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人员保密协议
① 关于技术人员保密协议的问题。
这个叫做竞业禁止条款,如果你是单位的技术人员单位是可以和你签订竟业禁止条款的,但是竟业禁止条款的签订单位必须要有相应的补偿,如果没有补偿这种条款对劳动者无效,而且竟业禁止的期限最多只能是离职后两年,超过期限就无效了。如果劳动者违法竟业禁止义务,劳动者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② 技术保密协议一般几年期限
关于技术保密协议一般几年期限这个问题,对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应为任职期间及离职后无限期期间;对于一般的保密信息宜约定2年或3年保密期限。
关于保密期限 许多企业认为员工在任职期间对企业有保密义务,而员工离职之后,便不再负有保密义务,实际上这些认识是不全面的。保密协议中的商业秘密无论是在任职期间还是离职后,知悉企业商业秘密的员工都负有保密的义务,这是法定义务。
员工在离职之后,若擅自公开或使用,则构成侵权,严重的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而对于一般的保密信息,离职之后,员工一般不负有保密义务。很多企业通常约定保密期限为任职期间及离职后2至3年,这样的约定会给员工造成误解即离职后过了2至3年后即可公开或使用商业秘密了,这样的约定是不可取的。
③ 技术保密协议具有法律效应吗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约定保守用回人单位答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二年)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④ 技术人员保密协议
你好。由于不同单位的商业秘密有所不同,保密协议也需要相应调整。提供一份范本,供参考。
保密协议
甲方:
住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方式:
鉴于乙方在甲方履行职务,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为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保密协议。
一、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应当承担保密义务的甲方商业秘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技术信息:如技术方案、制作工艺、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数据库、试验结果、图纸、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等;
2、经营信息:如客户名单、营销计划、招标标底及标书内容、财务数据、销售计划、销售渠道以及计划、定价政策等;
3、甲方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有关协议的约定应当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二、乙方的保密义务
对第一条所称的商业秘密,乙方不得擅自允许任何第三人获得、使用或计划使用这些秘密。
三、保密期限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成为甲方员工之日开始,到该商业秘密被依法公开时止。乙方是否在职,不影响保密义务的承担。
四、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不履行本协议第二条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专项违约金人民币 元;
2、如果因乙方前款所称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的损失大于前款约定的专项违约金,乙方除应当支付前款所述的专项违约金外,还应当赔偿因此给甲方额外造成的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
3、因乙方的违约行为侵犯了甲方的商业秘密权利的,甲方有权选择根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承担侵权责任。
五、其他约定
1、乙方确认,在本协议有效期以及乙方由于任何原因终止与甲方的劳动关系之后一年内,乙方所完成的全部发明创造或作品,其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2、乙方保证,在与甲方终止劳动关系之前,立即无条件地交出所持有的甲方全部文件资料。
六、争议的解决办法
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达成书面补充协议的,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无法达成书面补充协议的,应当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协议的效力和变更
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甲乙双方的书面同意。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章)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⑤ 技术保密协议
技术保密协议
甲方:
乙方:
乙方遵照《 合作协议》的要求完成_________的有关工作(以下简称“相关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为确保相应工作涉及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源不被泄露,并防止上述保密信息被滥用,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作为相关工作的承担或参与单位,其工作任务依据相关工作的有关任务书确定,本协议仅涉及承担或参与该相关工作过程中及以后的保密责任。
二、本协议涉及保密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料包括:
1.相关工作任务书中涉及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料,以及有关会议文件,纪要和决定;
2.相关工作承担者之间往来的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
3.相关工作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新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料;
4.相关工作实施过程中各有关当事人拥有的知识产权,已经公开的知识产权信息除外;
5.经甲乙双方在该相关工作实施过程中确认的需要保密的其他信息。三、甲方责任
1.甲方应根据相关工作任务书的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料;
2.甲方在以书面形式(包括:邮件、传真、磁盘、光盘等)向乙方提供技术信息时,可以进行登记或备案;
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注明保密的技术信息和资料负有保密责任,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提供给与本相关工作无关的任何第三方;
4.对不再需要保密或者已经公开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料,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四、乙方责任
1.乙方应仅将工作组批漏的保密信息用于工作组范围内的_________制订工作。
2.乙方对从甲方或者甲方以外的其他渠道获得的涉及相关工作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料负有保密责任,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包括乙方的分支机构,子公司或委托顾问方,接受咨询方;
3.乙方为承担本协议约定的保密责任,应妥善保管有关的文件和资料,未经工作组事先的书面许可,不对其复制,仿造等;
4.乙方应对有关人员进行有效管理,以确保本协议的履行。如乙方在职或曾在职人员在保密期内;
5.在本协议约定的保密期限内,乙方如发现有关保密信息被泄露,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积极的措施避免损失的扩大。
五、本协议中涉及的有关保密信息,其中已经拥有知识产权的归原所有人所有;相关工作实施中产生的知识产权,其知识产权的归属依相关工作任务书的约定。
六、甲方为实施相关工作的需要,除乙方特别声明不能提供给他人的以外,可以将乙方提供的有关信息向本相关工作的有关方面(包括:承担相关工作的其他成员、聘请的专家、政府主管部门)提供,此行为不视为甲方违约。
乙方在实施相关工作过程中,需要向本相关工作的有关方面(包括:承担相关工作的其他成员、聘请的专家、政府主管部门)提供保密信息时,必须取得甲方的书面许可,或者由甲方负责提供。
七、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由违约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八、本协议要求双方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自本协议签字之日或者自双方中的一方取得有关文件,资料之日起,以时间在前的为准,至本相关工作全部完成之日止。如在本相关工作实施过程中,乙方提前退出本项目,双方应在终止本相关工作后的_________年内继续履行有关保密责任。
九、双方在履行协议中产生的纠纷,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约定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持有两份,乙方持有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