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贸易协议
Ⅰ 美国与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的恩怨纠葛
北美自由贸易协议是由地处北美的三个国家美国、加拿大以及墨西哥在1992年8月12日签署的关于三国间全面贸易的协议,经过几年的协商后于1994年1月1日正式生效。
特朗普认为 NAFTA对美国来说是一个“灾难”,让美国失去了大量工作机会。NAFTA生效之后,贸易便利化推动了三个市场的融合,区域内贸易急剧上升,但美国贸易赤字不断扩大。美国认为旧的NAFTA协议让墨西哥和加拿大受益更多,美国损失巨大,比如墨西哥廉价的劳动力使得美国的制造业就业转移,造成了巨大的贸易逆差。当地时间19日,美国总统特朗普就美墨边境墙发推表示,墨西哥将直接或间接为美墨边境墙买单,对此,墨西哥外长回应称,在任何情况下墨西哥都不会为边境墙买单。
Ⅱ 《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1989年,美国和加拿大两国签署了《美加自由贸易协定》 (North Aamerica Free Trade Agreement) 。1991年2月5日,美、加、墨三国总统同时宣布,三国政府代表从同年6月开始就一项三边自由贸易协定正式展开谈判。经过14个月的谈判,1992年8月12日,美国、加拿大及墨西哥三国签署了一项三边自由贸易协定——北美自由贸易协定。1994年1月1日,该协定正式生效。协定决定自生效之日起在15年内逐步消除贸易壁垒、实施商品和劳务的自由流通,以形成一个拥有3.6亿消费者,每年国民生产总值超过6万亿美元的世界最大的自由贸易集团。
该协定的总则规定,除墨西哥的石油业、加拿大的文化产业以及美国的航空与无线电通讯外,取消绝大多数产业部门的投资限制。对白领工人的流动将予放宽,但移民仍将受到限制。任何一成员国在6个月前通知其他成员国后,即可脱离该协定;协定还允许接纳附加成员国。总则还规定各成员国政府的采购将在10年内实现全面开放,由于墨西哥为本国的公司保留了一些合同,因此,该协定将对墨西哥产生主要影响。此外,协定还规定由执行协定而产生的争执,将交付由独立仲裁员组成的专门小组解决;如果大量进口损害一国国内的工业,将允许该国重新征收一定的关税。在产业方面,该协定规定,美墨之间大部分农产品的关税将立即取消,其余6%的产品包括玉米、糖、某些水果和蔬菜的关税,将在15年后全部取消,进口配额在10年内消除。对于加拿大,现有的与美国签定的协议全部适用,汽车工业10年后将取消关税,美加在1998年之前取消相互间的全部关税。在能源方面,墨西哥方面对私营部门进行勘探的限制继续有效,但国营石油公司的采购将向美国与加拿大开放。在金融服务方面,墨西哥将逐步对美国与加拿大投资开放其金融部门,最终到2007年取消壁垒。关于纺织品,协定将用10年时间取消美、墨、加之间的关税,在北美地区的纺织品制成的服装可免于征税。到2000年,北美地区的卡车可行驶到三个国家中的任何地区。该协定还对环境、劳工等问题制定了附加协定。根据协定,美国与墨西哥将建立一个北美开发银行以帮助美国边境的财务税收获利。同时,美国将需要在协定生效后最初的18个月中花费9千万美元重新培训因协议而失业的工人。
简单归纳内容如下:
①关税相互减免;
②取消进口限制;
③坚持产地规定;
④政府采购协定;
⑤鼓励投资;
⑥扩大相互金融服务;
⑦发展相互自由运输;
⑧鼓励保护知识产权;
⑨协商争端解决机制等。
1993年5—6月,加拿大国会通过了该协定。同年11月,美国、墨西哥国会通过了该协定。同年12月,美国总统签署该协定,使之正式成为美国法律。由签署北美自由贸易协定而产生的北美自由贸易区大大简化了三国间在进出口贸易和投资上的有关手续,推动了地区贸易和经济发展。
从1994年12月起,美、加、墨、智4国领导人决定开始就智利加入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的进行谈判。1996年11月18日,加拿大和智利在渥太华正式签署了两国自由贸易协定。协定从1997年6月2日起正式实施。该协定将成为智利最终加入《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的桥梁。从1996年8月起,洪都拉斯、危地马拉和萨尔瓦多三国也开始了通过墨西哥加入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的谈判。
