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协商解除
当然可以,只要签署合同双方自愿,合同可以基于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解除。
2. 如何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流程如下:
负责部门:人力资源部; 参与部门:用人部门 财务科。
1、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出:公司及员工均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2、达成一致: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
3、通知工会:公司人事处将解除劳动合同的事由通知工会,由工会提出意见,在研究工会的意见后作出处理决定,并将处理结果通知工会;
4、办理工作交接,由公司人事处安排相关员工办理工作交接;
5、结算薪资和经济补偿:在员工办理完毕工作交接后,财务科应当结算并支付该员工的薪资;如是公司方提出解除合同,还应当结算并支付该员工的经济补偿;
6、劳动合同解除:完成上述流程后,劳动合同按双方约定解除;
7、将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送达相对人(劳动者),可以考虑直接(专递或快件)送达,乃至登报、公告送达等方式,必要时在可以考虑以公证的方式办理以上送达事宜,确保送达问题的万无一失;
8、出具离职证明:在解除劳动合同时由人事处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9、备案:对解除劳动合同的文本原稿、原电子档案以及劳动者违反劳动纪律的证据存档备案,至少保存两年。
3. 协商解除合同的条件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且不违背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下,可以解除劳版动合同,但必须符权合以下几个条件:
1、被解除的劳动合同是依法成立的有效的劳动合同;
2、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必须是在被解除的劳动合同依法订立生效之后、尚未全部履行之前进行;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均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请求;
4、在双方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可以不受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终止条件的限制。
应当注意的是按照本法第四十六条第(二)项和劳动部颁发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4. 求助:合同协商解除后,原合同的赔偿事宜还有效吗!
跟据我国的《民法通则》规定,合同的变更或解除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专权力,但按我国《合同法》属实际上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则根据履行合同的性质情况而定,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但双方协商后新订立合同达成一致的话,原合同的债务,债权都会终止履行,债权人就不得再按原合同的事宜要求债务人履行。也可以说原合同是无效的,但如果原合同未履行的可以要求迁订到新合同,如果合同解除后不再订立新的合同,在双方的合同解除协议书上的签名一样具有法律效应,原合同也就此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