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合同协议 » 港口租赁合同

港口租赁合同

发布时间: 2021-03-03 00:55:09

1. 驳船租赁合同应该注意什么

(土产格式)
政府格式纽约土产交易所采纳
(1913年11月6日制定,年10月3日最新修订)
1913年11月6日制定,经1921年10月20日、1931年8月6
日、1946年10月3日修订。
蒸汽机
本租船合同于19__年__月__日由__型的良好{ 船舶____
内燃机
号的所有人。____与____市的承租人____签订。船舶总登记吨___
_净登记吨____,轮机指示马力____,并且船体、船机及设备均处于充分
有效状态;船舶在____入级,船级为____;袋装容积大约为____立方
英尺。按____夏季干舷高度,船舶吃水____英尺____英寸时,载重量
(货物和燃料,包括不超过载重量的1.5%、但最低允许数量为50吨的淡水和
物料)约____吨(2240磅),包括容量大约为____吨燃油的永久性燃
料;在良好天气条件下船舶满载时能航行____节,消耗优质威尔士燃煤--优
质燃油--优质柴油约____吨;船舶现处于____。
兹表明,上述船舶所有人同意出租、上述承租人同意租用上述船舶,从船舶交
付之日起,租期约____,并在以下所列的航行区域内使用船舶。承租人有权在
本租船合同的整个或部分租期内转租船舶,但承租人仍负有履行租船合同的责任。
船舶在____,于承租人指定的泊位或码头或地点(除第6条另有规定外,
船舶在任何潮汐情况下均能安全停靠并保持浮泊),交给承租人使用。如无该种泊
位或码头或地点,等待的时间按第5条规定计算。船舶在交付时须作好接受货物的
准备,货舱须打扫干净,且船舶紧密、坚实、牢固,并在各方面适合于货物运输,
装备有压载水舱、起货机和具有充分蒸汽动力的辅助锅炉;如未装备有辅助锅炉,
则具有足以随时启动所有起货机的其他动力(并按该船舶吨位要求配足高级船员、
普通船员、轮机员和生火),用于装运包括石油或其它产品在内的,以适当方式包
装的合法货物,但不包括____(船舶不得用于装运活动物,但承运人可以在甲
板上装运少量活动物,并承担其风险及负责所有必要的设备和其他必需品),在英
属北美洲、和/或美国、和/或西印度群岛、和/或中美洲、和/或加勒比海、和
/或墨西哥湾、和/或墨西哥、和/或南美洲、和/或欧洲、和/或非洲、和/或
亚洲、和/或澳大利亚、和/或塔斯马尼亚、和/或新西兰的安全港口之间,但不
包括马格德林河、10月31日至次年5月15日期间的圣劳伦斯河、哈德逊湾以
及所有不安全港口,也不包括不当季节时的白海、黑海和波罗的海,____根据
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的指示,按下列条件,从事合法贸易。
1.船舶所有人应提供并支付船员的全部伙食、工资以及上船和离船的领事费,
支付船舶保险费,并提供所有舱室、甲板、机舱和其他必要的物料,包括锅炉用
淡水;维持船级并使船体、船机和设备在租期内处于充分有效状态。
2.承租人应提供并支付所有燃油(另有约定者除外)、港口费用、引航费、
代理费、佣金、领事费(船员的领事费除外),以及前述费用以外的所需其他通常
费用。但当船舶由于其本身应负责的原因而进港时,则所发生的所有费用由船舶所
有人支付。船舶由于船员生病而被指令进行熏蒸,由船舶所有人负担费用。如由于
船舶按本租船合同进行营运期间所装运的货物或所挂靠的港口的原因,船舶被指令
进行熏蒸,由承租人负担费用。船舶连续被租用超过6个月后,所有其他熏蒸均由
承租人负担费用。
承租人应提供必要的垫舱物料和防移板,以及所有为特殊运输或特殊货物所需
的任何额外设备,但船舶所有人应允许承租人使用船上已有的任何垫舱物料和防移
板。承租人可以用防移板作垫舱物料,但应赔偿此种防移板的任何损坏。
3.承租人在交船港,船舶所有人在还船港,应接受船上所存的所有燃油,并
按各自港口当时的价格支付。交船时船上所存燃油不少于____吨且不多于__
__吨,还船时船上所存燃油不少于____吨且不多于____吨。
4.承租人应按____夏季干舷时的船舶总载重量,包括燃料和物料,从船
舶按前述规定交付之日起,以每吨每日历月____美元的费率,向船舶所有人支
付租金;对于一个月中的任何部分时间,以同一费率支付。租金应付至船舶从交船
时的同样良好状态(正常耗损除外),除双方另有协议外,在____还给船舶所
有人(除非已灭失)时为止。承租人应给予船舶所有人不少于____天的预计还
船的时间和可能的地点的通知。
5.上述租金应在纽约以美元现金支付,且每半个月预付一次。对于最后半个
月或其中部分时间,应支付估计的租金数额,并当其不足以支付实际租用时间的租
金时,如经船舶所有人要求,差额租金应按时每天支付,除非承租人已提供银行担
保或保证金。否则,承租人未能按时支付租金,或提供银行担保,或违反本租船合
同的任何规定,船舶所有人有权将船舶从承租人营运中撤回,而不影响其(船舶所
有人)可能拥有的向承租人索赔的任何权利。租期从船舶准备就绪书面通知于下午
4点前递交承租人或其代理人之日的下一工作日上午7点起算。但如承租人要求,
承租人有权立即使用船舶,这些所使用的时间计入租期。
如经船长要求,承租人或其代理人在任何港口应现金垫付船舶的日常费用,收
取2.5%的手续费。该种垫款从租金中扣除。但是,承租人对该种垫款的使用不
负责任。
6.货物在承租人或其代理人指的任何泊位或码头或地点装船或卸船,但以船
舶能在任何潮汐情况下安全停靠并保持浮泊为条件,除非在该种地点类似尺度的船
舶通常安全搁浅。
7.船舶的所有货舱、甲板和通常装货地点(不超过其能合理积载和装运的范
围),以及押运员(如有的话)舱室的全部容积,除仅保留适当和足够舱室供船舶
高级船员、普通船员使用,以及存放船具、属具、家具、食品、物料和燃油外,均
归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有权在居住舱室允许范围内运输旅客,但承租人应向船舶所
有人每天每旅客支付____的舱室居住和伙食费用。但是,如因运输旅客而发生
的任何罚款或额外费用,现约定均由承租人承担此种风险和费用。
8.船长应使船舶在航次中尽快速遣,并会同船员及使用小艇而提供习惯性帮
助。船长(虽有船舶所有人任命)在有关船舶营运与代理方面应服从承租人的指示
和命令。承租人在船长监督下装载,积载货物和平舱,并承担费用。船长应按大副
或理货员的收据签发任何递交其签署的货物提单。
9.如承租人有理由对船长、高级船员或轮机员的行为表示不满,船舶所有人
在收到意见书后,应调查事实,并在必要时予以更换。
10.承租人可以指派一名押运员随船观察航次是否尽快速遣。船舶应向押运
员提供免费居住的舱室,以及与船长相同标准的伙食,承租人按每天一美元支付费
用,船舶所有人应供应引航员和海关官员的伙食,并如经承租人或其代理人授权
应供理货员、码头工人的工头等的伙食,承租人按当时伙食价格支付所有这些人员
的伙食费用。
