筹备期协议
『壹』 筹建期的具体界定
要正确理解筹建期间
对于筹建期,在《企业会计制度》中并没有明确的规定。许多人对筹建期间的理解是企业开始筹建至取得营业执照之间,实际上这种理解是不正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第二款:“前款所说的筹建期,是指从企业被批准筹建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之日的期间。”
税法上有三个文件,但比较模糊。
1.不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按财法字3号:所说的筹建期,是指从企业被批准筹建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之日的期间。可见生产经营之日并不是以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这个观点是有误的。但在实务操作中,各地为了征收管理的方便,会以“营业执照颁发之日”为生产经营开始之日,也就是筹建期结束之日,您可以与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联系确认。
2.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分时间段执行两个不同的文件。
企业在2005年10月1日之前设立,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办企业所得税优惠执行口径的批复》的规定计算减免税,其规定为“对新办企业、单位开业之日的执行口径统一为纳税人取得营业执照标明的设立日期”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减免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三十条关于“本办法自2005年10月1日起执行。以前规定与本办法相抵触的,按本办法执行”以及附件第十五条第款关于“新办企业减免税执行起始时间的生产经营之日是指纳税人取得第一笔收入之日”的规定,只适用于2005年10月1日以后设立的企业。
综上所述,我认为,法规对于筹建期的确认时间的认定为“开始生产、经营之日”是比较模糊的,执行起来要看执行者的理解与认知。由于各地税务机构的执行标准不同,所以肯定存在对“开始生产、经营之日”认定的差异,我们作为企业财务人员,应尽量与税务机关沟通,以争取对企业有利的确认时间。
『贰』 公司正在筹备期,劳动者应当与谁签劳动合同
正在筹建中的企业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为维护劳动者的权益,在企业筹备期间劳动者应与负责人单独签订协议,明确各个阶段的权利和义务,领取营业执照后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在此期间,双方不属于劳动关系,如果发生纠纷,可以去法院起诉,在此期间构成雇佣关系,受民法的调整。
如果在此期间,双方未明确约定劳动报酬,法官一般会考虑两个因素,一个是劳动者在原单位的工资水平,一个是劳动者与公司的约定成立后,劳动者可获得的工资水平。
《劳动合同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叁』 筹建期如何确定
企业筹建期的确抄定在我国受税法影响较大。例如《外资所得税法实施细则》中规定,“外资企业筹建期为企业被批准筹办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之日止的期间”。
以上所称“被批准筹办之日”,具体是指企业所签订的投资协议后和合同被我国政府批准之日。以上所称“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之日”,具体是指从企业设备开始运作,开始投料制造产品或卖出同第一宗商品之日起,为企业筹建期结束。其他企业可参照该规定。
(3)筹备期协议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
第四十九条 企业在筹办期发生的费用,应当从开始生产、经营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前款所说的筹办期,是指从企业被批准筹办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止的期间。
开办费指企业在企业批准筹建之日起,到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止的期间(即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支出。包括筹建期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购建成本的汇兑损益和利息支出的。
『肆』 公司筹备期
他是否给你发票了?