Ⅲ 北美自由贸易协议的历史背景
从20世纪80年代初起,欧洲经济一体化的进程加快,日本对美、加市场也采取了咄咄回逼人的进攻策略,美、答加两国在国际的经济地位和竞争优势相对减弱,这使双方都意识到进一步加强双边经济贸易关系的必要性。1980年,里根在竞选美国总统时就提出一个包括美国、加拿大、墨西哥及加勒比海诸国在内的“北美共同市场”的设想。加拿大1983年也提出了关于建立美加自由贸易区的设想。1985年,美、加两国开始进行有关签署双边自由贸易协定的谈判。1988年6月2日,美加自由贸易协定正式签署,1989年1月1日,该协定正式生效。北美自由贸易协议是在1989年美加自由贸易协定基础上的衍生。
Ⅳ 北美自由贸易协议的规定内容
一、 从北美自由贸易协议在1994年1月1日开始生效以后,到1999年为止,区内贸易成长达97%,双边贸易则以年平均二位数比率之速度成长,至于投资方面,其会员国间之相互投资达2.470亿美元,而外国赴北美地区投资金额亦高达1.2 兆美元,显见NAFTA对于北美地区贸易与投资蓬勃发展贡献巨大。
二、 NAFTA对于原产地的规定为该协议中最重要的部分,其规定十分详细与严格,目的是为确保NAFTA原产地产品才能享有NAFTA优惠待遇,避免其它国家业者以转运或简单加工之方式搭便车(Free rider),而影响 NAFTA产品之权益;另一方面该规定亦提供会员国海关认定原产地的依据。
(一) 第四章共有十五条,四个附录,其中附录401是规定各项产品的原产地规定,最为重要;
(二) 四项基本原则:
完全在NAFTA地区取得或生产,如农、渔、矿产等;
完全使用NAFTA原产地原料,并在NAFTA地区生产;
符合附录401之规定(使用非原产地原料时):关税税则转变(tariff change) 或/及区域产值含量(Regional Value Content,RVC) 达 50 %(净成本法)或 60 %(交易价值法); 未组装产品(Unassembled Goods) 及与零件同属相同之税则号列之产品(Goods Classified With Their Parts),须符合RVC之规定。
(三) 其它重要规定:
累积(accumulation):第404条规定若最终产品中使用非原产地原料时,生产者或出口商可将非原产地原料中内含的NAFTA地区产值部分列入其最终产品计算RVC,以增加NAFTA地区之RVC 。
微量条款(de minimis):第405条规定,当来自于非NAFTA国家之原料或零件含量不超过其产品价值之7% 时,可不需税则号列转变即视为 NAFTA 之产品,惟不适用于第1至第27章之农产品。
(四) 重要产品之原产地规定:
纺织品:
以yarn forward原则,即从纺纱、织布、裁剪至加工为成衣的过程都必须在北美三国境内完成,方能享有关税及配额上的优惠待遇。
汽车:
以税则号列转变及符合区域产值含量(RVC)为原则,惟其RVC须以净成本计算,并分二阶段调升至2002年之60%及62.5%。
电子产品:
以税则转变为原则,并以符合RVC为辅。
(五) 原产地证明书:
NAFTA原产地证明书已有统一格式,并有英文、法文及西班牙文等版本,该证明书是由出口商或制造商据实填写申报。
(六) 结论:
从NAFTA原产地规定的内容可知,其规定十分严格和复杂,外国投资企业赴当地投资应认真评估其生产的产品是否能符合该原产地规定,不然仍然不能享有其优惠。
Ⅳ 世界上哪些国家与美国签订自由贸易协定
1、北美自由贸易区(North American Free Trade Area,NAFTA)由美国、加拿大和墨西哥3国组成于1992年8月12日就《北美自由贸易内协定》达成一致意见,并容于同年12月17日由三国领导人分别在各自国家正式签署。
2、1994年1月1日,协定正式生效,北美自由贸易区宣布成立。三个会员国彼此必须遵守协定规定的原则和规则,如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及程序上的透明化等来实现其宗旨,藉以消除贸易障碍。
3、成立之初,它就拥有3.6亿消费者,其国民生产总值总计超过6万亿美元。可以说,北美自由贸易区是一个雄心勃勃的计划,它力图以自由贸易为理论基础,以自由贸易区的形式来实现贸易、投资等方面的全面自由化,进而带动整个北美地区的经济贸易发展。