11.承租人应随时向船长书面提供所有必要的指示和航行指令;船长应在航
海日志上完整和正确记录航次的情况供承租人或其代理人查阅,并且,如经要求,
向承租人、代理人或押运员提供航海日志的真实副本,以表明船舶航向和航行里程,
以及燃油的消耗情况。
12.船长应谨慎注意货物通风。
13.承租人可选择将本租船合同延长____的时间。但应在最初规定的租
期或任何经选择延长的租期届满前____天书面通知船舶所有人或其代理人。
14.如经承租人要求,在____之前不计算租期;如船舶未在____之
时或之前(但不晚于上午4点)递交书面准备就绪通知书,承租人或其代理人可在
船舶准备就绪前的任何时候,选择解除本租船合同。
15.如由于船员或物料不足,船舶发生火灾,船体、船机或设备故障或损坏,
船舶搁浅,因船舶或货物发生海损事故而延误,船舶为检验或油漆船底而进干坞,
或由于任何其他原因阻碍船舶的充分工作,对因此所损失的时间停付租金;如船
舶在航行时,由于船体、船机或设备任何部分的缺陷或故障而使船速下降,因此损
失的时间,以及任何因此额外消耗的燃料和任何额外费用,均应从租金中扣减。
16.如船舶灭失,则预付但未取得的款项(从船舶灭失或最后一次报告之日
起算),应立即退还给承租人。天灾、敌人、火灾、君主、统治者或人们的扣留,
以及海上、内河、船机、锅炉和蒸汽动力的所有危险及事故,以及本租船合同租期
内的航行错误,双方均免责。
17.如船舶所有人与承租人之间发生争议,争议事宜应提交纽约三名仲裁员
仲裁,其中当事方各指定一名仲裁员,第三名仲裁员由当事方指定的两名仲裁员指
定。他们或其中两人所作裁决是终局的。为执行裁决,按本协议当事方可申请法院
作出裁定。仲裁员应为商人。
18.船舶所有人得因任何根据本租船合同应得款项,包括共同海损分摊,则
对所有货物和所有转手运费行使留置权;承租人得因所有预付但未得的款项,以及
任何超额支付的租金或本应立即退还的多余保证金而对船舶行使留置权。承租人不
应招致由其或其代理人引起的、可能对船舶所有人在船舶中的物权和利益具有优先
权的任何留置权或担保物权,也不应允许继续招致此种权利。
19.所有无主物和救助报酬,在扣除船舶所有人和承租人所花费用及船员应
得份额后,由船舶所有人和承租人平均分享,共同海损应在承运人在美国选择的港
口或地点,按1974年约克--安特卫普规则中规则1至规则5、规则17至规
则22,以及规则F进行理算、说明和解决。上述规则未规定的事宜,应按纽约港
的法律和习惯处理。在该种理算中,用外国货币计算的费用,按支出之日的兑换率
折算成美元;用外国货币索赔的货物损失的费用,应按这些受损货物在卸货最后一
日从船上最后卸下的港口或地点的兑换率折合。海损协议或保证书,以及承运人要
求的附带担保,应在提货之前提供。承运人或其代理人认为足额的现金保证金,作
为货物分摊共同海损和支付救助报酬以及特别费用的附带担保,如经要求,应由货
物、托运人、受货人或货主在提货前向船舶所有人提供。此种保证金应按承运人的
选择,以美元支付并汇给理算人。因此所汇的保证金应在理算地点,以进行共同海
损理算的理算师的名义存入特别帐户。如有退款或余款,应以美元支付。
船舶在开航之前或开航以后,由于任何原因,不论是否因疏忽所致,发生事故、
危险、损害或灾难,而承运人依据法规、合同或其他规定对此或其后果不负责任,
则货物、托运人和受货人应连带地同承运人在共同海损中分摊因此所产生或引起
的具有共同海损性质的任何牺牲,灭失或费用,并应支付有关货物的救助报酬和特
别费用。如救助船为承运人所拥有或经营,救助报酬应如同此救助船属于他人一样,
以相当方式金额支付。
上述有关共同海损的规定应订入根据本租船合同签发的所有提单。
20.船舶在停租期间,或因膳食、冷却水,或因火炉而使用的燃油,其数量
由双方约定。替换此种燃油的费用,由船舶所有人承担。
21.由于船舶在租期内随时可能航行于热带水域,在承租人和船长认为必要
的任何时候,船舶应在方便地点进坞,消除和油漆航底,并至少从上次油漆时起算,
每6个月进行一次。租金应停止支付,直至船舶重新处于适当的可供营运的状态。
22.船舶所有人应维持船舶起货设备处于适当状态,提供起重能力达3吨的
(供所有吊杆的)起货设备,并提供绳索,滑车吊缆、吊货网及滑轮。如船舶装备
有能起吊重货的吊杆,船舶所有人应提供其必需的起货设备;如无此种吊杆,重货
所需的起吊装置和设备的费用,由承租人负担。船舶所人有还应提供船上照明和晚
间工作用油。船舶应允许使用已装备的电灯,但除船上已有的照明外的附加照明,
由承租人负担费用。承租人可使用船上的任何起货设备。
23.如经承租人要求,船舶应昼夜工作。在装卸货物期间,所有起货机均归
承租人使用。船舶应每舱安排一名起货机司机,按承租人要求,昼夜操纵起货机。
承租人同意对高级船员、轮机员、起货机司机、甲板人员及生火的加班,按所工作
的小时数,以雇佣合同规定的费率支付加班费。如港口或劳工组织的规章禁止船员
操纵起货机,则岸上起货机司机的费用,由承租人负担。如起货机不能使用,或无
足够动力使起货机运转,船舶所有人应支付按要求使用的岸上替代机器的费用,并
承担因此造成的时间损失。
24.当事双方一致约定,当根据本租船合同货物装运至美国或从美国运出时,
本租船合同受1893年2月13日美国国会通过的法案,即《有关船舶航行等
的法案》中所有条款和规定,以及所有免责事项的约束。本船舶合同同时受下列条
款的约束,并应将其订入根据本租船合同所签发的所有提单。
美国首要条款
本提单应受1936年4月16日通过的美国海上货物运输法案中的规定的约
束。该法案应视为并入本提单,并且,本提单中的任何规定均不应视为承运人放弃
其根据该法案所享有的任何权利或豁免,或增加其该法案所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如本提单中的任何条款与该法案相抵触,则该种条款无效,但以所抵触的为限。
双方有责碰撞条款
如船舶由于他船疏忽以及本船船长、船员、引航员或承运人的受雇人员在驾驶
或管理船舶中的行为、疏忽或不履行职责而与他船碰撞,则根据本提单承运的货物
的所有人应补偿承运人的一切损失或对他船亦即非载货船舶或其所有人的赔偿责任,
此种损失或赔偿责任是指已由或应由他船亦即非载货船舶或其所有人付给上述货
物的所有人其货物的损失或损坏或其提出的任何索赔,且已由他船亦即非载货船舶
作为其向载货船舶或承运人提出的索赔的一部分,将其抵销、扣除或追回。
25.船舶不应按要求进行任何冰封的港口或由于冰冻原因,灯标或灯船已经
或将被撤除的任何港口,或根据通常事态发展,由于冰冻原因,船舶具有不能安全
进港或在装货或卸货结束后不能安全驶离风险的任何港口。
26.本合同中的任何规定,均不应解释为船舶光船租赁给定期承租人。如同
船舶为自己营运人一样,船舶所有人仍对船舶的航行、保险、船员,以及所有其他
事宜负责。
27.本船及所有人应按依本租船合同所获取并已支付的租金,以及根据本租
船合同的任何继续或延长情况,支付2.5%的佣金。
28.依本租船合同获取并已支付的租金的 2.5%, 应 向
____支付过手佣金。经____的电报授权。
____代表船舶所有人记本租船合同由我们掌管。

