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合同协议 » 咨询房产纠纷知名律师

咨询房产纠纷知名律师

发布时间: 2021-03-06 19:40:03

⑴ 我有一个房产纠纷问题,想找个律师咨询,有谁推荐一下哪个律师

阅中国历史,因相互宽容乃有战国的学术繁荣;大唐对异域文化的兼收并蓄,遂有盛唐文明辉专耀千古;满清在属外来文化前的闭关自守,终致近世中国的积贫积弱。。没有宽容,就很难发展;没有宽容,就没有进步。。只有宽容的心胸。。才能放大视野,看到更多、更新、更美好的东西。。

⑵ 郑州关于房产纠纷知名律师收费多少

各地区有一定差异,大致如下:
无财产争议案件:普通民事、经济、行政案件版,不涉及财产的,根据案权件性质、复杂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在6000—100000元之间协商收取;外地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代理费不低于20000元 ;
律师代理分为以下几种
第一种:一般代理。依律师职业道德为当事人代理案件,维护当事人权利。一般为纠纷标的的3-5%。标的高的话也可以低于该比例。
第二种:风险代理。按胜诉金额或以得到的金额的百分比支付代理费,或按减少的支付额的百分比支付代理费,比例当然高于一般代理。
第三种:半风险代理。给一定的基本费用,其他的再按风险代理计算,当然就介于一般代理和风险代理的比例之间。

⑶ 找知名的房地产纠纷专业律师,有没有推荐的律师

知名房地产纠纷专业律师靳双权作为从业十余年的知名房地产纠纷专业律师总结了大量办理房地产案件的经验,并将相关的房地产纠纷案例制作成相关的房产纠纷案例,以此希望能够帮助到正在经历房产纠纷的当事人,这是一个二手房买卖纠纷案件,我把这个案件改编成案例,希望可以帮助到可能需要帮助的你。
案件介绍:
2013年3月4日,钱艳思作为甲方即出卖人,闫思妮作为乙方即买受人签订《北京市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出卖人所售房屋为商品房,使用面积74.2平方米;房屋产权证为2008年11月22日发放,房屋已设置抵押;房屋成交价为150万元,乙方在签订合同时交付3万元定金;甲方保证房屋产权无查封、无其他纠纷等,办理过户手续等均可进行;乙方对交易房屋的具体情况充分了解,自愿购买房屋。同时双方还约定若一方不履行约定的义务,应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协商一致后,闫思妮交付定金3万元,并要求钱艳思出具收条:“今收到闫思妮购房款定金3万元,购房地址为北京市石景山区某小区502号(以下简称涉诉房屋)”
2013年3月15日,闫思妮交付首付款47万元,钱艳思为此又出具了一张收条:“今收到闫思妮购房首付款47万元,用于涉诉房屋的贷款解贷使用。”双方还约定剩余房款待过户当日一次性交付。
2013年4月28日,钱艳思突然要求解除合同,原因是自己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自己的卖房行为妻子并不知情,现在妻子知情后不同意出卖房屋,同时因为房价上涨,自己出价低,卖房有损自己的利益,因此要求解除合同。闫思妮找到钱艳思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但钱艳思却不予理睬。
后来,闫思妮找到了商品房买卖纠纷律师靳双权咨询,在靳双权律师的建议下,闫思妮将钱艳思起诉至法院,要求其赔付房屋差价损失30万元。
法院依法对本案进行了受理。

审判结果:
北京市石景山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判决:
一、闫思妮与钱艳思于2013年3月4日签订的《北京市房屋买卖合同》于判决之日解除;
二、钱艳思赔偿闫思妮房屋差价损失320100元。

商品房买卖纠纷律师靳双权点评:
靳双权律师认为,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出卖人不履行合同义务导致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本案中,钱艳思以涉诉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为由要求解除双方之间的《北京市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但涉诉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上记载涉诉房屋共有情况为单独所有,未记载存在其他共有人,且该房屋所有权证书在签订合同当日已经出示了该房屋所有权证,因此闫思妮有理由相信房屋为钱艳思单独所有,故闫思妮与钱艳思签订的《北京市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
依据我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二款:“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前,合同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的规定,本案庭审中钱艳思明确表示因房价上涨,不同意继续履行合同,因此法院对其诉讼请求予以支持于法有据。
同时我国《合同法》还规定了预期违约的相关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本案中钱艳思明确表示因房价上涨不愿履行合同,因不同意履行合同已经构成违约,而根据上述法律规定,作为守约方的闫思妮可以要求钱艳思承担违约责任,因此,法院对闫思妮要求钱艳思承担违约责任的诉求予以支持是正确的。钱艳思应当就自己的行为承担违约责任。
综上所述,法院的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判决是公平公正的。

⑷ 房产纠纷法律咨询哪个律师事务所好

  1. 房产纠纷建议您当面咨询,向律师说清楚您碰到的难题。

  2. 具体哪家好这种问题无法回答,只能从律师的从业经历,律法熟悉程度去进行判断,一般很少有依据。

  3. 多去咨询几家。

⑸ 回复:关于房产纠纷的问题 请问找哪个律师行的咨询比较好

我认识一个成都的专门做房产的律师
在此不便透露
我可以给你他的电话
你先打个电话过去咨询一下
我现在发消息给你
你注意收下

⑹ 关于房产纠纷,想咨询律师。。

已私信予你!

⑺ 房产纠纷法律咨询哪个律师事务所好

具体需要根据你所遇到的问题来解决;
或者你可以直接说法律问题给律师解决;
建议你找律师具体咨询;

⑻ 房产纠纷律师事务所哪家好

首先要看你是什么类型的房产纠纷
(1)房产动拆迁纠纷
(2)房屋租赁纠纷
(3)二手房买卖纠纷
(4)一手房买卖纠纷

⑼ 房产纠纷在线咨询律师

下面的内容是手写整理抄的,望采纳!
婚前男方买房子,婚后开始贷款还贷,那么婚前首付部分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婚后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离婚时该套房产的归属先由你们两人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该套房产应该归男方个人所有,但对于婚后还贷部分以及增值部分,应该给女方一定的补偿。
婚前买房婚后还贷导致的房产纠纷相关法规: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1款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以上内容由于增华房产律师团队整理。

热点内容
美发店认证 发布:2021-03-16 21:43:38 浏览:443
物业纠纷原因 发布:2021-03-16 21:42:46 浏览:474
全国著名不孕不育医院 发布:2021-03-16 21:42:24 浏览:679
知名明星确诊 发布:2021-03-16 21:42:04 浏览:14
ipad大专有用吗 发布:2021-03-16 21:40:58 浏览:670
公务员协议班值得吗 发布:2021-03-16 21:40:00 浏览:21
知名书店品牌 发布:2021-03-16 21:39:09 浏览:949
q雷授权码在哪里买 发布:2021-03-16 21:38:44 浏览:852
图书天猫转让 发布:2021-03-16 21:38:26 浏览:707
宝宝水杯品牌 发布:2021-03-16 21:35:56 浏览: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