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侵权人过错
㈠ 侵权责任 被侵权人过错为什么要赔偿
在车主与司机不是同一人的情况下,车主是否也负赔偿责任?是否均由司机承担赔偿责任?在实际处理中,主要看以下几个方面:
一、车主是否和司机存在雇佣关系?
如车主(公司或者个人)是雇佣司机开车办事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属于职务行为,由车主负全部赔偿责任,司机不承担赔偿责任。反之,如果不存在雇佣关系,则车主一般不承担赔偿责任。或者虽然是雇佣关系,但司机不是在履行职务行为中发生交通事故,而是在办理个人事务中发生的事故,车主也同样不负责赔偿。
1、车主与肇事司机间为雇佣关系
如果发生交通事故时,肇事司机是在执行车主分派的任务,那么,根据《民诉意见》第四十五条及《最高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的解释》第九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规定,直接确定应由车主为被告,并承担实际赔偿责任。
2、车主与肇事司机之间为夫妻关系
在这种情形下,如发生交通事故,可直接确定由肇事司机承担赔偿责任。因为,《最高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均规定:对夫妻一方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另一方原则上也应承担连带责任。当然,受害方也可同时追加行驶证上记载的车主为被告,并要求承担责任。
3、借用关系
即肇事车辆是肇事司机从他人处借用来的:如果肇事车辆是车主将己物无偿借给肇事司机,且在将车辆借给其使用时,知道该司机具有驾驶员资格且无其他不宜驾驶的情况(如喝酒、身体不适等),那么,车主已尽到了谨慎小心地注意义务,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反之,如果车主对于出借车辆能够获得相应的利益,或明知道借车人无驾驶资格或存在其他不宜驾驶的情况,则该车主应对事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将身份证出借他人购车
这种情形下,车主仅仅是名义上的车主,车辆的实际所有人和支配人应是购车人(肇事司机),因此,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应由肇事司机承担赔偿责任,而名义车主也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因为在向他人出借身份证购车时,出借人应该可以意识到:当损害发生时,借用人完全可以凭借此逃避责任的承担。因此可以说,即使出借人审查了购买人驾驶资格等事项,仍有使受害人得不到赔偿的危险存在,从另一个角度说,其仍未尽到充足的注意义务。因此,出借身份证购车须慎之又慎。这里需要提醒读者注意的是,因为《侵权责任法》已由全国人大颁布并将于2010年7月1日起正式开始实施,该法中对于交通事故中的一些特殊赔偿情形进行了明确或不同的规定,在这里我们也对此进行一些简要介绍,一方面以飨读者,另一方面也为读者提供一些《侵权责任法》实施后的必要指导:
《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该条款主要针对车辆所有者和实际使用者分离的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如何归责问题所作的具体规定。该条规定主要有三方面内容:
(1)机动车投保责任强制险后,不因机动车出现租赁、借用等情形,致使所有人和实际控制使用人发生分离而免除了保险公司在事故中的强制保险责任;
(2)所有人和实际使用人不相同的情况下,对超出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外的损失,由实际使用人承担;
(3)机动车所有人将车辆交由他人使用,发生交通事故后是否承担责任,应视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发生有无过错来确定责任。
二、车辆在流转过程中,车主是否履行了相关义务。
比如在车辆交付后、过户前,车主是否尽了看管义务?是否属于任由买家或个人开车的情况?如果属于后者,则车主存在过错,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车辆发生盗抢期间发生交通事故,车主及保险公司是否负赔偿责任?
盗抢车在盗抢期间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车主不负赔偿责任。如果车辆在此期间发生事故,又在交强险期内,保险公司还是应当承担赔偿义务的。但如果是交强险保险期已过,车主因车辆被盗没有续保,车主是否承担赔偿责任?某法院已有过判处车主赔偿的判例,但对此判决结果,因为根据交强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投保人不得解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被保险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的。”显然,被盗抢车不再续保,车主并不存在过失,而且是合法的。
㈡ 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怎么侵权人的责任
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适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吧
㈢ 对于侵权行为的发生受害人有过错的,赔偿数额该如何确定
现实问题
伍某和余某之间系邻里关系,原本双方素无结怨。一日,伍某由于失恋心情不好喝了些酒,回家后突然朝余某家乱扔杂物,先后砸破余某家的两个花盆,余某当即出来与之理论,但伍某却谩骂不休,双方发生口角。余某一时冲动,打了伍某一拳,致使伍某摔倒在地,手臂骨裂,构成轻微伤,造成医疗费等经济损失合计5000余元。之后,伍某向法院起诉,要求余某对上述损失承担全部责任。而余某答辩称,伍某对该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应减轻其赔偿责任。那么,法院会如何处理呢?
律师解答
被侵权人对于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让侵权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有失公允。依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因此,侵权人可以被侵权人的过错为由进行抗辩,要求减轻自己的侵权责任,主要是减少损害赔偿的数额。
在这则案例中,伍某打坏花盆和人身谩骂的行为是引起余某对其击打的原因,伍某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应该减轻余某的赔偿责任。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二十六条 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㈣ 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怎样侵权人的责任
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侵权责任法》第三章内 不承担责任和减轻责任的情容形
第二十六条 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第二十七条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第二十八条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二十九条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㈤ 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什么侵权人的责任
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六条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㈥ 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可以什么侵权人的责任
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三章 第二十六条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㈦ 如何认定被侵权人的过错责任
共同过错是指两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这也是共同过错责任区别于普通过错责任和混合过错责任最本质的特征。因此,认定共同过错是追究行为人共同过错责任的前提。对于共同过错应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认定:
第一,主体是否具有复合性,即侵权人是否为两个或两个以上。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共同侵权人,即具备了共同过错责任对行为主体的一般要求。
第二,两个或两个以上侵权人在主观上是否具有共同过错。共同过错表现为以下两种情况。首先,共同故意是共同过错的主要过错形式。如果共同侵权人具有希望或放任侵权致损的意思联络,就可以认定具有
㈧ 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什么侵权人的责任
依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做出侵权的行为对他人的利益造成侵害的,侵权人就需要承担侵权的责任,而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有很多,那么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如何承担侵权责任?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怎么解决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侵权责任法》生效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止,届时此条例被《民法典》所替换,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会失效。
《民法典》生效前的法律规定:
依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被侵权人对损害结果的发生也有过错的,一般会依据双方过错的程度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二十四条 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担损失。
第二十五条 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应当提供相应的担保。
《民法典》(2021.1.1生效)
第一千一百八十六条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依照法律的规定由双方分担损失。
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被侵权人对损害结果的发生也有过错的,一般会依据双方过错的程度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华律网进行法律咨询。
㈨ 问一个问题,侵权纠纷中,被侵权人会不会有过错
侵权纠纷中,被侵权人也可能会有过错。
比如故意伤害民事案件中,受害人可能会先动手打人,先挑衅对方,这就是有过错。
在交通事故案件中,受害人也可能会承担部分责任。不是所有的受害人都不承担责任的。
《侵权责任法》也有明确规定,受害人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