租船合同
使用单位: 简称甲方
船舶单位: 简称乙方
1.乙方根据甲方需要,同意将 船 马力 吨租给甲方使用,经双方协
商签订本合同。
2.甲方租用乙方船舶只限于 工作,甲方只有调度权,航行安全、技术
操作由乙方船长负责。如甲方需要在船上另增设备等工作,必须经船方同意方可施
行。对船体及船上设备损坏,退租时由甲方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
因驾驶造成损失乙方自理,特殊情况造成损失,按海事章程办理。
3.船在租期内,因气候(大气、雨、雾)等原因滞船均包括在租期内,但机
器发生故障或者船上责任在24小时内照收租费,超过24小时由甲方通知船管处
按乙收租费退给甲方。
4.无论航行或停泊,倘遇有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政府法令和军事行动等情
况,甲乙双方受损,呈请上级按海事处理。
5.租用期定为 年,自19 年 月 日起至19 年 月 日
止,甲方如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五日前向船管处提出协商,否则按合同规定照收租
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船调回,另行安排任务。
6.租金每月为 元,合同生效日起船管处即进行结算,每月结算一次,
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超期部份按日计收。
7.燃润料由 方负责,但 方需协助,其费用由 方承担。
8.装运乱石石子等特殊物资的船舶由甲方负责配备铺垫船板等,以保护船体。
9.双方接交船舶地点 港。
10.本合同正本三份,甲乙方和船管处各执一份,副本 份,甲方 份,
乙方 份,船管处 份,中国银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分行各一份,以便执
行。
11.本合同于19 年 月 日起生效。
12.未尽事宜,发生后按照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方可执行。
甲方签章: 年 月 日
负责人:
帐号: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负责人:
帐号:
鉴证机关: 负责人:
19 年 月 日