4、当时,许多国际经贸界人士视之为有史以来规模最大、措施最大胆的自由贸易区。尤其是对于墨西哥这样的发展中国家来说,加入这一协定包含了各方面的机遇和风险,对其国内政治、经济、社会等方面的影响非常深远。
Ⅵ 截至目前,美国与哪些国家签署了自由贸易协议
1、北美自由贸易区(North American Free Trade Area,NAFTA)由美国、加拿大和墨西哥3国组成于1992年8月12日就《北美自由贸易协定》达成一致意见,并于同年12月17日由三国领导人分别在各自国家正式签署。
2、1994年1月1日,协定正式生效,北美自由贸易区宣布成立。三个会员国彼此必须遵守协定规定的原则和规则,如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及程序上的透明化等来实现其宗旨,藉以消除贸易障碍。
3、成立之初,它就拥有3.6亿消费者,其国民生产总值总计超过6万亿美元。可以说,北美自由贸易区是一个雄心勃勃的计划,它力图以自由贸易为理论基础,以自由贸易区的形式来实现贸易、投资等方面的全面自由化,进而带动整个北美地区的经济贸易发展。
4、当时,许多国际经贸界人士视之为有史以来规模最大、措施最大胆的自由贸易区。尤其是对于墨西哥这样的发展中国家来说,加入这一协定包含了各方面的机遇和风险,对其国内政治、经济、社会等方面的影响非常深远。
Ⅶ 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北美自由贸易的开端
——美国、加拿大、墨西哥签署《北美自由贸易协定》1989年,美国和加拿大两国签署了《美加自由贸易协定》()。1991年2月5日,美、加、墨三国总统同时宣布,三国政府代表从同年6月开始就一项三边自由贸易协定正式展开谈判。
经过14个月的谈判,1992年8月12日,美国、加拿大及墨西哥三国签署了一项三边自由贸易协定——北美自由贸易协定。
1994年1月1日,该协定正式生效。协定决定自生效之日起在15年内逐步消除贸易壁垒、实施商品和劳务的自由流通,以形成一个拥有3.6亿消费者,每年国民生产总值超过6万亿美元的世界最大的自由贸易集团。
该协定的总则规定,除墨西哥的石油业、加拿大的文化产业以及美国的航空与无线电通讯外,取消绝大多数产业部门的投资限制。对白领工人的流动将予放宽,但移民仍将受到限制。任何一成员国在6个月前通知其他成员国后,即可脱离该协定;协定还允许接纳附加成员国。总则还规定各成员国政府的采购将在10年内实现全面开放,由于墨西哥为本国的公司保留了一些合同,因此,该协定将对墨西哥产生主要影响。
此外,协定还规定由执行协定而产生的争执,将交付由独立仲裁员组成的专门小组解决;如果大量进口损害一国国内的工业,将允许该国重新征收一定的关税。在产业方面,该协定规定,美墨之间大部分农产品的关税将立即取消,其余6%的产品包括玉米、糖、某些水果和蔬菜的关税,将在15年后全部取消,进口配额在10年内消除。对于加拿大,现有的与美国签订的协议全部适用,汽车工业10年后将取消关税,美加在1998年之前取消相互间的全部关税。
在能源方面,墨西哥方面对私营部门进行勘探的限制继续有效,但国营石油公司的采购将向美国与加拿大开放。在金融服务方面,墨西哥将逐步对美国与加拿大投资开放其金融部门,最终到2007年取消壁垒。关于纺织品,协定将用10年时间取消美、墨、加之间的关税,在北美地区的纺织品制成的服装可免于征税。
到2000年,北美地区的卡车可行驶到三个国家中的任何地区。该协定还对环境、劳工等问题制定了附加协定。根据协定,美国与墨西哥将建立一个北美开发银行以帮助美国边境的财务税收获利。同时,美国将需要在协定生效后最初的18个月中花费9千万美元重新培训因协议而失业的工人。
1993年5—6月,加拿大国会通过了该协定。同年11月,美国、墨西哥国会通过了该协定。同年12月,美国总统签署该协定,使之正式成为美国法律。由签署北美自由贸易协定而产生的北美自由贸易区大大简化了三国间在进出口贸易和投资上的有关手续,推动了地区贸易和经济发展。从1994年12月起,美、加、墨、智4国领导人决定开始就智利加入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的进行谈判。1996年11月18日,加拿大和智利在渥太华正式签署了两国自由贸易协定。协定从1997年6月2日起正式实施。