没给的话挂在预付账款
借:预付账款-某广告公司16000
贷;现金(银行存款)16000
借:内预付账容款-某广告公司13000
贷:现金(银行存款)13000
完工时:借:开办费48000
贷:预付账款-某广告公司29000
现金(银行存款)19000
如果先给发票了的话挂在应付账款
借:开办费48000
贷:应付账款-某广告公司48000
付款时:借:应付账款-某广告公司16000
贷;现金(银行存款)16000
借:应付账款-某广告公司13000
贷:现金(银行存款)13000
完工时:借:应付账款-某广告公司19000
贷:现金(银行存款)19000
『伍』 筹建期是怎样界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明确规定,企业在筹建期发生的开办费,应当从开始生产、经营月份的次月起,在不短于5年的期限内分期扣除。
前款所说的筹建期,是指从企业被批准筹建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的期间。开办费是指企业在筹建期发生的费用,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成本的汇兑损益和利息等支出。
(5)筹备期协议扩展阅读:
筹建期是指企业被批准筹建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的期间,筹建期过后一般是建设期的发生。
开办费指企业在企业批准筹建之日起,到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止的期间(即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支出。开办费的具体内容如下:
1、筹建人员开支的费用具体包括筹办人员的工资奖金等工资性支出,以及应交纳的各种社会保险。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如医疗费等福利性费用。
如果筹建期较短可据实列支,筹建期较长的,可按工资总额的14%计提职工福利费予以解决。差旅费包括市内交通费和外埠差旅费,董事会费和联合委员会费。
2、企业登记、公证的费用:主要包括登记费、验资费、税务登记费、公证费等。
3、筹措资本的费用主要是指筹资支付的手续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汇兑损益和利息等。
4、人员培训费主要有以下二种情况:引进设备和技术需要消化吸收,选派一些职工在筹建期间外出进修学习的费用;聘请专家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的劳务费及相关费用费用。
5、企业资产的摊销、报废和毁损。
6、业务招待费:筹建期间发生的招待费(根据国税2012第15号文件,筹建期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按实际金额的60%允许计入“管理费用-开办费”科目。)
7、其他费用包括筹建期间发生的办公费、广告费、交际应酬费;印花税;经投资人确认由企业负担的进行可行性研究所发生的费用;其他与筹建有关的费用,例如资讯调查费、诉讼费、文件印刷费、通讯费以及庆典礼品费等支出。
『陆』 请企业筹备期间的合同保险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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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申请企业法人开业登记的单位,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注册,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企业即告成立。企业法人凭据《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可以刻制公章、开立银行账户、签订合同,进行经营活动。可见,筹备期间的公司因不具备法人资格,自然也就不具有《劳动合同法》上的用工主体资格。
石家庄劳动律师
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规定,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包括法人)实施的民事行为无效。而筹建期间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订劳动合同本身就是一种无效的法律行为,因为筹建期间单位没有注册成立,所签订的劳动合同也无效。单位筹建期间确实需要员工的,因为不具备用人单位资格,无法办理社保登记,员工在此期间因工作发生伤亡的,发起人或公司应承担非法用工或工伤的赔偿责任。因此,筹建期间的公司最好给员工购买商业保险,以规避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
『柒』 开办费的处理,在筹备期、未营利时等
1、一般按营业执照签发的日期作生产经营的开始日。考虑到贵司是在4月底领照的,所以回把5月作为答生产经营的起始月是合理的。
因此,5月前的费用就作为开办费,在5月份当月一次性转入管理费用。
归集开办费时,
借:”长期待摊费用“
贷:”现金“等。
转销时,
借“管理费用”
贷“长期待摊费用”
2、什么时间盈利对开办法的转销没有影响。
3、固定资产标准一般按一年以上就行的。特别是像很多办公类资产,像打印机、传真机等作为固定资产管理是非常有益的。
有关固定资产的标准确立和折旧办法请报税局备案。
4、至于纳税调整,税局有时也会视重要程度而忽视一些不重要的事项,也是客观存在的现象。所以金额太小不重要的话,就不作纳税调整,也没有必要计算递延税了。
以上仅供参考。
『捌』 新建公司的筹备期一般应为多长时间
营业执照出来后一个月才能搞得简税务登记证,发票保证真实可靠,三个月内可以
『玖』 什么是筹备期筹备期期间如何界定
5月1日,只要是开始生产销售,那就是筹备期结束。其它的都算企业生产经营期间的在建工程。
『拾』 筹备期签的合同及协议有没有法律效力
1、根据《合同法》的要求,只要是当事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签署的协议或合同都是真实有效的,是具备法律效力的。而不受是否筹备期的影响;
2、合同签署的双方的身份(含自然人或法人)必须清晰。如不按照《合同法》明确签约双方的主体或伪造身份的,则合同或协议不成立;
3、根据网友提供的资料分析,在筹备期公司还没有成立,应该说签的协议的主体不明确(也可能公司有名称没有盖章),但不管怎样,后来公司的名称得到了批准,就是合法经营的。鉴于以上情况,如果单位要你还培训的钱,根据《劳动合同法》你可以向单位主张自己在2010年2月以前公司没依法缴纳社保的补偿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