2. 租船运输交易实务中租船合同有哪几种类型

1、航次租船合同 航次租船合同也称“航程租船合同,定程租船合同”,是指船舶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船舶或者船舶的部分舱位,装运约定的货物,从一港口运至另一港口,并由承租人为此向出租人支付约定运费的合同。在法律性质上,航次租船合同是一种海上运输合同。 2、定期租船合同 定期租船合同是指船舶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约定的由出租人配备船员的船舶,由承租人在约定的期间内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并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在法律性质上,定期租船合同是一种船舶租赁合同。 3、光船租赁合同 光船租赁合同是指船舶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不配备船员的船舶,在约定的期间内由承租人占有、使用和营运,并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在法律性质上,光船租赁合同是一种船舶租赁合同。

3. 定期租船合同、航次租船合同、光船租赁合同的区别与联系

租船合同的共同内容主要有以下诸项: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名称、船名、船籍、船级、载货重量、容积等。 不同见下面描述:航次租船合同 租期为一个或几个连续航次的租船合同。其性质是货物运输合同。出租人虽 租船合同 然出租船舶,但仍保有对船舶的控制,负责配备船长和船员,并组织营运。承租人租用船舶的目的是运输货物。航次租船合同具有以下特点:①合同规定除装卸费由某方负担外,船舶的全部开支由出租人负责。②运费按船舶实际装载货物吨数计算,或者拟定一个包干运费。③合同定有装卸期限和延滞、速遣条款。实际装卸时期超过期限,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滞期费;装卸提前完成,则由出租人向承租人支付速遣费。④关于出租人运输货物责任,大多数租船合同采用目前国际通行的《统一提单的若干法律规定的国际公约》(又称《海牙规则》)或《海牙-维斯比规则》的规定。航次租船合同有各种标准格式,通常采用的有波罗的海和国际航运协会制定的“金康”(GENCON)合同和北美粮谷租船合同等。 定期租船合同 出租人将船舶提供给承租人,在约定的期限(数月至数年不等)内按照约定的用途,由承租人控制船舶的经营并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定期租船合同有以下特点:①合同规定出租人提供适合约定用途的船舶,适当地配备船员和装备船舶,并在租期内维持船舶的适航状态;承租人负责船舶经营,既可以将船舶用于承运自己或他人的货物,也可以经营租船业务或用之于其他业务。船长应在合同范围内按承租人的指示运行船舶,但在航行安全方面,仍应接受出租人的命令。②承租人负责支付燃料费和港口费,出租人负责支付船员工资和给养、船舶的折旧费、修理费和保险费。③租金按舱容或按载重吨计算,每月或每半月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一次。④承租人运送第三方货物时,出租人和承租人通常都被视为提单上所载货物的承运人。定期租船合同有各种标准格式,使用比较多的有纽约产品交易所于1913年制订的定期租船合同和波罗的海和国际航运协会于1939年制订的波尔的姆租船合同。前者偏护承租人,后者偏护出租人。中国租船公司于1980年制订的中租期租船合同为中国租用外国船舶所采用的合同范本。 光船租船合同 承租人在一定租期内为取得对特定船舶的控制和占有,负责配备船长和船员并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它是一种财产(船舶)租赁合同,而不是运输合同。光船租船合同有以下特点:①光船租赁通常必须在主管当局登记,而且有的国家,特别是从事船舶开放登记国家(见船舶登记),允许在租期内改换船舶国籍。②近年来,通过光船租赁以租购方式购置船舶,已成为缺乏资金的航运公司筹措资金扩大商船队的一项比较有效的措施。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往往以出租人即卖船人的身份把船舶租售给某些信誉较好的航运公司,租购期满后,船舶所有权就归于该航运公司。

4. 定期租船合同与光船租赁合同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航次租船合同,又称程租合同,是指出租人就约定港口之间的航程提供船舶或部分舱位,承运约定的货物,而由承租人支付约定运费的合同。航次租船合同既可以是单航次合同,也可以是连续航次合同。订立航次租船合同,一般是为了运输大宗货物,或者是因为班轮航线无法满足货物运输的需要。承租人也可可能是为了转租。在航次租船合同中,运费按所承运的货物数量计算,与航程所用的时间无关,出租人承担了时间风险。出租人因而希望尽早完成约定的航程,以便投入下一航次,赚取更多的运费。为此,出租人在运输过程将尽力速遣,而无须在航次租船合同中规定出租人的速遣义务。但是,由于在航次租船合同中,货物的装卸作业由承租人负责,出租人则无法控制货物的装卸所耗费的时间。为了促使承租人尽速完成装卸作业,航次租船合同无一例外订有装卸时间及滞期费条款。承租人如果未在装卸时间内完成装卸,须向出租人支付约定的滞期费,以补偿出租人的损失。在班轮运输中,由于货物的装卸一般由承运人负责,班轮运费已包括装卸费用,无须规定托运人装卸时间与支付滞期费的义务,因而,提单背面条款中一般没有装卸时间及滞期费条款。
航次租船合同属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但不同于班轮运输合同,它具有以下特点:
1、航次租船合同的当事人称为出租人和承租人。班轮运输合同的当事人称为承运人和托运人。班轮运输中的班轮是定船期、定航线,向所有托运人开放的,称为公共承运人;航次租船合同中的出租人只承运与其签订了租船合同的承租人所提供的货物,有关船期和航线的安排均由双方当事人约定,故称为私人承运人或专门承运人。

