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电费合同
Ⅰ 用电协议怎么写
用电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一、甲方将 负荷三相电力供至 。
二、乙方应无条件服从甲方的调配和管理,应采取电或非电保护安全措施,如因乙方自身原因未能采取保安措施,所发生的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可能引起的影响或损失的一切责任。
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转供电力,以及私拉乱接。
四、乙方电费按电表计算,每度电以 元,抄表后一周内付清。
五、预交押金 正,如有窃电违约行为产生,拆除供电设备停止供电,该押金不予退还。
六、 为双方分界点。
七、消防:乙方配备灭火器材,设消防池,严禁山林明火火种。
八、管理: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做好用电、消防等各方面安全工作,并努力配合做好内部安全管理工作。
九、责任:乙方必须自觉遵守有关安全方面各种有关规定,造成 安全工作方面的产生后果,有乙方负全部责任。
十、甲方在许可条件下,尽量满足乙方所需,特别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以上未尽事宜,另行商定。
十二、协议有效期为自 年 月 起至 年 月 日止。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法人委托代表: 乙方法人代表:
年 月 日。http://dzws.thmz.com/
Ⅱ 你好请教一下关于电力转售协议的问题
在实际操作中,对房屋出租单位向承租方收取的水、电、煤气等费用,一般如下规定:
1.对出租方向承租方提供水、电、煤气等,并按实际用量结算价款的,应作为转售货物,按规定征收增值税。出租方与承租方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可由出租方按承租方水、电、煤气的实际使用量结算的价款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出租方应如实申报销项税金,承租方可据此计算进项税额。出租方为小规模纳税人,承租方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可由出租方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按承租方水、电、煤气的实际作用量结算价款,由税务机关按规定的征收率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2.如出租方不按实际使用量而按定额与承租方结算水、电、煤气等价款的,一律按“服务业一租凭业”征收5%营业税,并按规定开具普通发票,承租方不得据此计算进项税额。
因此,如贵公司与承租方按实际用量结算电费,视为“转售货物”,缴纳增值税。
税务局要求提供电的转售协议,无非就是为了判断贵公司与承租方间按何种方式结算电费。因此,如贵公司与承租方之间的租赁合同中已有关于电费结算方式的条款,则租赁合同即可作为转售协议。如没有,则对租赁合同做补充条款即可,不需要另外缴纳印花税。
不知是否已表述清楚?有问题可再联系我。
Ⅲ 如何写三相电转让协议
三相四线用电户头电表转让协议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回商,甲方同意以两千答元的价格将自家的三相四线用电户头以及电表转让给乙方。自转让日以后电表产生的电费由乙方负责,转让日以前产生的电费由甲方负责。
双方各执一份。
双方签字:
时间:
Ⅳ 我们公司之前和供电公司签了用电优惠合同,现在反还的电费直接显示在
供电局是过去的称呼,电力体制改革后供电局已经改制为电力公司,属于国有企业,为用户提供用电服务,与电力用户是平等的主体,供用电双方应当签定合同,以保障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Ⅳ 供电人向用电源供电用电人支付电费的合同在合同法上称为什么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章,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供用电合同》是供电人向用电人供电,用电人支付电费的合同。”
Ⅵ 居民用户电费的合同如何签订
居民的合同采用背书形式,合同印于《居民客户用电业务受理表》背面,在您办理业务时一并签订。
Ⅶ 请问房屋租赁协议上签的是1.5一度的电费,而供电局实际上是0.66一度的电费,房东这样做合法吗
针对广东省转供电环节存在不合理加价问题,现各地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正在开展清理和规范。从2018年11月1日起,转供电主体应按政府规定的目录销售电价向转供区域内的企业及租户等收取电费。如您是转供电主体,请配合政府工作,将降价红利等额调整到您的租户;如您是企业及租户,有发现转供电环节的乱加价行为,可致电价格举报电话12358进行投诉举报。政府主管部门会对违反价格政策的行为按规定进行处罚。处罚措施包括: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等。同时,对于违规加价、不执行电价政策等失信行为,将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对外公布。具体政策及电价标准请到广东省发展改革委网站查询了解。
希望我们的回答能对您有所帮助。
Ⅷ 转供电协议发票问题,是由供电局直接开给被供电方,还是由转供电方开给被供电方
电费发票和增值税发票都是由供电局开给被转供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