该协定将成为智利最终加入《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的桥梁。从1996年8月起,洪都拉斯、危地马拉和萨尔瓦多三国也开始了通过墨西哥加入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的谈判。
Ⅷ 北美自由贸易协议的协议内容
北美自由贸易协议,是一项国际协议,与条约非常类似。在美国法律中,它被作为国会——行政协定。
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第一条有明确规定,墨西哥、加拿大、美国根据关税和贸易总协定的基本原则,正式建立一个自由贸易区。其成立宗旨是:取消贸易障碍,创造公平竞争的条件,增加投资机会,对知识产权提供适当的保护,建立执行协定和解决争端的有效程序,以及促进三边的、地区的以及多边的合作。三个会员国彼此必须遵守协定规定的原则和规则,如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及程序上的透明化等来实现其宗旨,藉以消除贸易障碍。
在权利方面,自由贸易区内的国家,货物可以互相流通并减免关税,但对贸易区以外的国家,则仍然维持原关税及障碍。
有关北美自由贸易区成立后对美国、加拿大、墨西哥经济贸易的影响,依据美国对外贸易统计资料显示:北美自由贸易区自1994年成立后,不但成为全球最大自由贸易区,至2000年,美国与墨西哥两国进口贸易总额每年均呈显著的成长,惟美国输往加拿大的成长,在四年前呈大幅增加,自1998年开始呈递减的趋势,美国、墨西哥之间因北美自由贸易区使得墨西哥出口至美国受惠最大。
Ⅸ 北美自由贸易协议的基本简介
北美自复由贸易协议(英语:制North American Free Trade Agreement,NAFTA) 是美国、加拿大及墨西哥在1992年8月12日签署了关于三国间全面贸易的协议。
与欧盟性质不一样,北美自由贸易协议不是凌驾于国家政府和国家法律上的一项协议。
北美自由贸易协议于1994年1月1日正式生效。并同时宣告北美自由贸易区(North America Free Trade Area ,NAFTA)正式成立。北美自由贸易区拥有3.6亿人口,国民生产总值约6.45万亿美元,年贸易总额1.37万亿美元,其经济实力和市场规模都超过欧洲联盟,成为当时世界上最大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
Ⅹ 北美自由贸易协议的相关问题
NAFTA之原产地证明十分严格且复杂,而其产地证明书仅须由出口商填写,如何确保其申报之正确性为三国的海关透过事后稽核制度,以及三国间之合作机制,相互提供所需资料与协助,来确保产地证明之正确有效。
NAFTA原产地规定中是否有规定符合一定的制程,纺织品之yarn forward原则即是规定制程之一例。 从美国的立场看来,许多纺织业或汽车业外移到墨西哥生产,对美国的产业发展并没有达到保护的作用。但是由于NAFTA是将美国、加拿大及墨西哥三国结合为一个区域,经济利益亦是该区域内的产业为发展的重点,保护其区域内的产业利益,促进地区经济竞争力,协助地区内企业在与北美市场或区域外的企业竞争时,或得比较优势的地位。
北美自由贸易协议(The North American Free Trade Agreement), 即(NAFTA) 是美国,加拿大及墨西哥三国在1992年8月12日签署了关于三国间全面贸易的协议。与欧盟性质不一样,NAFTA不是凌驾于国家政府和国家法律上的一项协议。
根据规章,三个会员国彼此必须遵守最惠国待遇及透明化原则,借以消除贸易障碍。在权利方面,自由贸易区内的国家,货物可以互相流通并减免关税,但对贸易区以外的国家,则仍然维持原关税及障碍。
北美自由贸易协议是在1989年美加自由贸易协定基础上的衍生。北美自由贸易协议,是一项国际协议,与条约非常的类似。 在美国法律中,它被作为国会-行政协定。
有关北美自由贸易区成立后对美国、加拿大、墨西哥经济贸易的影响,依据美国对外贸易统计资料显示:北美自由贸易区自1994年成立后,不但成为全球最大自由贸易区,至2000年,美国与墨西哥两国进口贸易总额每年均呈显著的成长,惟美国输往加拿大的成长,在四年前呈大幅增加,自1998年开始呈递减的趋势,美国、墨西哥之间因北美自由贸易区使得墨西哥出口至美国受惠最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