2、航次租船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我国海商法第43条), 实践中多以标准格式合同为基础,加以增删或修改而订立。合同订立过程中,船东和承租人(货主)及他们的代理人通常通过国际租船市场,由双方经纪人在市场上洽订。双方当事人谈判地位完全平等,因此西方国家特别是英美国家都无制约租船合同的成文法,就是大陆法系海商法中制定有关租船合同的条款,也都属于非强制性条款或弹性条款,即当事人双方可以协议排除或修改后适用。而在班轮运输中,托运人要利用班轮服务就必须同意提单上的条款,双方当事人谈判地位不平等,因此主张合同自由的国家也都通过国内强行法制约提单条款。

3、出租人负责船舶营运并负担费用。船舶出租人通过其雇用的船长、船员占有控制船舶,除货物装卸费有可能另有约定外,其他船舶营运费用,如燃料费、港口费以及船舶的维持费用,包括船员工资、伙食、船舶维修保养、保险、检验等费用,均由出租人负担。承租人对船舶或舱位有使用权,即使货未装满、出租人也无权装运第三人的货物。

4、运费计算方面,班轮公司制订了承运人的运价表,按所运货物吨数或体积乘以费率来计算运费。租船合同的运费按协议确定,按市场供求情况由双方洽定。运费计算办法有按约定的吨位计算和包干运费两种,前者按约定吨位及每吨约定运价计算。后者只规定个总金额。一般在承租人租用整船时才以包干运费计算,称为整舱运费租船或包船。此时,不论承租人装运多少货物,都要支付合同中规定的运费数额。

5、航次租合同规定用于货物装卸的期限和装卸时间计算办法,并计算滞期费和速遣费。班轮运输一般由承运人负责安排泊位进行装卸,以适应定期班轮的要求,因此提单上大多没有装卸时间及滞期费、速遣费条款,一般只规定托运人或收货人要按船舶所能够收受或交付的速度尽快提供或接收货物。如果港口拥挤,可能要托运人支付港口拥挤附加费。
目前,世界上最常用的航次租船合同格式有:《统一杂货租船合同》(Uniform General Charter),租船合同代号"金康"(GENCON)。此格式由BIMCO制订,并经1922年、1976年、1994年三次修订。到目前为止,国际使用较多的仍是1976年格式。此格式在很多条款上,比较明显地维护出租人的利益。它可适用于各种航线和各种货物的航次租船,目前在世界上采用最广,我国进出口的航转租承租人多用这一格式。
《巴尔的摩C式》(Baltime Berth Charter Party Steamer,Form C)。此格式广泛适用于北美地区整船谷物运输,由北美谷物出口协会制订并为BIMCO认可,租船合同代号"NORGRAIN"。

《澳大利亚谷物租船合同》(Australian Grain Charter Party),租船合同代号"AUSTRAL"。
《油船航次租船合同》(Tanker Voyage Charter Party),此格式由美国船舶经纪人和代理人协会于1977年制订,专门适用于油船航次租船,租船合同代号"ASBATANKVOY"。

《油船航次租船合同》(Tanker Voyage Charter Party),由国际独立油轮船东协会制订,租船合同代号"INTERTANKVOY"。
定期租船合同,是指船舶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约定的由出租人配备船员的船舶,由承租人在约定的期间内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并支付租金的合同。
与航次租船合同的区别
1、在定期租船合同中,出租人收取的租金按承租时间计算,并非按照货物的数量计算,承租人承担了船舶航速及货物装卸时间的风险。鉴于出租人并不控制货物的装卸,因此承租人只能要求出租人在航行过程尽力速遣,而航次租船合同一般无尽力速遣条款。另方面,由于承租人负责货物的装卸,无理由要求出租人承担滞期费;而装卸时间也计租金,出租人也不需要滞期费条款,定期租船合同因而无装卸时间及滞期费条款。租金按承租时间计算,是判断期租与程租的根本标准,因而在实务出现的"航程定期租船合同"也属定期租船合同。航程定期租船合同规定出租人完成指定港口之间的运输,但是承租人应按时间支付租金。船东可利用这种安排,不再承担装卸时间风险,省去计算装卸时间及滞期费的麻烦。当然,承租人也可从容地安排货物的装卸。

2、在定期租船合同中,出租人对船舶的维修义务较重,如船舶不能正常营运连续满24小时,对因此损失的营运时间,承租人不付租金。而在航次租船合同中,如果出租人在开航前和开航时已尽适航义务,则在运输过程中因船舶故障或其他原因出现延迟,承租人一般没有拒付或收回运费的权利。

3、在定期租船合同中,承租人除了负责装卸费用外,还应负责燃油、港口使费等营运费用。而在航次租船合同中,如果按FIO条件订立航次租船合同,承租人仅负责装卸费用;如果按Gross Terms订立航次租船合同,出租人承担全部运输费用,承租人也不承担装卸费用。

4、在定期租船合同中,承租人有权获得海难救助报酬的一半。这种规定的理由,在于定期租船合同的承租人承担船舶的时间损失。海上救助无疑会耗费船舶的营运时间,承租人甚至丧失营运机会的风险,而出租人的船员实际进行救助,故定期租船合同双方分离救助报酬。

