方认真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承包地点和面积 甲方将座落在__鱼塘(河道、水库、湖面)__亩,承包给乙方养鱼,鱼塘(河道、水库、湖面)的所有权归甲方,乙方只有管理使用权和合同规定的受益权,但不准出卖、出租或转让,在承包期内,乙方如去世,其家庭成员享有承包继承权。 第二条 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__年,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条 乙方上交甲方提成的办法及时间 在承包期内,乙方共上交甲方鲜鱼(或承包款)__公斤(或__元),其中:一九__年上交__公斤(__元),一九__年上交__公斤(__元)……;在上交甲方的鲜鱼中,__鱼占__%,__鱼占__%,__鱼占__%……。上交时间均为每年__月__日左右(时间不超过前后十天),甲方收到乙方上产的鲜鱼(或承包款)后,即出具收鱼(款)凭证。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将养护鱼用的房屋__间(如果有)和下列工具提供给乙方使用:____。 2.上级主管部门如有扶持渔业生产的贷款、现金或物资,甲方应合理分配给乙方。 3.甲方应对社员群众进行保护渔业生产的教育。如发生偷、毒、炸鱼等情况,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处理。 4.养鱼与农业用水发生矛盾时,甲方必须保证乙方用水最低水位线不低于____米。 5.乙方需要排水或抽水时,甲方应及时提供抽水机给乙方使用。 6.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除了不可抗力的情况发生外,乙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完成国家派购商品鱼的任务(如果有)。 2.乙方养鱼、新放鱼苗、看管鱼塘(或河道、水库、湖面)的费用,均由乙方自理。 3.乙方在捕捞鱼时,严禁使用电鱼、毒鱼、炸鱼等危险办法。 4.乙方每年捕捞鱼后,应优先完成承包任务。 5.承包期届满,乙方应及时交还甲方提供乙方使用的养护鱼房屋和工具,如有损坏或丢失,乙方应负责修理或赔偿。 6.承包期届满,鱼塘(或河道、水库、湖面)内不到__规格的小鱼、鱼苗,乙方应无偿交给甲方(或由甲方按双方协议价格购买)。 7.乙方有自主养鱼经营权,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后,超额部分全归乙方。 8.乙方抓住偷鱼者送交甲方处理,按每人偷鱼一次罚款__元计算,罚款归乙方。 9.合同期满后,甲方如再行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第六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乙方提供养护鱼用房屋、工具,应偿付违约金__元给乙方,乙方并可提出解除合同。 2.甲方如截留上级主管部门扶持渔业生产的贷款、现金或物资,截留贷款按其金额的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截留现金或物品,按其金额的__倍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3.甲方如无故不及时向乙方提供抽水机,应对所造成的损失负责。 第七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承包任务,每逾期一天,按所欠商品鱼的市场价格(或承包款的金额)的__%,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2.乙方如用电、毒、炸等危险办法捕捞鱼,应按总承包款(商品鱼按市场价格折价)的__%向甲方偿付违约金,甲方并可提出解除合同。 3.合同期届满时,乙方如捕捞小于__规格的小鱼、鱼苗,应向甲方偿付__元的违约金。 第八条 不可抗力 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水灾、旱灾等)造成鱼塘(河道、水库、湖面)崩溃、干涸,经证实后,甲方应据实减少或免除乙方
B. 基本案情 :林某系养鱼专业户,与鱼苗养殖场签订了良种鱼苗引进合同。合同约定,良种鱼苗款共10万元,林某
第一问:不能。
1.合同中未规定合同履行地点。据此,依据合同法第61条规定:达成补充协议,不能达成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协习惯确定。
2.显然,林某和养殖场并未达成补充协议;
3.合同法第62条第4款,关于履行地不明的规定。鱼苗显然属于“其他标的”,因此,履行地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即养殖场所在地。由此得出,从林某将鱼
苗拉出养殖场那一刻起,养殖场除一定期限内保证鱼苗质量及相关养殖提示等后合同义务外,其主要义务已经履行完了。所以,费用应当由林某承担。
4.另外,若当地的交易习惯或者该行业的交易习惯是一般由养殖场将鱼苗送到买主手里,则除非有合同明确规定,费用当由养殖场承担。但是,此种情况下,
林某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第二问:不能。
据《合同法》第142条规定,标的物风险承担实行所有权人原则,在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情况下,标的物交付后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该案中,合同的履行的地点为渔场,动产的所有权从交付时即发生转移,当林某在渔场取到鱼苗,该鱼苗的所有权已经从渔场转移到林某,所以因为在饲养中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应该由所有权人林某承担,渔场不需要负责。
第三问:不可以。
据《合同法》第116条规定,同一合同中的既有定金条款又有违约金条款的,只能由非违约方选择适用,不能同时并用。
注:
第二问的法理依据非合同的权利义务是相对的,而是标的的风险转移;
第三问中,一般认为订金就是预付款,是合同的一部分;定金既是一种担保又是一种违约责任。本案明确约定为定金而非订金,因此,直接引用法条就可以了。
(以上内容引用自三航四方之ssk)
http://bbs.nwpu.e.cn/npubbs/viewthread.php?tid=46071
C. 求鱼苗购买合同!
买卖鱼苗一般都没有签什么合同,都是通过农业经纪人作保来达成交易:如果是回网上的信息,则要留答一个心眼,要选择规模大,信用好的渔场,如果量确实很大,可以进行实地考察。购鱼苗一般都是现款现货,也就是先打款后发货;另外付款也要分批付,也就是付一次款,收到货后,质量数量都确认无误后再购下一批,千万不能把所购鱼苗款一次付完!当然你确实要合同,我想一般的经济合同稍作修改应该可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