5、我国海商法第六章将期租与光船租赁合同统称"船舶租用合同",认为船舶租用合同不属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但是,航次租船合同则被视为运输合同。我国海商法如此处理,盖是由于航次租船合同与提单条款较为相似,而定期租船合同、光船租赁合同则与提单或海上运输合同相去甚远。对于这种规定,只需理解两点:(1)我国海商法第四章"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不适用于定期租船合同与光船租赁合同。定期租船合同与光船租赁合同当事人可自由拟定合同条款,不受干涉。(2)在船舶租用合同就有关事项没有规定或规定清时,应适用第六章"船舶租用合同"。如第六章也无规定,由于我国海商法为民事特别法,可适用民法通则有关租赁合同的规定,如我国民法通则也无规定,则应依照海商法的规定,适用国际惯例。

5. 期租合同和航次租船合同的区别

航次租船合同,又称程租合同,是指出租人就约定港口之间的航程提供船舶或部分舱位,承运约定的货物,而由承租人支付约定运费的合同。航次租船合同既可以是单航次合同,也可以是连续航次合同。订立航次租船合同,一般是为了运输大宗货物,或者是因为班轮航线无法满足货物运输的需要。承租人也可可能是为了转租。在航次租船合同中,运费按所承运的货物数量计算,与航程所用的时间无关,出租人承担了时间风险。出租人因而希望尽早完成约定的航程,以便投入下一航次,赚取更多的运费。为此,出租人在运输过程将尽力速遣,而无须在航次租船合同中规定出租人的速遣义务。但是,由于在航次租船合同中,货物的装卸作业由承租人负责,出租人则无法控制货物的装卸所耗费的时间。为了促使承租人尽速完成装卸作业,航次租船合同无一例外订有装卸时间及滞期费条款。承租人如果未在装卸时间内完成装卸,须向出租人支付约定的滞期费,以补偿出租人的损失。在班轮运输中,由于货物的装卸一般由承运人负责,班轮运费已包括装卸费用,无须规定托运人装卸时间与支付滞期费的义务,因而,提单背面条款中一般没有装卸时间及滞期费条款。
航次租船合同属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但不同于班轮运输合同,它具有以下特点:
1、航次租船合同的当事人称为出租人和承租人。班轮运输合同的当事人称为承运人和托运人。班轮运输中的班轮是定船期、定航线,向所有托运人开放的,称为公共承运人;航次租船合同中的出租人只承运与其签订了租船合同的承租人所提供的货物,有关船期和航线的安排均由双方当事人约定,故称为私人承运人或专门承运人。

2、航次租船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我国海商法第43条), 实践中多以标准格式合同为基础,加以增删或修改而订立。合同订立过程中,船东和承租人(货主)及他们的代理人通常通过国际租船市场,由双方经纪人在市场上洽订。双方当事人谈判地位完全平等,因此西方国家特别是英美国家都无制约租船合同的成文法,就是大陆法系海商法中制定有关租船合同的条款,也都属于非强制性条款或弹性条款,即当事人双方可以协议排除或修改后适用。而在班轮运输中,托运人要利用班轮服务就必须同意提单上的条款,双方当事人谈判地位不平等,因此主张合同自由的国家也都通过国内强行法制约提单条款。

3、出租人负责船舶营运并负担费用。船舶出租人通过其雇用的船长、船员占有控制船舶,除货物装卸费有可能另有约定外,其他船舶营运费用,如燃料费、港口费以及船舶的维持费用,包括船员工资、伙食、船舶维修保养、保险、检验等费用,均由出租人负担。承租人对船舶或舱位有使用权,即使货未装满、出租人也无权装运第三人的货物。

4、运费计算方面,班轮公司制订了承运人的运价表,按所运货物吨数或体积乘以费率来计算运费。租船合同的运费按协议确定,按市场供求情况由双方洽定。运费计算办法有按约定的吨位计算和包干运费两种,前者按约定吨位及每吨约定运价计算。后者只规定个总金额。一般在承租人租用整船时才以包干运费计算,称为整舱运费租船或包船。此时,不论承租人装运多少货物,都要支付合同中规定的运费数额。

5、航次租合同规定用于货物装卸的期限和装卸时间计算办法,并计算滞期费和速遣费。班轮运输一般由承运人负责安排泊位进行装卸,以适应定期班轮的要求,因此提单上大多没有装卸时间及滞期费、速遣费条款,一般只规定托运人或收货人要按船舶所能够收受或交付的速度尽快提供或接收货物。如果港口拥挤,可能要托运人支付港口拥挤附加费。
目前,世界上最常用的航次租船合同格式有:《统一杂货租船合同》(Uniform General Charter),租船合同代号"金康"(GENCON)。此格式由BIMCO制订,并经1922年、1976年、1994年三次修订。到目前为止,国际使用较多的仍是1976年格式。此格式在很多条款上,比较明显地维护出租人的利益。它可适用于各种航线和各种货物的航次租船,目前在世界上采用最广,我国进出口的航转租承租人多用这一格式。
《巴尔的摩C式》(Baltime Berth Charter Party Steamer,Form C)。此格式广泛适用于北美地区整船谷物运输,由北美谷物出口协会制订并为BIMCO认可,租船合同代号"NORGRAIN"。

《澳大利亚谷物租船合同》(Australian Grain Charter Party),租船合同代号"AUSTRAL"。
《油船航次租船合同》(Tanker Voyage Charter Party),此格式由美国船舶经纪人和代理人协会于1977年制订,专门适用于油船航次租船,租船合同代号"ASBATANKVOY"。

《油船航次租船合同》(Tanker Voyage Charter Party),由国际独立油轮船东协会制订,租船合同代号"INTERTANKVOY"。
定期租船合同,是指船舶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约定的由出租人配备船员的船舶,由承租人在约定的期间内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并支付租金的合同。
与航次租船合同的区别
1、在定期租船合同中,出租人收取的租金按承租时间计算,并非按照货物的数量计算,承租人承担了船舶航速及货物装卸时间的风险。鉴于出租人并不控制货物的装卸,因此承租人只能要求出租人在航行过程尽力速遣,而航次租船合同一般无尽力速遣条款。另方面,由于承租人负责货物的装卸,无理由要求出租人承担滞期费;而装卸时间也计租金,出租人也不需要滞期费条款,定期租船合同因而无装卸时间及滞期费条款。租金按承租时间计算,是判断期租与程租的根本标准,因而在实务出现的"航程定期租船合同"也属定期租船合同。航程定期租船合同规定出租人完成指定港口之间的运输,但是承租人应按时间支付租金。船东可利用这种安排,不再承担装卸时间风险,省去计算装卸时间及滞期费的麻烦。当然,承租人也可从容地安排货物的装卸。

2、在定期租船合同中,出租人对船舶的维修义务较重,如船舶不能正常营运连续满24小时,对因此损失的营运时间,承租人不付租金。而在航次租船合同中,如果出租人在开航前和开航时已尽适航义务,则在运输过程中因船舶故障或其他原因出现延迟,承租人一般没有拒付或收回运费的权利。

3、在定期租船合同中,承租人除了负责装卸费用外,还应负责燃油、港口使费等营运费用。而在航次租船合同中,如果按FIO条件订立航次租船合同,承租人仅负责装卸费用;如果按Gross Terms订立航次租船合同,出租人承担全部运输费用,承租人也不承担装卸费用。

4、在定期租船合同中,承租人有权获得海难救助报酬的一半。这种规定的理由,在于定期租船合同的承租人承担船舶的时间损失。海上救助无疑会耗费船舶的营运时间,承租人甚至丧失营运机会的风险,而出租人的船员实际进行救助,故定期租船合同双方分离救助报酬。

5、我国海商法第六章将期租与光船租赁合同统称"船舶租用合同",认为船舶租用合同不属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但是,航次租船合同则被视为运输合同。我国海商法如此处理,盖是由于航次租船合同与提单条款较为相似,而定期租船合同、光船租赁合同则与提单或海上运输合同相去甚远。对于这种规定,只需理解两点:(1)我国海商法第四章"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不适用于定期租船合同与光船租赁合同。定期租船合同与光船租赁合同当事人可自由拟定合同条款,不受干涉。(2)在船舶租用合同就有关事项没有规定或规定清时,应适用第六章"船舶租用合同"。如第六章也无规定,由于我国海商法为民事特别法,可适用民法通则有关租赁合同的规定,如我国民法通则也无规定,则应依照海商法的规定,适用国际惯例。

6. 航次租船合同和定期租船合同的异同

1、在定期租船合同中,出租人收取的租金按承租时间计算,并非按照货物的数量计算,承租人承担了船舶航速及货物装卸时间的风险。鉴于出租人并不控制货物的装卸,因此承租人只能要求出租人在航行过程尽力速遣,而航次租船合同一般无尽力速遣条款。另方面,由于承租人负责货物的装卸,无理由要求出租人承担滞期费;而装卸时间也计租金,出租人也不需要滞期费条款,定期租船合同因而无装卸时间及滞期费条款。租金按承租时间计算,是判断期租与程租的根本标准,因而在实务出现的"航程定期租船合同"也属定期租船合同。航程定期租船合同规定出租人完成指定港口之间的运输,但是承租人应按时间支付租金。船东可利用这种安排,不再承担装卸时间风险,省去计算装卸时间及滞期费的麻烦。当然,承租人也可从容地安排货物的装卸。

2、在定期租船合同中,出租人对船舶的维修义务较重,如船舶不能正常营运连续满24小时,对因此损失的营运时间,承租人不付租金。而在航次租船合同中,如果出租人在开航前和开航时已尽适航义务,则在运输过程中因船舶故障或其他原因出现延迟,承租人一般没有拒付或收回运费的权利。

3、在定期租船合同中,承租人除了负责装卸费用外,还应负责燃油、港口使费等营运费用。而在航次租船合同中,如果按FIO条件订立航次租船合同,承租人仅负责装卸费用;如果按Gross Terms订立航次租船合同,出租人承担全部运输费用,承租人也不承担装卸费用。

4、在定期租船合同中,承租人有权获得海难救助报酬的一半。这种规定的理由,在于定期租船合同的承租人承担船舶的时间损失。海上救助无疑会耗费船舶的营运时间,承租人甚至丧失营运机会的风险,而出租人的船员实际进行救助,故定期租船合同双方分离救助报酬。

5、我国海商法第六章将期租与光船租赁合同统称"船舶租用合同",认为船舶租用合同不属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但是,航次租船合同则被视为运输合同。我国海商法如此处理,盖是由于航次租船合同与提单条款较为相似,而定期租船合同、光船租赁合同则与提单或海上运输合同相去甚远。对于这种规定,只需理解两点:(1)我国海商法第四章"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不适用于定期租船合同与光船租赁合同。定期租船合同与光船租赁合同当事人可自由拟定合同条款,不受干涉。(2)在船舶租用合同就有关事项没有规定或规定清时,应适用第六章"船舶租用合同"。如第六章也无规定,由于我国海商法为民事特别法,可适用民法通则有关租赁合同的规定,如我国民法通则也无规定,则应依照海商法的规定,适用国际惯例。

7. 港口码头租赁协议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租赁×××河码头经营场地事宜订立如下一致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其租用的三堡码头部分场地出租给乙方经营使用,具体位置如下:自码头南面通道水沟北起向北至三层楼前面通道以西九十米,运河南边第一个缆桩起向北九十米到2号桅杆吊机操作台边止,含南北九十米以北三层楼通道以西至运河边留做的8米宽的共用通道。同时,甲方应在租场地分配的房屋中提供8间底层的房间归乙方办公使用。 二、租赁期限为 年零 个月,自年月起至 年月 日止。 三、租金和租金的缴纳:自年月至年 月, 日期间,乙方支付甲方租金计人民币 万元整;自年月 日至年月 日期间,乙方支付甲方租金计人民币 万元。四、甲方应在年 月 日前将上述场地全部交由乙方使用,逾期未交付的,则由甲方按每天 元支付乙方违约金。

8. 急需一份码头租赁协议(合同),高分求助!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反复协商,一致同意甲方1118号大治河金砖码头有偿租赁给乙方从事货物装卸、仓储使用,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特制定如下协议条款共同恪守:

一、租赁范围

大治河1号码头岸线由西向东长50米,宽15米和与该地快相对应相连地块长133.3米宽50米约10亩地及安装在码头上8吨吊机一台。

二、租赁期限

自2005年11月1日至2010年10月31日止。

三、租金计算

码头岸线由西向东长50米宽15米和8吨吊机一台,第一、二年租金为人民币贰拾 伍万元整;与码头岸线由西向东长50米宽15米地快相对应相连地块长133.3米宽50米约10亩地,第一、二年租金为(每亩每年人民币贰万元)人民币肆拾 万元整。以上第一、二年租金合计为陆拾伍万元整。

第三、四年租金在第一、二年每年租金基础上递增20%每年分别为人民币叁拾玖万元。

第五年租金在第三、四年每年租金基础上递增20%为人民币肆拾陆万捌仟元。

四、租金交纳期限

第一、二年租金为人民币陆拾伍万元整,在本协议签定后三日内,乙方向甲方交纳叁拾贰万伍仟元,三个月内再向甲方交纳人民币叁拾贰万伍仟元。

第三、年租金,在第一、二年租期满后一个月内交清。

第四年租金,在第三年租期满后一个月内交清。

第五年租金,在第四年租期满后一个月内交纳。

五、甲方权利义务

1、依法制订有关治安、消防、卫生、用电、等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
2、协助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乙方进行监督、教育、整顿,直至单方解除合同。

3、应按约定为乙方提供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要保证乙方内外道路畅通、和正常经营。
4、除有明确约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
5、甲方应对码头进行严格管理,并负责码头内的安全防范和经营设施的建设及维护保养工作;对水、电、等设备、管道、线路、设施及系统的管理、维修及保养。

六、 乙方权利义务
1、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2、应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并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经营。
3、应按照约定的用途开展经营活动,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
4、应按期支付租金并承担因经营产生的各项税费。使用甲方公司发票应照章纳税,并享受优惠政策。
5、乙方应选派责任心强,素质高,懂经营,善管理人员对码头进行管理,对外来打工人员要认真进行临时户口登记申报,确保一方平安。

6、乙方要对设备和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保养,冬季要对吊机做一次防锈保护,保持设备完好及正常运转,对设备故障及时修复确保安全。
7、应按照各级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本着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合法经营,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及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承担因违法经营造成的一切后果。
8、 乙方在租用期间,不得随意改变码头状态和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及水、电、污水管网等设施,如确需改动或扩增设备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对有关设施进行改动或扩增设备时如需办理相关手续,由乙方办理,甲方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协助,所需费用有乙方承担,否则,乙方应恢复原状,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七、 合同的解除
(一)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包括因违法经营被有

关行政管理部门吊销、收回经营证照的。

2、未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码头,经甲方多次书面

通知未改正的。
3、利用场地加工、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
4、将场地码头擅自转租、转让、转借给第三人。

(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协议甲方应退还剩余租金:

1、不具有合法码头经营使用资格的,包括因违法经营被有关部门取消码头使用资格时。

2、码头因人为或自然因素丧失码头使用功能无法恢复时。

七、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负责乙方生活、作业、办公供电供水,以分支计量表核算费用。

2、乙方租用甲方码头需向有关部门交纳有关费用由甲方代

交后向乙方收取。

3、航头港监费(0.02元/吨)由乙方自行交纳。

4、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承租方享有优先承租权。但租金按当时的物价及周围码头租金涨幅作适当调整。
5、租赁期满后,甲、乙双方不续租时乙方应提前对码头场地进行清理,将属于自乙方的临时建筑拆出清理干净,在租期结束后按时交还甲方。

6、乙方在经营中需使用甲方地磅时甲方应指派司磅人员积极配合,乙方应按0.2元/吨交费。

八、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使场地、码头不适于使用或租用时,甲方应减收相应的租金。如果场地无法复原的,本合同自动解除,应退还租金,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协议生效时间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

1、 本协议所涉及的码头使用证复印件

2、 本协议所涉及的土地证复印件

3、 港口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热点内容
美发店认证 发布:2021-03-16 21:43:38 浏览:443
物业纠纷原因 发布:2021-03-16 21:42:46 浏览:474
全国著名不孕不育医院 发布:2021-03-16 21:42:24 浏览:679
知名明星确诊 发布:2021-03-16 21:42:04 浏览:14
ipad大专有用吗 发布:2021-03-16 21:40:58 浏览:670
公务员协议班值得吗 发布:2021-03-16 21:40:00 浏览:21
知名书店品牌 发布:2021-03-16 21:39:09 浏览:949
q雷授权码在哪里买 发布:2021-03-16 21:38:44 浏览:852
图书天猫转让 发布:2021-03-16 21:38:26 浏览:707
宝宝水杯品牌 发布:2021-03-16 21:35:56 浏览: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